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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篇 第六十五章 同学聚会

作者:啃书的小虫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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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就到了初八,这两天林云基本没做什么事,前几天的疯狂让他感觉到心累,想要好好休息一下。

    这两天林云家的练拳队伍倒是大了不少,自从林德信一只手拿起了大锤,不少人都相信拳法是真的,年轻一辈来的人不少。

    但是认真学的没几个,大多数人就学了几个把式,呼吸法根本不受人重视。拳法虽然能提升实力,但没呼吸法根本体现不出来,呼吸法才是精髓。

    鉴于大多数人是来玩的,林云也没提醒他们,让他们练着玩吧。

    刘正和林浩到是挺用心,不时的还会去药谷挖点补品,进展很很快,都快突破明劲了。

    为什么会有这么快,林云也找到原因了,他得到的这些拳法都是简单高效的拳法,在初期能快速提升实力,像地球上流传的拳法,没个一年半载你是练不到明劲的,暗劲看运气,化劲拼人品,不过放眼全华夏,人品好的没有多少,就国安局的还多一些。

    林德信的铁匠铺也开起来了,没有营业执照,但是在深山老林里,除了吃饱了撑着的,谁会来查这种事。

    现在家里又不缺钱,林德信本可以什么都不做,但他说,打铁是男人的事业,没有力气,没有恒心,没有血性,就不能打铁,这么多年,他终于找到了人生的乐趣,大侠梦可能实现不了了,但他能做个好铁匠。

    众人只好随他折腾,权当娱乐了。

    为此,林云还贡献了他那一百公斤小锤子,好几吨的精铁,还有锻造方面的感悟,他直接花几个小时写成了一本书,送给了老爸。

    林德信得到后,简直欣喜若狂,直呼“不愧是亲儿子。”

    今天是初八,也就是同学聚会的日子,林云吃完早饭后还赶着去参加同学聚会。

    “妈,灵儿,这是我给你们准备的剑鞘,你们看一下喜不喜欢。”林云拿出了两个剑鞘,这是他闲暇时随手打造的,用的是蛟龙皮,蛟龙皮有很大的一块,都可以打造几件皮甲了。

    但皮甲穿出去太显眼,林云就没打造,况且凭他的防御力也用不着盔甲。

    老妈和灵儿的剑都很锋利,没有剑鞘很容易伤到自己,林云就帮她们打造了一把。

    当然,林云也不会少了自己,他弄了一个巨大的刀鞘,上面弄了几个小袋子,把飞刀和金针都装了上去。

    至于老爸的,他没弄,林德信十分倔强,整天嚷嚷着要打造神兵,林云也没管他,因为他觉得老爸使那大锤正合适,用其它兵器反而不好。

    “儿子,你弄的不错,我很喜欢,不要累着自己。”李玉莲慈爱的说道。

    “哥,这剑鞘虽然差了我的剑一个挡次,不过,我还是勉强接受了。”林灵儿勉为其难的说道。

    一旁的林云直翻白眼,你知道那剑是怎么来的吗,那可是几十亿的翡翠,现在居然嫌弃我造的剑鞘不好看,真是没良心的家伙,看来我对你实在是太好了,都学全挑三拣四。

    林灵儿看老哥眼神实在不对劲,就赶紧转移话题了。

    “哥,我不是那意思,对了,哥,你有没有剑法,我和老妈要一份。”

    林云一听,感觉自己疏忽了,给家人打造了宝剑,居然没有传剑法,那怎么行。

    “拍拍……”一大堆书就出现在了地上,这些都是关于武器的使用方法,前两天分解垃圾武器得到的,就是一些大杂混。

    “基础剑法,基础刀法,基础棍法,基础枪法,暗器初解……基础锤法。这些书我就放家里,想学啥学啥,不过不要贪多。”林云十分大气的说道,反正都是些不重要的东西,被人偷了也不心疼。

    “哥,有没有高级一点的,像独孤九剑御剑术万剑决之类的。”林灵儿小声的说道,显然不太满意。

    “哦,反正书上又没写名字,你说它是独孤九剑就是独孤九剑,不过基础最重要,不管什么剑法都是从基础剑法演变而来,当你把基础剑法练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可以破了天下所有的剑法,不过你就不用想了,这么浮躁,可能一辈子都练不成。”林云装做痛心的样子说道,他觉得林灵儿最近有些飘了,得给她找点事做,基础剑法练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并不比将那些顶级剑法练到大成简单。

    于是林灵儿就赌气去练剑了,不过用的是用巨灵竹削成的竹剑,因为碧灵水晶剑威力太大,而且太重,并不适合用来练习,很容易就会伤到人。

    ……

    早饭吃完后,林云开着皮卡就出发了,云市虽然不远,但还是要开一两个小时的车,他得早点去。

    林云边开着车边打了个电话,因为他还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聚餐,群里是商量了,可惜商量了一天还没商量好。

    “喂,浩宇,你们商量好去什么地方了吗?”

    罗浩宇在电话里说道“嗯,现在已经发群里了,你可能没注意到,还记得以前我们吃火锅的地方吗,就在那里,已经有不少人来了,你快点。”

    “嗯,好的,我已经在车上了。”

    如果有人注意到林云,一定会觉得他疯了,没有手机,没有耳机,一直在对着空气说话。

    去火锅店聚餐,一点都没出乎林云的预料,因为班长一直都不靠谱,格逼是不可能高的,没让他们去烧烤摊就不错了。

    不过这样也好,火锅店贴地气,比那些星级酒店好多了,至少能让人放开身心吃。

    火锅店在步行街里,车子开不进去,林云只好找了个停车的地方,然后步行进去了。

    来到火锅店门口,外面站着两个出来迎接的人,一男一女,男的正是林云的高中同桌,叫史永元,女的叫曹雪,是班上的一队情侣,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还没分手,就是不知道他们能否坚持下去。

    “大佬,你来了!”曹雪微笑着说道。

    “你个狗日的,快告诉我,你是怎么发财的!”史永元说话是一点都不客气。

    林云也不生气,笑呵呵的说道“我说,你俩什么时候修成正果?”

    曹雪面带羞涩,静静的站着不说话。

    “还有一段时间,不过应该快了,你也快点进去吧,在二楼,人都快齐了。”史永元说道。

    林云上到二楼,人基本上都到齐了,一大群人在那吵吵闹闹的,就跟高中一样。

    “大家看看谁来了。”班花罗菲菲大叫了起来。

    “林云,哈哈,好久不见啊!”

    “土豪,求带!”

    ……

    同学们都很热情,搞得林云都有些不好意思,不知道怎么回答。

    上了一学期的大学,大家都变了不少,尤其是女孩子,一个个都变漂亮了不少。

    不过大家的友情并没有冲淡多少,还是一样的相亲相爱,大学虽然是一个小社会,但和真正的社会有区别的,并不容易改变人。

    林云的高中同学其实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富二代,唯一一个有点钱的就是商务局局长的儿子,可惜他有些胆小怕事,和人相处并没有那种盛气凌人的感觉,反而每周带很多零食,一到学校就被人哄抢一空,和同学们相处很好。

    大家也没有谁看不起谁的,因为大家都差不多,所以才出现了如此和谐场面。

    刚开始大家都很好奇林云去那挣的钱,都来问一问,毕竟每个人都有好奇心。

    林云只能向大家了撒个谎,说是同大学同学做小生意,运气挣了一小笔,然后大家就没多关注了,毕竟谁都有运气好的时候。

    玩的好的同学都坐成一桌,开始唠嗑喝酒。

    ……

    【未待完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