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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这是心理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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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耕嘴角噙笑,道:“苏老爷子,令郎这病吧,说到底心病还须心药医啊!首先,你得知道他这病到底是一个什么病~~这样吧,我先给你讲一个故事,一个在海外番邦广为流传的故事。”

    “讲啥狗屁故事啊?贤侄,你到是说啊,我家大郎到底得了什么心病啊?”苏有田此时眼珠子都红了,见崔耕还在卖关子,就差给他跪下了。

    待酝酿足了气氛,崔耕才定气凝神,缓缓给苏有田讲了个故事。

    这个故事来源于那场荒唐大梦,名字叫做《俄狄浦斯王》,讲述的是,王子俄狄浦斯无意中杀死生父娶母为妻,最后被神所诅咒,刺瞎双眼,流浪四方。

    这个故事在那场荒唐大梦中被后世誉为“十全十美的悲剧”,端的是震撼人心,催人泪下。

    不过,苏有田毫无艺术细胞,心里也惦念着自家儿子,听完了毫无感触,催促道:“二郎,你说的这个什么斯王,跟我家大郎的病有啥关系?难道说大郎也是冲撞了哪路神仙?咱们待会儿是要烧香还是还愿?”

    “跟烧香还愿不挨着啊!”

    崔耕步步开导道:“老苏你想想,王子俄狄浦斯为何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娶母为妻?那是因为他在潜意识里,对母亲有所爱恋。”

    苏有田呸了一声,道:“喜欢自己的娘亲?娶母为妻?那不是乱伦成了畜生了吗?”

    “呃…你这么理解,就有些偏颇了。”

    崔耕一边仔细回想那场荒唐大梦,一边正色道:“故事中的王子俄狄浦斯这叫恋母情结。所谓恋母情结,通俗地讲是指人的一种心理倾向,喜欢和母亲在一起的感觉,并不涉及龌龊之事。俄狄浦斯会娶母亲,首先是不知情,其次才是有这份好感。”

    顿了下,他又道:“换个说法你就容易明白了,哪个孩子不喜欢自己的娘亲?此乃人之天性,实为正常。”

    苏有田都被绕糊涂了,道:“孩子当然喜欢母亲,不喜欢才是畜生哩。不过,二郎,你说这么多,跟我家大郎有啥关系啊?”

    “当然有关了,你听我慢慢说。”崔耕道,“小孩子都会对母亲有深深地依恋,然后,随着年纪渐长,这种感觉就会逐渐消失。只是有些人,比如大郎,因为某些意外,这种感情非但没有消失,还愈演愈烈,以致影响了正常的婚恋,这就是生了心病了。”

    老苏赶紧打断道:“少扯闲篇,大郎他娘早死啦,跟你说的不挨着。”

    崔耕冷笑道:“正因为大郎自幼丧母,所以他对母亲的思念和渴望会比其他正常孩子要更加强烈。而苏老爷在大郎小的时候忙于生意买卖,又极少回家照顾儿子,所以他打小就跟在姐姐身边长大。正所谓长姐入母,时间长了,他便会把思念娘亲的这份感情,寄托在了一向疼他惜他的姐姐身上。久而久之,这份依赖和寄托的感情便会慢慢扭曲,最后会变成依恋,甚至是害怕有一天被别人抢走……”

    “还有这事?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如今大唐的中医水平虽然已经牛了,甚至在太宗高宗在位时还出过孙思邈这样的神仙人物,但心理疾病这种层次的问题,别说民间百姓了,便是中医杏林高手也还没提出一个完整的概念出来。

    所以,苏有田对崔耕说得这些尽管理智上觉得很有可能,但在认知上还是不能接受,连连摇头。

    崔耕继续劝道:“这有啥难以理解的?你活了这么大年纪,经得多见得广。是不是有些人,专门喜欢比自己年龄大十几二十岁的女子?”

    苏有田略微点了点头,道:“这种人倒是真的有。比如裁缝铺的老冯,他每次逛妓馆,都挑年龄大的。我原来还以为他是为了省钱呢,没想到是因为什么……恋母情结。”

    崔耕趁热打铁,道:“其实老冯和大郎是一样的。不过人家老冯病的轻,还能正常的传宗接代。大郎已经病入膏肓,可就不好说喽。”

    随后,他又把苏大郎种种“恋姐”的表现,一一道来,并与自己的理论一一印证。

    其实,对于苏礼的种种表现,苏有田早就在潜意识中,认为自己的儿子有些不正常。只是到底哪里不对,又具体说不出来。

    听了崔耕的话,他好像抓住了一点什么,知道病症的头绪到底在哪里了。

    崔耕说这话,走至老苏的跟前,轻轻拍了一下他略微颤颤的肩膀,道:“你瞧着吧,你家大郎这病若是继续放任不管,只会变得越来越严重。别说传宗接代开枝散叶了,恐怕娶亲都成问题啊,索性当个孤独终老的老光棍吧,反正你们苏家有的是银子,也够他挥霍十年二十年的。”

    噗通!

    听到这里,老苏实在坚持不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彻底地懵逼了。

    他心中大哭,完了!全完了!我们苏家上辈子究竟是做了什么孽啊,竟然遭此恶报。

    如果大郎无法开枝散叶,我拿女儿巴结贺旭,还有个屁用!最后我的万贯家财,没落到姓苏的手里,却是落到了姓贺的手里。赔了闺女又散财,我到底是图啥?

    崔耕把他搀了起来,关切道:“苏老爷子,怎么样?没事儿吧?”

    崔有田这才忍不住痛哭出声,道:“我……我难受啊!崔贤侄,竟然你知道得这般清楚细致,你肯定知道如果治大郎这恋…恋母情结之症,对否?”

    “呃,药石无医,不代表不治之症嘛。”崔耕顿了顿,慢条斯理地道。

    “啊?不……不是不治之症?”老苏的眼睛仿佛能射出两道光来,迅即无比地揪着崔耕的脖领子,拼命地摇晃道:“这病怎么治?快点说,你倒是快点说啊!”

    “松手!快松手!”崔耕大呼道:“老苏,你要是把我这个大夫给掐死了,你可就真的绝后啦!”

    苏有田这才把手松开,小心翼翼地帮崔耕掸了掸官袍上的灰尘,又不好意思地道:“贤侄,我的好贤侄,莫怪莫怪啊,一时情急,太激动了。贤侄啊,我家大郎的这病……””

    崔耕坐了下来,喝了一口茶,道:“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得了,这个忙我帮了。你让我嫂子回清源,还有苏大郎,你也让我一并带回去。你若信得过我,就让你家大郎在我那儿呆上一阵子,跟我厮混一顿时日,我保证他下次回来之后,绝不会再缠着他姐姐不放。以后看到别的女人啊,那眼珠子绝对都能掉到地上来。”

    老苏将信将疑,道:“你有把握?这事能成?”

    “嗨!你就放心吧。我保证经我教加调理一阵之后,你家大郎不仅会心病痊愈,而且保不齐将来会娶上十个八个老婆,给你生上二三十个孙子孙女。老苏你可得多多保重身体,别到时候记性太差,孙子孙女都认不全啦。”

    “那敢情好,认不全啊,我就用毛笔给他们做记号,大毛,二毛,三毛,四毛……哈哈!”

    苏有田扬起脸来,畅想儿孙绕膝的场景,乐得合不拢嘴。

    笑着笑着,他的老脸蔫了下来,苦道:“贤侄,我那混账儿子能听你的吗?”

    崔耕耸耸肩,笑道:“你把那个‘吗’字去了。他要不能听我的,今天还能乖乖跟我回你们苏家?”

    “说的也是……说的也是……不过……”

    苏有田坐了回去,连连应是,脸色却有些不自然。

    崔耕问道:“不过什么?”

    苏有田欲言又止,最终长叹一声,道:“大郎这个病,你早发现几个月就好了。但是现在,我已经答应了贺县尉那边,要把绣绣嫁给他。最近,贺旭隔三差五派人不是来催促,就是来送礼单,让老夫快些定下日子,他好选日子纳绣绣过府为妾。若是让绣绣跟你回了清源城,那贺县尉那边老夫该如何交代?”

    崔耕把手一摆,道:“我当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不就是贺旭吗?在我面起前,他算个什么东西?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眼下绣绣还是我崔家的儿媳,我崔耕的嫂子。光天化日乾坤朗朗,难不成他还敢知法犯法,强抢人妻?真当大唐没了王法?”

    老苏当时就泪奔了,道:“贤侄,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你远在清源城,又是从七品的折冲府长史,当然不怕贺旭。但我苏家这一摊子家业,全在莆田城,县官不如现管,我能惹得人家吗?”

    话音刚刚落地,就有一个门房下人扑棱棱地拍打着房门道:“老爷,老爷,那个贺县尉府的田幕僚,他又来了!”

    “你看你看,又来了~~”

    苏有田当场变了脸色,摊摊手对崔耕苦笑道。

    随后,他有些恼怒地冲门房下人喊道:“不是前几日就交代你们了吗,但凡贺县尉差人再来,你们就说老夫偶感风寒,不便见客。让那田幕僚改日再来。”

    顿了下,又补充道:“跟人家好好说话,再送一吊子的茶水钱,别怠慢了人家。”

    “钱早就给了,可是他不肯走啊。”那下人苦着脸道:“老爷,这次田幕僚来跟前几次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田幕僚送来了一份黄历,上面勾选着几个黄道吉日。他说……他说……”

    崔耕不耐烦地道:“说什么?痛快点!”

    “他说,知道少爷已经回府了,这桩婚事应该再无阻碍。黄历上面的几个黄道吉日,老爷务必选一个,贺家也好来纳妾迎亲。如果老爷今天不把日子选好,那之前就是戏耍着贺县尉玩得。田幕僚还说,县尉大人是个暴脾气,更是个有恩必报,有仇必果的火霹雳,到时候……怕咱们苏家在莆田的面子上不好看了。”

    听到贺旭的“最后通牒”,苏有田的脸“唰”地就变白了,扯着崔耕的袍袖,大呼道:“你瞧,你瞧,贺旭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怎么办?怎么办?”

    崔耕翻了翻白眼,揶揄讥讽道:“谁让你早前一门心思巴结姓贺的?自食恶果了吧?该!”

    不过揶揄归揶揄,但事儿,崔耕还得照着自己的想法做,只见他大手一挥,道:“苏老爷子,这事你甭管了,交给我处理吧!”

    言毕,冲着客厅外的封常清厉喝一声,道:“封常清,替本官跑一趟府门,将那个姓田的狗杂碎扔出苏府。他若敢炸刺儿,你就把给本官狠揍他一顿。让他回去带个话,这顿打,是折冲府长史崔大人赏的!”

    “得令!”

    封常清报了下拳,毫不拖泥带水地转身离去!

    望着崔耕轻言一语便定人生死的平静淡然,老苏不由得暗叹道:“这崔家二郎……真霸气!当初我怎么就没把绣绣嫁给崔家二郎,而是嫁给了那短命夭寿的崔大郎了呢?若是将她嫁给崔二郎,老夫现在也是都尉长史的岳父了,哪还用费尽心思去巴结贺旭?唉……真是雁啄瞎了眼,鬼迷了心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