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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吃货的锦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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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入锦官的刹那,时间的流逝仿佛都变得缓慢。都市的车流和喧闹的街市,在这里全无踪影。穿街的轨道电车,如朱红纸舟行在潺潺溪水里,缓慢,惬意。

    乘客人像一只慵懒的猫,倚着车上的雕栏,悠然地看着一旁的朱楼与花团浮光掠影般地溜过。或者,和对向驶来的电车上的男孩女孩不期邂逅,彼此报以微笑。

    街上的行人信步闲游,彳亍在竹影树荫下。身穿黑白相间制服的锦官人都微笑着迎来送往,常有人提着香气扑鼻的食盒在人群中穿梭,送往各自的归处。清风穿过笔直的长街,将亚热带的潮热一扫而空。锦官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其冬暖夏凉,湿而不潮的气候环境。

    锦官有九道长街,长街两旁是成排的小楼。楼高不过四层,以二层居多。楼间空隙稀疏有致,确保了楼中每个房间都能通风透光。

    只要楼中有空闲的屋子,游客就能租住。房间由小楼主人负责打理,所以,每个房间都各具特色,别有一番风味。无论游客住在哪里,都不会觉得厌倦,因为锦官本身就多彩的。

    锦官最高的建筑八角玲珑塔,有九层高。玲珑八角八飞檐,飞檐之上悬铃铛。每层支有一十八张八仙桌,八仙桌中开方孔,圆孔之内各放一口九宫锅。锅里红油冒轻烟,夹片毛肚滚三滚,馋得口水流一嘴。

    深谙女性味蕾的Erin孙,先是以红糖滋粑为莉莎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随后,紫苏叶包的青团子黏住了莉莎的嘴巴,什锦豆花让莉莎满口生香,烤脑花一口下去令莉莎的味蕾都发生了错乱。就着擂椒吃凉粉,入口是冰冰凉的,咽了肚又是火辣辣的,莉莎吸溜吸溜地一口接一口地吃,在冰火两重天里吃得大汗淋漓。

    闲吃了一路,此刻两人终于进入了正餐——牛油火锅。一路上,连呼“眼花了”“吃不下了”的莉莎,在喝罢一杯酸梅汤后,添杯举箸重开宴。七上八下,涮好一片毛肚,莉莎在油碟里沾了沾,连同筷子头都塞进樱桃小口里,鼓着腮帮子一顿咀嚼。复又夹起一片涮好的辣牛肉,不过油碟就放进嘴里,吸哈吸哈地吃了起来。

    Erin孙就表现得文雅多了,她小口吃着冰粉,饶有兴致地看着大快朵颐的莉莎,心说:这回别人都该鄙视地看着你了吧,哼!让我躺枪,老娘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举目望去,一道道鄙视的目光果然再次聚集到了这里。只是为什么他们都在看着自己,Erin孙有些奇怪。直到有人的议论声传到她的耳朵里:“你看这当姐姐的,多半是虐待了小姑娘。你看小姑娘狼吞虎咽的模样,像是好几天没吃过东西了。”

    Erin孙真想仰天长叹:既生青春女,何生萝莉控?

    她问莉莎:“以你的阅历,不应该像这样没见过世面吧。”

    “咳咳,”莉莎擦擦嘴巴说,“上次我来,千山连城还没有呢,这儿就是个鸟不拉屎的穷山沟,更别说这么多新奇的好吃的。”

    千山连城是五十年内,被轨道交通串联起来的城市。要说千山连城没建成,就是说她是五十年前来的这里。对此,Erin孙倒不惊讶,毕竟提前被告知了海德拉的传说。但她还是好奇地问:“那什么长春不老功是不是真的?”

    “那叫万古长春功!不懂就不要瞎讲。其实这门武功没什么不能说的,就算你们知道了也修炼不了。”

    “为什么?”

    “因为万古长春功是基于天巫道心创造出来的。除非有着天巫道心,否则根本不可能修炼这长生不老的神通。”

    “好吧,果然是这样。”Erin孙悻悻然地说。短暂的失落过后,Erin孙就找到了值得挖掘的地方:“那也就是说,你真的活了两百年?”

    莉莎随口答道:“没那么久,现在才是第三个甲子。”

    “那也就是说你从头到尾,经历过大论辩咯?”

    “也不尽然,百年前,我的长春功正到紧要关头,哪有功夫下山管这些俗事。”

    “大论辩可是彻底改变了奥德赛格局,使得鸿派的完全失势。这段历史的细节,是历史学家们当前最热门的课题。我很想知道,大论辩是怎样演变成第三次内战的。”

    莉莎不耐烦地说:“我们隐士从来不管世俗的事!不过你要说鸿派的彻底失势,那倒不见得。尽管诺派的科学知识更加先进,使人民更容易富足,但为什么千余年来都是鸿派占上风,你想过没有?鸿派的思想更加中正平和,更具备人性。诺派的思想则是冷冰冰的,他的司法观念防小人但不顾念君子。这就导致了君子没有生长空间,最终使得小人泛滥。所以,在纪元初期博弈时,鸿派迅速占据了上风。因为大家更喜欢人性化的国度。至于鸿派的失势,一方面是战之过,另一方面是鸿派的故步自封。

    我记得大论辩时不是有人提出鸿体诺用吗?像你这样的融合派,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

    “原本,我还以为你是个古板的老太太,没想到你能有这样的见解。”

    “我可是诺派,只不过活得久了就不再在意派别之争了。现在大家不都对派别讳莫如深么?融合是大趋势,绝没有东风压倒西风的道理。而且......姐姐,你要记住,偶尔我会表现得老成些,但我还是一名十七岁的美少女。”

    看着莉莎似笑非笑的表情,Erin孙打了一个激灵。她夹了一根手剥笋给莉莎说:“吃点儿蔬菜清清口。”

    莉莎小口咬在手剥笋上,咔嚓一声脆响,嚼了两口后抱怨道:“脆是挺脆,就是皮太硬了,嚼不动。”

    Erin孙玩味地笑道:“亲爱的,手剥笋的外皮是不能吃的。”

    “呸!”莉莎吐掉口中嚼碎了的硬皮,不无抱怨地瞪了Erin孙一眼。

    两人的座位是二层临窗的位置,夕阳余晖投在八仙桌上。Erin孙斜眼看向街对面的冰激凌店面说:“我去买点冰激凌,要吃吗?”

    脱下一口毛肚,莉莎灵动的眼珠转了转,狐疑地盯着她。

    Erin孙无奈地摊摊手说:“好了好了,吃过饭再去。我的手现在可还疼呢。”

    莉莎想了想,心说:我的神念可以覆盖八百米,就算她有小动作,我大可以使用魔心咒让她当街癫狂,由不得她不就范。于是,她便笑着说:“姐姐你都请我吃这么多好吃的了,我哪能不信你,你快去快回。”

    Erin孙也还以微笑,心中更是乐开了花:女人再大都抵挡不了甜食的诱惑,不过——诱你上钩真他娘的贵!这可都是我的血汗钱。

    信步下了楼,刚走出八角塔,她就迈开两条腿蹿进了旁边的巷子里。向着三道街方向狂奔,那里是锦官唯一的纪念品销售处,也就是奥德赛唯一可以买到熊爪杯的地方。

    “小妮子真敢跑!”莉莎微微冷笑,施展魔心咒刺入Erin孙的脑中,却失败了。她紧皱眉头,Erin孙脑中残留着一道神念,而且神念的力量居然强过自己。她想要提高神念攻击的强度,但又恐怕力量太强把Erin孙的脑子搅成一团浆糊,只好作罢。

    啪,莉莎气愤地拍在桌子上,一筷子将剩下的毛肚包了圆,七上八下一通涮,三口五口吃进肚,还不忘扒两口冰粉解辣。不待毛肚吃完,她就拎起小包站了起来,本打算直接从窗口跳下去,但转念一想,此时不宜在世俗人面前展露身手。

    于是,她垫步凌腰,嗖地转入楼梯,噔噔噔,三步并两步地下了楼,紧接着足尖点地,不到一息便冲到了门口。这一手轻身功夫,从离座到出门统共不到十五秒,但凡是个练家子都要为之喝彩。

    “小姐,您还没结账呢?”一名服务生快步挡在了门口,露出虎视眈眈的微笑。

    “啊?啊——”莉莎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口中没咽的毛肚险些掉出来。

    瞧,临逃走还不忘再吃两口,不是吃霸王餐的又能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