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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姐,您还是小点声,别让沈总听到了。毕竟,许小姐是沈总最疼爱的妹妹。”老程始终保持中立的态度。
“老程,当我八岁呢?”白曼冷笑一声。
“话我就说到这儿了,白小姐,您应该比我更清楚,沈总不喜欢不懂事的人。”
“好……你们狠。”白曼精致的瓜子脸都扭曲了。
行,不让她进去,她就等。
白曼冷傲地回头,坐进了自己的小跑车里,关上门窗,尽力让自己平和下来。
老程说的对,沈迟不喜欢不懂事的人,她能够一直留在他身边,不也因为她足够懂事吗?
可她的脑子里还是一片混乱,既然如此,那她这几天在沈家可是见多了许朝暮的不懂事,也没见沈迟有多讨厌许朝暮。
她不信,她和沈迟这么多年的感情会不堪一击。
这圈子里可都说,她才是沈迟的心头最爱。
但愿是她想多了。
牙科诊室里,医生做完最后一步程序,这才收好仪器,摘掉手套。
“好了,蛀牙已经拔掉了,不会再疼了。这几天注意点饮食,以清淡为主,我这边还会开点药,记得按时吃。以后啊,少吃甜的东西。”医生叮嘱道。
许朝暮整个人已经半死不活的了,虽然打了麻醉,可是她还是流了一脸的泪。
还是好疼啊!
她拽着沈迟不肯松手,沈迟倒笑了:“听到没有,以后少吃甜的东西。”
许朝暮说不了话,她便点点头。
这世上有一种酷刑叫不能说话,太难受了!
沈迟可是难得见许朝暮这么乖,便又道:“以后少跟我顶嘴。”
为什么不能跟你顶嘴!你说错了我还要言听计从吗?再说,你不讲理的次数更多好不好!
许朝暮很想咆哮,可是说不了话,只好瞪着眼睛看向沈迟,以表不满。
沈迟这不要脸的就是趁人之危!
等医生写好处方,沈迟带着许朝暮一起去拿药。许朝暮拉着他的胳膊,他也没有拒绝。
她本来就是没心没肺的,这牙一拔,就忘了厉北廷的话了。
沈迟带着许朝暮走出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七点多了。白曼的车还停在大楼门口,她觉得,自己这辈子的耐心都快被耗光了!
不过,当她看到许朝暮挽着沈迟的手臂出来的时候,她还是选择了继续忍。
“沈总,白小姐在那里。”老程低声道。
沈迟抬了一下眼皮子,果然,白曼坐在车上,正看向他这儿。
许朝暮一下子又想起了厉北廷的话,她立马放开了沈迟。
白曼下了车,收敛的多余的表情,倩笑盈盈,挽住沈迟的手臂:“怎么来医院了?”
“带朝暮来拔牙。”沈迟轻描淡写。
“要不要紧?拔完了?”
“没事。”
“还去A市吗?”白曼小心翼翼问道。
“现在去,可就太迟了。”
白曼的脸上顿时露出了焦急,沈迟不去A市,合同怎么办?发布会怎么办?
她本想借着这次发布会昭告天下,她是沈迟的未婚妻。显然,沈迟也没有拒绝。
可现在出了这种事……
“那怎么办?这次的签约对于你来说可是很重要的,这签不了的话对于集团来说可是一笔很大的损失!”白曼道。
许朝暮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很高深的样子。
“我有自己的安排。”
沈迟脸上没有太多的波澜,他不再跟白曼多说什么,便对老程道:“送朝暮回家,我去集团一趟。”
“好。”老程应道。
“沈迟,我送你去集团吧!我正好开了车来。”白曼主动道。
“不用。”
白曼不敢多说什么,沈迟只要是拒绝了,她就没有商量的余地。
沈迟将药扔给许朝暮:“按时吃药!”
许朝暮小鸡吃米一样直点头,这男人变脸跟变天似的,刚刚在诊室明明还是对她挺好的,这会子怎么又换了一张冷酷冰寒的脸!
沈迟去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老程则带着许朝暮准备上车回家。
雨还在下,地上湿漉漉的。天已经亮了,医院也慢慢热闹起来,不时有上班的医生和病人打着伞来来往往。
许朝暮觉得就像是一场梦,从昨天晚上被人带走,到现在她拿着药站在走廊下。
不过还好,梦里有他。
她现在算是平平安安活下来了,可问题来了,她什么时候能亲他一口呢?
这男人防备心那么强,没等她碰到他,早就被他摔得屁股开花了。
许朝暮不由长叹,任务艰巨,任务艰巨啊!
“我正好要回沈家,要不我来送朝暮吧!”白曼对老程道。
“谢谢白小姐了,沈总让我送许小姐回去,我不敢偷懒的。”老程恭恭敬敬道。
许朝暮给老程点赞,她可不要坐白曼的车。
白曼没辙,面子上又拉不下来,便笑了笑:“那一起走吧。”
“好,白小姐您先请。”
白曼将车开出了医院,老程的车也紧跟其后。
许朝暮也是累了,刚坐上车就睡着了,她梦到了妈妈。很久没有梦到过妈妈了,她在梦里哭了。
妈妈问她过得好不好,她一直都在点头说很好。
有时候她想,她被带到沈家,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迷迷糊糊做了一路的梦,很快,车子就开到了沈家别墅。老程见许朝暮睡得正香,也就没有叫醒她。
他将车停到车库后小声对凌管家道:“许小姐睡着了,让她睡一会儿吧,她今天就不用去上课了。”
凌管家点了点头,老程就离开了沈家。
许朝暮醒过来的时候神清气爽,牙也好了许多,不怎么疼了。
可她揉了揉眼睛,这坐在驾驶位上的人怎么成了白曼?
白曼正盯着她看,一双桃花眼水波粼粼,红唇微微上扬,像是在笑。
许朝暮都不得不承认,这大明星就是大明星,360°无死角,怎么看怎么漂亮。这白皙的脸蛋,这妩媚的红唇,尤其是领口往下,许朝暮最羡慕了。
以前在杂志上看不真切,现在见了真人,尼玛,简直比杂志更胜一筹!
难怪于薇薇说,男人都喜欢胸大的,胸大的摸上去手感极好。所谓胸大,就是白曼这样的。
她要是个男人,也喜欢啊!难怪沈迟那个俗不可耐的男人看白曼的眼神那么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