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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唰唰……嘭嘭嘭……”
两人激烈交手,越打越快,若是普通人来旁观,基本上看不清他们的动作,只能看到两团模糊的人影往来交替。
加持在剑身的法力碰撞之下四散飞射,打在地上发出声声爆鸣,炸起一蓬蓬泥土。
这还是因为他们并未全力以赴,只是输出一股法力护住剑身,以免其在兵器交击中受损。
若两人都全力出手,修为低点的修士恐怕连旁观都没资格,因为他们连两人交手的余波都承受不住。
马叮当是个骄傲的女子,杨翼飞明说不会使用其他手段,只用近身剑法交手,她也同样不用其他手段,就跟他比剑法。
她本就是近几百年来,马家后面这十几代传人中资质最好,悟性最高的一个,一度被马丹娜称为最有机会消灭将臣的马家传人。
她今年才十八岁,便已经拥有了马丹娜三十多岁时才拥有的修为。
直到二十年后又出了个马小玲,她创下的记录才被打破,不过马小玲是驱魔龙族先祖马灵儿转世,先天上本就占了很大优势。
两人这一战可谓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双方都感痛快至极。
杨翼飞一开始出手还略有些生涩凝滞,手忙脚乱,随着交手的时间推移,慢慢变得从容不迫,招式转圜间如行云流水,圆融自如。
当然了,所谓的棋逢对手,是在杨翼飞没有运用多少修为,只是单纯比拼剑法的情况下,否则他随便一个爆发,马叮当就得当场扑街。
不过那样一来就没有意义了,马叮当和马丹娜是他目前能找到的最好对手,他总不能去跟马丹娜交手。
他需要的是磨练自己的近战能力,以应对未来与自己修为相当,甚至更强的对手,又不是要跟马家传人比个高低,拼修为就完 全没有必要了。
“叮叮叮……唰……”
又一次错身而过? 马叮当开口道:“可不可以让我见识见识青云剑诀的真正威力?”
杨翼飞眉头一挑,微笑道:“好啊!那你要小心了。”
“呼”
输出的法力微微加大了一些,黑炎剑上火光微盛? 一截黑中带红的剑芒自剑尖延伸而出。
杨翼飞手腕连翻? 黑炎剑在身前舞出一片剑幕? 向马叮当当头罩了过去,剑幕密不透风,毫无破绽。
“好厉害。”
“昂”
马叮当赞了一声? 手中碧水龙吟同样是蓝光一盛? 传出一声响亮的龙吟。
幽蓝剑身引处,道道手臂粗细,五尺来长的蓝色龙影于她身前盘旋飞舞? 看似杂乱? 却绝不会发生互相碰撞的情况。
“嘭嘭嘭嘭……”
密集的爆鸣声在剑幕与群龙碰撞的位置响起? 劲气四溢? 这片草坪被进一步摧残。
如果说刚才散射的劲气余波如同冲锋枪子弹打出的效果? 那么现在就是重机枪。
“驱魔龙族? 果然有独到之处,再试试我的破魔剑气。”
“唰唰唰……”
借着碰撞后各自飞退出一段距离,见马叮当似乎并未受到反震的影响,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杨翼飞也打出了性子? 当下仙剑连挥? 连绵不绝的剑气挥洒而出。
马叮当怡然不惧? 纵身而起? 苗条纤长的娇躯在离地近丈的半空回旋翻转。
道道有龙形缠绕,与碧水龙吟剑本体一模一样的幽蓝色剑影飞射而出,针尖对麦芒的对上了杨翼飞的剑气。
“嘭嘭嘭……”
在杨翼飞的刻意把控下? 两人又一次平分秋色,马叮当旋身落地,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这一次交手,两人一打就是半个多小时,交手不下千招,此时马叮当额头已经见汗,杨翼飞却依旧云淡风轻。
见马叮当似乎有些累了,杨翼飞主动开口笑道:“打了这么久,我有点累了,休息一会儿吧!”
马叮当看出杨翼飞根本就没有多少消耗,对他修为之深厚,心里是有数的,暗暗佩服不已。
而他主动说自己累了,提出休息,是在照顾她的面子,可谓是风度翩翩,她欢喜之余,又有些哭笑不得。
将碧水龙吟插回腿上的皮套中后,她开口笑道:“是我累了,你根本还没尽力吧?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不用照顾我面子,我内心还没那么脆弱。”
这个男人真的很好,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不敢贸然用完 美这两个字,但至少在他们相处的时间里,她真的没发现他身上有什么缺点,反而到处都是闪光点。
杨翼飞耸耸肩,一边走向马叮当,一边微笑道:“也没有啦!这场比试我打得很痛快,对我帮助非常大,我得对你说声谢谢。”
马叮当正色道:“你的资质悟性真的很可怕,我能看出,你以前应该没怎么经历过近身搏斗,经验方面有些不足。”
“但是这一场切磋,我能清晰的感受到,你的进步速度堪称恐怖,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学习适应能力可以这么强的。”
“呵呵,或许我的大脑开发度比较高吧!”杨翼飞笑了笑,和马叮当并肩往上走了一段,到一旁倾斜度很小的斜坡上坐了下来。
如今已是秋季,草地不再青绿,变得干枯焦黄,但也因此地面比较干燥,坐在地上十分舒适。
“阿飞,你每天除了修炼,还做些什么啊?”
杨翼飞道:“看看书啊!玩玩音乐啦!偶尔去非洲打打猎啦什么的,我是个军迷,很喜欢玩枪。”
马叮当失笑的摇摇头,道:“倒是很少有男孩子不喜欢玩枪的,自古以来,男人的浪漫似乎就是武器和座驾,古代男人喜欢宝剑骏马,现代男人喜欢军火豪车。”
杨翼飞哈哈一笑,双手枕到后脑勺躺了下去,道:“你说得没错,男人其实是一种非常单纯而专一的动物,几千年都不会变。”
“女人就不同了,人们总说女人心,海底针,就是因为女人太过善变。”
马叮当不服气的道:“并不是所有男人都是专一的,也不是所有女人都善变,你这样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杨翼飞施施然道:“我这样说自然有我的理由,你看啊!18岁的少女,一般会比较喜欢阳光帅气一点的同龄男生,因为同龄才有共同语言。”
“28岁的女人,则是喜欢比自己大一些的男人,因为比自己大,就会更懂得照顾自己。”
“38岁的女人,喜欢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男人,年轻帅气的反而看不上了,因为如果不是富二代,年轻就代表了不成熟,没有经济实力。”
“我说的你认同吗?”
马叮当想了想,颔首道:“差不多吧!虽然不能说百分之百,但大部分女人都是这样,难道这不对吗?”
杨翼飞笑道:“我没说这样不对,可这样不恰恰说明了女人的善变吗?一点都不专一。”
“男人就不同了,18岁的男生,喜欢18岁的女孩,28岁的男人,依旧喜欢18岁的女孩,38、48、58……一直到死,男人始终不改初心,喜欢18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专一?”
“噗……你这家伙……呵呵呵……”
听完 杨翼飞的话,马叮当顿时笑喷,可笑了一阵后,她忽然止住了笑声,沉默片刻,开口道:“那你也是这样的吗?”
“呵呵……”杨翼飞轻笑一声,道:“开个玩笑而已,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个男人不喜欢年轻漂亮的女人呢?”
“这种喜欢只是一种异性相吸的欣赏之情,并不代表男人的择偶观,女人外表的美丽犹如昙花一现,虽然很惊艳,但也很短暂。”
“可是气质却像一杯上好的红酒,香醇经典,让人越品越着迷,经久不息,所以我更看重女人的气质,18岁的女孩,又怎么能拥有38岁女人的气质?”
说到这,杨翼飞微微偏头,看了看马叮当的俏丽侧脸,声音变得柔和万分:“我爱上的女人,她18岁时,我会保持着我的阳光帅气,爱她所爱,思她所思,努力跟她有共同语言。”
“28岁时,我会把她照顾得很好,为她遮风挡雨,让她依旧犹如18岁的小公主,无忧无虑。”
“38岁时,我会让自己变得成熟稳重,为她提供最好的生活,给她最大的安全感。”
说到这,杨翼飞重新坐起来,看着马叮当笑问道:“你相不相信我可以做到?”
马叮当只感觉自己的心跳比任何一次都要来得剧烈,甚至超过了刚刚切磋完 时的状态。
没有女人能在听到这些话时无动于衷,也没有女人在面对这样一个男人时,能毫不动心。
马叮当用了很大的努力,才没有让自己露出异样,或许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她的声音变得极尽温柔,“我相不相信又有什么关系?谁知道你能不能做到?”
杨翼飞道:“其实要想知道结果,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
马叮当下意识的问道:“什么办法?”
杨翼飞展颜一笑,道:“很简单,做我的女人,亲身去验证这一切。”
马叮当浑身轻轻一颤,微微垂下了头,一向大大方方的她,脸上也飞起了红霞。
从初中到高中,追过她,以各种花样向她表白的男孩不知凡几,但从来没有一个让她如此心动过。
这一刻她犹如一个人喝光了一整瓶61年白马,有一种醉了的感觉。
杨翼飞趁热打铁,探手进衣兜,取出了一个精致的首饰盒,打开之后露出一枚天蓝色戒指。
这枚戒指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上面也没有钻石之类的饰物,就是一个指环。
但在戒面上却有着繁复而玄奥的花纹,有宛若水波一样的光华在戒面氤氲流动。
杨翼飞将装着戒指的盒子举到马叮当面前,柔声道:“我喜欢你,给我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马叮当怔怔的看着盒子中那枚戒指,她能感应到戒指上流转的灵气波动。
很显然,这枚戒指并非凡俗间那些普通饰品,而是一件法器,其价值无可估量,比什么几克拉的钻戒要珍贵多了。
但是马叮当并未点头,更没有伸手去接,她垂首道:“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
杨翼飞没有放下手,平静的问道:“你说的是不能,而非不。”
马叮当扭头看向他,同样平静的道:“有什么区别吗?”
杨翼飞点头道:“有区别,不能是有原因的,而不,可以没有任何原因,那么,是什么原因?”
马叮当沉默了片刻,才开口道:“你知道将臣吗?”
杨翼飞道:“知道,天地间第一只僵尸,僵尸之王。”
马叮当叹道:“马家祖训,马家后人的使命,就是消灭僵尸王将臣,而马家女人不能为男人留一滴眼泪,否则就会法力尽失。”
“这是一个怪圈,马家女人一旦恋爱,就必然会为男人流泪,不管是开心还是难过。”
“可是一旦流泪,没了法力,就无法完 成马家的使命,压力又会压在下一代传人身上。”
“每一代马家传人,都希望使命能在自己手中完 成,我不能这么自私。”
杨翼飞听完 马叮当的话,默默摘下盒子里的戒指,收起盒子,随后捏住了马叮当的左手中指,将戒指套了进去。
马叮当愣愣的看着他,也没缩回手,杨翼飞看着套进马叮当中指的戒指,微笑道:“我向你保证,压力绝不会落到马家下一代传人的肩上,马家的使命,将在你这一代终结,我会让每一代马家女人都拥有姑父,而不再是永远只有姑姑。”
他只说保证马家使命将在马叮当这一代终结,却没说一定帮她杀了将臣,因为杨翼飞认为,将臣并不该死。
杀死如今的将臣,跟杀死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也没什么区别。
将臣固然是僵尸之祖,但他将人咬成僵尸,出发点其实是为了救人,从来不是为了杀人,更不是为了食物,因为盘古族人是不用吸血的。
将臣其实很单纯,单纯得就像一张白纸,他不懂是非对错,一切行为只遵行本能,而他的本性却是善良的。
他以为自己咬人是在救人,因为他感应到了濒死之人的求生意志,他们不想死,所以他想救他们。
可他不清楚,凡人根本承受不了他的血脉,他的血脉的确可以救人,甚至让人长生不老,但后遗症就是需要以血为生。
将臣算是好心办了坏事,这些是从事情本身的角度来看待的。
从大局上来说,将臣是盘古族人,而盘古族人致力于消灭命运,使人类可以免受命运摆布,将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人类自己手中,让人类的未来由他们自己去创造。
所以对全人类来说,盘古族人才是自己一边的,马家的命运血脉,反而是人类的敌人。
当然,杨翼飞不会去理会这中间的纠葛,虽然马家拥有的是命运血脉,但她们本身也只是一群被命运摆布得棋子。
所以他喜欢马叮当就去追了,哪管什么血脉不血脉的,但将臣的确不该死。
他会用其他方法化解马家与将臣纠缠了几千年的恩怨,解除马家持续了两千多年的诅咒。
其实就算无法解除也没关系,马家道法很强吗?嫁给他成为杨家媳妇,然后修炼杨家道法难道不香吗?
就算失去了一身马家道法修为,一针完 美T病毒下去,要不了几年就是大魔法师一枚,所以马叮当所顾忌的,其实根本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