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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晚在梦里,陶小霜和孙齐圣商量了很久,才定下了计策。接下来,两人将开始一明一暗的行动,尝试解决因为无妄之灾而被公安盯上的大危机。
被便衣监视的陶小霜自然是在明面行动的那个人。
从定计的第二天起,她就开始了自己正常的行程。她的一天开始于早起、做饭、喂鸡,接着是吃早饭,然后是去9中上学——上午大多数的时间里她都坐在教室里静静的看中药大全,兼认真的做笔记,有时遇到感兴趣的话题她也会参与到同学的聊天里,中午则和张可茜还有班上的女同学一起吃中饭——有时是带饭有时是去食堂,下午她会准时去毕工组帮忙;而当天的放学时间如果不超过4点半,回家途中她会顺路去小菜场买菜,然后带回家和徐阿婆一起做晚饭。最后,晚上9点不到,陶小霜的一天将结束于小卧室里那盏瓦盖灯的熄灭。
当然,这份简单又规律的行程里也会有‘意外’。
比如和公安见面的第三天,陶小霜就去了趟工宣队,向王援朝和吕红兵道谢。这让原本就对她印象不错的吕红兵觉得自己果然没有帮错人。这一段时间里因为工作需要,吕红兵会时不时的去一趟毕工组的办公室。无论是从组员们嘴里听到的,还是她自己看到的——陶小霜就是个聪明乖巧的普通女孩子,要说有什么特殊之处,也就是长得十分的漂亮,所以当王援朝的老战友张公安意图在学校里‘审问’这么一个女学生时,吕红兵就理所当然的徇私了。
陶小霜慎重的分别谢过了王援朝和吕红兵,没有两人的帮忙,那次审问会难熬很多。
然后在那一天的下午,在回家的路上她绕道去了洪阳街的街道办事处。那个让她卷入麻烦漩涡的邮箱就钉在办事处的门口。陶小霜没有走过去,只是在离那个邮箱5米远的位置徘徊了一会,然后摇摇头就走了。
还有一些就是日常的意外了。比如星期天和王姿或者宁鸥一起去市中心兜了一会马路,然后去妇女用品商店里买一些需要贴上布票才能买到的女性用品。又比如和妹妹高椿一起去图书馆和公园消磨半天时光。再或者带着采秀三人去参加少年宫的活动。
对于怎么应付便衣,孙齐圣是这样说的:‘你就照常过,越正常越好’,这话陶小霜是仔细用了心思琢磨的。她去向王援朝和吕红兵道谢,以及去看邮箱的事,自然是她的本意,但也是‘表演’——正因为不知道自己正被便衣警察跟踪,她才会去找在审问中包庇自己的学校领导道谢,才会因为好奇而去‘接触’邮箱。陶小霜觉得这才是成为嫌疑人后她该有的正常表现。
事实上,在跟踪这样的她半个月后,两个便衣——虹口区公安局第一刑侦科的王叶梅和路维国向上面递交的监视报告里,有内容的文字已经只剩下一句话:一切如常,‘海涛’没有出现。海涛,是陶海在专案组里的‘代号’。
这些事陶小霜当然不知道。对她来说,最开头的那几天是最难熬的,她总会不自觉的绷紧身体,或者无法若无其事的转头——她怕自己会看到便衣,但过了几天后,她就可以‘若无其事’的正常生活了,甚至连有人跟在身后的被窥视感也逐日减轻。所以说人的适应力是无穷的。
而作为明面上的那个人,孙齐圣也很忙。虽然在和陶小霜说起时,金条的事被他说得十分容易,但其实这里面还是有难度的。
为了这事即使被公安介入调查也能不露痕迹,孙齐圣花了几天的功夫,把经手人的把柄和黄金的来路都重新设计了一遍。
然后是公安曾提到的陶小霜买黑东西的事,从那天审问的内容来看,孙齐圣分析他们是对同寿里的个别邻居进行了简单的查访——说简单,是因为要是严格按照程序来,那些公安肯定会重点询问同寿里的大喇叭,也就是李照弟。但在花了些功夫观察后,那个被查问的人,孙齐圣锁定了吴剪刀——他最近总是在有意无意的观察陶小霜和程家人。
以吴剪刀的为人和他一贯以来对陶小霜对程家的友好态度,他不会轻易在弄堂里传播公安在调查陶小霜的事,所以在孙齐圣看来,这事就到此结束了。
然后就是重头戏——大眼叔的事了。
在孙齐圣和他的两个好朋友彻底‘消失’在陶小霜身边的一个星期后,当然孙齐圣的‘消失’只限于白天,洪阳街的附近出现了一件怪事。
这天早晨,洪阳街的街头上出现了一个背着筐的女老乡,她在四人宽的大马路上这转悠那转悠,时不时和住在附近的居民或者路人一起消失一会,然后很快又出现在街头。
街边的大饼摊前,守了一晚仓库的朱大丽正带着女儿朱英英买油条大饼和豆浆吃。排队时,她无意中看见了那女老乡的一次消失和出现。
朱大丽的眼睛立时就睁大了,这是个卖黑东西的老乡呀!她摸了摸右边的裤兜,房管所老王“孝敬”的十来块钱就在那里面,她拿出一张5毛钱,给了女儿,“英英,钱给你,买了早饭后你自己坐在这吃,好伐?”她指了指大饼摊旁的方桌。
“妈,我知道了。”朱英英把钱攥在手里。
然后朱大丽就赶紧跑去不远的街对面找那个老乡。
朱大丽上前小声的说:“大姐,我要买东西……放心,我有钱。”
那老乡皮肤黝黑,一脸的褶子,说是朱大丽的妈都行,她操着一口浓重的乡音,“这位同志,跟我来。”
然后两人就一前一后的进了一条小巷子。女老乡放下筐,把盖在表面的稻草掀开,指着满筐的酱油色的东西,说道:“这些都一斤3毛5。”
看着这一筐的酱猪脚,酱猪头肉还有心肝脾胃等各式酱内脏,还没吃早饭的朱大丽立时就觉得饿了,她伸手拿起一块猪脚,仔细的看和闻:那粗壮的骨头上覆满的瘦肉和带着白色肥膘的褐色猪皮看着就有食欲,而带着酱油味道的猪肉味更是香得扑鼻。
于是咽下一口口水后,她才想起了价格不对,“大姐,才3毛5?”怎么这么便宜,只是猪头猪脚在酱肉店里就要卖4、5毛一斤,而猪心猪尾巴什么的可是要买到6毛的,还要肉票!
在酱肉的加工过程中,因为会去掉一部分的水分,所以重量会有损失,通常收取的肉票会打个八成,一斤酱肉只收八两的肉票。同理,会去除不少水分的肉松也会少收肉票。
发现黑酱肉居然比店里卖的正货还便宜,朱大丽不禁问道,“大姐,这肉是不是要肉票呀?”
“不要!你买不买?”女老乡说着拽回了朱大丽拿走那块的猪脚。“不给钱,一块都不能动。”
“我要,我要!”朱大丽赶紧点头,然后她把身上的钱都花光了,足足买下了小半筐的酱货。大约三十斤的酱货装在正好带着的菜篮里,满得连篮子盖都合不拢了。
然后,她让吃完早饭的女儿自己去位于街尾的街道小学上学,自己却提着菜篮匆匆回了同寿里。她给自己留下了3斤,接着走家窜户,把其它的酱货以4毛钱不要肉票的价格通通卖掉了。于是,白得了3斤酱货不说,她还赚了几毛钱。
这样的好事,朱大丽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又做了两回。然后到了第三天,即使她和其他买到酱货的人谁也没说,那个老乡的事也成了洪阳街附近的公开的秘密。
买的人多了,那个老乡就不止卖酱肉了,她开始卖生的猪蹄猪脚,还有猪脑牛蹄,有几次还卖上了牛肉;都不要肉票,还比市面上卖的要便宜一点。所以,很快的连街道的稽查和民兵都偷偷的在她那里买肉吃。派出所的警察倒是没亲身买过,不过却有人看见他们的家里人偷偷的在买。
……
站在洪阳街和四川北路接头的十字路口,能看见一栋巴洛克风格的三层小洋楼。这栋小洋楼以前的主人姓沈,现在自然是姓公了,和沪上很多自愿充公的祖产一样,住在楼里的几十家住户里还有一家姓沈。
现在,这户沈家住在洋楼的最底层,不是一楼,是由不见天日的车库改成的地下室里。
孙齐圣坐在地下室唯一的窗前,听着对面的沈章华报账。
“我找的三个出货人昨天一共出货500斤,按着你给的价格,猪头2毛、猪蹄1毛8……然后去掉出货人的半成钱,一共是80块钱,去掉我的16块。你可以拿走59块,剩余的5块需要留下来买酱油和其它调料。”
孙齐圣接过沈章华递来的钱,直接放进衣兜里,然后笑着说:“老鳖,从明天起我每天只提供300斤的货,而且卖货的范围不能再局限在洪阳街的附近。”
虽然货的减少就意味着收入的减少,但沈章华毫无异议,立刻点点头,“可以。我会让出货人多走一些路的。”
“那好”,孙齐圣站起来,“以后我们三天结回帐。”
“好。”沈章华站起来送孙齐圣出门。他一直目送孙齐圣顺着楼梯上了街面。
23岁的沈章华身量中等,有一张文质彬彬的脸,嘴边的一道长疤让他有了老鳖的称号——作为一个黑三代,高中毕业后,他只能在里弄工房里糊纸盒。糊纸盒养不活他自己,更别说老父老母和弟妹了,于是他开始做起了流氓阿飞。几年前,他做荷官组了赌局,一个赌红了眼的东北人半夜里拿着撬棍闯进地下室,让他在一口牙和赢家的下落里选一个,他选了后者;这一夜后,少了三颗牙和破了相的沈章华成了老鳖。意思就是他的嘴紧得就像老鳖一样,打死都不会乱张的。
至于为了买药一穷二白的陶小霜和孙齐圣为什么能拿出这么多的肉来作为货物,则是因为迷雾镇的镇民都是不吃动物内脏和头脚的讲究人,所以只要在镇上的肉铺里买上几斤的牛肉,他们就能帮屠夫‘处理’每日不要的‘垃圾’。
因此别说是三五百斤了,要孙齐圣每日拿出千斤来也容易,但他和陶小霜的目的不在赚钱上,现在的规模已经足以掩护大眼叔了。
作者有话要说: 等着坐沙发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