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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瑟和陶笙的记性确实很好。
别的小孩学说话, 那是几个字几个字的学,从指着东西能叫出称呼到自己能简单的说话造句得用上7、8个月到1年的时间。而他们呢, 会叫妈妈爸爸后,学起大人说话来那叫一个快。
陶小霜哄他们睡觉时唱的儿歌念的诗词,哪怕不懂其中的意思,他们也能听两遍就复述出来, 霍清芬和孙大柱见了后,都说两个曾孙子特别像他们的爸爸。
孙齐圣小时候也是个早慧的, 只两岁半就能背出几十首唐诗了。两个老人当年为此乐了好久!
可其实, 与其说双胞胎像孙齐圣小时候,还不如说这父子三人都像孙仲。
就像上官静说起的那样,孙仲是一个有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天赋的人。
上官静和陶小霜举过一个例子,当年孙仲带她来上海治病时, 见她在火车上闷得慌,就拿出纸笔来把上海的地图现画给她看。上海市区的十个分区, 他能记得每一条街道的名字和分布,市区里的一应公交路线,他也都一一记得。
虽然在那个建在大山深处的研究所里待了十几年,可对过目不忘的孙仲来说, 往日的一切仿佛都犹如昨日。
知道这事后,陶小霜惊讶羡慕之余, 又觉得对他来说,这也许也是一种不幸——
在他的记忆里,连故乡的街道和公交路线都如此的清晰, 那他的妻子呢?大圣的母亲,那个因为他的疏失而很早就过世的女人,她的一颦一笑他也永远都历历在目吧。
做一个不能忘却的人,也许就是命运对孙仲的最大的惩罚。
情深缘浅,不外如是。
陶小霜有些黯然,她摇摇头,“他们的爷爷确实能过目不忘,不过他们应该不会有这个本事的。”
“我听爷爷奶奶说起过,大圣和佰岁小时候和孙瑟陶笙一样,大人说什么话他们听一遍就能记住,可长到5、6岁后两人就没有那么好的记性了。现在的话,他们两个也就比普通人的记性好,有兴趣的东西,看几遍后能记住大半,但要是不用,过个半把个月也还是会忘掉的。”
“那也好呀!”
潘颖觉得就孙家兄弟俩现在这个记性考个清华读个北大也完全够用了!
“……确实是好。”看着潘颖羡慕的眼神。陶小霜不觉就想到很久以前自己和孙齐圣上学时的一些事了。
那时,自己整天预习、听课、做作业,一样不敢落下,样样都认真完成,就为了能在班上考个第一名。这么辛辛苦苦地做个好学生,可到了期末,还得和天天忙着打球打架的孙齐圣争着考第一!因为这个,自己当年还偷偷哭过好几次的……
对一个一心要靠好好读书来争口气的小囡来说,没有什么比发现自己原来不够聪明更伤心的事了!
想到这些往事,陶小霜觉得心里一股子闷气就上来了。哼,死猴精,打小就爱折腾自己,以前是,现在还是!陶小霜伸手按了下后背,那里还有隐约的酸疼感,都是孙齐圣昨晚瞎闹腾的结果!
非得让孙齐圣这猴精素上两天我才能解气!陶小霜不由恨恨地想道。
于是,孙齐圣和小孙齐圣就悲催了。接下来的整一个星期,对着香香软软的老婆,他都只能看不能吃了!
……
吃午饭前,孙齐圣回来了一趟,他先来12号和陶小霜碰了一面,告诉她,说要请客的朋友是朱大友,这次他还约了庄沙,他们3人好久没聚在一起了,所以他会晚回来一些。
“知道了,我会先睡的。”陶小霜给他理理领子,交代道:“朱大友现在就是个活酒桶,你可别被他灌醉了,记得少喝点。”
这几年里朱大友一个单身汉拖着个儿子,在男女之事上那是极不顺当的,白日里还好,要上班,还要顾着面子,他还撑得住,到了晚上回了家不用顾忌这些了,他就常常喝酒消愁,几年喝下来,可不喝成个活酒桶了!
“都听你的”,孙齐圣从善如流的点头答应了。
等他去了朱大友家,一上桌,朱大友却是大异往常,酒瓶子就没往桌上放,只顾着给他和庄沙夹菜。
“大圣,你尝尝这牛肉,鲜吧——今早刚杀的牛,我亲眼看着杀的。”朱大友一边说一边又往孙齐圣的碗里夹肉,夹完肉,他还觉不足,又殷勤地舀了一碗牛肚汤。一碗汤里,牛肚足有大半碗,他往孙齐圣的手边一放,“大圣,你再喝碗汤,原汤化原食好伐!”
这殷勤献得,简直昭如白日了。朱大友是故意的,他就等着孙齐圣好奇之下问他一句:“大朱,你这又是有什么为难事了吧?”
谁知孙齐圣却若无其事般,端起碗吃菜喝汤,压根不好这奇。
朱大友心里急呀,这一次他所求之事非同小可,孙齐圣不问,他就不好开这口。
还好,他请来做陪客的庄沙吃了他的牛肉喝了他的牛肚汤后发了善心,只听他开口问了:“大朱,你今天是有什么事吧,也别闷着了,和我们说说吧。”
朱大友大喜,面上却是露出沮丧之色来,“唉,我能有什么事!不过是找不到老婆,还得防着前面那个回来和我抢儿子罢了。”
“这两年里我过得是什么日子——那就是活鳏夫呀!”朱大友两手按着桌沿,大发牢骚地把自己的窘况吐了个一干二净。
“老婆跑了,我被人指着背脊骨明里暗里地笑话,不得不搬了家,好不容易弄到手的二室一厅没了,换了个一室一厅,房子小了一半不说,儿子也没人照顾了。我还得去求我妈白日里过来看着,你们是没听见那一天我大嫂说了些什么,她是光明正大地看我的笑话呀……”
“这些都不说了,我都还能应付!”朱大友咬着牙道:“可老子不能一辈子打光棍吧——”他使劲一拍桌子,大声道:“我算是看透了,这女人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一个两个的,要么就容不下我的儿子,说什么等结了婚最好能放在他奶奶那里,要么就一心要管着我兜里的钱,还没怎么了,就要我给她的弟弟买三转一响!我呸,美得她!”
大友是什么人,他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连亲生爸妈想在家里搞搞**,他都能翻脸——凭什么拿我的钱去补贴大哥!他没本事赚钱那就是他的命!
“大圣,眼镜”,朱大友瞅着两个好朋友,终于把自己考虑良久的话说了出来,“我不想留在交运了,当个司机,当个运输队队长,我永远挣不到想要的东西——我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能买得起大房子,能把那些势利眼的女人们都给砸昏的钱。”
“大圣!”他一脸求恳地看着孙齐圣,“我想去深圳开公司,也不做其他的,就做运输,你会帮我的吧……”
孙齐圣和他对视了几秒,然后就笑了,“大朱,做生意可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尤其朱大友还一上来就想开公司。
朱大友一脸的紧张,他也知道自己的做法是有些心大了,“我知道,所以这不是来求你了吗?”都是一起玩大的朋友,朱大友了解孙齐圣,他知道孙齐圣不会为这个生气,因为他自己就是个好冒险的人。
孙齐圣确实是没生气,相反他觉得这大朱是个做生意的料,敢想,脸皮也够厚——要是庄沙,不管再难也开不了这口。他点了根烟,抽了一口,“说说你的打算吧……”
朱大友也不是空手套白狼的人——倒不是说他做不出这种事来,而是对着孙齐圣,他不想也不敢。他摸出一个存折放在桌上,“这里面存了5000块,是我所有的本钱了。这点钱开运输公司肯定是不够的,我是想……”他一咬牙,还是把话说完了,“和你合伙开公司,这5000块钱算是我出的本钱。”
敢情这公司还得自己来开,孙齐圣也不说话,只沉着脸吸起烟来。朱大友万分忐忑地看着他,然后又看向庄沙,指望他再开口帮下腔。
庄沙却没说话,他不想再帮朱大友,他觉得朱大友这回有些过分了,说是他开公司,其实却是孙齐圣担了风险。
朱大友看出庄沙的意思了,他也知道自己不地道,忙道:“大圣,我也不是那种凭空乱想的人,上次你不是说起过,现在在香港和深圳两头跑运输的生意很红火,你的几个厂子要出货时经常都找不到货车。我就想,这样的话我们完全可以开一家运输公司嘛,自己的东西自己运不说,还能赚别家的钱。大圣,你说是不是?”
“哦”,孙齐圣挑着眉峰,不置可否地看着他。
朱大急忙又道:“我也知道我这5000块要开运输公司是杯水车薪了,大圣,到时该算多少股份就算多少股份,你给多少我都没二话!”朱大友说着就直拍胸口。
朱大友一向是个聪明人,他也没看错想错——这时开运输公司,确实是稳赚的生意。而且跑运输,尤其是在国内跑运输,真要开公司的话确实需要他这样的老手,只凭这个,就可以给他股份,让他做个合伙人。
可他了解孙齐圣,孙齐圣更了解他,朱大友面相长得憨厚老实,可内里却是长有反骨的那种人,和这种人合伙,总是有风险的,孙齐圣倒是不怕他‘造反’——只要孙齐圣能一直压住他,他就会是最好的帮手。但事无绝对,商场险恶,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孙齐圣不想看到将来两人可能反目的那一天……
能让寡情的孙齐圣放在心里的朋友,也只有打小一起长大的朱大友和庄沙了。
可要是拒绝……
他看着朱大友眼巴巴地凑到自己眼前的一张脸,额角冒着汗,鼻孔翕张着,还紧张地直舔嘴唇,朱大友显然是破釜沉舟了!
坐在一旁的庄沙早搁了碗筷,正面带紧张地看着两人。
孙齐圣在心里叹了口气,要是现在拒绝了他,那也不用等到将来了……
人与人之间的交情就是这么脆弱,看来情比金坚,可其实嘛,很容易就会出现裂痕……
可偏偏人就是放不下这些。孙齐圣在心里嗤笑自己一句,面上却是笑了起来……
……
“所以,下半年我们是要开个运输公司了。”
陶小霜一边给躺在自己大腿上的孙齐圣按摩太阳穴,一边道。
说了自己先睡,但她一个人躺在床上也睡不着,于是还是等到他回来了。
“嗯。”孙齐圣有些头疼地闭着眼,被大喜过望的朱大友拉着不放,他就喝多了点。
“他们今天是不是约好了的呀!我这边也……”陶小霜就叹了口气。
“怎么。你也遇到有人要和你合伙做生意?”孙齐圣睁眼从下方去看她。
“也差不多吧。”陶小霜道:“……还好大舅和大舅妈没长朱大友的胆子。”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被约出去逛街了,所以晚了点。
随着年龄的增长,孙齐圣也变得会妥协了——要是换成10年前,朱大友敢拿两人友情做赌注,他就敢掀桌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