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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了。”大门打开, 一身商务人士打扮的宁侪出现在了玄关。
“小宁回来了啊。”家里的阿姨接过宁侪手上的皮包, 宁侪转了转酸疼的脖子,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给我盛碗绿豆汤。”
阿姨端来一碗冰镇过的绿豆汤, 送到他手上。
“勺子呢?”宁侪不知为何突然大发雷霆。
“厨房里, 我现在去拿。”阿姨被他吓了一跳,宁侪看着她的背影,在喉咙里打转的“对不起”没能说出口。
阿姨在他们家干了很多年了,是从小照顾他到大的,宁侪心中懊恼,在对方给他取来勺子的时候低声道了句谢谢。
“没事儿,你晚上想吃什么,姨去给你做。”
“随便吧, 没什么胃口。”
“那我做点儿开胃菜吧。”阿姨搓了搓手,给他报了菜名, 宁侪点头说好。
他打开电视机,调到财经频道,端起茶几上的绿豆汤, 汤匙在碗里搅了两下心不在焉地喝着, 眉眼压着沉郁之色。
自从他上次在聚会上见到楼宁之, 便下定主意要去追求她,但是追求一个人你总得找到人吧?他可倒好, 半个多月过去了, 连人家的影子都没见到。京城说小不小, 几千万人口,说大却也不大,楼宁之是个有名有姓有显赫家世的人,若他执意去找,怎么会连个人影都找不见。
宁侪花了几天时间,总算打听到了楼宁之的动向,说是出去玩儿了,已经好几天不在京城了,问什么时候回来,谁都不知道。宁侪还找机会认识了楼宁之的好哥们姜逸,企图从他那里打听点儿内情,姜逸这厮狡猾得很,顾左右而言他,酒可以喝,朋友可以交,要想从他嘴里撬出来一个字,不可能,比蚌壳还要紧。
所以这些日来宁侪毫无进境,东奔西走问来的微|信号,每回申请都是雷打不动的拒绝。宁侪恼怒之余不由也有一丝暗喜,原本她喜欢四处去玩,宁侪还担心她会不安于室,从这方面来看,好像还挺安分守己的,不会加一些乱七八糟的人。
宁侪越琢磨越觉得楼宁之适合娶进家门,好看、有钱、本分,虽然现在看来不着调了些,但是毕竟还小,女人一结婚就会懂事了。就和他妈妈一样,以前也是大家小姐,现在也还好,每周都会和那些太太们出去喝茶逛街,有什么不好的,有了楼家做助力,他肯定会比他父亲还要出色。
正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微|信里跳出来条消息,宁侪拿起手机一看,是一个朋友给他发过来的一张图,一个女人的背影,两手拎着……看上去好像是个菜兜。
宁侪:【???】
朋友:【你不是要追楼家三小姐么?这就是,你小子有福气,楼三小姐还会买菜回家做饭呢】
宁侪:【她回来了?这是什么时候拍的?】
朋友:【今儿中午,什么时候回来的不知道,反正现在在京城】
宁侪:【这是哪儿?】
朋友:【在XX城附近,旁边有两个高档小区,不知道具体是哪一个】
宁侪:【知道她在京城了就好,谢了,回头请你吃饭】
宁侪霍然站起来,几步走到厨房,满脸喜色地对阿姨说:“肖姨,我饿了,晚上多做两个菜。”
……
楼宁之拒绝完对方的“好友申请”后,全身心投入到了她的修图工作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电脑右下角的时间悄悄指向了晚上七点。
楼宁之肚子咕噜叫了一声,她握着鼠标的手停顿了一下,去客厅翻能吃的零食,抱着袋膨化食品,坐在沙发上“咔哧咔哧”,一只手刷着手机。
庄笙不出来,代表着她还没有忙完,而且现在是外面的用餐高峰,暑气蒸腾在地面上,也热得慌。她宁愿先往肚子里垫吧点儿,晚点儿再出去。
楼宁之吃了个半饱,开始犯困,于是打了个哈欠躺在沙发上玩儿手机,再感觉眼皮越来越沉,手握不住手机,往旁边一放,合目睡觉。
庄笙的闹钟响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她开了书房的灯,拉开了门,往卧室里走去,卧室里是黑的,床上地上椅子上都没有人,洗手间、柜子里、床底也没有人,庄笙抬头看了一眼天花板,最后才从卧室出来,在沙发上发现了熟睡的楼宁之。
庄笙:“……”
以后要在她身上装个会叫的小机器,控制端在自己手上,找不到人就按一下,按声音去找人。
沙发到底没有床上睡得舒服,楼宁之睡了刚半个小时,就醒了过来,黑暗里坐着一道人影,楼宁之一个激灵,即将尖叫出声,庄笙及时出声道:“是我。”
楼宁之表情从惊恐变成了撒娇,起身的动作做到一半便重新躺了回去,两条胳膊“软弱无力”地朝前伸着:“累……”
庄笙把她从沙发上抱起来,让她靠在自己怀里。
楼宁之又僵着脖子,说:“疼,我感觉我落枕了。”
落枕虽然常见,但是没那么容易落枕,庄笙知道她是装的,至多就是这个睡姿别得脖子酸,她手掌盖在楼宁之后颈上,不轻不重地捏着。
楼宁之舒服得发出了小猫一样的哼哼声。
庄笙心里登时有点儿痒,另一只手从衣服下摆伸了进去……
情人间的亲密接触,不光是主动施与的人舒服,被动承受的人更舒服,所以楼宁之没拒绝她,反而换了个姿势靠在她身上。
等庄笙快过火,楼宁之才伸手隔着衣服拍了她手背一下,庄笙把手退了出去,低声问道:“去吃饭?”
楼宁之摸了摸肚子,吃的那些零食消化得差不多了,点了点头:“换衣服。”
庄笙拉她,她不动,楼宁之一副懒骨头,懒洋洋地歪进沙发里,“有气无力”地说:“我累,你去给我拿过来。”
“你想穿哪件?”
“普通的T恤短裤就行了,又不要出去走秀。”
“好的。”
庄笙先换了自己的衣服,抱着衣服回来,先拉好窗帘,再给瘫坐在沙发上的楼宁之换下来睡衣。楼宁之先还无精打采,一换上出门的打扮就生龙活虎起来了。
“我手机呢?”
“要背包吗?”
“背哪一个好?”
庄笙把手机交到她手里,单手拎了坤包,另一只手拎着絮絮叨叨的楼宁之出了门。
楼宁之确实是喜欢出门,以前喜欢和很多朋友一起在外面浪,现在喜欢和庄笙去外面玩,每次一出门整个人的兴致就高涨起来。
“吃麻小吧?”
“好。”
两人去了簋街,簋街这时候还相当热闹,庄笙稍微化了个妆,改变了眼型,戴着鸭舌帽和口罩,和楼宁之穿梭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这里的人多半都是冲着吃来的,只注意自己要去哪家店还有多远,会不会依旧有很多人在排队,又要等多久的号,压根没有闲心去在意周边的路人都是谁谁谁。就算注意到了,也是第一眼注意露着大白腿的楼宁之,而不是深色长裤一直包到脚踝的庄笙。
庄笙心道:热是热了点儿,但是能挡去不少人的注意,她现在就像是跟在楼宁之身边的小跟班儿,绿叶衬红花。
楼宁之挽着她的胳膊,悄悄和她咬耳朵,说:“我这主意好吧。”
庄笙眼睛弯了下。
楼宁之眼底掠过一丝狡黠,说:“就是看我的人太多了,你会不会吃醋啊?”
知道你还说?庄笙捏了一把她的胳膊,楼宁之“啊”了一声,靠在她肩膀上笑。
自己兀自笑了会儿,她又赶紧闭上咧到嘴角的耳根,自我提醒道:“不行,我不能笑得这么大声,到时候人家都看我。”
庄笙心说该看你的都看你了,现在来反思有什么用。但是那些人目光都没有久留,因为楼宁之也是戴着口罩的,再好看的美人,只能看双眼睛,也没什么好看的。就算眼睛美,谁知道口罩下是不是和眼睛相匹配的容貌吗?
两人一路无惊无险地去了龙虾馆,晚上九点,门口还坐着一排人,但是比起来高峰期小巫见大巫,楼宁之淡定地上前拿了号,去隔壁买了两杯冰饮,拉着庄笙去了一个人少的角落,不远处的大树遮天蔽日。
楼宁之席地而坐,说:“还记得这里吗?”
“记得。”庄笙仰头看天空,今晚无风无月,她心里却装满了风月,目光柔软地望着楼宁之说,“我们第一次来的时候,就在这里坐过。
“我记得还买了个别的。”楼宁之看着并排放在一起的两杯饮料。
“草莓蛋糕。”庄笙说,“你喜欢吃草莓,吃第一口的时候第一个便去叉草莓,看着就快送进嘴里了,你想起来我,暗搓搓地问我喜不喜欢吃草莓,我说我不喜欢,然后你就吃了。”
“所以你那个时候是故意那么说的?”楼宁之想起来了,她们俩刚住在一起的时候,庄笙天天给她买草莓吃,楼宁之以为她不喜欢吃,每回都独吞。后来两个人待在一起久了,两人都忘记了庄笙曾经说过这么一个谎话,一起吃草莓吃得不亦乐乎。
“我怕我说我喜欢吃你会哭。”庄笙笑道。
“什么嘛,我哪有那么喜欢哭。”楼宁之不好意思地垂下眼,偏头看向别处。如果庄笙那时候说她喜欢吃呢?那么自己肯定就不会对她印象那么好了,抢她喜欢吃的东西的人,不管是谁,都不行。
“我还记得……那天我拉你起来的时候,你主动亲了我?”从现在去看过去,庄笙发现了一些当时没有发现的细节,那天晚上,那样的情况两人会怎么亲到一起,除非是有一个特意设计的。
“哪有的事?我不记得了!”楼宁之提高声音,招牌式的欲盖弥彰。
“不记得就不记得了吧,今天排队的人少,我们回去吧?”庄笙率先站起来,掸掸身上的灰,楼宁之斜睨着她,一只手抬起来。
庄笙莞尔,弯腰朝她伸出一只手,握住了她的手,刚握稳楼宁之眼底便闪过一丝笑,手上一使力,将她拽了下来,庄笙跌进她怀里,唇上跟着一热。
不知何时起了一阵风,撩起两人缠绕的发丝,依稀是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