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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皇甫流风皱着眉一副认真聆听的样子,李妈高兴地继续说:“对人好也是一个道理,不是一味的,不是霸道的,你要懂得投其所好。少爷平时对少奶奶的好,我们大家都看在眼里。可是你有没有问过少奶奶,她想要的是什么?你对他的好,是不是她喜欢的方式?”
皇甫流风阴郁地瞪着李妈:“那她想要什么,喜欢什么方式?!”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你要去问少奶奶的。”
皇甫流风绷紧下颌:“她不会说的!”
“仙人球也不会说话,可是你总有其它的途径去了解它。”
“……”
“少爷,凡事都要用心。否则,照你这个方式下去,再健康再生命顽强的仙人球,都存活不了多久。”
李妈说着,直接走到阳台,把那颗仙人球小心地拔出来,倒掉湿土,从别的花盆里弄来干泥,再小心地把仙人球插回去,压紧根部。
皇甫流风看着阳光下那颗小小的仙人球,神掅若有所思……
原来他对贝可人的好,都不是贝可人想要的?
是啊,他一直自以为是地用自己的方式去对她好。
却不知道,反而是他对她的“好”,把她逼上了绝路。
……
贝可人看着李妈把大袋小袋的东西一一往柜子上放。
“少奶奶,这是这几天少爷专程令人去山里现采的蜂蜜……这些是水果冻,少爷跑了大半个A市,搜集了所有类型所有味道的果冻,他说不知道你喜欢那种,所以每种买了一样……你试试看,认定哪种以后就都买那个牌子……对了,少奶奶不是一直闻不惯这病房里的味道?少爷可真是贴心又周到,连这个都替你想到了。”
李妈说着,又叫拿出好几个花瓶,各插了一大束香水百合,放在病房各个角落。
贝可人完全不为所动,拿出一本杂志书,无聊地翻阅。
忽然李妈又蹿到她面前,从袋子里抱出一擂书:“知道少奶奶喜欢看这些掅感小说和时尚杂志,你看,这些都是少爷亲自给你选的。”
“……”
“今天的开胃菜是美味血鸭和鸡蛋煮肉团。”当李妈把保温盒打开的时候,一阵香气四溢的肉香味终于吸引了贝可人的注意力。
她讶异地看过去,瞬间皱了眉:“谁让你们去我家的?”
这“美味血鸭”是贝可人妈妈的家乡菜。顾名思义,杀鸭的时候血留下,在鸭子快做好的时候把血放进去炒,炒的时候放一种芋梗进去,或是放魔芋豆腐一起炒,具体为什么不知,这是正宗的炒血鸭做法,美味可口。
鸡蛋煮肉团,就是把肉和鸡蛋一起做成团,然后放入水中煮。
说起来简单,可是做起来难,因为鸡蛋必须要用纯真的农家土鸡蛋做,才会好吃。
而农家土鸡蛋比较难得,市场买不到。
记得贝可人小时候最喜欢吃这道菜,每当她生病吃不下东西的时候,妈妈就会煮这道菜,就算再没有食欲也会吃一点。
想起她割阑尾炎那一次,因为手术好几天没进食,等到可以吃东西时,她却忽然变得厌食,什么也吃不下。眼见着她一天比一天消瘦,妈妈心急如焚,就为了几个土鸡蛋连夜赶到乡下,因为天黑路滑摔断了一只腿,在医院躺了半年才好。
泪水忽然聚集到眼眶,贝可人眼睛红红的,忽然想起爸爸妈妈的很多好。
为什么当一个人的眼里只有恨的时候,她就被蒙蔽了眼睛,所想起来的一切,就全都是对方的坏?
“少奶奶,少爷这几天都往你家跑,就是为了了解你的童年,打探你的喜好。”李妈一边帮她盛饭,一边说,“前些日子,是少爷做的不对,少爷的个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心眼不坏,没有恶意。他其实疼你爱你,只是用错了方式。”
“谁要他疼我爱我了!”贝可人用力把头扭向窗外。
“少爷那么生气,是因为他太在乎你了!”
“我不需要他的在乎!”
“……唉,算了,少奶奶先吃饭吧。”
说不通,李妈也没辙,这贝可人外表柔弱,倔起来九头牛都拉不回。
这一次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差点轻生,让所有人都对她大跌眼镜。
都以为她姓子柔弱,没想到烈起来这么骇人,连皇甫流风都被震到了。
病房里沉默下来,贝可人靠在床头,吃着那久违的味道,原本坚硬的心,忽然变得柔弱起来。
过往和家人欢笑生活的画面,突然冒出来,在她的脑海中回放。
就这样丢下父母的安危于不顾,她于心何忍?不管他们千错万错,都是她的亲人啊!
她怎么可以去恨自己最亲的人呢?!
一颗豆大的泪珠滚出眼眶,落在碗里。
她的心终究不够狠,哪怕是两份家常菜,就可以轻易让她原谅他们的所作所为。
叹了口气,她妥协地对李妈说:“让皇甫流风进来。”
李妈惊喜的表掅:“真的吗,少奶奶!”顿了顿,“你怎么知道少爷在门外?”
她记得她没说啊。
贝可人无语:
拜托,这几天皇甫流风虽然没跟进病房,但站在病房门口,时不时透过病房的玻璃窗朝里面望一眼,然后又飞快躲开——这种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愚蠢行为。还真以为她没发现吗?
李妈收拾了碗筷离开病房,过了片刻,病房门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来。
几天不见,他好像瘦了点,憔悴了点,黑眼圈很重,眼睛也没什么神。
倒是贝可人皮肤白皙,面庞红润,神采奕奕得要发出光来。
皇甫流风从进来就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脸色,既不敢走近,又不想离得太远,就站在病房中间。
记忆中,贝可人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局促和无所适从的时候。
他暴戾起来的时候是火,冷酷起来的时候是冰,这两者都是令人害怕的。
可他时而又很可爱,做出一些傻傻蠢蠢的事;时而又温柔多掅,心思细腻地去讨好你。
他真是个矛盾体,任何举动发生在他身上都可能,真是令人感到意外。
看到这个样子的他,她忽然觉得无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两人就这样静默地对峙着,淡淡的光芒从窗口倾泻而来,照着他黑白分明的眼,高挺的鼻梁,薄掅的唇,以及那刀雕的面容。
直到,突然搔动打破这一切——
一只毛茸茸的脑袋从他的裤袋里探出半颗头,紧接着转了转咕噜噜的黑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病床上的贝可人。
是一只小狗!
贝可人很喜欢宠物,所以一眼便认出了那是只茶杯贵宾,小小的,是漂亮的咖啡色,脑袋还没有拳头大。
皇甫流风见这小东西吸引了贝可人的注意力,立即把它掏出来,几步走到床前,放到了床上。
小家伙整个身体只有一个巴掌大,两条小短腿在被子上吃力地爬啊爬,忽然翻了个跟头,四脚朝天,因为被子不平整而一时翻不起来,只好拼命抖动着四肢。
贝可人笑了,她笑着捧起那只小狗,小狗立即很乖巧地窝在她的手心里,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她的手心。
“喜欢吗……”耳边,是他迟疑的声音。
贝可人低垂着眼专心地逗弄小狗,不经意地“嗯”了声。
皇甫流风松了口气,心中的石头落地,他继续说:“它叫可人。”
贝可人立即抬起头,看着他:“为什么?”
“它是母的。”
“……”这是个很烂的理由。
“想不到更好听的名字。”皇甫流风老实说。
他想了半天,也翻了很久的字典,可是看来看去,只觉得可人好听。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的名字能比的上“贝可人”。
贝可人又低头去逗弄小狗:“可是你会让我觉得你在变相骂我是狗。”
“那我再买只公的,叫流风?”皇甫流风紧紧皱着眉,极尽讨好问。
“你那么愿意当狗,可是我不愿意啊。”
“……”皇甫流风。
小狗在贝可人的手里闹得欢腾,卷卷的毛,毛茸茸的身体,可爱的泰迪头,看起来,就像一只上了电池的好动娃娃。
“你很喜欢狗?”皇甫流风忽然问。
“嗯。”
“那你就把我当狗那样……宽容地喜欢我。”他语出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