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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艰难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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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克憋红脸,咳嗽着,背着手带头往外走,连嘱咐他儿子的话都不想在说一句了。他今天已经说得超过他平常一天的两三倍了。

    走了几步,巴克忽然停住脚步,他转过脸,温特看他脸的红得发紫了,巴克说:“不,我又考虑了一遍,你该入学。”他不再说一句话了。好像这句话耗尽了他全部的体力,比与凶暴熊生死搏杀还累。

    温特心中涌出暖流,在这一刹那,他改变了人生规划。

    先堆智力,则是先走法师之路,那就是单挑王者之路。

    堆魅力和力量,则是走异种龙火达人之路。即靠邪术转化的喷息吃饭,也靠力量加buff近身肉搏,做一个魔法战士。

    仅仅是一个主力输出,一个群伤的区别。

    本来,温特是无所谓的,但在耳熏目染下,认为一直走法师之路更合适一点。

    但现在,温特心中有的只是感动,他决定坚定走法师之路,而不走龙火达人之路,于是,他说:“放心吧,爸爸,我不会走骑士之路。”

    巴克脸色大变,说:“你是认真的?”

    温特重重地点头,说:“我是认真的。”

    巴克说:“那你该去找你的亲生母亲,他能指引你的方向。”

    温特微微一笑,说:“放心吧老爹,这些他都教给我了,是以我们种族的方式,不然,你当我这么容易突然就学会了。”

    巴克一点头,说:“这虽然很不可思议,但却是逻辑正确的。”他拍拍温特的肩头,说:“走,我们去喝两盅,你弟弟就不必去了,他年纪还小,沾染酒精可不好。”

    温特头上冒出一个黑色的久,心说,快承认吧巴克,你重嫡子轻庶子到极致了,他15岁,我也才16岁呀!

    恰好,侍从学院附近就有不少酒吧旅馆,找了一家,门口挂着一个硕大的,上半身人身鹰面,下半身为蛇形的,正在喷火的烈火蜥蜴彩画牌子,下面一行字“本店店主曾经随团杀死过一只烈火蜥蜴!”

    烈火蜥蜴是智力起码14点起的高等智力魔兽,或者更准确说异类。小蜥仔火蜥蜴,火蜥蜴的宝宝们,也是基石们,是挑战等级3,而普通的火蜥蜴平民是挑战等级6,而火蜥蜴的统治阶层贵族火蜥蜴是挑战等级10!

    从这个画面看,所谓组团杀死的是贵族火蜥蜴,一看就是蒙那些愚昧无知的市民的。

    你都能杀死挑战等级10的贵族火蜥蜴了,你起码10级,甚至11级了,你不去做国王的座上宾,你不去当男爵子爵们的女婿,去收上百平方公里富庶的领地的保护费,你还在这里卖酒,你倒底图什么呀?

    酒保笑脸迎接,领到二楼临窗的雅座。

    巴克喝了几杯朗姆酒,脸色恢复了正常的白皙,他今天说得话也太多了,他就不说话,就拿眼睛看着温特。

    温特喝了几口酒,发现根本就淡得没有的味道。也是,龙之血脉,虽然不是正式的半龙,但在麻痹和睡眠上的豁免都有额外加值的。而温特有半龙体魄,与半龙相等的身体,要灌醉温特,需要几乎等于奇毒的“毒龙胆”——这是一种用双足飞龙的尾鳌的毒液通过炼金配置出来的超级美酒,一滴,仅仅是一滴,放进一倍酒里,就能浓烈得北地的汉子都感觉象喝了一口火下去。

    温特一边喝着啤酒——他心中也怀疑,父亲自己喝朗姆酒,让他喝啤酒,不是“你是小孩子,该喝淡酒”这么光明正大的理由,而真正的理由是朗姆酒是烈酒,5个银角子一小杯,连职业者都很少喝得起,而啤酒1个银角子就一公升。

    老爹倒底喝了几杯,温特不耐烦数,但看得出,巴克的精神又渐渐活跃了。他说:“哎,你小时候,最喜欢坐在我的膝盖上,听我讲骑士和公主的故事,你常说‘爸爸娶的就是公主,爸爸就是传说中的英雄。’我还以为你说我娶了你吉尔妈妈呢,原来,你是想说你自己啊。”

    巴克说:“你妈妈此刻肯定不是一般的……。说不定已经是古代真龙了。听说,跨越星灵大陆,在大陆南端,是一望无际的浓密的绿色,那就是无尽森林——楚尔特森林,在那里,龙裔和蜥蜴人主宰着一切。说不定,她去了那儿。”

    巴克旋即,放低了声音,凑近头说:“你别挑战火骑士,也就是象我这种,眼睛里有燃烧的红色火焰状斗气的骑士。很简单,火骑士的特殊能力之一,就是对火有明显的抵抗力,象我,大约可以抵抗前6点火伤害,你的杀伤被抵消掉6点后,剩下的绝对无法在4个回合里干掉对方,而他们,能在3个回合里杀死你。”

    巴克有些吹牛,面对温特,近战就连骑士都很难吃得消!除非是直接用标枪和弓箭——那又不是巴克擅长的战斗方式,几乎没有投注专长。他是远程战5渣。

    温特说:“知道啦。”他想了想,又说:“爸爸无须为我操心,我再过几级能学到闪电喷吐。我到时候换一种喷吐武器就是了。”

    这又是撒谎,此时,温特能放弃一个邪术,让奥术能力自由转化为冰、火、电、酸四大能量之一。

    巴克的脸突然有些发绿,他猛地发觉,他在他的儿子面前,居然无法扮演一个保护者,无法扮演一个强者!

    这太离谱了,这孩子才16岁啊!

    你要逆天啊,少年!

    你要当黄金英雄吗?当传奇吗?

    那你奋力往前冲吧,我这个老头子,会看着你的背影欢呼雀跃的。

    哎,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可怕吗?

    那么狡诈的看模样才12岁的阿拉贡,居然骗得老子都差一点真的信了,要不是看你走路双腿打闪,上身与下身不协调,一副随时要转身奔逃地样子,估计我就真得信你是一个天生的王者了。

    吓,让你遇见我的儿子这等妖孽了吧?

    将来,你就等着被他收拾吧,我看我的温泉镇太小,北风七镇也太小,只有白月亮邦这样的国家,才是适合你们斗法的舞台!

    巴克举杯,好似喝醉了地说:“干杯,少年,我期待你的成功。”

    温特与巴克碰杯,说:“干杯,爸爸。”

    那边,忽然走上来一个背着弓箭的人,温特的眼睛清晰捕捉动态物体的视力是人眼的4倍,立刻就看清了,这个一身镶嵌皮甲,背背一壶雁翎箭,手提一把长复合弓的,正是温泉镇游侠和猎人的首领,斯考特游侠。

    “日安,领主大人。”斯考特抢先招呼。

    “日安,斯考特骑士。”

    除开施法者比战系高出一等,在正式称呼必须直接称呼他们名字后面是他们的职业,最后加头衔外,只要达到5级,进入中阶,都可以称呼为骑士。连盗贼,只要是官方的暗探,都可以称骑士,这几乎是中阶非施法者的统称了。

    “来喝两杯吧。”巴克闭口不提请客,他可没说他请客,不是吗?

    斯考特可能了解巴克的性格,说:“好吧,酒保,来一瓶白兰地,记我账上。”他坐了过来。

    巴克脸上的笑容更亲切了。

    斯考特说:“听说,安德鲁先生从你的夫人那里拿到了一颗铁人树人的心脏。他答应为你们做什么了吗?你看我能胜任吗?”

    巴克脸色于是不自然了,笑容也不亲切了,他说:“是吗,我妻子的活动,我一向不太清楚,可能他真有什么事非要安德鲁先生帮忙不可吧。”

    难道他没有改变态度?温特有些奇怪,这几天,吉尔在他面前,已经开始象一个远方亲戚了——起码不再仇恨自己了呀。

    巴克说:“哎,快别提这个了。我们喝酒,喝酒。”

    斯考特喝了几杯酒就走了,他走得干脆利落。他的目地已经达到。在以前,温特还很小的时候,也只有斯考特不会嫌弃温特有一身鳞片,就是德鲁伊安德鲁,都觉得人类模样的小孩长一身鳞片,有点不自然的嫌疑。

    那时候,温特的头发没有变银白,眼眸不是发光的白色眼眸,而现在,都有了。安德鲁德鲁伊反而认为温特属于很自然的异类生物了。暂时改变了对温特的态度。看来,对任何宗教人士,所谓异端总比非信徒更可恶十倍啊。

    小温特以前还叫斯考特叔叔的,作为叔叔,他得为少年做点事。他不能看着安德鲁和吉尔布置下一个阴谋。

    回到家中,巴克就直接干脆地问了他的妻子。

    吉尔说:“我以为你会喜欢我这么做。”

    “我怎么会喜欢?见鬼,你难道还没放弃对温特的仇视吗?他倒底哪一点激怒你了?”

    吉尔不敢相信地捧着嘴巴,似乎从巴克口中听到的是她父亲的噩耗,她眼中迅速涌出了热泪,她抽泣说:“你……你这个可恶的人!我是请安德鲁先生把树人种在咱们镇门口的花坛里,好让它长大后保护咱们温泉镇呀!你又不是每天都呆在镇里,安德鲁先生和斯考特先生也不是你的封臣,他们什么时候离开都不算意外,我总得为镇子找一个保护者吧?虽然树人要长30年才能有骑士的战斗力,可我又不会就这么就死掉,我才29岁呢!”

    说着,她越说越气,她说:“从13岁,我还是个大萝莉我就嫁个你,第二年就替你生下安德烈,你叫我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怎么现在还不相信我!”

    巴克连忙把他老婆搂进怀里,哄了又哄,心中却叹息一声,心想,看模样,你是铁了心要尽快赶温特出去了,不然,犯的着这么急迫的寻找卫兵吗?温特的实力,难道还不够强大?还不足以保护小镇的安全?哎,女人啊,怎么心眼这么小,永远不管轻重缓急自顾自地做事呢?温特保护小镇,直到安德烈成为骑士能自己保护自己为止,不是很好很和谐吗?

    巴克早上就把温特叫到他的书房,虽然巴克骑士智力在骑士里也在水准之上,但毕竟识字很晚,没来得及被培养成小说迷。他的书房里一个大大的四排的橡木书架,却只摆放了基本骑士与公主类型的骑士小说。

    比起地球没有巨人,巨龙,魔鬼这些而凭空想象,生捏硬造的骑士小说。星灵的骑士小说都是真人真事流传下来,吟游诗人们改编而成。

    咏唱和小说之神黎尔乐几乎把全部精力放在了传唱英雄传说上,她们用雕版印刷,印刷了海量的骑士小说。而爱情和美丽女神伊妮丝,也大力赞助。在两个教会的传播下,连守肥料场的看门人都能随口道出一些骑士传说。

    温特一看到这个书房,脑子里的记忆就鲜活生动了起来,小时候,就是这么坐在父亲的膝盖上,听他念诵这几本老掉牙的小说的,然后,到自己稍微大一点,就结结巴巴地讲给吉拉听。

    “坐。”巴克让温特坐下,巴克艰难地开口说:“孩子,在你出生那一天,整个温泉镇都低语着你的名字‘温特’,我骄傲地看着你一天天的长大,成为正义与力量的化身,孩子……”

    温特的眼里涌动泪水,说:“别说了,巴克,我知道了,你要赶我走。”

    巴克沉默了。

    温特说:“其实,你在我和吉尔之间做了正确的选择。古吟游诗人早说过一句谚语‘孝顺儿女,比不了半路夫妻’。毕竟,将来你老了,还陪伴着你,在床上侍候你的,会是吉尔而不是我。再说,吉尔是吉拉和安德烈的亲妈妈。你总不可能为一个,放弃3个吧?”

    巴克在心中说:孩子,你说得很对,但如果,如果你是一个纯血的人类,又能在16岁的现在就真正拥有骑士的实力,那我,肯定会选择你!但那,根本不可能!人类不可能做到这么一步,除非是神迹!

    温特说:“我不会把泪水流出来,你要我什么时候走?”

    巴克说:“你吉尔妈妈会替你准备一次欢送宴会,他会介绍一些常去白月亮做生意的富商给你认识。”

    温特此刻又怎么可能没有怨气,他冷笑一声,说:“是吗,那你替我回绝她的好意。我将来,绝对不会去经商,我,温特,要做顶天立地的强者!”

    巴克说:“你需要什么,尽管拿,就是吉尔的东西也是如此。”

    温特说:“好吧,我就再借住几天。东西,我是不会动的。”

    巴克神色一暗,他怀疑他就这样失去一个令他骄傲的儿子了。

    温特看巴克脸色灰暗,低声说:“放心吧,我不会忘记,我是巴克家族的一员,既然如此,我不会忘记这个家。”

    巴克眼里顿时有了神采。

    两父子就这么静静地对坐着,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时间流逝,温特恍惚中,觉得,他又变回小孩,又坐在父亲的膝盖上,听着他讲骑士与公主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