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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理完洪爷埋伏的那些“刀手”并没花去阿虎太多的时间,事实上,这些洪爷安排来对付阿虎的人并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刀手。
X社会也是有组织结构和分工的,洪爷的手下平时的业务主要是帮他打理那些诸如赌档、烟馆、青楼的灰色产业,这些人虽然有着凶狠的外表,但实际上除了吓唬一下平头老百姓之外干得也都是伙计的杂务。
那些必须要靠暴力才能解决的业务,最终都还是要交到阿虎的手里的,他手下养的那些才是被之为刀手的狠人。
那话又说回来了,洪爷为什么自己不养真正意义上的刀手呢?拜托,养那些外表凶悍的伙计和养刀手那种死士可不是一个价啊,洪爷这种本质上是奸商的老头可舍不得这笔开销。
事实上,对于洪爷来说养不了刀手还不仅仅是经济上划不来的原因,那些敢把自己性命别在裤腰带上玩的主,还真不是洪爷这种人能震得住的,也是有阿虎这种浑身刀疤的男人才能聚拢这些人。
细想一下也很好理解,跟着洪爷这种奸商,你特么把命赔上了家里能不能拿到烧埋钱安家费那可都是不确定的,所以刀手们爱往阿虎这种散财聚义的人麾下聚也是情理之中的。
洪爷那些往日咋咋呼呼的手下在面对阿虎那些闻讯赶来的刀手时,就表变现地像安静的一群小鹌鹑了。
己方气势上短了一大截,加上火仔手里还有一把仿制的M3冲锋枪,心知大势已去的洪爷很快就交出了那截代表龙头地位的雕花短棍了。
这个老滑头很清楚,即便此时阿虎已经携众逼宫,但是这个“双花红棍”骨子里毕竟还是那种义气为先的人的,自己暂且交出代表权力的信物以保住性命,日后再靠英国人东山再起吧!
拿到雕花短棍之后,阿虎就开始着手准备对付亨德森带领的那队警察了。由于美国水兵在码头牵制了大量的港英警力,这段时间阿虎的手下搞得可欢了,以至于作为头领的阿虎都对自己实力都有了错误的估计了。
用二十一世纪的话来说,阿虎现在有点飘了,他竟然安排自己的手下去伏击亨德森带领的那队持枪警察了。
从纸面数据上来看,阿虎和亨德森手里拥有的火器数量是差不多的,中央警署被抽到码头的警力太多了,而阿虎也从军情处位于香港的分部那儿又得到了一批数量还不少的枪支。
从人数上看,阿虎这边也是占了绝对优势的,参与伏击人马的不仅有属于他自己的那帮刀手,别的帮派由于同样能拿到路小北许诺的黄金故而也加入到了这场有预谋的伏击当中。
反观亨德森这边,原本能聚起来的持枪欧裔、印裔警员就不多,至于后援就更指望不上了,那些拿木棍的华夏裔警员从来都不在他的考量当中,带上他们只会徒增临阵哗变的风险。
纸面实力这么一对比,阿虎就不满足于之前分散骚扰各个击破战术的低效率了,已经膨胀的他心里想的是要把亨德森带领的那队警察,同时也是这个阶段中央警署仅剩的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给一口吃掉,接下来路小姐要多乱那这儿就能有多乱了。
然而一接战,谁是螳螂谁是黄雀就高下立分了!那些一百多年前的“古惑仔”从街边的建筑物里突然冲向了正在列队行进的港英警察,然而那些欧裔、印裔警察却没有自乱阵脚,在长官的指挥下他们依口令行事很快就形成了优势火力。
“古惑仔”们尽管有军情处资助枪支,但是由于没有接受过正规训练他们连一起开枪射击都做不到,更要命的是,作为伏击的一方,他们一开始就放弃有掩体可依仗的优势,大咧咧地冲向了正在列队行进的警察。
尽管保有的枪支数量很接近,但交战双方在火力投射密度上的差距却犹如马里纳亚海沟一般,即便是火仔迎着子弹用那支仿制的M3冲锋枪不停朝着对手突突突,也依然无法改变己方在火力上的劣势。
好吧,老实说那支仿制的M3连他喵的准星瞄具都木有,也就只能在室内这种极近距离的交火中逞逞威风罢了。
溃败很快就来了,那些被路小北许诺的高额赏金迷了心智的古惑仔之所以敢冲向往日他们如同老鼠见猫般躲避的警察,全都是因为脑子里有种对于黄金的狂热渴望,一旦那种肾上腺素上头的热情被兜头泼来的弹雨浇灭,他们也就自然而然地退却了。
至于阿虎原本以为能成大事的人数优势,在缺乏统一指挥有效协调的情况下,竟然成了一种累赘。
阿虎和他那些还敢于做拼死一击的手下,不断地被别的帮派溃退下来的“古惑仔”冲击着,最后在阿虎肩部中了一枪之后,这次伏击终于以“古惑仔”一方大败而告终了。
所幸的是由于激烈交战过后,这支港英警察部队的弹药也所剩无几了,鉴于周围复杂的地形,亨德森并没有下令进行大规模地追击,阿虎这才在手下的搀扶下得以脱身,考虑都刚才没有一巴掌拍死洪爷那个老滑头,今后他的情况恐怕也不太妙了。
最倒霉的就属火仔了,由于在刚才的交火中他是己方唯一一个能和港英警察一较高下的火力点,亨德森真心是下了血本要往他那个方向进行追击的。
这年头能连续射击的武器俨然已经成了大宋军工技术的一个标签了,亨德森有理由相信在刚才不断朝他们扫射的那个方向潜伏着一个或者数个与和大宋人关系密切的人物,甚至很可能会有赤膊上阵的大宋人!
原本以为可以借助此时香港并不完善的公共照明系统来摆脱追击的火仔,很尴尬地发现自己在熟知地形的主场被那些红头阿三如影随形地紧跟着。
“我顶你个肺啊!尼班红头阿三食佐春药咩,使唔使甘落力啊?(这帮红头阿三吃了春药吗,用不用这么拼命啊?)”火仔在心里暗骂道。
眼看着就要被三哥堵进死胡同,火仔一咬牙作了一个极为疯狂的选择。把那支仿制的M3冲锋枪连同所有的弹匣都丢到下水道里后,他裸着上身假扮成一个出门探头探脑看热闹的吃瓜居民。
就在火仔刚刚弄开一间屋子的房门时,手持步枪头缠红布的三哥就围了上来了。
“企住!你系咩人?”三哥举枪作瞄准状用口音极重的粤语问道。
“阿Sir,我就住系尼度啊!(我就住在这儿啊!)”火仔用手指着那间刚刚被他撬开房门的屋子。
“点解你一声汗啊?”带队的三哥注意到了火仔身上那些因为一路狂奔逃命而渗出的汗水。
“阿Sir,天一黑你地就唔比人出屋咯,我地平头老百姓除佐系屋企耍老婆仲做得滴咩啊?(天一黑你们就不让人出门了,我们平头老百姓除了在家里玩老婆还能干嘛啊?)”火仔用余光瞄到了屋里有个抱小孩的女人,嬉笑着对空气作了一个老汉推车的动作。
“尼个系你老公啊?”带队的三哥问屋里的女人。
“扫把星,只细佬仔喊得甘大声,你都某识得哄一下啊?(小孩子哭得那么大声,你都不知道要哄一下的吗?)”带队的三哥话音刚落,火仔就一把从还处于懵逼状态的女人手里接过那个正在哭闹的孩子。
火仔很清楚一旦这个女人给出否定的答案,那自己铁定就是要栽了。但是只要把孩子控制在自己的手里,这个女人应该就不敢乱接话了。
接过小孩之后,火仔把这个应该只有一岁的小孩先举高后放低直上直下地晃动着。在外人眼里这就是一个父亲哄孩子的动作,但是只有孩子的母亲知道,倘若自己在这些红头阿三面前否认这个男人是自己的丈夫,那她的孩子多半是要被眼前的这个男人给摔死的了。
“系啊,尼个系我老公!”这女人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