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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重生了,又回到了高三时期。
也是他运气不好,明天就要高考了,这让他这名地地道道的学渣,连个重新来过,洗心革面的机会都没有。
太残忍了不要。
不过还好,李阳重生也有了自己的金手指------纳米级机械虫。
纳米,是比细胞还要小几十倍的单位,一根头发的直径为0.05毫米,再平均分成五万分,一份大约才是一纳米。
虽然只有一个,虽然小的肉眼都看不见,但在眼前的空气中,李阳还是能够清晰的感觉到它。
甚至是纤毫毕现,三百六十度毫无死角。
六条腿,一对翅膀,像是蚊子一样的口器,整体成亮银色,很是精致。
就这么一只纳米虫,李阳对它却宝贝的很,没办法,在接收到有关纳米虫的资料以后,他对这个小虫的能力可是向往极了。
纳米虫的能力主要有几个方面,分别是分解、修复与制造。
只要有结构图,只要有足够的能量,哪怕是航空母舰,宇宙飞船,它都能给造出来,更别说什么断肢重生,修复创伤,治愈绝症之类小事了。
条件足够,哪怕是创造一个,乃至无数个种族,纳米虫都能够完成,这对人类来说,简直就是神一样的能力。
当然,现在是不可能的,一只纳米虫数量太少了,什么都做不了,所以现在最紧要的就是将纳米虫的数量增加到一定地步。
这需要生物能量,因为纳米虫也是一种另类的生命,虽然没有思想,但也可以进化。
而生物能又是每个生命个体都具备的,最核心、最基本的存在,所以想要复制纳米虫,或者制造什么物品,生物能都是必不可少的。
脑海中的资料很齐全,都是对纳米虫能力的介绍,就像是说明书一样,而这份资料,也是在李阳重生醒来之后,这只纳米虫才传输给他的。
也许是未来科技,也许是外星人技术,纳米虫的来历李阳不知道,但想要操控纳米虫,需要使用念力,必须与它建立脑电波联系。
正如李阳现在这样,他只是心念一动,那只纳米虫就随着他的想法飞上飞下,很是灵活。
这玩意儿,怎么来的不清楚,但它的作用李阳很快就弄明白了,就是精密至极的机械,随心所动的操控,估计在纳米虫原来那个时代,这就是用来代替人工的工具吧。
像是生产、修复、治疗,使用这东西来工作不要太方便了。
李阳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纳米虫,以至于重生的事情都暂时给放到了一边,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个自立能力很强的人,重生就重生吧,即使再来一次,在他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甚至还能弥补下遗憾什么的,这不是很好么?
洒脱一笑,李阳就又鼓捣起纳米虫来,这东西能力很强大,还是尽快弄清楚怎么使用比较好,不然也太浪费了。
“呼,纳米虫,分裂复制个体。”
吐了口气,李阳跟据脑海中的资料,简单的操控了一下纳米虫。
在他的感知中,那只纳米虫就地取材,在他的掌心上寻找到一个细胞,然后将口器插进细胞内,直接吞噬起能量来。
对此李阳毫不意外,也没有担忧,纳米虫那么小,容量极其有限,再怎么吞噬,又能耗费他几个细胞?
现在最主要的是弄明白这只纳米虫的能力,相比损失几个细胞来说,根本毫无价值。
很快,纳米虫身上就有了反应,只见它身体一震,就像是影像重叠一般,出现了另外一只纳米虫。
两只纳米虫分裂开来,继续吸取着李阳细胞中的能量,然后继续分裂。
二变四,四变八,不一会儿,李阳掌心的纳米虫数量就从开始的第一只,分裂成为了一千多只。
至于损耗,反正李阳是没大感觉出来,不过仔细看,还是能够发现他掌心的一块皮肤上起了些褶皱。
就像是风干的肉皮,或者老化的老皮一样。
见此,李阳命令纳米虫先停了下来,他又搓了搓掌心,知道这只是细胞能量耗损的结果而已。
吃顿饭,一天就可以恢复原状,所以对此他也不在意。
不过,按照脑海中的资料显示,想要使用纳米虫也需要足够的能量才行,而且还不是一般电能,太阳能之类的,这种能量,最起码也要等纳米虫升级几代以后,才能够转换使用。
一开始,它们只能提取最基本的生物能作为原料。
这也好办,只要买些鸡鸭代替就好,甚至是植物也可以,还犯不着使用自己的身体细胞,不然时间久了,可是会损耗寿命的。
想通了这些,李阳换了件衣服,准备出门买些鸡鸭,先把纳米虫分裂到一定数量再说其他。
要知道纳米虫比细胞还小十多倍,一千多个也就是百来细胞大小,就凭这点数量,想要做点什么,根本不可能。
前世今生,李阳的父母早就不在了,只给他留下了这一处老宅,旧是旧了点,不过地方大、房子多,还背山靠海的,环境是真不错。
出了院子,李阳徒步而行,到了路口等到公交车,又花了十多分钟才来到菜市场。
因为一个人生活,李阳对这里很熟悉,虽然重生了几年,但他还是在短时间内就找好了一个摊位,是个老熟人。
“杨伯,十只小鸡十只老鸡,再加十只鸭子,你让军哥给我送到家去吧。”
“干啥子阳仔?改养鸡啊?”年过半百的杨老头玩笑道。
“养着玩呗,说不定早上还能捞个鲜鸭蛋吃呢,别忘了啊。”随意解释了一句,李阳挥挥手就走了。
虽然人走了,但他还是顺手用纳米虫,偷偷地吞噬了菜市场里很多家禽身上的脂肪,转化成能量,将纳米虫的数量增长到了数万。
怎么着也是来一趟,总不能空手而回啊,这可不是李阳的风格。
出了街口,刚想回家的他又接到一通电话,是同学打来的,说是要高考了,大家都想在一起聚一聚。
李阳也没拒绝,问清地点,发现距离不远,他挂了电话就走路过去。
这是一家KTV,等李阳到的时候,大家也差不多都来齐了,几十个人,满满的占据了一包厢。
李阳撒眼看了看,能记住名字的也就那么十几个,太久了,将近十年的时间,有些同学他都有些记不太清了。
“阳子,你怎么才到啊,快来,罚酒一杯!”一个虎头虎脑的男生跳过来,揽着李阳的肩膀说道。
这家伙算是李阳的死党,名叫高明虎,高中三年,两世的记忆,李阳都是跟他成为了好友。
“小心点,苏明那家伙也来了,还有张燕!”趴到李阳耳朵边,高明虎小声提醒道。
李阳听到眼神一寒,苏明、张燕,这两个名字他可是记忆犹新的很,因为李阳模样不赖,个头又高,在十三中里也算是排名靠前的校草了。
可就是因为这关系,家庭条件很好,个人条件却很平凡的苏明一直跟李阳很不合,还处处跟他作对。
仗着家里有钱,学习成绩又比李阳好,苏明这家伙无所不用其极,甚至还接连抢走了两个对李阳有意思的女生。
无外乎就是金钱攻势,再加上花言巧语,本来,李阳对此也不在意,毕竟那些女生又不是他女朋友。
可坏就坏在,苏明这家伙还找人到处造谣。
什么是他倒追被甩啦,什么只是个长的好看的草包啦,什么克死父母啦,简直要多毒就有多毒!
也许这就是天生的死对头吧,不然李阳还以为他刨过苏明家的祖坟呢,以至于这么遭人家嫉恨。
至于张燕,那只是个贪图富贵的拜金女而已。
“哎,李阳,来玩几把怎么样?你赢了,一把我给你一千,输了也不用你掏钱,一杯白兰地,敢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