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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无影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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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狗师侄,猴哥叫你进城去把这两根大蘑菇卖了呢。”小七把两根尺把长的松茸递给陈二狗。刚才,马封侯跟大弟子比划了半天,这个笨徒弟也不知道师父想干嘛,还是小七聪明。

    陈二狗接过松茸,脸上有些纠结:太粗壮了,我那话儿要是也能长成这样该多好啊!俺陈二狗就可以改名陈二驴了。以前上学的时候,看《水浒》里的王婆给西门庆传授经验,说是要五样事都占据,男人就无往不利,归纳起来就是五个字:潘驴邓小闲。其中的驴字诀,当然就是器大如驴,那方面能力过硬了。

    正琢磨着呢,就感觉肚皮被捅了一下,低头一瞧,猴师父正朝他挥着小爪:快去快去。

    连忙答应一声,抱着两根大松茸就跑,跑了几步又回头问了一声:“卖多少钱啊?”

    小七哪知道卖多少钱,扭头瞧瞧猴哥,马封侯是大少出身,哪做过小买卖,于是又不耐烦地挥挥小爪子。结果陈二狗误会了:一根卖五十,好像贵了点吧?

    等他跑没影了,马封侯这才又找了一棵松茸,带回青云观里享用。想不到松茸能长这么好,看来效果不错,大有可为。唯一可惜的就是松茸的保鲜期太短,正常情况下,极限保存是四十八小时。

    这次的松茸油煎之后,香气更加浓郁,在屋子里久久不散。吃到嘴里,无论是弹性还是味道,都提升了好几个档次,马封侯私下觉得,这肯定是最为上品的松茸。

    他个花花大少并不知道,松茸长度能超过二十厘米的,已经极少,三十公分的,只怕是绝无仅有。松茸品级严格,细分成好几十等。但是定等的基本原则,还是以大小粗细而论。毕竟,松茸长得越大,说明养分越足,松茸里面的有益物质也就越多。

    全世界,每年松茸能产生的利润有几百亿美金,这么一块大蛋糕,真要是切下来一小块,都能把人撑个好歹。

    下午,继续领着猴群去采集食物。前两天马封侯看到一只母猴在门口砸松籽,这也是好东西啊,决定去碰碰运气。

    最好的松籽,当然是东北那嘎达的,大小兴安岭的红松所产的松籽,当属国内第一。

    这边山上的松籽肯定要差一些,聊胜于无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当是操练猴群了。

    大部队再次在道观前面集合,猴子们比以前规矩多了,起码知道歪歪斜斜地站了两队,马封侯吆喝一声之后,大部队就浩浩荡荡往山里开拔。

    这个季节的林子是最美的,枫叶如火,枯叶似金,还有一些常绿的松柏之类,把林子渲染得五彩斑斓,美不胜收。真搞不懂老道士下山干嘛,这山中风景优美,空气清新,起码能多活个十年八载的。哎,一入红尘终身误啊——

    马封侯虽然五谷不分,但是起码认识松树,只是不晓得是什么品种。这方面还不如小七呢,起码小七知道树皮上有白色斑块的是白皮松,五根松针簇生在一起的叫华山松。

    松树的松塔里面想要结籽,一般都需要几十年光景,而且结籽多少还分年头。这些马封侯统统不懂,所以主要还是赤尻这位有经验的猴王来主导此事。

    林子里的松树都够年头,不过松塔结得一点也不密实,猴群爬上一棵华山松上,很快就扔下来几个巴掌大的松塔下来。

    其实,采摘松塔对于人来说,是一项艰苦而又繁重的劳动。十几米、几十米高的大松树,松塔高高悬挂如铃铛,需要举着长长的木杆,再高的还要爬到树上,老费劲了。

    但是对于猴子来说,这些问题都不存在,它们灵活地攀援在树枝之间,就跟玩似的。马封侯对它们的表现也十分满意:看来以后多种些果树是没错的,起码不用雇人摘果子。

    想想也是醉了,山上多栽果树,到时候不就真成花果山了吗。对,以后就把这里称作花果山!

    作为立志成为山大王的马封侯来说,确实有给这座山命名的权利,虽然花果山这个名字有抄袭的嫌疑,但是他喜欢啊,而且也很应景不是:花果山上有美猴王,这里有马封侯啊。

    于是美滋滋地捡起一个大松塔,掰开之后才发现里面的松籽太小,比苞米粒还小好几圈呢。砸开外面的硬壳,里面的松仁就跟芝麻粒似的,食用价值不大,估计也就是松鼠能拿它充饥。

    等找到一棵白皮松之后才好些,起码砸开松籽之后,里面的松仁跟瓜子仁差不多,勉强可以入口。于是马封侯一声令下,树上的松塔就噼里啪啦往下掉。

    猴子们干活就有一个毛病,太闹吵,嘴里吆吆喝喝地吵个不停。最后把树洞里面的一只大松鼠给惊出来,飞速逃窜。

    跟猴子相比,松鼠就是小不点,秉承着欺软怕硬的传统,猴子们追着松鼠满树跑。要不是松鼠仗着身体灵巧,搞不好真被猴子给逮住了呢。

    一会儿抓蜻蜓,一会儿抓蝴蝶,现在又抓松鼠,你们都学小猫钓鱼呢是不是,还能不能乖乖干活?

    马封侯在树下气得一通怪叫,猴群这才放过那只倒霉的松鼠。想想松鼠也不容易,马封侯也就没有把树上的松塔一扫光,留下一少半,然后就转移阵地。等它们撤走之后,那只松鼠又跳回来,立在树丫上,朝着猴群远去的背影挥舞前爪,腮帮子还一鼓一鼓的,估计正在那咒骂这群流氓和强盗呢。

    正生气呢,猛然感觉头顶的上空掠过一道阴影,吓得小松鼠吱溜一下钻回洞里。好怕怕啊,这两天附近来了一只大老鹰,已经有好几只松鼠葬送在它的利爪之下。每年到了这月份都不好过啊,这些猛禽都会在北方完成繁殖任务,然后飞到这边来越冬。

    马封侯并未留意天上的飞禽,他正指挥着猴子把采摘下来的松塔装进蛇皮袋子里,回去需要晾晒几天,然后才好把松籽敲打下来,至于剩下的松塔,烧火就好,富含油脂,那才好烧呢。

    安排妥当之后,马封侯就独自开溜,去了上次发现猴儿酒的地方。几天前,弄了个空酒瓶在那里接酒,不知道满了没有。

    轻车熟路找到那株大树,不错,已经滴了大半瓶,果然是细水长流。于是用个空瓶把原来的瓶子换下来,把瓶口凑近鼻子闻了闻,马封侯立刻就有一种陶醉的感觉。

    简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无价之宝!马封侯浅尝一小口,然后就把瓶口用木塞封好,拎着酒瓶往回溜达。

    快要接近猴群的时候,远远的就听到猴子们尖叫连连,那是受到惊吓后发出恐吓对手的声音,看样子是遇到麻烦。

    猴子因为爬树的本领超强,所以大多数猛兽都拿它们没有太好的办法,不过这次的敌人是发动空袭,猴子没有防空能力,这才四下奔逃,树倒猢狲散。

    等马封侯飞奔过去的时候,正好看到空中一道黑影急速坠落,目标正是在空地上玩耍的那几只猴崽子。

    这种景象,叫马封侯想起了老鹰捉小鸡,只不过,大鹰的目标换成了小猴子。

    至于一撮毛它们几个猴崽子,早就吓傻了。那种与生俱来的对天敌的恐惧,使得它们连逃跑都忘了,只剩下在那里瑟瑟发抖。所谓吓麻爪了,就是如此。

    噢噢噢——几十米之外的小七扬着手臂,边往这边跑边奋力呼喊,不过因为距离比较远,所以根本就构不成威胁。大鹰敏锐的目光已经锁定一撮毛,这个小猴子又嫩又胖,对于刚刚经过长途跋涉的它来说,算是一顿不错的美餐。要不是饿极了,它也不会朝小猴子下手,毕竟这种捕猎还是有风险的,抓抓山鸡野兔什么的就轻松多了。

    就在大鹰距离地面仅剩几米之遥的时候,它才有意识地收拢双翅,探出一双利爪,锋利如刀的爪尖,闪烁着致命的寒光。

    吱——伴随着一声尖啸,大鹰就觉得一股大力猛的袭来,重重击在它身体的侧面,立刻便如遭重锤一般,在空中翻滚两下,然后扎进枯黄的草丛中。

    马封侯稳稳落地,猴头一仰,一派高手风范:敢欺负我的猴子猴孙,先尝尝无影脚的厉害!

    自从习得拳谱上的精髓之后,这些日子马封侯勤练不辍,进境也是一日千里。否则的话,真不容易对付那只大鹰。

    “猴哥,好棒呀!”小七也跑过来,在小猴子粉嫩的脸上亲了一口。大黑也来劲了,狂叫着向那只大鹰扑过去,有点痛打落水狗的架势。

    大鹰的生命力实在强悍,扇动双翅,挣扎着飞起来。抬头仰视,这才看清楚大鹰的全貌,好大的鹰,翼展接近一米,身上的羽毛黑色和褐色交织,就像披着一身威武的铠甲。尤其是前面的鹰嘴,锋利如钩;金黄色的眼睛,眨动之间透出一股煞气,望之生畏。

    不愧是猛禽啊,好凶的眼神——马封侯正好跟大鹰对视,从对方的眼睛里,他似乎还感觉到了愤怒和不甘。

    谁怕谁呀,有本事再来——马封侯朝天上的大鹰钩钩带毛的小爪子,可惜大鹰估计是被刚才他那一脚给踹怕了,盘旋一圈之后,很快就消失在树林上空。

    “好大的老鹰,猴爷爷说老鹰最记仇了,猴哥你以后要小心啊。”小七从地上抱起吓傻的一撮毛,还不忘给马封侯提个醒。

    马封侯倒是不怕,既然想要当这片山林的猴大王,比老鹰强劲的对手多着呢,需要他一个一个去征服。

    一天之后,陈二狗兴冲冲地回到青云观,然后掏出一张百元大钞在马封侯眼前摇晃:“猴师父,那两根松口蘑真卖了一百块!”

    马封侯抓抓后脑勺:一百块?太便宜了吧,按理说这样极品松茸,一千块也不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