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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扎克把钱放进口袋,非常放松的把身体在椅子上舒展开来,“老苍头,这次的点子可是扎手的很,你都不亲自去照看一下?”
“哼!苍狼团怎么可能会害怕两个军队里边的?我们可不是那群土包子,苍狼团收的人都是亡命徒。”老板对卡扎克的担心嗤之以鼻,“上个月那批巴黎的粮食我们都吃下了,别说这支小小的车队了。”
卡扎克嘿嘿一笑也不反驳,他只是提供情报,关于这些盗贼团成败与否,都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伸了个懒腰,起身准备离开。
“卡扎克,按理说你手头的钱足够你花几辈子了吧,你还不打算洗白?”在卡扎克手触碰到门把手的那一刻,老苍头突然开口问道。
卡扎克身体僵了一下,深深看了老苍头一眼,“我做这个不是为了钱,我只是想做成一件事情罢了。”
“什么事情?”
“掀翻头顶的那个鬼东西。”说完这句话卡扎克打开房门离开了,老苍头皱着眉头,看了看头顶的房子,不解的嘟哝道:“这家伙莫非是想要把客栈给拆了?不对,头顶的那个东西是……”老苍头仰头一看,一枚印有路易十六头像的硬币正卡在房门上方……
中午时分最是让人昏昏欲睡,程林跟随着马车的节奏摇晃着,雷克也微眯起了眼睛,靠在车厢上睡着了。只有对面那个冰冷的年轻人还一直维持着严肃的表情,正襟危坐,似乎永无睡意。
这个时候车夫声音传来:“先生们,快醒醒,强盗来了!”
年轻人皱了皱眉头,迅速的解开了他背在背后的那捆长布条,是法军军队标配的“1777款”的滑膛枪,他拿出弹药袋看了一眼,并很快把它放下了。他知道如此近距离的战斗根本来不及他开枪,所以他迅速的装上了刺刀,准备近身肉搏。虽然他迫于父亲的压力已经离开军队五年了,但是他依旧悄悄的搞来了一把枪,并长期保持着规范的训练,他认定自己就是为了战争而生,因此关于战场的技艺绝对不能荒废。
雷克惊讶的看着年轻人拿出了枪并且安装好了刺刀,嘴角浮现出了一丝微笑:“不要轻举妄动,年轻人,你这样会送命的。”
“我知道我可能会送命,但是军人的荣誉不允许我对这群强盗低下头颅!”年轻人轻蔑的瞥了雷克一眼,他在之前就注意到了这两个人,虽然他们似乎对自己是持善意的态度的,但是他并不想理睬这两个陌生人。尤其是当他看到那个自称程林·布宛纳的年轻人表露出一丝慌张之后,他就更看不起他了,对这个无动于衷的大叔他更是轻蔑的很。
雷克看到年轻人的眼神哑然失笑,他大概知道这个年轻人把他当作是什么人了。他也懒得解释,非常娴熟的拿出了一把和年轻人手中一模一样的枪,只见他略微将扣簧向前推,露出击发槽。随后他将枪机扳到安全位置,从腰间取出了弹药纸包,用牙齿轻轻咬破弹药纸包上端,向击发槽中点入少量火药。火药入槽的刹那,他扳回扣簧盖住击发槽,枪身一退,将余下火药连同弹丸由枪口灌入。紧接着他迅速抽出了枪管下的装填杆,一手抵住枪托,一手用装填杆压实火药,以增加子弹的初始速度。程林和年轻人被雷克这一连串行云流水的动作惊呆了,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程林吃惊只是因为雷克的动作看起来非常流畅,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艺术。而年轻人则是发现之前教他的教官的装弹速度比眼前这个大叔要慢足足七八秒,这已经不是一点点的差距了,简直是天差地别。
“先生,请原谅我的冒昧……我只是……”年轻人脸臊得通红,肃然起敬,他知道眼前这位肯定是一位功勋老兵,他一个新的不能再新的新兵蛋子合情合理的认了怂,他是一个非常实在的人,或者说他清楚军队的规矩——一切凭实力说话。
“不要在意这些细枝末节了。”雷克摆了摆手,他本来就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更别说现在他还有使命在身,一切都以解决当前危机为主。“现在,一切听我指挥,你能做到吗?”雷克突然严肃了起来,这个懒洋洋的中年大叔突然间变成了一把出鞘的利剑,锋芒毕露。
“能!”
“现在,我们要面临的是二十个骑着马来的强盗。”
“啊?”年轻人一时没理解雷克是如何得知共有二十个强盗。
“没时间解释了,臭小子,你现在如果想要活命的话,就无条件的服从我!”雷克盯着年轻人吼道,就像一头愤怒的狮子。不,他本来就是一头狮子,只是岁月给了他一层良好的保护衣,但再老的狮子也不会成为一只猫。他的爪子可能无法破开猎物的皮毛,他的牙齿可能连咽喉都无法撕裂,但是他还是一头狮子,草原之王的吼声依旧让八方臣服。
雷克他曾经是一个龙骑兵(注1),而且不是一般的龙骑兵,是最精锐的龙骑兵,虽然他不是掷弹骑兵,但是他的地位和掷弹骑兵(注2)并无两样。天下没有天生的精锐,最精锐的士兵都是在战场中成长起来的,雷克也是这样。
在雷克十五岁那年,他第一次踏上了战场,那时正值七年战争。而在北美,英国和法国已经开战四年有余了。这场改变了欧洲格局的世界型大战却只是起源于一场可笑的冲突。战争最初爆发于北美殖民地之间,英国虽然早想要挑战法国欧洲霸主的地位,但是英国并不想率先挑起战乱。但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人们可不买英国国王的帐,他们直接干脆的违反了英法两国的约定——以阿巴拉契亚山脉俄亥俄谷为界限——肆意的进行着为了争夺土地的西进运动。
远赴重洋来到北美的人大部分都不是什么善茬,他们中的大多数是都是投机者、罪犯和赌徒,当殖民地的土地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的时候,他们大肆西进,并且进入了法国的殖民地之中,在那里开垦土地,砍伐树木。法国军队很快发现了这些不法的移民,法军不胜其烦的驱逐着这些家伙,但是他们就像生命力旺盛的小强,你永远想不到那些家伙会从哪个角落里钻出来。
而就在这个敏感的时期,乔治·华盛顿上尉带领了一支二十余人的弗吉尼亚州民兵进入了俄亥俄谷,他们碰到了十多个法军,并且迫使法军投降。但是他的印第安人向导却不知发了什么疯,或许是因为法军攻击过这位印第安人的部落?他把长矛插入了这个军官的咽喉,并且残忍的取下了他的头颅。当时华盛顿惊呆了,他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这位后来的美国国父此时还是一位忠诚的英国绅士,他很清楚这样做的后果——这会带来一场战争。正如华盛顿所想的那样,之后双方的谈判很不愉快:
法国:“英国,你是不是欠揍!我可是欧洲的老大,你这是要挑衅我吗?”
英国:“你是老大,你是老大,我处理掉那个犯错的印第安人还不行吗?”
法国:“你是不是看不起我?我们法国人的性命只能换一个印第安人的脑袋?你必须把那个军官给交出来!”
英国;“你是不是欺人太甚了?我都交出凶手了,你们还想要杀我大英帝国的公民?”
法国:“我是老大我怕谁?你是不是想打架?”
英国:“战就战!我大不列颠怕过谁?”
击败了西班牙、荷兰的英国此时已成为了海上霸主,而英王垂涎密西西比河地区也已经很久了,法国的不退让使得英王名正言顺的发动了北美殖民地战争。法王路易十五也看不惯英国很久了,他兴高采烈的开了战。但是战争的结果总是那样的不尽如人意,太阳王路易十四辛辛苦苦将法国扶上了欧洲霸主的宝座,但他的继承人路易十五却很快将法国推下了神坛,这个败家子也成为了法国历史上最不受欢迎的国王之一。
注1:龙骑兵并非是字面意思上骑着龙的士兵,早期的龙骑兵只是一种骑马的步兵(mountedinfantry),后来逐渐演变为骑兵的一种。拿破仑时代,龙骑兵的情况较为复杂。法国的龙骑兵更是复杂,作者所查的一些书籍中有的认为法国龙骑兵是重骑兵的一种,有的则认为是轻骑兵。此外,更权威的一种说法认为法军的龙骑兵是单独的一类。作者也比较倾向于这种说法。可以这样说,龙骑兵就是法军中的“多用途兵种”。除了轻、重骑兵惯常的追击、侦察、掩护交通线、冲击敌阵等任务以外,拿破仑甚至复古地利用龙骑兵下马作战。这就综合了骑兵的机动力和步兵的火力,颇有点“摩托化步兵”的味道。更为夸张的是,1805年法军竟然编组了若干“徒步龙骑兵”(FootDragoon)团,目的是渡海登陆英国后利用英国的马匹!总结而言,龙骑兵在法国可以说就是骑兵中的特种部队。
注2:掷弹骑兵顾名思义是马背上的掷弹兵,是不折不扣的重骑兵。法国近卫军中掷弹骑兵要求身高在5.6法尺(约181cm)以上,比近卫掷弹步兵的要求还高了3cm。全团配备黑色或深褐色的高头大马(号手为白马),近卫掷弹步兵式的熊皮帽,红色羽饰,但是没有鹰徽。如此人高马大,再加上严格精准的队列和傲慢不逊的态度,使观者望而生畏。因为近卫掷弹骑兵团的强悍,法军送给这个团的绰号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