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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文章写得好,要饭要到老(第三更)

作者:津门小麻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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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赖,把薛保保那个案子的卷宗找出来。”

    新的一天上班伊始,李明山就指挥书记员阿赖,把朱剑豪拜托的案子调出来。阿赖手脚麻利,很快就在堆积如山的卷宗中,找到了李明山要的案卷。

    这个案子案情倒是简单,一审法官的判决写得不错,推理也很有说服力。李明山陷入沉思,如果说这个案子有文章可做的话,就是证据了。原告薛保保起码还有一条直接证据,被告这一方却都是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的效力自然大于间接证据,这是法律常识,除非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条。从这个案子来看,间接证据要说已经形成锁链,也很牵强。

    李明山想到了朱律师的那两条软中华。他决定就从证据效力出发,把一审判决扭转过来。他摸出一包朱律师送的烟,自己点上一根,散了一根给书记员阿赖,细细地琢磨着应该如何自圆其说。

    等等?好像有一期《人民法制报》上,刊登了一篇类似情况的文章?李明山猛然想到,他连忙叫阿赖把这期报纸翻出来。这篇文章是本院民一庭的同事写的,全庭还组织学习过。李明山对他的观点倒不是很认同。不过他承认这厮能上报纸,实力倒是不差。

    作者是韩东,也是中院的?见鬼了,自己怎么不知道,本单位还有这么一号人物?莫非是新人?!他翻翻卷宗,发现被上诉人董小蕾的代理人,也叫韩东。

    这未免也太巧合了?他翻出本单位的电话本,细细核对了一遍。赵东、李东倒是有几位,韩东却是一位都没有。他拨通了宋青书的办公室电话,“宋法官,上次你不是和我们另一个同事韩东,在《人民法制报》上发表了一篇论文嘛,我有些问题向他请教下,你知道他电话吗?”

    宋青书丝毫不知道李明山的用意。他哈哈笑道:“李哥,这里面误会大了,韩东是个学生,根本不是我们院的同事。”

    “哦,这样啊,那就不麻烦了。”李明山挂断电话,心里基本确定此韩东,就是彼韩东。这个官司有点复杂了,看来董小蕾的代理人,不是个善与之辈。一审法院很明显被这个韩律师牵着鼻子走了。

    李明山抽完一根,又换上了一根,心里天人交战。最终香烟战胜了理智。无所谓,不就是会写文章吗?俗话说得好,文章写得好,要饭要到老。再锦上添花的文章,也不过是观点,又不是法律,自己何必理会。

    到了中院这个层次,法官都有自己的个性。一般不肯轻易屈从了他人的观点。只不过,这事得让朱律师知道,自己顶了多大的压力,去娱乐城洗个脚、唱个歌应该不为过吧?!

    李明山决定对韩东的文章不予理会。二审并不需要开庭,法官可以直接书面审理。这个案子事实部分,一审法院调查的很清楚,并没有需要再调查的地方。李明山决定先把判决书写出来再说。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李明山对这个案子也不好拖延。当天上午他就把判决书起草了出来。只等着庭长签字、盖上院印,这就是终审的判决。

    “华庭,我的一篇判决书草稿,请您帮忙审阅。”李明山拿着新鲜出炉的判决草稿,大步走到庭长办公室。华庭长正在看报,闻言放下手中的报纸,拿起李明山的判决细细浏览起来。

    薄薄的三页纸草稿并不长,华庭长没用几分钟,就看完了。李明山是老审判员,判决没什么问题。他龙飞凤舞地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李明山暗喜,只等盖上大印,朱律师的情谊就还上了。他也没叫书记员阿赖跑腿,自己亲自跑到办公室用印。

    “阿赖,把这份判决发了吧。”李明山把用好大印的判决,扔给书记员。阿赖应了一声,写好快递单,塞到了信封里,随其他文书一起,扔到了收发室。只等邮差上门,就可以送达出去。

    李明山见事情搞定,正要打个电话给朱律师报喜。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从自己的腰间传来。他摸出手机一看,是华庭长。

    “名山,你刚才那个判决发了没有?”华庭长语气急促,似乎颇为着急。

    “已经发出去了”李明山有点莫名其妙。

    “坏了,坏了。”华庭长连说两声坏了,李明山也严肃起来。

    “华庭,出什么事了?邮件应该还在收发室,没寄出去。”

    “好,赶快把它找出来,拿到我办公室来。”华庭长一听还有的救,不禁放下心来。

    “要快。”他又催促了一句。“知道了,华庭,马上给您拿过来”。李明山皱皱眉头,他实在想不出华庭,为什么一副火烧眉毛的样子。

    李明山叫上阿赖,两人在堆积如山的邮件里,找了大半天,才找到了那份判决书。他们又满头大汗、百里加急地送到了庭长办公室。

    “明山啊,你这篇判决,有点问题,建议改改。”华庭长见判决已经追回,心里大定。他递给李明山一根烟,李明山赶紧接过,顺便给华庭点上。

    他有点心虚地问道,“华庭,您指的是?”

    “你对证据的认定有点问题啊,我觉得你不妨参考一下,我院小宋发表在《人民法制报》上的文章。”华庭长吞吐了一口烟雾,慢悠悠地说道。

    “华庭,我个人认为断案,应该依据法律,学术观点只能作为参考。”李明山据理力争。

    华庭长意外地看了他一眼,李明山平时对自己恭恭敬敬,今天有点不对劲。他也没多想,只当是李明山坚决捍卫自己的观点。中院的这些法官,都有自己的观点,彼此也不是很对付,华庭长心知肚明。

    上升到观点之争,他这个庭长也不好以权压人。他想了想,打开了今天的《滨海都市报》,指着一篇报道,对李明山提醒道:“你先看看这个。”

    华庭长手指着一篇名为《恶母拆婚又讹钱,正义法官为单亲妈妈撑起一片天》的报道,示意李明山好好读读。华庭在搞什么鬼?领导意志不可违,李明山耐着性子看了下去。他越看越心惊,这则新闻说的不就是自己手上的案子嘛,连当事人的姓氏都一样。

    “明山,我们办案,不但要讲法律效果,还要讲社会效果。这篇新闻,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说的就是你这个案子。你想想,如果你翻了案,判决发出去了,会造成什么影响?”

    华庭长语重心长地教育道。他也是签发了以后,才看到这篇报道,这才火急火燎地让李明山追回文书。

    李明山经这么一提醒,吓出一身冷汗。华庭说的没错,滨海都市报这篇通讯稿,将原告薛保保钉死在了耻辱柱上,极度渲染了被告董小蕾的楚楚可怜。一审法官在新闻里,简直就是包公再世。自己若是改判,岂不是成了葫芦僧?

    要是这篇判决发了出去,再被捅到了报纸上,自己将成为众矢之的。他仿佛看到老百姓的臭鸡蛋、烂白菜、唾沫星子,纷纷向自己砸来。

    更别说万一民怨沸腾,激起了哪位领导的关注和愤怒,他们发起飙来,自己身上这点小贿赂,全得被查个底掉。想到这里,李明山后怕不已。他看向华庭的眼神里,全是感激。一世英名,差点毁于一旦啊。

    “华庭,这个案子我想得简单了。回去我就改判决。”比起朱律师那头,李明山知道孰轻孰重。

    华庭长点点头,“改好了再给我看看。”李明山应了一声,脚步沉重地走出了庭长办公室。

    恶母案正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李明山关上网页,犹豫片刻,在卫生间给郑少秋打了个电话,“郑庭,上次吃饭说的事情,正在风口上,不大好搞,替我跟朱律师说声抱歉。”

    郑少秋问明原委,说了声知道了,就挂断了电话。回到办公室,李明山来回踱了半天方步,才打定主意把烟钱退给朱剑豪。

    总不能为了两条烟,毁了一世英名和大好前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