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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顾以珩的过往(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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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的男孩对于自己母亲的身份也是质疑的,不但普通话发言不太标准,从五官上看,他的母亲和中国人也有些微的不同。

    眉眼相较东方人,更过于幽深,所以看起来特别的漂亮。

    他俊逸的五官说起来更多来自于他的母亲纺。

    顾长风走后,母子俩相依为命。

    母亲卧床,所有的生活重担落在顾以珩身上瓯。

    买菜做饭都是他每天的必修课。

    后来,顾以珩收到一份顾长风的汇款,钱不多仅够生活费。

    他却将那点生活费全部用于医治病重的母亲。

    很不幸,他的母亲没有等到他的父亲回来便离世了。

    小小的他将母亲安葬后,遵守承诺守着那个破败的家继续等待他的父亲。

    可是,顾长风没有等来,半月之后,他却等来了他的劫难。

    是在一个夜晚,他从熟睡中被人捂住口鼻强行带走的。

    之后,他被注射了足量的麻醉剂,待他醒来已经在一座岛上了。

    这座岛,四面都是大海,过路没有船只,想要逃离,根本不可能。

    与他一起的还有好几十个年龄差不多的男孩子,相识后大家才知道,他们几乎都是孤儿或者没人管教的孩子。

    他们被几十个扛着长枪短炮的彪型大汉控制着,刚开始每天的任务便是高强度地练习各种擒拿格斗。

    半年之后,他们被分成两组,开始练习与对手厮杀,染血受伤是常态。

    一年后,他们被分成五组,分别关进五个黑暗的房间。

    房间里的孩子经过一年的魔鬼训练,已经是个个身手矫捷,出手狠冽。

    当天,他们接到通知,谁能从房间里活着出去,谁就能离开这座岛换取自由。

    言下之意便是,每间房中只有最强者才能离开,剩下的将全部死亡。

    十来岁的孩子,原本该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可是,经过一年的炼狱生活,他们的脑子里充斥的便是血腥和暴戾。

    几乎没有任何准备,孩子们面色冷凝,手里的尖刀已经在凶残地刺向平日里亲如手足,患难与共的兄弟。

    此时,每个人心里就一个念头,活着离开这里。

    顾以珩同样如此,他还要回家等待他的父亲归来。

    一番激烈的搏杀之后,房间里就剩下他和一名叫宋小离的男孩。

    从前的日子,两人睡上下铺,吃饭,练习都是在一起的,感情非常好。

    偶尔偷得一点闲暇,宋小离便会给顾以珩讲他的妹妹。

    说他的妹妹宋小歌眉眼特别漂亮,性子也温柔,村里的男孩子都喜欢她。

    那时候宋小离还开玩笑说,要是两人以后逃出去,他便做主将他的妹妹嫁给顾以珩。

    宋小离脖子上戴着一根项链,铜质的空心圆环,看起来很是粗劣。

    可是他说别小看这个圆环,以后他和妹妹走丢了,就全靠它了。

    在宋小歌的脖子上也有一根项链,照样是铜质的,但是是实心圆。

    如果两个圆形重叠,将会天衣无缝地合在一起。

    那天,他和宋小离对决时,房间里血腥味儿浓烈得呛人,随处都是刺目的红色,地面上横七竖八躺着布满伤口的小小的尸体。

    宋小离与他近在咫尺,匕首在握,锋利的刀尖上有血不停往下滴。

    他在之前被人捅伤了肺部,能站到顾以珩面前已经是拼命在坚持。

    唇角边的鲜血涌出来,沾满了他整张稚嫩的小脸。

    “以珩!”

    他一步一步艰难地挪到顾以珩面前,然后缓缓取下脖颈上的项链放到他的手心:“如果你能逃离这座孤岛,请一定照顾好我的妹妹。”

    “小歌她,很乖很乖……”

    宋小离说到最后,已经没了力气,他瘫倒在顾以珩怀里,五官狰狞,四肢痛苦地抽搐着死去。

    顾以珩无能为力地看着,掌

    tang心是那条带了鲜血的项链。

    在那一刻,他暴戾的眉眼突然变得淡然无波。

    他知道,兄妹俩是孤儿,宋小离死去,从此他将以兄长的身份完成他的嘱托。

    他更需要好好活下去。

    当他浑身染血,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时候,殊不知,房间外面已经变了天。

    之前控制他们的那些彪型大汉全部死亡,取而代之的却是另一批人。

    为首的男人气场凌冽,他听别人喊他萧三哥。

    萧三哥身形壮硕,一身黑色风衣配着冷酷的太阳镜,更显得整个人霸气威严。

    就这样,顾以珩和剩下的四名孩子被萧三哥带离了那座浸满鲜血的孤岛。

    其中两人,一人叫老K,一人叫张枫。

    顾以珩很幸运,出去之后,他被凌乐乐的外公杜鸿文收为义子。

    从此,吃穿用度都是按照鸿云财团太子爷的身份供给的。

    而老K和张枫则是自求谋生,日子过得相当艰难。

    当然,顾以珩也会每个月寄钱财给他们。

    所以,他们称得上是浴血奋战的战友,更算得上是同生共死的兄弟。

    关于宋小离的妹妹,顾以珩也四处打听,半年后终于不负宋小离临终重托,他找到了那个传说中的女孩。

    女孩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裙,披散着头发,光裸着脚,浑身脏兮兮的模样。

    顾以珩能认出她,正是因为她脖子上那根因为氧化已经变得黑黢黢的项链。

    女孩突然见到一个俊美的少年站在自己面前,并仔仔细细打量她的时候,突然就红了脸。

    顾以珩缓缓蹲下来问她的名字。

    女孩瞪着一双大眼睛,她发现面前这个帅气的少年目光一直落在她的脖颈上,她伸了指尖微微颤抖地摩挲着那块圆形的吊坠,经过一番思虑之后,她终于结结巴巴说了几个字:“宋,宋小歌!”

    有了名字,有了项链,这是宋小歌最好的身份证明。

    顾以珩将她带回了锦城,经过杜鸿文的同意,安排她进了一家贵族学校上学。

    她是孤儿,学校里有生活老师能给予她细致的照顾,这样的寄宿制学校会比一般的走读学校更适合她。

    女孩对于自己的新生活也是非常的满意。

    说来,她还得感谢杜鸿文的全力资助。

    宋小歌说,她想要纪念自己死去的哥哥,决定将自己的名字变成哥哥的名字。

    从此,宋小歌成了宋小离,一直跟随在顾以珩左右。

    后来的有一年,顾以珩曾经带宋小离去过之前的那个荒岛。

    不过荒岛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荒岛,杜鸿文和萧三哥将那里建成了一座供给站。

    专门用来给过往的船只补给食品什么的。

    那天,荒岛已经不再血腥,那里的天空照样蓝得耀眼,云朵白得柔软。

    就像现在的色达,这个传说中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一样,风景美如画。

    只是在他的心里,色达和那座地狱的景色并没有任何的差别。

    怀里的凌乐乐还在昏睡,他想起小丫头孩提时的模样。

    粉妆玉琢的小女孩,带了铃铛一样清脆的笑声追随着他。

    顾以珩,顾以珩,顾以珩……喊得刁蛮又带了任性。

    更多的则是纠缠,不离不弃的那种纠缠。

    其实,他很喜欢。

    将她那些阳光般明媚的笑容装在心里,慢慢驱散他内心的阴霾。

    他的丫头来到他的身边,照亮了他的整个世界。

    男人的指腹轻轻地划过她的脸,带着旁人看不到的眷恋。

    他的唇边划出一抹浅浅的弧线,在那座炼狱之上,他从来都不敢想象,原来,沾满血腥的指尖也会有如此深情的时候

    揽胜到

    达喇荣寺五明佛学院已经是下午,天空飘起了小雪,寒风灌脸,冷入骨髓。

    凌乐乐是被顾以珩抱下车的。

    小丫头头疼伴随严重的头晕,有些站立不稳。

    但是,即便这样,她还嚷着想要去转坛城。

    她曾听人说过,如果将坛城的一二三层全部转完便能驱除疾病,还能实现一个愿望。

    顾以珩见她脸色惨白,不同意。

    小丫头便撒娇,圈了他的脖子“吧唧”一口亲在男人的脸上。

    湿哒哒,黏糊糊的一团。

    顾以珩无奈,最后顺了她的意思。

    凌乐乐欢天喜地去了。

    只可惜体力不支,转了一半便走不动。

    顾以珩想要抱她,被小丫头拒绝。

    “顾以珩,你就在我身后好了,你抱我,佛祖会怪罪,就不灵了。”

    凌乐乐朝他挥手,示意他离自己远点。

    坛城周围到处都是穿藏红色僧袍的喇嘛觉姆,他们身形壮硕,凌乐乐与之比起来,娇小得有些可怜。

    小丫头穿一身厚重的羽绒服,走不动,最后直接跪在地上匍匐前行。

    虽然没有一跪一叩,但是惨白的脸上也写满了虔诚。

    她祈求自己不再被疾病缠身,更祈求她和顾以珩能白头偕老,一世长情!

    顾以珩跟在凌乐乐的身后,眉眼间的暴戾缓缓浮现,特别是看到凌乐乐因为呼吸不畅大口的喘气时,他的想法是一把火将这里点了。

    如此,佛学院没有了,他的小丫头也不用再受苦。

    迎面有喇嘛走来轻轻撞到顾以珩的肩。

    顾以珩眸色染了寒霜。

    喇嘛回头,看了他一眼,摇摇头,继续诵经。

    这人身上杀戮太重,估计无法善终。

    ……

    两小时之后,凌乐乐终于气喘吁吁完成了她的夙愿。

    顾以珩见她起身,迅速将她抱到自己怀里。

    “先回宾馆休息一下。”

    他轻轻替她揉着太阳穴。

    凌乐乐虚软地点头。

    她现在累得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男人长身玉立,穿一件藏青色羊绒风衣,身姿更显笔挺,往全是藏红色的人堆中一站,特别扎眼。

    但是,这里的人们来来往往,并没有任何的闲言碎语,连带着空气中都充满了安宁和祥和。

    顾以珩脸色阴郁,与这里格格不入。

    在他的心里,不信鬼神,不信上帝。

    他唯一的信仰就是他的乐乐。

    ……

    回到宾馆,条件并不好。

    也可以说是凌乐乐有生以来住得最差的房间。

    不过,小丫头很高兴。

    蜷缩在男人怀里任由他给她揉疼得发憷的脑袋。

    “顾以珩,明天我要去看天葬。”

    这是她此行的目的之二。

    “太血腥。”

    男人还是那句话。

    “不要!”

    凌乐乐抗议。

    顾以珩俯身,无奈地亲吻她的额头:“到时候别害怕。”

    ……

    第二天.

    如凌乐乐所愿,顾以珩带她去了天葬台。

    在那里,凌乐乐无意间看到一处碑文,大意是:

    或长或短的人间岁月,

    或苦或甜的喜怒哀乐,

    或真或假的朦胧感受,

    或幸或哀的今生今世,

    就这样毫无意义的虚度。

    ……

    凌乐乐晃荡着脑袋默念了两遍,然后踮了脚尖去亲吻身边的男人。

    幸好,她有他,才不会觉得今生今世就这样毫无意义的虚度。

    她的想法,顾以珩不知。

    只是揉着她的小脸尽量将她往自己的衣服里面塞。

    这里的气温比帝都要低很多很多,凌乐乐的嘴唇冻得有些发紫。

    天葬仪式还没有开始,凌乐乐闲来无事对着顾以珩絮絮叨叨:“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也要来这里修行,带着溜溜,带着小二黑,带着啤酒,嗯,到时候要是有宝宝了呢?这里生活清苦,顾以珩,你说,我如果把宝宝带过来,会不会委屈了宝宝?”

    顾以珩拿食指轻刮她的小鼻头:“为什么不带我?”

    “你?”

    凌乐乐瘪瘪嘴:“你要工作嘛。”

    顾以珩唇边一抹极浅的笑:“难道我今天就不要工作?”

    凌乐乐掐指一算,对哈,今天周一,他原本是应该工作。

    伸了手,讨好的抱着他的腰:“其实,我知道你不喜欢这里,所以下次不强求让你来。”

    顾以珩神情微微一滞。

    他的确不喜欢这里。

    特别是他在看到天葬师用手里的菜刀将尸体剖开,然后砍断手脚的时候,他便会想起从前他在那座荒岛上的经历。

    天空中弥散着腐烂的味道,无数只秃鹫望眼欲穿的等待着。

    天葬的整个过程,凌乐乐从始至终只是瞪着一双莹亮的眸子,她与周围的游人不同,没有情绪失控到嚎啕大哭,没有恶心到呕吐,没有因为害怕而颤栗……

    面对血腥,她抱着顾以珩的腰,不言不语,不哭不闹。

    当晚,在宾馆那张简易的床上。

    凌乐乐像一个小疯子,不顾顾以珩反对,硬生生将他强了。

    拼了全力抓住他的手腕,然后坐在他身上,披散着头发,气喘吁吁,却乐此不疲。

    当她在天葬台亲眼看到人在离世后,一瞬间被秃鹫吃得干干净净时,那一刻,她很贪恋顾以珩的温暖。

    她不会再因为不必要的事情浪费自己的时间,不会再因为不必要的人虚度自己的生命。

    她要珍惜自己的亲人,朋友,想要将对顾以珩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融入自己的身体里,骨血中。

    色达的夜晚,忧伤而甜蜜。

    天空下起了大雪,像是要掩盖尘世间一切的罪孽——题外话——宝宝们,看完这一章,你们什么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