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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公主出降前,总会从公主的殿里挑一两个模样过得去的侍婢先去驸马府试一试婚,试了婚的婢子第二日回宫向太后禀报驸马相关事宜巨细,试婚的婢子等公主大婚一并随了婚嫁队伍去,到了驸马府再抬为侍妾。
瑾时要嫁的是商国皇帝,自然试婚一事不能行得通。
太后忧心瑾时婚配,便从康氏氏族挑了几个臂膀之材的女孩儿随她嫁去商国。
几个氏族女孩儿先瑾时出嫁队伍一个月去商国,算是为瑾时探一探商国王庭虚实。
到了送嫁那日,原日日以泪洗面的太后却流不出泪来了,只是无言扶着瑾时的凤舆。
瑾时站在凤舆上俯瞰百官,太后细细为她理着鞋袜。
太后殷殷道:“安国,此生恐不得再见,也不愿再见。你入主商国后宫当谨记要事事小心,不可行差踏错。”
不愿再见……和了亲的公主若再踏入故国,无非是铸了滔天大错连商国冷宫弃妇都做不得被遣返天元,又倘或是连尸身都被商国万民唾弃,须得遣回天元安葬。
哪一个都不是好下场。
瑾时头戴百凤冠,在凤舆上朝天元子民施以拜别礼。
她是天元最高贵的公主,自她父王那朝君王起六朝受封,就是如今四皇叔嫡亲的定国长公主身份也不及她尊贵。
她的帝国她的子民,他们给了她心底里最大的骄傲。
瑾时眯长了眼,眸色由浅入深,不远处高头大马上坐着的男儿是她视若心头血的手足。
瑾阳为她送嫁,大约送嫁这段朝夕相处的日子实在得之不易,瑾时总觉得看他不够。
她遥遥地朝他笑了一笑,也不晓得他瞧见了没有。
再望得远一些,送嫁队伍最前头,两柄芭蕉福寿架式后面身穿战衣铠甲的那个人,是禄王。
禄王亲自送嫁,他说她曾是沧海遗珠,王室血统流落在外吃尽苦头,他愿护她一程,亲手送她登上商国极位。
瑾时出嫁那天,长短的号角声响彻永安城。
水路行了半月,换上车马又走了近四十日的陆路,等到了商国边境已是百木凋敝的深秋。
北境气候干燥,远不及水做的永安来得养人。
瑾时越是靠近商国,鼻血流得越是厉害,每晚都要吃上一小碗秋梨炖银耳才觉得喉咙舒坦些。原来她的喉咙也不见十分利索,到了北境之地以前的哑症便又犯了。
北地极冷,十一月原是天元最富庶的季节,乡野里的瓜果香脆,果香弥漫着整座城池。北地这季节,厉害的时候已经飘起了大朵的雪花来。
瑾阳路上咳得厉害,他执意要骑马为她送嫁,瑾时发了脾气,哑症犯着说不话来,急得眼泪簌簌地掉,他才愿意坐上马车。
路上下车暂歇,陪嫁的几个媵妾坐在瑾时身边,抱怨道:“不是说商国国富民强么?怎么倒似蛮荒之地,路上新鲜的瓜果没见几个不说,果子倒好,竟一味的只有柿子,吃多了涩得我牙都紧的慌。”
年纪稍大的媵妾问瑾时:“阿姐,太后不是早早选了几个氏族女孩儿去商国王庭么?怎么这几个月书信连一封也不曾见着?”
她们几个议论:“该不会是商王残暴,将是毒死了吧?又或者是燕太后厌极了咱们南人,叫拖下去配军营了?”
此话一出,她们几个脸都白了三分。
瑾时苦笑了下,她们问这问那,她现在哑巴一个什么话也答不上。
禄王冷着脸斥道:“你们都是王侯之女,怎可轻言腌臜之事!”
她们见是禄王来了,吓得胆立时缩成芝麻一般大小,纷纷福身告退。
瑾时起身拜礼。
禄王屏退左右,负手而立:“再过三五日就可到邺墅了。”
邺墅是商国的王都。
“天元军队不便多留,待你婚期一过,本王便领军返回天元,算下来在商国统不过半月的光景。”
瑾时依旧坐下来纫起手上的针线。
禄王转过身来,低头看她手里的针线,低声道:“商王后廷针黹宫妇不计其数,你这一路做了不少鞋袜,又不知他的身量尺寸,做那么多怕是到时候浪费了可惜。”
瑾时捏着针搔了搔鬓发,摇摇头。
禄王:“那就是给瑾阳做的?”
瑾时先是点点头,随后又摇了摇头。
她指了指手里纳了一半的鞋底,又指了指他脚上的长靴。
禄王一愣:“这是做给本王的?”
瑾时仰头温婉笑了笑。
以前她在禄王府的时候就替他做过鞋袜,只不过他不记得了,她却将他的身量尺寸记得真真切切。
那时候瑾阳刚被揭下皇位,前朝后廷埋伏着不少势力,禄王无心王座,却也心力交瘁。她从火场里死里逃生,被木簪扎破了喉咙,心口的伤又时常反复化脓,养息在禄王府。
禄王妃殁了多年,他并无再娶,府里只有两个少年时的侍妾打点事宜。
那段时光与他相处最多的,还属瑾时。
再后来她封了安国公主,便住到王庭养在太后膝下,禄王府的那段日子却一直感念于心。
禄王默了良久,像是叹息着说:“你如今的样子倒很像你娘。”
一样的年纪,一样要嫁不心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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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送嫁队伍停在了此行的最后一个驿站,下一次歇夜便是在商国王都了。
婢子坐在外稍挑燕窝里的毛,瑾时收拾了两摞天元带来的善本,和婢子一起坐在灯下。
晴芜挑了根燕崽毛出来,放到瑾时鼻子下面逗她:“你不是不爱读书么?怎么今夜倒发起狠来日以继夜地攻读了?”
瑾时被逗弄得打了个喷嚏,吸着鼻子瞪她一眼。
她十六岁才开始念书,才学自然比不上其他王侯之女,到现在字都没认全,最最得意的却是当初给自己挑了现在的名字。
新王登基要册封她为安国公主,内侍局拟了三个名字:旸、臾、时,因为时字好写,所以她挑了时字,现如今越听越觉得自己这名字挑得好,瑾时瑾时,锦年华时,像是往后的时光都不会被辜负似的。
瑾时拿了张纸,在上面写道:“燕窝,阿弟。”
晴芜伸长脖子一看,自然明白她的意思是一会炖了燕窝送一碗去平国公歇处。
晴芜拣好燕窝便去铺床,瑾时依旧在外头收拾善本。
内室突然一声惊叫:“什么人!”
瑾时立时紧张得想询问出了什么事,话堵在嗓子眼,张口支吾着就是开不了声。
“有刺客!”
晴芜一喊,梁上不知什么时候飞下来几个黑衣蒙面的男人,一下就把晴芜和瑾时架住了。
瑾时低头一看,刺客抓住自己的手腕竟烙印着犀牛角的纹饰。
刺客的人数很少,约摸四五个,但是各个身手以一当十,且动作轻又快,闹出的动静很小,上来也不见毙命,反倒在屋里翻起东西。
“闭嘴,若是出声便要了你们的狗命!”其中一个蒙面人低声斥道。
瑾时和晴芜点了点头。
“知不知道安国公主在哪?”
瑾时和晴芜相互一视,眨了眨眼,原来他们还不知道瑾时的身份。
晴芜强装镇定道:“公主与王爷用宵夜去了。”
黑衣人听闻是和禄王在一起明显有些头疼,转头对瑾时道:“你,去把公主叫回来,我看你们两个婢子刚刚玩闹感情倒似很好,你不回来我便一刀毙了另外一个。”
晴芜传递眼神让她快走。
旁余几个黑衣人在屋内敛了不少财物。
瑾时从黑衣人的掌间逃出,刚要开门出逃,便听里面有人大喊:“别让她逃了!桌上有字,她是公主!”
瑾时猛一回头,案几白纸上是刚刚自己写的四个字:燕窝,阿弟。
瑾时心头的活血骤然被抽干,手刚碰上门栓,衣领就被人猛力往后一拽。
刀锋寒光映上她的脸,黑衣人扬起长刀劈面而下。
瑾时紧紧闭起眼,惊异地发现头上的刀迟迟没有落下,浓烈的血腥味悠然飘过鼻底。
抓住她的黑衣人不知什么时候松开了她,瑾时睁眼一看,眼前的黑衣人头顶正中一剑,死得连挣扎都来不及。
瑾时腿软跌倒在地,想大叫有刺客却怎么也叫不出声来。
屋内忽然多了一个黑衣人,武功绝伦。
瑾时看得目瞪口呆,那剑术的招式何其似曾相识……
脸上不禁已经淌下泪来。
那年的丛簇梅海,挥剑落了一地的红梅。
那年的刀光火海,一剑刺心。
她从来就没有忘记。
黑衣人杀绝了想要瑾时命的刺客,刺客的尸首不过十几个剑式间就已经七横八竖。
黑衣人不是他,瑾时不会不认得他的身影。
晴芜上前惊魂未定地扶她起来。
黑衣人要走,瑾时紧紧抓着他的衣角,竭力逼着自己的嗓子,厉声喝问:“是谁教你这剑法的!?”
黑衣人平静地扫了她一眼,一剑下来砍断了自己的衣角,飞遁入夜色逃走了。
她抓着衣角残片,恨不成声,双眸一湿再湿。
无望地凝视茫茫夜色,到最后终究是哭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