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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今天不陪我去片场吗?”季业帮安图斯准备好早餐,生活了这么久,他也慢慢摸清楚了这个小吸血鬼的习惯。
“不去了。”安图斯浅浅抿了一口高脚杯里的红色液体,这都是季业前一天晚上找到的新鲜血液。自从上回开荤之后他就再也不能抗拒这种血液,而且这个附庸一直尽职尽忠,虽然口头上偶尔还会有些玩笑,但是只要他下达命令,没有不听的。这一点,安图斯很满意。所以他决定今天去找一下路易斯男爵,问一下这个奇怪的附庸到底是什么原因?
相比较现在乖巧的季业,他还是更喜欢原先那个张扬跋扈的少年。
“知道了。”季业躬身一礼,拿起一边衣架上的黑色外套,“您外出的时候有心些。”
“嗯,你也是。”安图斯起身,伸出双手,季业讲大衣套上去,理好衣领。这一套动作行云流畅,像是做过无数回一样。
看着窗外的人远去,季业才坐在餐桌上,小单间里最大的就是这一张长方桌,上面点着白色的蜡烛,还放了白色的月季花。这是安图斯最喜欢的场景,季业摘下一瓣月季花瓣,将它放进那猩红的酒杯里,漂浮着的白色月季花和血红色液体,真是一个美好的早上。
路易斯一家住在郊外,他们常年待在深山,并不与人交流,他们靠着吸食动物的血液过活。事实上大部分的吸血鬼家族都保持着相当的传统,他们和狼人缔结条约,轻易不侵犯人类的领土。
安图斯之所以知道这一家,还是因为他第一次来到这里,在月圆之夜变身被察觉到气息,路易斯的一家之主专门找过了,以为是冒犯了一位大公爵,但是显然,安图斯虽然是初代吸血鬼的天赋,但他并不知道关于吸血鬼的一切。
但是血统等级的压制让路易斯一家留守在安图斯身边,为公爵效力是莫大的荣幸。
几乎是安图斯一靠近,路易斯的一家之主就迎了出来。
那是一个看上去年近三十的妇人,面容精致而妖娆,只是那看见安图斯的神情太过严肃,使她的年龄又大了几岁。
“亲爱的公爵大人,驾临此地,不知有何吩咐,您忠诚的仆人路易斯向您问好。”妇人弯腰叩拜,亲吻安图斯的鞋面,表情虔诚。
“路易斯,请起。”安图斯不喜欢和其他吸血鬼接触也是这个缘故,因为血统的压制,他们看见他的本能反应就是叩拜行礼。“我今天来是有一事请教。”
“能帮到您是路易斯的荣幸。”妇人起身请安图斯进屋。
路易斯一家人并不多,只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最大的也不过才四百岁,相当于人类的十岁左右。看见安图斯进门都躲在角落里窃窃私语不敢靠近。只有她的大女儿妮娜还算沉稳,端着茶水站到母亲身边。
“你知道附庸吗?”安图斯抿了一口茶,说是茶其实应该是路易斯家珍藏的鹿血,这种角鹿的血很是珍贵,常常被吸血鬼用来招待贵宾。
“公爵大人,您有了附庸吗?”路易斯很好奇,她并没有感受到有新生吸血鬼的出现。像是安图斯这样的大公爵一旦拥有附庸那就意味着对方也是伯爵一类的超强者,按说自己应该感受到才是。
“对,在上一个月圆之夜,我第一次初拥了一个人类,但是他没有死,应该是成为我的附庸了吧。”安图斯皱着眉思考,那天晚上的事情太过混沌,他只记得季业的眼睛很美,手指很美,血液很美……
“公爵大人,恕我冒犯,请问那位被您初拥过的人类现在如何了?”路易斯直觉不对劲,她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他,就像书中记载的,不会违抗我的命令,但是在白天,好像又有些自我意识,有时候甚至会用言语反驳。而且他虽然皮肤变得更加苍白,但是并没有獠牙,也没有长出长甲,甚至我感觉他好像没有死去,他在慢慢消失……”安图斯说出自己最担心的那种感觉,感觉现在的季业就像是一朵白玫瑰,开到最灿烂的时候了,已经开始慢慢枯萎。
“公爵大人,很抱歉,那个人类并没有成为您的附庸,他只是一个失败品。很快,再过去几个月圆之夜,他就会变得不太正常……”路易斯有些吞吞吐吐,她看得出来安图斯公爵对这个附庸好像很在意。
“不太正常是什么意思?”安图斯感觉好像哪里脱离了他的掌控。
“我也没有见过失败品,只是听说他们的身体死去了,但是灵魂还驻留在身体里,他们会渐渐虚弱,之后不复存在,这是永生的代价。”路易斯更加谦卑的低下头。
安图斯一个不注意,手中的被子被捏碎了,杯中的血液留了一地,他看着自己的手被划破又很快复原。好像那血液都干涸了,整个人的身体都是冰凉的。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在乎季业。
明明一开始只是觉得这个人的出现分散了南哥的注意力,后来是害怕南哥喜欢上他,再后来,好像是害怕自己喜欢上他。难道自己真的爱上一个肮脏的人类了吗?季业的模子浮现在脑海,无论是挑眉微笑,还是低眉顺从。
“我知道了。”安图斯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些恍惚,“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吗?把我的血传给他呢?”
“公爵大人!”路易斯有些激动,她原以为公爵大人只是有些在乎那个人类,但是现在看来好像远不止于此,“您的血统太过高贵,对一个失败品来说不是补药,反而是催命的毒.药,虽然可以维持他的生命,但是他会忍受巨大的痛苦。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您千万不要尝试释放您的血液,那对于您来说很危险,同样也会唤起这个领域的狼人家族,他们不是好惹得存在。”
“狼人吗?我还没有见过呢,成年礼礼物可以准备好了。”安图斯一笑,他的长发掩住眼底一闪而过的红光。
“公爵大人!”路易斯还是不放心,她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有分寸。”安图斯站起身,一挥手,制止了路易斯接下去的长篇大论,“多谢款待,我走了。”
“我的荣幸,尊敬的公爵大人,您的仆人永远对您敞开大门。”路易斯拉着一边的大女儿叩拜送走了安图斯。
回到那个小单间的时候,季业已经不在了。安图斯有些茫然的坐在沙发上,电视里播放着娱乐新闻。
“长达一个多月的月光星光终于落下帷幕,七月乐队也终于迎来了他们的新成员,他是来自清河大学灼灼其华的主唱庄华,他的吉他弹得超级棒!当然他和七月的主唱周南也是老朋友,在网络选举中庄华的投票一下子超过了大部分海选选手,由官方出面邀请他参加最后的决赛,可以说这是七月命中注定的一份子。”娱乐频道的女主持人舌灿金花,“当然,现在庄华已经和七月的成员一起开始了第七张专辑的制作,这也让我们更加期待注入新生命的七月将会带给大家怎样的惊喜。”
“下面为大家播送最新一条消息,《月季》的唱作人季业也在今天被请到了主播室的现场,出乎意料,季业是位十分俊美的混血美人,拥有天籁之音和无上才华的人还会拥有美貌吗?这样的话上帝是不是太不公平了,事实证明上帝看来打了个盹,做了个美梦,让我有请上帝宠儿,新生代男神季业。”女主持人不吝啬的赞美显然勾起了不少人的好奇心。
而那个银发少年的出现并没有观众失望,那是真的称得上是上帝宠儿的一张脸,精致的五官,完美的身材,好像因为他的出现整个录影棚都亮了起来。可以想见季业出现的这一刻整个电视台的收视率翻倍,网上也瞬间就沸腾了。
“现在我们来采访一下上帝宠儿的季业。”女主持人的脸也有些泛红,但还是很敬业的继续谈话,“季业,你好。首张专辑取得这样的成绩你还满意吗?”
《月季》在发行的一周内一下子席卷了唱片市场,单看一张cd封面照就可以让万千少女着迷,当然听了的人更是陷入疯狂,仅仅是一周时间,300万的唱片销售一空,这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月季主打歌‘花语’更是在一夜之间登上各大音乐排行榜,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最八卦的话题。
“不满意。”季业的反应显然和台本不太一样,女主持人有些接不下去话了。“我以为所有人都会喜欢呢。”
这话听着很让人不舒服,说话的人太过自大,但是季业嘟着嘴有些苦恼的抱怨的时候让人忍不住的心疼,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呢?不会有人拒绝天使。
“嗯呢,我也觉得如果有人不喜欢你的话一定是眼睛瞎了或者耳朵聋了。”一向理智的女主持人说完才发现自己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但是她看着季业微微扬起的微笑,突然觉得这句话很值。
“听说马上七月会出新专辑诶。”季业将一双长腿交叠,坐的更加正经,“我以前最喜欢的乐队就是七月了,听说他会出第七张专辑,兴奋了好久呢。”
“以前?那小业现在不喜欢七月了吗?”女主持人敏锐的捕捉到季业话语的词,对于对面这个少年,她更愿意用一种亲昵的语气去交流,而不仅仅是一种官方的采访。确实这个神奇的少年身上有一股魔力,可以让所有看见他的人不可自拔的爱上他,为他疯,为他狂。
“对啊,因为我进不了七月了嘛。”季业歪着头,一副你不要我,我也不喜欢的样子,鼓起的小脸上可爱的让人想捏一把,“而且我等了好久,发现他们都是骗子,还说七月就会出专辑,结果现在还没有,我的第二张专辑都好了呢。”
季业现在的语气就像一个小粉丝在抱怨,这迎合了好多普罗大众的心思,而且听说他的第二张专辑已经出来了,这让很多“小叶子”(季业的粉丝名)表示很激动,准备排队去支持偶像!
这一期节目很短,但是这是季业露面的第一个节目,很快网上就被小叶子们爆掉了。
很多理性的群体一开始听到这些传言都对这个十七岁的少年嗤之以鼻,毕竟这种放大话的不知天高地厚的情况见得多了,只会给后面的打脸更加响亮而已。但是很快听了月季之后,大部分人都会路人转粉。好音乐是没有分歧的,不需要任何人赞美的曲子,自然的俘获了一大批小叶子。
很快就有人爆出季业参加月光星光的海选,明明实力超出同期一大截,但是被人误解,而季业不但没有妥协和七月签约平息公众谴责,反而选择了最苦最难的一条路,和世界背道而驰,逆流而上向全世界证明他的实力不止于此。就像他说的,他值得所有人喜欢。
安图斯关掉电视,他躺在沙发上,季业每天晚上九点会准时回来给自己准备晚饭,但是今天他迟到了,出什么事了吗?
安图斯觉得自己真的是被养的娇气了,以前都是自己去伺候周南这里那里的,但是现在换成季业对自己无微不至,哪怕是为了这样贴心的仆人也要想办法把他留在这个世界。
既然自己已经是异类,那没关系这永生有人陪伴就更好了。
转角七号酒吧,已经人烟稀少了。
连庄华也被挖走了之后,酒吧流失了一大半固定客户,就连酒吧调酒兼dj的外国帅哥也辞职了,这里真的只剩下一些怀旧的老人有时候过来坐坐了。比如季业。
那把吉他,他还没来及找庄华取回,这个曾经热闹的人挤人的酒吧也不知什么时候渐渐颓败下来,季业看着门口贴着‘转让’的白纸,突然有一股苍凉从胸腔蔓延上来。
他戴着自己一贯的灰色帽子,一路进了那个化妆间,门不知什么时候被修好了。他站在昏暗的甬道里,停了好久,刚准备转身就听见咔嚓一声门开了。
麦克面色悲伤的从门里走出来,他的背后传来低低的啜泣。
季业越过麦克的肩头看见庄华捂着脸,哭得声嘶力竭,他从来没有见过庄华这样,印象中的庄华总是一脸没心没肺的笑着,谁说也不生气,总喜欢越过一众女生的欢呼声偷偷的看麦克。
再看麦克一脸疲惫,季业感觉自己可能错过了什么。他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我来拿我的吉他。”
“今天就算了吧,”麦克看来眼角落里埋头哭泣的庄华,皱了皱眉第一次拒绝了季业的要求,他的面容好像比上次见更成熟了许多,明明才分开一个月,但是好像大家都变了好多。“明天我给你送过去。”
麦克一边推着季业处理门,一边带上门把。
两个人并肩走在狭长的甬道里,季业没有忍住先问道:“你们发生了什么?”
“业,你是不是早知道?”麦克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反问道。
“……”季业知道他在说庄华暗恋他的事情,看来庄华终于走出了那一步,只是看来告白失败了,“我以为你也知道。”
“我……”麦克欲言又止,“我以为他只是喜欢你,我还一直以为要和他抢你。”
想起以前的那些混账事,麦克觉得自己的脑袋简直被门夹了。
“怎么会?”季业也有些哭笑不得,“那你们现在是?”
“分了。”麦克的语气有些说不出感觉的沧桑,他们并肩走出地下酒吧。
季业很是震惊,这才一个多月,居然已经在一起过,现在又分了?!这进展也太快了吧,难不成已经那个啥了?不然为什么庄华哭的那么伤心?麦克是那个渣男?季业的脑子乱糟糟的。
夜灯洒在路边上,晚饭有些凉。
“是因为庄华进七月了吗?他提的分手?”季业想到自己听到的消息,觉得有些可能。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染成银发的庄华好像穿着打扮都是照着他的样子,是因为麦克以前喜欢过自己吗?庄华那样的人怎么会……
“不是,是我。”麦克的声音很低沉,像是心情很不好,他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我没有告诉过你吧,我的家族在意大利算是很有名的那种黑手党,父亲找到这里了,他要带我回去。”
刚进入暑假,大学路的这条街就安静下来,路上只有形色匆匆的人路过,季业和麦克并肩走在路上,季业将帽子拉下,露出一头银色的头发,这样风从耳边掠过的时候,可以将他的眼睛不一样的瞳孔遮住一点。
麦克的声音也像是被这风声吹散,“当初在音乐会上遇见你的时候,我以为我是遇见了命中注定,我躲着父亲的眼线,陪你一起来到这个陌生的国界,我以为我一定会追到你。”
季业沉默着,他不知道还有这样一段往事。
“后来,我发现你的拒绝,我还是装作看不见的样子。后来遇到了他。”麦克想起来那时的傻事觉得很是好笑,“他是我最不喜欢的那种,太过温顺,像是易折的娇弱花朵,又像是易碎的玻璃展品。很多时候我跟他拌嘴来打发时间,从一开始的排斥,到和他一起分享追不到你的难过,有些同病相怜的感觉,后来,我才知道,我居然那么傻。”
“也许你从头到尾唯一爱的只有他。麦克”季业双手插在兜里,路灯拉长他们俩的背影。
“我想也是的。”麦克苦笑一声。
“那为什么要放手呢?”季业不知道为什么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明明这世界最难的就是你爱的那个人不爱你啊,就像他无时无刻不被惩罚的心。
“我不想他受伤。”麦克的目光又重新坚定了,“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有短暂的交集也会朝向完全不同的方向远去,所以那个黑暗的世界我自己承受就好了,他生来就是该再被灯光照耀,被掌声和鲜花包围的。你也是。”
季业知道麦克是完全放下自己了,但是就像他当初千里迢迢跟过来的那样的决心,他爱上庄华了。
“阿业!”转角的路口,早点摊已经不再了,但是阴影里走出一个人影,让季业的脚步顿时停了下来。
时间好像在一瞬间凝固了,但是破空声传来,季业能清晰的感觉到那子弹裹挟着些微的火花朝自己飞来,但是却无法避开!
耳边是麦克声嘶力竭的呐喊,“a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