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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长尾怪似乎很爱戏弄猎物,它并没有急于下杀手,而是继续用舌头不断舔着怀中的女人,直到那女人耗尽气力晕厥过去。
然后它那长长的尾巴就像鬼鬼祟祟的毒蛇一样来到女人的脑后,“啪”的一下扎了进去,再往外一扯,倒钩将女人的后脑勺掀掉了一大块,露出了里面粉红色的脑髓!
直到这时候,长尾怪才伸出了长长的舌头,开始吸食起女人的脑髓来!
看着这残忍而恶心的一幕,土狼都有点想呕吐。
此时,埋伏在陷阱外的人终于有了动作,那吊着女人的绳索突然脱落,那怪物和女人的尸体一起落入陷阱之中!
陷阱之中被人放置了一米深的汞,长尾怪掉下去之后,想跳起来就有点困难了。
而且在长尾怪掉下去的一刹那间,十几人从附近的建筑物里跑了出来,手里拿着各式工具。
这些人衣服既破烂又肮脏,就像是从一个世纪前的坟墓里扒下来的一样,头更是纠结蓬乱,一个个面有菜色,但精神又病态亢奋着,看起来犹如一群活在下水道的耗子。
他们有的往陷阱中倾倒汽油,有的往陷阱里点火,有的则负责将用长棍,将冒头的长尾怪狠狠地捅下去!
他们分工合作,看起来混乱,实际井然有序,看来已经猎杀过无数次了。
只是这一次,他们也付出了代价,那女人也失去了性命,跟着掉进了坑里!
汽油的密度远远小于汞,汽油倒进去之后浮在表面上,一点火就烧起来,长尾怪如果不想被烧,就只能沉到汞水下。
然而它毕竟是一只依靠呼吸才能活下去的生物,只要沉下去,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淹死,但一冒头,又会被烧熟,这可真是一个设计粗糙但非常管用的陷阱。
土狼的嗅觉很灵敏,远远地看着,心有余悸地说:“这些人竟然用人做诱饵,用汞来捕猎,这些人或多或少都会汞中毒的。”
孙大圣没吱声,对于活在末世的普通人类来说,活一天就是赚,有吃的就别嫌弃,想那么长远有用么?他只是有点想不通,这长尾怪被汞水浸泡过,该怎么吃呢?
没多久,那长尾怪不再挣扎,彻底失去了声音,然后一人拿来了一只铁钩,勾住长尾怪的脖子,将它从陷阱里拉了出来。
紧接着,他们又变戏法似的掀开一张凉席,露出一个土坑来,他们就将那长尾怪丢进土坑里,众人一起动手,将那土坑填实踩紧了,让那长尾怪只留一个脑袋在上面。
“要砍脖子了么?”土狼问,“砍就砍了,何必这么麻烦呢?”
孙大圣瞥了他一眼,解释说:“我猜他们肯定吃过大亏。因为这些长尾怪的生命力是非常顽强的,也许有时候在假死状态,在锯脑袋的时候,突然复活反杀了许多人。”
“哦,是啊,很可能。埋在土里,就算这长尾怪突然活过来,也不能立刻袭击到他们了。”土狼恍然大悟。
说到这,一人果然拿来了一个老式的柴油锯,几把拉响了,然后就开始锯那长尾怪的脑袋。
“果然是锯啊,圣哥真是料事如神。”土狼说。
孙大圣没吱声,他只是觉得一般的斧头要砍这长尾怪的脑袋,那可真是够呛的。
十几人围坐在一起,看着那柴油锯将长尾怪的头盖骨锯开,然后露出了里面满当当的脑髓来。
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谁也不吱声,那锯手丢下柴油锯,从兜里掏出一个佐料瓶,也不知道往脑髓里倒了些什么粉末,也许是盐,也许是胡椒粉,谁知道呢。
土狼眼都直了:“圣哥,这些人,不会要吃长尾怪的脑袋吧。这,这长尾怪可是人形生物!”
孙大圣没吱声,他觉得人要是被逼急了,真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
锯手是个中年男子,身材壮硕,很可能是这群人的头,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只金属汤匙,递给那做诱饵女人——被吊绑的女人中的一个。
那女人现在身上披了一件看不清楚底色的外套,她接过汤匙,两眼光,从那脑髓上重重地挖了一勺,几口吃掉,又细细地将汤匙舔干净,接着又挖了一勺,这次舔得更干净,这才交给了那锯手。
锯手自己吃了一勺,然后轮流下去。
他的分配原则是,诱饵可以先吃两勺,然后从自己开始往下轮流吃,老弱病残最后吃,如果没分到,那就得饿着。
这完全不符合和平年代人类对老弱病残的照顾,但这却能够使人类这个种族最大限度的苟延残喘下去,因为如果将青壮年都饿死,留下老弱病残,那么离死也就不远了。
孙大圣向那伙人走去,土狼紧跟在他的后面。
见到孙大圣他们来,那伙人反应非常激烈,青壮年都起身拿起了武器,武器中竟然也有自制的一些土枪。
“不要激动,我只是想向你们打听两个人,两个外来者,你们见过吗?”
那些人看着孙大圣,很是狐疑。
孙大圣看他们不吱声,知道这些人当中锯手是头,所以他只看锯手,他不是刻意要找茬,因为李潇从这里过去了,而这里又是这群人的狩猎场,那么这些人没有理由不知道。
当然,即使他要找茬也没什么不可以,这群人当中,只有三两个变异者,其他人都是普通人类,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道,他还真没什么好忌惮的。
锯手脸色阴沉,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孙大圣有直指人心的金刚之眼,那锯手头顶的辉光在慢慢变红,这说明,对方的敌意在加强,他心中有点无奈,明明可以更好解决的,有时候却不得不诉诸暴力。
一旦秩序崩坏,人性中的恶的一面总是会被无限地放大,孙大圣只有在这个命运大潮流中随波逐流,真的没得选择。
锯手旁边一个变异青年,头皮刮得铁青,人很瘦,眼很大,闪烁着凶光:“你们从哪个地盘过来的?想从这过,先交点买路钱呗。”
孙大圣好笑:“我现在是想知道两个外来者的下落,别的不重要。”
“他们是你什么人?”
孙大圣如实说:“准确说起来,是敌人。我们是一路追杀他们到这的。”
他不怕把话说得大一些,如果能够震住这些人那自然更好。
“追杀?来我们的地盘追杀人?”
“你们是这个瘟疫之地的主人?”孙大圣问了一句,感觉就这些乌合之众,有点不像。
“你们Tm究竟从哪里来的,怎么好像什么都不懂似的。大哥,跟他废什么话,直接废了丫的,看他们细皮嫩肉的,够咱吃好几顿了。”光头旁边一青年不耐烦地插嘴。
孙大圣并不怀疑这些人会吃人,连长尾怪的脑髓那么腌臜的东西都能吃得津津有味的人,怎么可能放过美味的人肉呢。
“这么说吧,我们是从外地来的,不是瘟疫之地的人。”
“外地?”锯手头上那红色的光晕突然暗了,重新变成了白色,他有点激动地问,“你们真的是从外面来的?”
“是的,我们是从江源过来的。”孙大圣很乐意看到自己成功激起了对方的好奇,暂时打消了对方的敌意。
“江源?那离我们这里可是有2oo多公里?你们怎么过来的?”锯手有点不相信。
土狼插嘴说:“信不信由你们,我们同省,隔得也不算远,你们应该能够听出我的江源口音吧。”
锯手点了点头,有点急切地问:“兄弟,那你说说,现在江源怎么样?是不是跟我们这里一样?”
土狼摇头:“不一样,江源还好,至少不像这里寸草不生,说实话,我看你们这里资源匮乏,农作物想必也种不出来了吧,那又何必守在这个地方呢?走出去,也许还有活路。”
锯手不为所动,继续自己的提问:“那你们那里是不是也有三尾蝎和食髓者入侵呢?”
“这两种怪物我们听都没听说过。”
锯手说:“三尾蝎,你迟早会看到的,食髓者嘛,我们吃的这个就是了。”
食髓者?他们这些人不也是食髓者么?食髓者吃你们的脑髓,你们吃食髓者的脑髓,半斤八两嘛。
土狼明白了,原来怪物入侵,不是每个城市的模式都是一样的:“我们那里肆虐的怪物是凿齿和巨蝠。”
他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江源这一段所面临的攻击。
锯手苦涩地干笑了几声:“去哪里都一样,你们经历的事情,我们这里也经历过,不是我打击你们,要不了多久,江源也会像我们这里一样寸草不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