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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点,离凌晨两点还有4个小时,孙大圣没想过睡觉,继续行自己的吐纳之术。
他发现,吐纳之术比睡觉更能长精神。首先,将身心放松至极致,虽然没有躺下,但脏腑悬空而挂,气血反而更加通畅。
再者,吐纳之时,需要精神守一,这个“一”极其玄妙,似守非守之时,精神获得的补益最为神奇,哪怕就是睡一个囫囵觉都无法与之比拟。因为睡梦之中,大脑皮层并未完全抑制,甚至某些时候比醒着的时候更为活跃,所以才会有人做了个恶梦醒来,反而比睡前更加累。
而且灾难发生之后,孙大圣发现自己的吐纳之术也功效更加明显了。
不过吐纳之术虽然神奇,但是目前他的功力尚浅,不可能做到传说中的“不倒禅”境地,每次吐纳一两个小时,就会坐不下去,心开始浮躁起来,就像吃撑了一般,到这个时候就不能硬撑下去了,硬撑的话效率就会很低下,必须站起来走一走,活动一下。
孙大圣从背包里拿出了虫茧,他想做一个真正的护臂,将整个前臂全部保护起来,而不仅仅是一个“手环”那么简单的东西。
先用虫茧将自己的左前臂全部包裹起来,然后以念力注入,这种感觉极其诡异,闭上眼,念力像是拥有了自己的“眼”,在这只眼睛里,那虫茧中金属元素散发出一层迷蒙的白光,它并非是固体,而是可以缓缓流淌的凝胶……在念力的关注之下,物体固体和液体的界限似乎被打破了。
在整个变形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沟通,孙大圣必须用念力沟通金属元素,如此才能控制它们,做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变化,但这个沟通的过程极其消耗精力,他忙到夜里12点,才完成一半。
到12点,万籁俱寂的时候,偶尔可以听到间歇性枪声传过来,很缥缈,似梦似幻,跟着末世灾难一样不真实,令人难以接受。
孙大圣为了恢复精力,再次盘腿吐纳,大约半小时后,他继续做护臂,一直到凌晨1点半,他才完成了这只护臂,月下看了看——从肘部到腕部,全部被一层薄薄的金属包裹,而且不是一种圆筒状,就像是肌肤一样非常贴合,如果不是颜色银白,根本就看不出来是肌肉还是护臂。
他想知道这仅仅1mm厚的金属护臂可靠性强不强,就用自己的钛钢飞刀扎了扎,结果完全刺不进去,而令他吃惊的是,他好像跟这些与自己很“亲近”金属有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联系。
比如说,虽然他不会感觉到疼痛,但是他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飞刀的刀锋对护臂的破坏度,1mm的护臂,被飞刀狠扎了一下,只留下了不到0.1mm不到的印痕,而且还很快就愈合了。没错,只要他的念力到位,这护臂可以快速愈合,这实在有点变态强啊。
又比如说,那把飞刀,它的锋刃钝了1.2mm,刀尖几乎卷了,这些也被孙大圣瞬间洞悉。他同样可以让它复原,只是这个“愈合”的时间却要慢上不少。
为什么呢?是因为护臂的金属来自虫茧,被那巨蛛加工过?还是因为这护臂被自己加工过?这个,他只能留待以后慢慢研究了。而现在,世界慢慢沉寂下去,却是他准备出发的时候了。
他准备去叫凤珑玲,这小妮子睡相可不好,原本侧着睡,现在髋部侧着,胸部朝天耸立着,头却是歪斜的,一副坠楼而亡的可怕姿势,那胸部,虽然货不大,却很坚挺,侧睡仰睡都不影响其形状,年轻就是好啊,可以自然克服地心引力。
想叫醒她,可是他哑着呢,想了想,凑过去,用两根指头捏住了她玲珑的鼻翼。
凤珑玲四肢不断屈伸,挣扎了一阵子,突然从睡梦中醒来,叫了一声:“我勒个去,差点被淹死。”说完之后,看到月色下一脸无辜的孙大圣,于是又补充了一句,“嗯,做了个可怕的恶梦,被水淹了。幸亏是个梦,太吓人了。怎么的?要出发了么?”
孙大圣点了点头。将那被她甩到地下的衬衣捡起来收进背包里,然后就领头向山下的小路走去。
凤珑玲跟在后面,突然指着他的左臂说:“你这是什么东西?你原先的腕环呢?”她心里想的是,这护臂在月下泛着银光,看起来还蛮酷的呢。
孙大圣可没心思跟她扯这个,干脆从背包里摸出了一件长袖衬衣穿上。
凤珑玲见了,心里暗自嘀咕:“小气鬼。”不过她心里的疑虑可是一点都没打消的,因为她记得那环是摘不下来的,难道说,自己说了他,他就用锯子把环给锯断了?他这么在乎我的看法?嘿,闷骚的假正经男人。
但她很快就没有心思再想这些了,因为前面的孙大圣越走越快,走到最后,她必须要小跑着才能跟上了。不过她也是个倔脾气,硬是咬着牙跟上,没服软。
两人大约走了4公里,到了进城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孙大圣停了下来,凤珑玲一屁股坐在地上,也不管什么脏不脏的了,她可算是累瘫了。幸好这次离开江源市,她穿的是牛仔裤配T恤,要是穿个连衣裙,现在可是糟糕透了。
孙大圣没去理会她,而是趋近过去,躲在电线杆后面仔细观察这条路口。可以肯定是,江源市的电力是中断的,路灯是黑的,放眼望去,所有的大楼都是黑黑的,没有亮一盏灯,而且附近一排的楼房,临街的门面都是开着的,从那些被撕开大口子的卷闸门,不难想象这里发生了什么。
在确认没有危险之后,孙大圣在电纸书上写了几行字,回到凤珑玲的面前:“从哪条路去江景一号近?”
凤珑玲不假思索地回答:“左转走霞光路要近许多。直行的话就去火车站了,不过到火车站之后再左转也是可以的。”
孙大圣想了想,写了一句:“那就左转吧。这里到你家大约多少公里?”
“6公里吧。”凤珑玲扁了扁嘴,“我不是很清楚,平常回秦州都会走这条路,坐车也就是10来分钟的样子。”
“你不是江源本地的?”
“不是,我爸在这里做生意。”
孙大圣想问她秦州还有什么亲人,可是想想,那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于是就没再多问了。只是现在离目标近了,心里反而有些荒谬感,无论是他或者凤珑玲,去江景一号都有点不知所谓。
不过,不管去不去江景一号,他必须都要进入江源市,无论这里会有多难,总归比跟巨蛛打交道要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