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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任笙担心路上堵车迟到,第二天上班高峰前她便早早出了门,林导师特地给她写了一封介绍信,任笙一身黑白工作装,干练又知性。
一路顺畅无比,赶到佳话传媒楼下的时候,时间尚早,写字楼对面有许多早餐店,任笙看了眼手表,决定吃完早餐再上楼面试。经过那场暴雨洗涤过的瑜城焕然一新,任笙用力呼吸,空气清爽的令人沉醉,这大抵就叫做人逢喜事精神爽罢。
快要走到早餐店的时候,任笙忽然瞥到右前方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车子,倒不是车子有多吸引她的注意,只因为站在车前不断被推搡的那个少年,看上去有些眼熟。
任笙蹙了下眉,忽而记起,那日她去警察局归还手机,失主正是眼前的男孩子。任笙没有再向前走,站在原地观望片刻,那个黑衣墨镜的壮硕男人正试图抓住他,少年绕着车子跟男人兜圈,看上去似乎正在遭遇麻烦。
并不能装作没有看见,但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任笙也不确定此时此刻的自己能够做些什么,她想了想,拿出手机决定打给警察局寻求帮助。
何岳那时候正被老何头派来的保安劝降,老何头甚至给了保安特殊的权利,如果何岳不肯乖乖就范,保安便可以使用武力强行解决。
在老何头要求何岳去杜岷江所管辖的佳话传媒上班时,何岳已经打定主意偷偷订张机票第二天就赶紧飞回法兰西去,岂料姜永远都是老的辣,老何头扣了他的护照,停了他的信用卡,然后派了这么个一天二十四小时黑衣墨镜的男性来监控自己,老何头来势汹汹杀气腾腾,何岳已经严重意识到这一回自己的日子绝对不会好过了。
何岳一边绕着车子躲避保安一边四下寻望往哪个方向跑路才不容易被车子追到,绕过车头的时候,何岳的目光猛然扫到了似曾相识的任笙,她正低头摆弄着手机,相较于那日在警察局内的落汤鸡造型,今天的她倒是加分不少,原来她不狼狈的时候还挺好看的,可是嘴唇的颜色实在太淡,涂一些颜色艳丽的口红应该会更漂亮一些,不至于看上去这么的索然无味。
不过倒是也有一点好处的,至少接吻的话不会让他吃到太多颜料……想到这里,何岳忍不住打了一个激灵,然后忍不住在心里边儿咒骂自己,这他妈的还真是饥不择食了啊。
任笙的电话已经打通了,她有一个特别值得骄傲的本事——过目不忘,尤其是对数字类的特别敏感,那日她在拾到的手机上扫了两眼来电号码,就这样记住了孙警官的手机号。任笙简单说明自己是前几天去警察局给一位智力障碍少年送手机的人,电话那头的警察大叔立即有了深刻的印象对任笙寒暄起来。
任笙瞄了一眼少年,发现他也正望着自己,黑衣墨镜男人步步紧逼,任笙立即长话短说地告诉警察大叔,那位身体有些缺陷的少年现在正被人追赶,无法确定原因,事发地点在岳威集团旗下佳话传媒公司门口。
警察大叔听完任笙的陈述之后略略顿了顿,而后立即表明自己正在出任务,他会联络同事尽快赶到事发地点受理这个案子的。任笙握着手机还想再嘱咐一声麻烦您快点,然而那头却已经迅速地挂断了电话。
从来都不希望自己变成多管闲事的人,任笙侧目看了那个黑衣墨镜的高大男性一眼,非常确定两个自己也绝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因此她便理智地决定将这件事留给人民警察处理。再说那个男孩就一直绕着车子跟对方周旋,看上去暂时也并没有什么危险。
时间稍稍耽搁了些,任笙看了眼手表,然后准备这就去早餐店,发觉任笙打算离开的何岳忽然大步朝她冲了过来,黑衣墨镜男尽职尽责地跑在何岳身后。
“你等一下——”
任笙一怔,转头看向正目标明确冲向自己的何岳,她下意识快步向前迎了一段距离,将何岳挡在自己身后,然后伸手阻挡仍然在逼近的黑衣墨镜男高声问:“先生您有何贵干?”
她问得很大声,因为心里的忐忑不是假的。倒是何岳跟那位保镖,在任笙的厉声质问中十分默契地愣在了原地。
纵然何老爷子给了他可以动粗的特权,但是保镖先生并不敢真的伤到何家少爷,他只要将何家少爷顺顺利利送进佳话传媒去杜岷江先生那里报道就阿弥陀佛了。
何岳站在任笙身后一面平复呼吸一面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她,然后就在心里边儿挑剔开来,太瘦,没几两肉看着不性.感抱着不舒服。好在个子还算合格,接吻的时候不用男的屈膝弯身太多……
就在这个时候,任笙突然没有预兆地回过头来轻声问向何岳:“你认识他吗?他有没有欺负你?”
何岳痞气地看着她笑,答非所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在那里上班,”任笙耐心地指指身后佳话传媒的写字楼。
何岳寻着任笙手指所指的方向看了看,登时觉得如果不能立即回法兰西逍遥的话,那么去找杜叔叔报道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跟他这么有缘的姑娘,不去撩一撩招惹一下的话,简直都对不起如此深厚的缘分,更何况眼下正值情感空白期,偶尔换换口味也是很有必要的。
任笙看着四下张望不知在想些什么的何岳,那本心理学书籍里的观人理论又跑出来帮忙分析——当对方目光不断游移却并非在寻找任何目标的时候,这常常是出于手足无措的自然反应。“别害怕,等下警察叔叔就会过来。”完全是对待小朋友的语气,任笙下意识出声安抚。
何岳一怔,忽然想起那天警察胡诌他智力障碍的事——妈的,怪不得他觉得她跟自己讲话的时候语气总是怪怪的,操!
“那什么,我……”
何岳正要开口解释这个不负责任的误会,不料却被就要失去耐心即将暴走的保镖拦了一道:“少爷,您行行好也体谅体谅我们底层人民,您要再不配合,那小的也只好按何老先生吩咐的办了。”
任笙虽然一头雾水,但也听出这两个人是认识的。
其实在何岳听任笙说自己在佳话写字楼上班的时候,他就已经临时改变了主意,不过看上去老天并不打算给他开口自行洗白的机会,因为一辆相当低调的辉腾已经在他们三个身边稳稳停下,司机下车拉开后座位的门,看清下车的人以后,任笙暗自倒吸一口凉气,实在没有想到第一天面试就有幸遇到佳话传媒的一把手了。
杜岷江年过半百,但精神矍铄英气不减当年,他跟何耀威当年是同吃同住同训练的战友,因而膝下并无子女的杜岷江也把何岳当作自己儿子一样。
“我亲自来迎接你还打算当逃兵吗?”杜岷江慈爱地望着何岳笑,何耀威打电话跟他抱怨这个儿子越来越不像话,让他帮着规矩规矩。
“杜叔……”何岳尴尬地笑着走向杜岷江,不用想都知道他们家老何头是怎么跟杜叔抱怨他这个不争气不上进不靠谱的儿子的。
保镖心满意足地开车回去跟何老交差,任笙怔在原地看着杜老先生跟何岳渐行渐远的背影,来龙去脉虽然整理的还不明了,但是,有一点她却看得十分清楚,她顶着大雨去归还手机的对象,健康的很,也聪明的很。任笙漠然转过身快步向早餐店走去,她已经在这个陌生人身上浪费了太多时间,更何况,还是个卑鄙的骗子。
(二)
或许是林导师亲自推荐的关系,面试顺畅无阻,负责人只收了任笙的相关材料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便安排她两日后开始上班,实习职位是记者助理。
记者助理这个实习岗位总共招了五个人,三女两男,其中一个叫于芷曦的姑娘美得令任笙这种女流之辈都忍不住偷瞄了好几眼,瑜大的校花怕是也要被她比下去几分的。任笙忍不住在心里感慨,长得闭月羞花美若天仙也就算了,竟然还热爱新闻事业,可见她是个多有品味的姑娘。
另一个叫徐瑶瑶,她也是个特征非常明显的姑娘,因为从任笙注意到她开始她就一直在记笔记,时而眉头微微蹙起,时而点头表示赞同。受到徐瑶瑶的熏染,任笙忍不住对面试考官的话更加认真地听讲起来,可是真的很惭愧,她听得仔细,但仍旧不知该记录哪里。
那两位男性实习同事无需赘言描述,因为他们的眼神只要一逮到机会就会不自觉地黏在于芷曦身上,由此,任笙已经预见了几场办公室恋情。
正式报道时间都是两天以后,负责面试他们五个的考官一句“希望大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勤奋踏实,不要辜负各位长辈的苦心”让任笙弄清了一件事情——原来他们五个都是关系户来着。
结束面试往外走的时候,于芷曦的细尖高跟鞋不肯乖乖配合,任笙走在她的左边,于芷曦即将被自己的高跟鞋绊倒的那一刻,下意识忽略了右边两位时刻准备自告奋勇的护花使者,伸手用力扯住了走在自己左边的任笙。
任笙被突如其来的力道吓了一跳,一低头便迎上于芷曦满是抱歉的美丽笑容:“不好意思啊……”
“受伤了吗?”护花使者一号马上倾身询问,话音刚落,护花使者二号也立即殷勤开口关心道:“有没有怎么样?”徐瑶瑶冷眼瞄了一眼,随即面无表情地背着包包迅速离开。
于芷曦满眼不耐烦地摇了摇头,任笙不动声色地弯身将她扶了起来,可是于芷曦却并没有松手,任笙想了想,索性两只手一起挽住了于芷曦的胳膊:“我扶你走吧。”
护花使者瞥了任笙一眼,虽然看上去不甚满意倒也没说什么。于芷曦感激地冲任笙笑笑,待使者走没了踪影,她一面小心翼翼挪着步子一面跟任笙道谢:“谢谢你啊。”
“不谢,”任笙盯着她的脚背看了两眼:“不经常穿高跟鞋吧?”
于芷曦将散落的长发绕至耳后,轻轻吐了下舌头:“今天是第一次穿。”
任笙被她可爱的小动作萌到不行,不要光说男人好色,女性其实也是一样的,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的真谛应该就是人类除了自己爱美,更爱追逐美丽的事物。
“你叫任笙是吗?是不是花生的生?”穿着恨天高的于芷曦比平底鞋的任笙稍稍高出一些,所以说老天爷是公平的,天底下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任笙笑着解释:“是竹字头加一个花生的生。”不过花生确实是傅姗姗给她取的外号。
“很好听,”于芷曦一双亮晶晶的漂亮眼眸弯成两道柔光满溢的月牙:“你去哪里?我送你。”
任笙看着她唇畔两侧的酒窝几乎入迷,皮肤也太好,白皙红润不见毛孔,近看了才知道原来她并没有化妆:“不用了,我回瑜大,有直达的公交车。”
“你是瑜大的学生?”于芷曦羡慕地称赞道:“好厉害。”
瑜大全国上数,著名的学霸集中营,培养出来的人才非富即贵,毕业生往往在大三阶段便被各大集团抢着签走了。
当然,以上都是外界给瑜大戴的高帽,就任笙所知,她身边找不到工作的同学一抓一大把,非富即贵也是有的,瑜城□□家的孩子就在瑜大英文系念的大学,毕业之后直接去了加拿大深造,但毕竟还是每日为房贷拼命工作的学姐学长们占了更大比例。
所以任笙从来就没有觉得能在瑜大读书是件多厉害的事。
任笙将她一路扶到正门外露头停车场处,于芷曦按了车钥匙,一旁的白色奥迪尽职尽责地回应两声。“让我送你吧,我也没什么事情。”对任笙莫名好感的于芷曦再度柔声细语地征询意见。
任笙礼貌地微笑回绝:“下次好了,我们来日方长。”
于芷曦便不再勉强她,两人挥手说了再见正要各自离去,一道男声忽然突兀地自任笙背后响起:“你等一下——穿白衬衫牛仔裤那个——”
那时任笙对何岳的声音已经隐约有些印象了,只是下意识不想去理会,于是任笙便没有回头,更没有停下脚步。
何岳却并没有死心,他加快速度边跑边喊:“我说背双肩包的,你站住——”
任笙不耐烦地越走越快,然后就听见已经坐进驾驶室里的于芷曦非常开心地大声喊道:“何岳哥哥——”
任笙不经意回头看了一眼,正见于芷曦从车上下来,踩着掌控不了的恨天高踉踉跄跄向那个男的迎面跑了过去,而那个被唤作何岳的男性在看到于芷曦之后突然掉头逃跑了,于芷曦完全没有放弃的打算,她就穿着那双驾驭不了的细尖高跟鞋一路追去了马路对面。任笙对这一系列突发状况看得莫名其妙,不过也忍不住在心里感谢起替自己解决了骗子的于芷曦。
工作的事情有了着落,周末休息的时候还可以去辅导中心兼职,任笙长长舒了口气,大姐终于可以不用再那么辛苦一个人撑着这个家了。任笙加快脚步向公交车站走去,步履安稳轻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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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岳断然不会料想到居然会遇上于芷曦那块黏死人的狗皮膏药,他只知道当年在他去了法兰西之后不久她也出国了,在他二十七年的生活里,有整整二十年于芷曦都是他的噩梦,剩下的七年是一到四岁没什么太大记忆,以及近三年他在法兰西终于得到了完完全全的清净。
何岳不能明白,一个女孩子怎么能那么厚脸皮,凶她一顿没有用,骂她一回她当好话听,从小到大于芷曦所有有关“我将来想成为________”的作文写的都是“我将来想成为何太太”……最可怕的是老何头居然承认于芷曦是他跟老战友指腹为婚的内定儿媳妇,操……
于芷曦仍然在后面边追边喊,何岳不敢稍稍停顿,一面跑一面拿出手机拨给前些天才“被结婚”的郑易,那头才一接通何岳就没什么耐心地喘着粗气吼道:“于芷曦回国了,你还要不要追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