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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陈炎被几名火狼成员保护着,前面传来消息称,其中一个舵主被击杀,气得他暴跳如雷。
“外围的成员呢?”
“回老大,正把他们包围起来了,死了不少弟兄。”
一人沉重的说道。
陈炎咬牙切齿的道:“一定要杀了他们。”
工厂附近一共有数百名外围成员,大部分都有枪,对方顶多只有二十多人,而且刚刚经过激战肯定也受了伤,所以要把对方击杀,问题不大。
就在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本来有些气愤,便不想接电话的,不过想了想还是接听了。
“喂!”
“老大,不好了,有几辆军车正从高速路下来,好像是朝咱们这边来的!”
电话那头,传来火狼一个成员惊恐的声音。
陈炎脸色一变:“什么?军车?多少人?”
“车上都是人,全副武装,是部队的车!”
完了!陈炎整个人都瘫了下来,部队的车都开来了,他们也就拥有枪支的地下势力而已,能和真正的部队相抗衡吗?而且这还是在华夏,如果现在还呆在这里,那就是找死啊。
……
林枫等人此刻正遭遇了一场激战,尽管老四说得这个方向,是火狼外围人员最薄弱的地方,但也有不少人了,整个外围区域有几百人,哪怕遇上几十名火狼的持枪帮众,都能阻止他们前进。
又有两名锦衣卫受了重伤,索性暂时没有生命危险,这三个重伤的兄弟,必须要送到医院才行啊。其他人也多多少少中了枪,战斗力大大降低了。
林枫脸色微沉,和大家一起趴在土堆里,他连续开了几枪,打死靠过来的几人。心里正想着对策,而就在这时候,远处传来汽车的轰鸣声,接着就听到‘砰’‘砰’的密集枪声。
怎么回事?众人大感疑惑。
老四从远处跑来,趴在了林枫的身旁,兴奋道:“老大,我看见部队的车来了,这下咱们有救了!”
“军车?”
林枫有些意外。不过听到一声声的枪声,应该和老四说得差不多,多半是来救援他们的人。
由于有了部队的加入,几百名火狼外围成员都脸色大变,在被击毙几人之后,剩下的人全部都逃走了。他们都不是傻子,如果说和其他地下势力火拼,他们还无所畏惧,但和军队相比,他们完全就没胆了。
一些人放下了枪支,举手投降,一些人趁乱逃走,很快,林枫等人周围就没有了火狼的威胁了。
只见远处密密麻麻的手电筒照来,很快,装备精良,全副武装的军人就发现了他们,随即把他们围了起来。
“林枫小弟在哪里?”
一个浑厚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林枫一愣,这个声音很熟悉,他立刻想到了是谁,露出了笑容应声道:“庞大哥,我在这里!”
带着军队赶来的,不是别人,是一直以来都想拉拢林枫的庞云。这倒是有些出乎林枫的意料之外,因为他之前没有和庞云有过联系。
庞海带着部队而来,这些都是真正的军人,即便人数不多,但也起到了震慑作用。
不到半个小时,就已经解决了战斗,击毙数十名持枪歹徒,另外有百余名人投降。而这个时候,许军这才带着警察而来,与此同时,还有数十名武警。
一时间,整个工厂里里外外,全都是警察、武警和部队中的军人。火狼的人投降的已经被扣留了起来,剩下的已经逃走了不少,尤其是火狼老大陈炎,当武警们去追的时候,他已经带着几个心腹逃向海边,通过之前预留下来的快艇逃走了。
这让林枫觉得有些可惜,火狼盘根错杂,势力众多,只要陈炎还在,那么始终是一个危险的存在。这个工厂虽然是火狼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但是没了这个点,他们还会从其他地方牟取暴利。
而且这一次逃走的火狼余众都是内部成员,被抓的也就一些外围帮众,火狼外围帮众超过上万余人,所以这次损失便不见得有多大,火狼在莞城依然是个威胁。
受伤的锦衣卫,已经被赶来的救护车带走,林枫也就松了口气,希望兄弟们能够没事。
许军一来,现场就交给了警方,一个搜查,居然发现此次共缴获了两三百支枪械。火狼走私毒品军火这件事,警方早就知道了,但一直没有证据,所以找不到突破口。这两三百支枪支,还只是第一个惊喜,而后面在工厂中,一共翻出了不少的毒品,市面上各种类型的毒品都有,加上先前缴获的枪支,莞城公安局这次破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案件。
警察和武警忙的团团转,庞海和林枫来到一间办公室,随意的坐下,李梦涵对林枫形影不离,一直跟在他身旁。
“林老弟,我果然没有看错你啊,居然就带这么点人,就敢去人家老窝救人。”
庞海哈哈一笑,扔给林枫一支烟。
林枫的行为,有些匹夫之勇,稍不留神都会失去性命,但庞海却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如果连匹夫之勇的胆量都没有,那还能有什么作为呢?
“是有点莽撞了,呵呵!”
林枫讪讪一笑,不过如果让他再选择一次,他同样会毫不犹豫的深入虎穴。因为李梦涵在人家手里,何况,堂堂阎王,如果连这点胆色都没有,也不配叫阎王了。
“不,男人就是需要你这种勇气,如果我那般小子,能有你一半的勇气,保证各个都能有所作为。”
庞海咧嘴笑着道。他若有若无的瞥了林枫一眼,继续道:“我从一开始认识林兄弟你,就知道林兄弟是条汉子,真是可惜,如果能参加华夏的特种部队,我保证你能成为咱华夏顶天立地的兵王。”
兵王,这是对优秀特种兵的一个称呼,如果说,特种兵是部队的一把尖刀,那么兵王就是尖刀上面锋利的刀尖。兵王,那是整个部队的楷模,是无数军人崇拜的对象。
这一点和雇佣兵所称的兵王并无两样。在雇佣兵中,能称为兵王的,无不是名声显赫之人。就等同于雇佣兵中,能获得贝雷帽的佣兵一般,那是军人中荣誉的象征。
林枫不由苦笑,兵王么,他在佣兵界也算是一届兵王了,但这又有什么用?所以对林枫来说,所谓的荣誉根本没什么用。
当初也有人曾经邀请过林枫加入军队,例如前以色列国,当初林枫接下了一个保护以色列总理的赏金任务,之后粉碎了反动派对总理的刺杀,一次次让对方脱离了危险。事后,那位总理亲自邀请林枫加入他们国籍,并且保证会给林枫一个将军的职位。
佣兵始终是佣兵,与真正的军队还是差很远的,起码在名声上就低人家一等。这对于任何佣兵来说,的确是一个极大的诱惑。不过林枫只是微微一笑,毅然的拒接了那位总理的邀请。
所以当兵,对林枫来说,并不感冒。正规军和雇佣兵的区别在于,正规军是真正的军人,无数人们崇敬和爱戴的对象,国家支持,人民支持。而雇佣兵就不一样了,这是一个自由而散乱的组织,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来自于各种正规军不方便行动的任务,他们是为钱而生,只要有钱,不论什么任务都接。
正规军有正规军的好处,雇佣兵有雇佣兵的自由。所以让林枫选,那他不用想也会选择自由了。
“庞哥,我知道您很看重我,可是我真的对那方面没兴趣。”
林枫苦笑的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