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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忆昔指着雪雁笑:“你这丫头嘴上也太没个把门的了,亏得你们姑娘心善,换了我早打了。”说着把眼一瞪,唬的雪雁捂着嘴跪下拼命摇着头,把一个脑袋摇得拨浪鼓一般。
林黛玉拉拉林忆昔的袖子说:“王妃姐姐你别吓她了,她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不禁吓,回头再吓出个好歹,还要请姑子来叫魂呢!”说着自己忍不住笑了。
屋子里的人听出黛玉取笑她,也都“哄”的一声笑了。
雪雁跺着脚说:“姑娘欺负人,我哪有姑娘说的那般胆小!”
林忆昔笑着拧了拧黛玉的脸,道:“你这丫头的一张小嘴儿还是如此厉害!”黛玉笑着躲开,二人闹了会儿,各自整理衣服做好,又坐着说话。
慧香、菱香、绿萝、雪雁等人煨着一个小铜炉坐着,边烧水边说话。
几人嘀嘀咕咕,你推我一下我拉你一下,有说有笑,从针奁女红谈到各自的见闻,绿萝等几个从宫里出来的还说起皇宫里的雕梁画栋,雪雁谈起幼时记忆当中江南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的景色,最后聊到一年四季的节日怎么过及各人的生日。
菱香突然叫道:“呀,这不说我都忘了,三日后是十一月初六,可不就是慧香姐姐的生日!”
林忆昔隐约听见,便问:“菱香,你说谁要过生日啊?”
菱香道:“是慧香姐姐,娘娘,就在三日后。”
果然没听错,是慧香的生日。以往每年慧香都不肯说,往往都是不声不响的过去了众人才知道,这次若非菱香突然想起来,只怕又忘了。慧香服侍她多年,谨慎细心,兢兢业业,林忆昔早把她当成好姐妹了。
心想,这次定要给慧香好好过个生日才行。
想着,便说:“菱香,你去告诉李嬷嬷,让她去账房支一百两银子给慧香做生日。请一台小戏,再请一班耍百戏的班子,找几个说书的女先生,务必要办的热热闹闹。”
慧香忙跪下道:“不可,娘娘太过折煞奴婢了。我不过是个奴才,哪有什么生日不生日的,凑合着过去就行了,惊动娘娘破费还连累一大票子人忙碌,奴婢委实不安,娘娘若疼奴婢,还请收回成命罢。”
林忆昔知道慧香的性子,她平素小心,就怕怕人说她仗着主子的势托大,因此凡事都三思而后行,宁可自己吃些亏,从不仗势欺人。今天若只是说给她做生日,她定不依,只得再拿别的事出来。
想了想,林忆昔说:“也不全是为你。这不,王爷大捷算得上咱们府里第一件大喜之事吧,我原就说弄几桌席面请几个耍百戏的好好庆祝庆祝呢。一时忙起来,倒把这事忘了,这次正好,凑着你的的生日咱们府里也好好热闹热闹。”
慧香还要说什么,林忆昔道:“你不必再说了,我主意已定。”
说着又吩咐菱香几个:“你们这两天都勤快些,帮着李嬷嬷好好料理,尤其是初六那一日,慧香是寿星,我特许放她一天假,你们也勤快点,到那天可把什么都准备好,别让她操一点心。”
几人都道:“王妃娘娘放心,奴婢们都知道。”
正说着,菱香还没出去叫,便听丫鬟报说李嬷嬷求见。
林忆昔忙命人叫进来,笑说:“说曹操曹操到,我正要让菱香去请你呢。”
李嬷嬷便问:“不知娘娘请老婆子做什么?”
林忆昔便将商议给慧香过生日的事跟李嬷嬷说了,李嬷嬷满口答应,说一定办的热热闹闹。王府内宅事务繁杂,李嬷嬷作为内宅总管事务繁多,白天多半脱不开身,每天晚饭后才来正院禀报事务,白天很少过来,一来便往往有事。因此林忆昔问她可是有什么事。
李嬷嬷便说,边城大捷,太后娘娘十分高兴,又恰逢太后娘娘在梅园亲手种的一株腊梅开花了,这腊梅太后种了好些年,年年等着它开花,可五六年过去了它连个花苞也没结。如今不知怎么着,突然一夜之间开得满树嫣红,自以为乃祥瑞之兆,便预备在宫中办一次赏花宴,凡京中勋爵及四品以上官员之女皆可至皇宫赏花。
还说太后娘娘上次听林忆昔提了林如海之女十分聪慧灵透,特意点名让她也去。
林忆昔有一种深深的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的感觉。
搞这个赏花会哪有这么简单,宫中险恶,万一林黛玉去了吃亏怎么办
早知道就不在太后面前说林黛玉的事了。
唉,也怪贾元春,要不是她,自己怎么会突然跟太后说林黛玉。
但事已至此,如今也没有什么好法子。
鉴于林黛玉从未进过宫,林忆昔打算让李嬷嬷给她突击一下宫廷礼仪。到时候千万别在礼仪上被人抓住小辫子,宫里那些闲的天天做太阳下扣指甲盖玩的贵妇们各各龟毛的不得了,更有甚者长日无聊便把吹毛求疵当成人生的乐趣。
转眼便到了初六之日,李嬷嬷果然请了一个戏班子,搭了戏台唱戏。林忆昔携林黛玉、如云、慧香等人看戏看杂耍,好好玩了一天。
至黄昏,林忆昔用过膳,听了李嬷嬷汇报事务,便坐在熏笼旁逗鹦哥玩,一会子引导它读诗一会子又教她念文。鹦哥是出嫁时她从侯府带来的,当日所谓太上皇赐下的那只,她如今已经知道其实是徒祺宇从小养到大,某人的爱物。
这只鹦鹉不仅颜色极鲜艳,就是长得漂亮,而且极聪明,智商堪比五六岁的孩子。
林忆昔每日都是亲自照料,徒祺宇走的最近这几个月,小家伙又学了不少新诗文。她打算再教几首诗文,等徒祺宇回来后好好在他面前炫耀炫耀。
想起徒祺宇可能会有的表情,不觉嘴角挂上笑意。
小家伙,你可一定要争点气!她摸摸碧绿如翡翠的尾羽。
“呀!”突然,她轻呼一声,下意识的手覆在小腹上。就在刚刚,肚子里的小家伙踢了她一脚,那种感觉很奇妙,随着还在鼓动的肚皮一股热流顺着小腹直达心底,让人觉得暖洋洋的很幸福。林忆昔命丫头撤去鹦鹉架,把叽叽咕咕念诗文的某只也带下去,铺好宣纸,想了想,执笔写道:
子瑜,很开心今天宝宝踢我了。
宝宝尚不满八个月,那般弱小的一条生命,手脚却极为有力,定是个健康的宝宝。就是不知宝宝用的左脚或是右脚,在母亲腹中是否舒适,是不是期盼着早一日来看这花花世界及爱她的父亲母亲。
对于肚子里的宝宝,我一概不知。
不知道其喜欢什么,也不知其是男是女。最近我所遇见之人,上至太后、皇后,下至普通的婆子。丫鬟,都说我怀的会是一个健健康康的小世子。可我更希望是个女儿,人都说女儿贴心,男儿长大了能把父母气死,我可不想生出来一个不听话的儿子。
子瑜,你喜欢儿子还是女儿?
你在边关是否安好,何日可启程回京?
……
密密麻麻写了一整页纸,前面是讲述自己的情感,后面将京中和王府重要的事略说一说。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缘故,林忆昔觉得自己最近很多愁善感,有时候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小心的将宣纸吹干,装进信封,再折成四分之一大小,塞进一个特制的小铁盒里,用特制的泥封了口,盖上印鉴。林忆昔叫来慧香,命她亲手交给杨统军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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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后,徒祺宇拿这新收到的信仔仔细细的看了又看,知道他能从第一个字背到最后一个字才小心翼翼的折好塞进贴身放置的荷包里。
喜欢女儿么?
沙场上斩敌首级眼都不带眨一下的威猛将军,此刻脸上浮现着与一身金甲格格不入的温柔笑容。想想肉嘟嘟的小脸,红扑扑的脸蛋,幼*齿般的昔儿张开短短的小胳膊小腿求父王抱抱的美好画面,徒祺宇摸摸下巴,笑容忍不住越发灿烂。
有个女儿,似乎还真不错呢。
越想徒祺宇越觉得在边城是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想早一点,再早一点看到爱妻。好在大军明日便要开拔回京。
边城郊外,一个小土山上。
王大妞咬着唇,眼里含着泪,手里捧着一沉甸甸的锦缎包袱。她的眉头皱了又皱,几次想说话,张了张嘴都没说出来。她似乎是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嘴唇都咬破皮出血了,愣是不肯吭声。
林铮定定的盯着她,眼珠子从始至终未有丝毫的滚动,嘴唇绷成一条线。
二人都没有说话,不知过了多久,林铮抿了抿唇,转身落寞走开。
感到胳膊被人紧紧的抓住,林铮转身,对上的是王大妞一双哀戚绝望的含泪双目,他喉头动了动,说:“大妞,对不起,我,我不能带你走。”即使你照顾我那么久,即使你钟情于我。
“你,你真的是将军?”大妞红着眼说。
林铮点点头。
大妞突然断断续续的说:“我,我知道我配不上你……这些东西我不能要……”说着她把手中的包袱塞进林铮怀里,里面装满了黄金细软,林铮是把自己屡立战功所得的所有赏赐都给了她。
“我知道这些很值钱,拿去换了钱够我们农家花几辈子的,可我不能要……”
“林大哥,祝你幸福!”说完便头也不会的跑了下去。
林铮抱着包袱,仍是绷着一张看不出情绪的脸,可从他颤抖的手指,我们可以知道他的心中并不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