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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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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二某天,童笙嚷着父母出外了,周末回家要自己做饭,烦。于是她交了留宿申请,至少锦中有食堂,能保她一日三餐温饱。

    “去我家吧,肯定比食堂伙食好。”

    后来周六放假老师仍没批下申请,一问才知道那申请被弄丢了,老师根本没收到!正苦恼时金国伦淡淡的一句话替她另劈出路。她喝过金爸爸的汤,那个鲜味呀,想必做饭也很好吃!

    “好啊!”

    谁知到了金国伦家才知上当,这家伙的爸妈也出外了天呀!所谓“肯定”比食堂伙食要好的饭菜居然是由他来做的靠!

    童笙面无表情地盯着饭桌上的三菜一汤,味道实在……原来锦中食堂的猪肉饼不算难吃……

    那时候金国伦住在公园北,一厅两房的屋子不大,但没有大人只窝两个中学生时还是有些空洞。童笙把自己看作金国伦的兄弟,不过再怎样兄弟也始终是孤男寡女,她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对食物的绝望下好不容易开启了,随意扒了几口饭她就说饱,要走。

    应该是金国伦的厨艺太黑暗了,所以至今她还记得当时的菜式--酿豆腐,清蒸鱼,炒牛肉,灼青菜汤,看着普通实则样样都是考水平的,他一个半大不小的男生怎么可能做得好吃。估计他爸妈经常做这几样菜,金国伦吃习惯了也跟着捣鼓。

    童笙望了望关上的厨房门,金国伦与金妈妈正在里面忙碌。时过十年,他居然又要下厨……幸好有金妈妈助阵,否则这顿本该高高兴兴的庆祝饭呀随时被毁。

    金妈妈对她印象不佳,谁叫她在突破雅思初次见面就喊人家儿子gay,试问哪家父母的初衷不都是希望儿子顶天立地女儿娇贵矜持……也许看在金国伦的份上,金妈妈刚才待她态度客气,童笙自己也极力表现出友好礼貌,甚至不在她老人家面前叫金国伦“伦gay”了,改为叫“阿伦”,虽然有点生口别扭,老人家高兴就好。

    她本想进厨房一起帮忙,毕竟坐着等吃太大咖了。然而金国伦一句“嫌我做得难吃吗”,姑且勿论他本尊的脸色,童笙光是瞥了眼金妈妈,就立即笑着辩称:“好吃好吃!你做你做。”

    唉!

    童笙扶额,一个人坐在客厅发闷愁。举目张望这房子,装修与家具精致崭新,客厅尽头有一角暗红。

    那是神台,供奉着金爸爸。童笙走到跟前对上金爸爸的遗照时,心猛地轰了一下。她捂住胸口,怔怔地望着那张黑白照片。

    香炉上插着才燃了一半的黄香,两边点着昏红柔光,把黑白照片里的逝者映得慈祥仁爱。原来金爸爸是长这个模样的。记忆中总是绕缠的遮挡烟雾到底散去,童笙见到一张眉宇胜似金国伦的长辈的脸。这长辈已经去世十年,她第一回来看他。未知他老人家在天之灵还记得站在跟前的女生吗?这个曾经在锦中食堂跟他儿子一起喝汤吃肉的女生。

    大概不记得了吧。不记得了才好,不记得了才好呢。

    金妈妈从厨房出来时不见童笙在客厅,倒见她愣愣地站在神台前望着自己亡夫的照片发怔。她的呆视与复杂神情看在金妈妈眼中就是不懂得忌讳与尊重,跟儿子拍拖的她难道不知道金爸爸已经去世了吗?

    “你干什么?”基于她是儿子女友,心里再不认同,金妈妈也压低嗓音尽量不显露。

    童笙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惊,转头看向金妈妈时又愕得硬是回不上话。

    金妈妈更反感了,忍着脾气说了一句“去客厅坐吧”就走了。

    童笙转过神,回头看向金爸爸遗照,双手合十放置额顶,闭上眼睛恳诚地低头叩拜。

    叔叔,一路走好。

    照片中的长辈扬着唇角浅笑,望着前面女生的眼神意味深长,似乎包容且感慨。

    高二时的金国伦做了三菜一汤,今日的他是五菜一汤。依旧有当年的先锋--酿豆腐,清蒸鱼,炒牛肉,新成员是蒜蓉焗大虾,酥炸鸡柳与海带汤,它们逐一登场,不断用实力的色香味刷新着童笙对金国伦厨艺的认知。金国伦冲她努努下巴,童笙响应地抓起筷子尝了一口,天呀美味啊!他脱胎换骨升级了?抑或是金妈妈的功劳?!不管是谁,都是她童笙的口福。

    她对俩母子精湛的厨艺赞不绝口,卖力捧场准备扫荡饭桌。这是名符其实的庆祝宴!

    虽然童笙盛赞,但金妈妈始终有点闷闷不乐,见儿子时常替女友夹菜,作母亲的就话更少了,对方的奉承她亦只笑不答。饭后童笙抢着洗碗,金妈妈便说要去跳广场舞出去了。

    屋内只剩童笙与金国伦,两人在厨房一个洗碗一个擦碗,分工合作,聊聊闲话。

    “什么时候搬家的?”

    “三年前吧。”

    “怎么住红棉路了?离突破雅思很远呀。”

    以前一直以为他住在公园北,现在搬了红棉路,那他早上接她上班的路程比想象中远多了。

    “喜欢。”

    “这种高档小区我也喜欢。”

    就是贵。

    厨房收拾好,两人到客厅看cctv9的英文频道,金国伦让她好好听,过后他会提问。

    童笙:“……”

    这是练听力与口语当作补课吗金sir?

    其实这档介绍英国风景的节目很吸引人,里面提到英国小镇伊斯特本的比奇角,那是一层断裂的白崖山,就似上帝把地表的蛋糕切走了一半,留一半给世人。山上绿草如茵是个牧场,断裂的白崖之下是壮阔海洋,远处的橙色尖角屋顶沿着坡路往下伸延,跟它比起来童话世界也不过如此,美不胜收。

    “漂亮。我要去那里。”

    童笙喃了一句,旁边的金国伦就用英语提问。两人对答了一会,童笙好奇问:“你考了几次雅思才攻下四个9?”

    金国伦:“等你考到四个7的时候我告诉你。”

    童笙:“那你当时用的什么复习资料?能借我吗?”

    她发现了新大陆,金sir用过的资料绝对金贵啊!童笙越说越起劲,催促着他贡献。

    金国伦放下抱枕,大度地把她领至自己的卧室。

    高二去他家吃饭时,童笙也参观过金国伦的卧室,不过那是公园北的旧房子。这新房子比以往的更大,装修风格亦更趋成熟色调沉稳,一床黑被单平和又神秘。以前她不觉得金国伦的房间是个男人房间,现在这里彻头彻尾的是个男人房间,全是全是男人的味道,童笙仿如身处异界。

    她有刹那的出神,金国伦已经站到书柜前,指了指,“你看看哪些能用得着。”

    “哦。”童笙走近那个气派的书柜,里面塞满书籍才是它价值所在。随意抽出一本牛津大字典,一翻竟发现里面每一页都撕了下来又重新粘了上去,她诧异地望向金国伦。

    “大学老师教的方法,背一页撕一页再粘一页。”金国伦轻描淡写地说着,好像那是多么容易的事。

    童笙惊愕了,再看看每一页上密密麻麻的注解,她顷间觉悟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考到四个9。

    “你为什么考雅思?还非要考到四个9,为了做培训吗?”她不相信金国伦一次就考过,他说是她也不信。

    金国伦总爱不答反问:“那你又为什么考雅思?”

    他第二次提出这个问题。第一回见面时他问过,童笙并无正面回答,后来他职业病地就把她定性为留学,而实情又是如何?

    童笙掂着手中的大字典,沉默了一阵才说:“我也不知道。能办留学就留学吧,移民也行。”

    反正她都攒钱了,不管哪条路,都不需要父母负担。

    “不知道还考,非走不可吗?”

    “我是这么打算的。”

    “去哪个国家?”

    “也就加拿大或者澳洲,我还不知道。”

    许诺然说要去加拿大,那她也去加拿大的可能性比较高。

    童笙又扯到他身上:“你雅思成绩这么好,可以随便走。”

    金国伦看着她,“我不可能走。”

    爸爸已经去世,只剩妈妈,独子的他不可能潇洒出国。

    童笙接不上话,金国伦便又问:“有考虑过不走吗?”

    童笙讶然,自言自语般:“那我考的9次雅思岂不没意义了?”

    打了一半的仗为了什么?

    “那就别考了。”

    金国伦说得很淡然,就像刚才劝她“撑了就别吃”一样。童笙却起了些抵触,“又是别考,你老劝我别考。”

    “实话实说而已。”见童笙放下字典背过身去,金国伦移到她面前,“我不可能陪你走。到时怎么办?异地?开什么玩笑。”

    这话题太严肃也够深奥,童笙不愿细想,但金国伦逼她面对。

    童笙别开脸,有些烦,“现在谈这个太早了,到时再算吧。”

    “早?你以为我们18岁还有大把青春慢慢耗?”金国伦紧蹙眉,见她一脸回避目光游离,口吻不自觉地激动:“你可以继续考雅思,考四个8四个9没问题!但是,结婚后我绝对不可能让你走的!我不要做异地夫妻!”

    他的语气不容置疑,咄咄逼人,仿佛她已经是个要逃跑的新娘该被判刑,惹得童笙烦躁地驳了一句:“那就不结!”

    那还不简单吗?!

    金国伦一愣,半晌才从牙缝挤出话:“你再说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