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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成语叫做“相得益彰”,高朗觉得,说的就是他跟俞元恺这种情况了。
其实最初的时候是为什么喜欢对方,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就只是一种模糊的感觉。但在一起之后,他却越来越察觉到自己选择的正确,也原来越发现,原来两个表面上看起来南辕北辙的人,骨子里竟是如此的契合。
不需要刻意去做什么改变和适应,他们就已经是最合适对方的人。
至少对高朗来说,他很确定,就算没有俞元恺,他也绝对不会去将就别人。相信俞元恺也是一样的。
这种融洽和契合,便仿佛陈酿的美酒,让高朗沉醉其中,不可自拔。
他想起自己第一眼看到俞元恺的时候,为什么竟然会以为这是个无趣的人呢?实际上,到现在,他觉得相处过程中的每一点一滴,都值得自己一遍一遍的去品味。俞元恺并不是没有情趣,只是他掩饰得好,外人根本不会知道罢了。
这种感觉很好。
如果说高朗自己是光辉夺目的钻石,一出场就注定会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让人无法忽视,那么俞元恺就是包裹在石头里面的美玉,价值连城,但未经雕琢之前,谁也不知道他的价值。
所以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正好互补。
鉴于送了一份合对方心意的礼物,又收了一份让自己十分激动的礼物,所以这天晚上,两人免不了又是一番亲密。结束之后,两个人相拥着躺在床上,高朗忽然说,“元恺,等到工作上的事情差不多落实之后,我们就去要个孩子吧?”
他满以为俞元恺听到自己这么说会很高兴。——这是高朗的直觉,就算没有问过,他也觉得俞元恺会喜欢小孩子,喜欢一个完整的家庭。
然而俞元恺却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陷入了沉默。这让高朗有些意外,他不得不撑起上半身,抬头去看俞元恺的表情,“怎么了,你不喜欢吗?”
“不是。”俞元恺说。但他脸上没有高兴的表情,显然也没有多喜欢。
高朗看着他,“我还以为你会很喜欢小孩子的。”
“喜欢的。”俞元恺点头。
“那你为什么表现得好像很不喜欢这个话题?”高朗不解。
俞元恺沉默片刻,才说,“我的确不喜欢这个话题。”
“理由?”
“我虽然喜欢小孩子,但是更喜欢你。有你就够了。”俞元恺将脸埋在高朗的脖子里,声音闷闷的道。
高朗不由失笑。
因为两个人的表现都很自然,在一起之后便迅速的进入老夫老夫模式,好像两个人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很久时间,所以他都快忘记了,其实他们现在还在新婚蜜月期。
这时候弄出个孩子来,的确是有些扫兴。毕竟要照顾孩子,肯定会挤压两人相处的时间,而他们现在还在恨不得整天跟对方在一起,总是嫌时间不够多的状态之中。
“那就算了。”他想了想,说,“其实我也只是忽然奇想,手头的工作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做完。反正有三年呢,不着急。”
三年是联邦政府给新婚伴侣们订立的时限,在这期间必须要孕育一个孩子。这是为了保证联邦的人口增长率,为将来的大宇宙计划添砖加瓦。
俞元恺还是不怎么高兴,显然,三年的时间对他来说,也并不显得长远,到时候,就要有一个孩子来跟自己争夺高朗的注意力了。
其实有一点高朗想错了,俞元恺是喜欢小孩子,但仅限于远观。偶尔逗弄一下别人家的小孩子,也挺有趣的,但是要自己生一个,他有些无法接受。
因为他觉得自己可能并不知道该如何去做一个父亲。
除了跟高朗相处之外,俞元恺觉得,他跟其他任何人在一起的时候都是隔着一层的,即便是傅听辙。这种隔着一层,倒不是说他不愿意跟对方交流接触,而是他始终不能感同身受的去体会对方所表现出来的种种情绪,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同理心。
他无法想象自己像是普通父亲那样去照顾和教导小孩子。而觉得自己做不到的事,俞元恺就不会去多想和尝试。这是他的习惯,无关他自己是否喜欢。
但是——他自己喜不喜欢不好说,高朗却分明很喜欢。
这让俞元恺有些发愁。
“想什么呢?”见他不说话,高朗问道。
俞元恺摇摇头,高朗说,“你如果实在不喜欢的话,孩子生下来之后我们可以……”
“不要。”俞元恺打断他的话,“不要把孩子送去育幼院。”
他自己就是在育幼院长大的,怎么说呢,那里的一切都很好,但是俞元恺却始终不能发自内心的喜欢。大概是因为那里的一切都太公事公办,按照数据来说话,跟他在傅听辙家里感受到的氛围截然不同。
他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在那里长大。
高朗失笑,“我还以为你不喜欢呢。不过我也没打算把孩子送去育幼院,我只是想说,到时候我们给米歇尔装个保姆程序,大部分的事情就都可以交给他了。”
俞元恺松了一口气,说,“我不是不喜欢,只是怕做不好。”
“咦?”高朗惊奇的看着他,“我以为这世上不会有俞教授做不到的事。”
俞元恺皱了皱眉,为难的道,“照顾孩子跟做实验完全不一样。”事实上,他能做到的很多事,都是索性当成一项实验来完成的,所以没有会不会的说法。但是小孩子不一样。
高朗明白了他的意思,实验可以失败,孩子不行。
他想了想,问俞元恺,“其实有件事我一直很好奇,元恺你一直是把其他事情当成实验来看待的吗?那……我呢?”
俞元恺微微一愣,发现这个问题他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高朗对他来说,是可以像做实验那样分解步骤,最后得出结果的吗?显然不是,否则他也就不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因为高朗陷入混乱,甚至打乱了自己的生活节奏。
在高朗这件事上,他更多的,是凭一时的直觉。
“你看,我们在一起也不是做实验,你不也做得很好吗?所以照顾孩子也是一样的。其实我也不懂,但我们可以努力去学。从现在就开始准备,等需要用到的时候估计就差不多了。”高朗说。
俞元恺轻易的就被他说服了。
这是两个人第一次一起规划他们的未来。大概是因为提到了孩子,所以高朗心里忍不住生出了几分迫不及待。对于他来说,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爱人和孩子,原本只是个模糊的概念,但是现在加入了一个俞元恺之后,好像就变成了触手可及的吗,明天。
而为了这明天更加的美好,也是时候搬开挡在前面的石头,让自己走得更稳当了。
在秦珈给高朗的那份资料之中,有斯克集团每个人的详细资料,也不知道这东西他从哪里弄到的。
其实家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都是相似的。就像中世纪的西方贵族追求纯血统,而古中国的大家族往往规矩森严。斯克集团作为四大财团之一,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了庞然大物,背后牵系着许多人的利益。
托马斯作为第一继承人,目前虽最大的受益者。而只要多看基本历史小说或者宫斗文,就会发现,其实这个位置表面风光,却是很难坐稳的。——纵观历史,很少有太子的位置能够安安稳稳的坐到登基那一天的。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有无数人想要将他从这个位置上拉下来。
托马斯也不例外。
而在他的竞争对手之中,他的叔叔史蒂芬是最强劲的一个。
和所有的狗血剧情一样,史蒂芬是老斯克先生最喜爱的小儿子,并且跟继承家业的斯克先生并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老斯克先生从不掩饰自己对小儿子的疼爱和培养,很多人都认为,将来斯克集团肯定是史蒂芬的囊中之物。可惜老斯克先生去世的时候,史蒂芬才刚刚二十出头,为了家族的稳定,他不得不将斯克集团交给了自己的大儿子。
但理所当然的,为了保护小儿子,也给他留了很多财产和后手。而史蒂芬也的确很有能耐,借助手中拥有的这些东西发展壮大,连横合纵,建立了斯克集团第二大派系,跟斯克先生分庭抗礼。为了避免他取得顺位继承权,斯克先生才不得不全力培养儿子托马斯。不过也许是用力过度,托马斯长得有点歪。
其实说起来,这个故事跟高朗家发生的也差不多,所以说,狗血的故事都是相似的。
所以现在托马斯选择了帮助林静雪和高明来对付自己,高朗就决定投桃报李,去跟史蒂芬联络,一起对付斯克先生和托马斯。
——论野心论能力,高朗可不会逊色托马斯,对方有胆量对高氏动手,他就有能力狙击斯克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