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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高博很赞成高朗把心思都放到恋爱上,诸事都不用管,要是能找个别有用心想要图谋他家产的自己窝里斗起来,那才叫精彩。
但“人的名树的影”,毕竟是国家实验室,那里随便出来一个什么人,哪怕只是一楼大厅的接待,放到外面也都是求之不得的人才,更何况是研究人员?
所以高博又不怎么放心。国家实验室的地位举足轻重,一项重量级的研究就能够撑起一个庞大的家族,不容疏忽。虽然他不相信高朗那不学无术的样子,能够吸引到什么高级研究人员,但是保不齐就有人眼瞎,看上了他的容貌呢?
别管高博心里再怎么嫌弃高朗,但对这个侄子的长相还是给与肯定的。甚至暗地里也不是没有做过等到自己掌家,将高朗送出去联姻的打算。单凭这一张脸,恐怕就能为自己换来不少好处。
不过他心里看不上高朗也是真的,所以只觉得万一高朗找的那个什么凯,正好认识个厉害的教授,为他牵线搭桥,说不准就能让高朗拿下什么重量级的项目呢?
这么一想,高博心里不免有些着急。高朗来了公司几个月,一直都没怎么管事,所以他也没有危机感,觉得可以徐徐图之。但现在看来,不是自己口袋里的东西,到底不放心。
心念一转,他便对高朗道,“小朗你刚才说你们要去旅行结婚,有选定的地方吗?”
“去绿萝星吧。”高朗微笑着说。
这是他有这个念头之后就决定好的。因为他听俞元恺说过,他其实并没有去过绿萝星。
——作为它的发现者和命名者,俞元恺心里当然不是不想去看看。但从地球到绿萝星的航线漫长,全程需要飞行几天时间,中间还要经过两次中转,非常麻烦。而俞元恺身为顶级科研人员,每一次出行都必须要报备,研究工作缠身也没什么时间,所以一直都没能前往。
这一回可以说是俞元恺难得的空闲时间了,所以高朗觉得趁机让俞元恺去看看,也算是完成一个心愿。
高博没有多想。绿萝星因为植被覆盖率高,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所以一直都是年轻情侣们旅行地的首选,常年排在星网上“你最想去的十个地方”排行榜榜首,高朗既然结婚了,想去那里自然不奇怪。
而且高博心里是希望高朗这一次去的时间越长越好,所以听到他这么说,立刻道,“绿萝星好啊!说起来,我在公司里忙得很没有时间,你二婶之前倒是去过一次,回来之后没口子的夸。你们年轻人出去看看也好。不过这地方远,怕是要去挺长时间吧?”
“看元恺能不能够请到假。”高朗含糊的说,“目前预计是半个月。不过还要留在这里渐渐长辈们,然后再出发,估计只有十天左右。”
高博一听更放心了,能够请假一走就半个月的,不是自己负责项目的教授们,就是那种不受重视专门负责打杂的底层科研人员,他自然不会认为俞元恺是前一种。
于是他竭力撺掇道,“好不容易出去一次,自然是要好好玩几天,来去匆匆可没什么意思。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哪能这么含糊?既然是一家人,早见晚见都是一样,何必拘泥?你林姨那里我替你去说,公司也放心交给二叔,保证替你看好家!”
“可……”高朗还向反对,高博一拍他的肩膀,“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你放心吧!”
高朗就笑了起来,“那就谢谢二叔了。”
看来根本不用等,高博这已经是迫不及待了。
高朗其实很理解他的这种心思。之前他大概觉得高朗并不认真,把心思放在谈情说爱上,总好过关心公事,所以竭力撺掇他追求俞元恺。但现在结了婚,情况就不一样了。
因为如今联邦政府频频开拓外太空,以至于领土增长几乎一日千里,可谓是“地广人稀”,即使如今地球上大部分人都已经迁居出去,落户在各个新星球上,但人口数量却还是捉襟见肘,完全无法满足联邦政府扩张的野心。所以《联邦法案》规定,公民结婚之后三年之内,必须育有子女。如果自身没有条件养孩子,或者是不愿意养孩子,生下来之后就送去育幼院,会有专门的人负责照顾。
俞元恺长大的地方就是这种育幼院,他们同时也接收那些父母以外去世的未成年孩子,负责照养长大。
因为联邦需要人口,所以这种地方的监察也很严格,基本上在这里长大的孩子,除了没有父母之外,跟其他人没什么分别。当然,是不是真的毫无分别自在人心。
所以高朗跟俞元恺登记领证,三年之内就必须申请试管婴儿,弄出个孩子来。
那就是高朗的继承人了!
高家大灾难之前在华国就是个不大不小的家族,大灾难之后意外崛起,成为如今的大财团之一,也算是源远流长。因此颇受国人成家立业,传宗接代的思想。
对高博来说,高朗有了孩子,就意味着他成熟了,是个“大人”了,或许会收心放在工作上,得到其他董事们的支持。如果等他站稳了脚跟,自己就再也不会有机会了。
难道熬死了哥哥还不够吗?他这么多年忍辱负重,并不是为了眼睁睁看着偌大个高家落到别人的手里,跟自己毫无关系!
所以他已经打定主意,趁着这一次高朗离开,他就要暗地里发动自己这些年来进行的准备,将高朗从当家人的位置上拉下来!当然,也许他自己的势力不够,但若是加上林静雪,就绝对没问题了。他那个死鬼哥哥,当初可是留给了林静雪不少保命符!
虽然不太理解高博的想法,但是高朗从结果反推原因,高博的心思倒是不难猜出来,无非是要趁着这段时间,在公司里折腾出点儿什么事罢了。
不过,这也正是他想要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亲戚,他正好不想让俞元恺看见,既然高博主动提出,他自然不会拒绝。等回来之后解决了他们,相比也没有人会去打扰俞元恺了。
很完美。
所以高朗甚至没有等到中午,将需要签字的文件匆匆签完,就赶回家去了。高博简装心里更加高兴,巴不得高朗乐不思蜀,在绿萝星多住一阵子。
昨晚订的食谱已经送来了,俞元恺正坐在沙发上翻看学习,见高朗回来,不有诧异的看了一眼时间,“你怎么回来了?”
“你这话很有意思,这是我家,我为什么不能回来?”高朗笑眯眯的走到他身边,眼一瞥就看到了放在茶几上的几本食谱,旁边还有个笔记本,上面写着一些东西,不过高朗……咳,他看不太懂。
“这是什么?”高朗决定不耻下问。
俞元恺连忙伸手,打算将笔记本收起来,“没什么。”
“你看食谱也做笔记吗?”高朗在他之前将笔记本拿到了手里,翻了两页,“我怎么看不懂?”
“有些菜谱每本书上的说法不太一样,需要整理一下。”俞元恺说,“而且菜谱写得太复杂,很难记住,所以我……转换成了我能记住的方式。”
“你能记住的……”高朗又低头看了一眼纸上写的东西,这回终于认出来了,“所以你写的是化学方程式?”
俞元恺点头,“这样比较简单。”
高朗:“……”这样哪里简单了?平常人应该是反过来才对吧?谁会将生活中常见的东西里面有什么成分都分析出来,然后列出将会发生的化学反应方程式?这真的是在做菜不是做实验?
“……你高兴就好。”最后,他只好这样说。
俞元恺拿回笔记本,“这道菜我已经看完了,中午可以试着做做。”
“什么菜?”高朗问。
俞元恺低下头,“红烧鱼。”
高朗闻言优点想笑,但他努力忍住了,并且煞有介事的点头,“嗯,不错,我们都喜欢吃。你考虑得很周到。”就是头一次学做菜就挑这么高难度的,真的没问题吗?
高朗记得昨天网络搜索时晃眼而过,别人做饭入门不是蛋炒饭就是西红柿炒鸡蛋啊!
不过他没有说出来,因为俞元恺现在这么认真的样子,让高朗觉得,就算他做出来的是毒/药,自己也能毫不犹豫的吞下去。
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认真,连做个菜都像搞研究一样的人呢?
这么一想,高朗忍不住发散了一下思维。俞元恺这么正经、认真、严肃的人,在床上做那种事情的时候,难道也还会是这个样子吗?
这个念头一出现在高朗的脑海里,就好像是生了根,一时间竟没办法压下去。让他觉得又囧又好笑的同时,还有几分说不出的……蠢蠢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