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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俞元恺过去二十七年的人生之中,几乎并未接触过高朗这种人。
——他是真正的天才,十六七岁就开始在实验室里给整个联邦最顶尖的教授们做助理,到二十岁时,已经能够独立负责项目和课题了。
他周围的人,绝大多数都对科学抱有狂热的情感,即使偶尔有一两个不是这样,但也还是会将实验放在前面,因为这是他们的赖以立足的根基。所以实验室从上到下,全部都是实干派。
实验室也有其他的合作伙伴,甚至俞元恺自己手中的几个课题,都跟联邦各大财团签有合同,毕竟对于他们来说,这样获取研究资金才是常态。而在俞元恺的印象之中,那些前来谈合作的人,不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就是西装笔挺一副精英做派的社会人士,而且他们通常都会带着一整个团队,显得专业极了。
所以当史密斯教授告诉他,今天下高氏会派人过来时,俞元恺并没有在意来人是谁,而只是为史密斯教授高兴。这种不上不下的课题要得到大财团的青睐不易,有人慧眼识珠自然是喜事。
结果来的人却只有高朗一个,而且年轻俊美,装扮入时,若不是史密斯教授开口介绍,俞元恺几乎要以为是某个大明星来了。
因为没有经验,所以他并不懂如何跟这样的人打交道。在高朗跟史密斯交谈的过程中,俞元恺一直沉默的坐在旁边,默默的观察高朗。而观察的结果是,他从这个人身上找不到任何规律。
即使是跟史密斯谈话的时候,他也显得随意和……轻浮,仿佛眼前这件事并不怎么放在心上似的。而且他漂亮的大眼睛总是闪呀闪,一不小心就让俞元恺闪了神。
对于自己今天的表现,俞元恺很不满意。所以洽谈结束,他便立刻起身离开,回到自己的实验室。
结果做实验的时候也静不下心来,好几次差点儿放错了试剂,最终他不得不停下来。好在午餐时间到了,俞元恺当即决定前往食堂。今天的菜谱里有虾。
出售虾的窗口已经排了长长的队,俞元恺默默站到队尾,他前面的人立刻感觉压力山大,连忙开口,“俞教授,你先打吧。我们再等等就好了。”站在前面的人也连忙给他让出了一条路。
俞元恺沉默片刻,闻着不停钻进鼻子里的香气,最终还是没能忍住诱惑,点头道,“多谢。”
打到了理想中的午餐,俞元恺立刻挑选了角落的位置坐下,开始享用美食。
结果才剥了两只虾,便感觉旁边的光线一黑,然后史密斯教授热情勃发的声音在头顶响起,“亲爱的俞,不介意我们坐在这里吧?别的地方都没有位置了。”嗯,这里能空出来,还是因为大家都不敢招惹这位俞教授。
俞元恺抬起头,一眼就看到了高朗——让自己失神了一上午的罪魁祸首。
他眼神闪了闪,点头道,“请便。”史密斯教授挨着他坐下来,高朗便坐在了他对面,一抬眼就能看得见的位置。
未免自己再将注意力放在对方身上,俞元恺立刻低头,专心致志的开始剥虾。片刻后,他听到对面的人轻笑了一声,用仿佛带着磁性的声音说,“俞教授,虾有那么好吃吗?”
他原本没什么胃口,但看到对方吃得那么香,都忍不住觉得有些饿了。高朗尝了一口自己盘子里的东西,又看了一眼那双捏着粉色虾肉,骨节分明,十指修长的手。嗯,味道果然不错。
俞元恺飞快的抬头看了他一眼,见对方盯着自己手上的虾,鬼使神差的,剥完之后便顺手放进了对方的盘子里,“你可以尝尝。”
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之后,他身体微微僵住,瞳孔放大,一点红晕从耳根出开始,逐渐蔓延扩散,须臾间便让他双耳红得发烫,仿佛能滴出血来。
高朗也是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动作自然的夹起那只虾,还在俞元恺面前的蘸碟里过了一下,然后放进嘴里。
“味道果然不错。”他盯着俞元恺发红的耳根,含笑点头。
接下来的气氛便一直保持着这种诡异的状态,俞元恺坐了两分钟,匆匆起身,“我吃完了,告辞。”
连盘子都忘记收走,脚步仓促,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后面追着他。
高朗终于没忍住笑出声来,而且越笑越厉害,乐不可支简直停不下来,弄得史密斯有些莫名,“亲爱的高,你在笑什么?”
“嗯……”高朗想了想,道,“你们食堂的虾做得不错。”
史密斯道,“俞教授很喜欢吃虾,高你也喜欢吗?”他说着眼睛一亮,“哦,俞的盘子没有收走,这些虾都是新鲜的,你要吃吗?”
高朗一只手托着下巴,笑眯眯的道,“不了。”
“你不是喜欢吗?”史密斯追问。
高朗高深莫测的一笑,“我不喜欢动手,别人剥的我才吃。”
调戏了一番只知道工作沉迷科学研究的天才之后,高朗感觉自己的心情好多了,从发现自己重生到现在,郁积在心中的那股气终于散了一下。
其实不过是从头再来一次罢了,反正驾轻就熟,他有信心做得比上一次还好。只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辛辛苦苦十几年,一朝回到解放前。从坐拥千亿身家,亿万合同一言决之的高氏掌权人变成如今除了浪荡一事无成的小年轻,还不允许他有点儿心理落差吗?
更重要的是,还得再次去面对那些本来已经解决掉的糟心的“家人”。
开车回到家时已经是下午三点。高朗一进门,林静雪就急急忙忙的迎了上来,高朗不等她说话,拿出高氏掌权者的威严来,朝她微一颔首。不知是不是被这种气势所震慑,林静雪有些迟疑,并没有立刻开口。
高朗抓住这个机会打招呼,“林姨。”然后又转头叫了一声替自己脱下大衣的机器人管家,“米歇尔。”
机器人管家米歇尔面无表情,微微躬身做出恭敬的姿态,而林静雪脸上的表情则有一瞬间的扭曲。
刚才高朗称呼米歇尔的语气神态,跟叫她的时候完全没有不同,那一瞬间她简直觉得自己好像也跟米歇尔一样,只是这个家里的一个家用机器人,没有自己的意识,也不需要任何尊重。——虽然事实其实也差不多。
林静雪是高朗的继母。
当她还没有母凭子贵,嫁入高家做继室的时候,的确只是高家的佣人。
说来好笑,当年高朗还不到十二岁,之所以在这个家用机器人、保姆机器人泛滥的时代,还费心多请个活人来做保姆,实际上正是为了照顾和陪伴他。
结果却是年轻美丽的小保姆和英俊多金的财团掌权人在朝夕相处之下日久生情,终于按捺不住彼此的热情偷尝禁果,并且珠胎暗结,等到这一切暴露出来的时候,早是尘埃落定,于是林静雪挺着肚子嫁入高家,成为了这栋房子的女主人。
那几年高朗很是受了一些磋磨。继母年轻美丽,弟弟玉雪可爱,所以但凡出点儿什么事,若与他有点关系,自然会被父亲斥责不知道尊敬母亲忍让弟弟;若是与他没有关系,那就是他铁石心肠,对继母和弟弟半点都不关心。
好在老夫少妻这种组合隐患太大,所以老爷子蹬腿儿一去,那他最疼爱的小儿子才刚十岁,偌大家业便只能着落到高朗手里。
因为外面还有个叔叔虎视眈眈,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林静雪并没有闹腾。——她也着实不需要闹腾,因为老爷子到底不放心,临走前还转了一半的股份到她名下。有这个作为依仗,林静雪自然可以从容等待儿子长大,再将高氏夺回来。
反正高朗是个没出息的,从小到大学什么什么不成,倒是跟那些朋友们混在一起,养成了一身的纨绔习气,又娇贵又轻狂,她要掌控住,也简单得很。
所以即便此刻满心愤恨,林静雪还是咬着牙忍了。她还有事情要问,“小朗,我听说你今天去了国家实验室,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高朗微笑着道,“公司行程上不是有写吗?”
林静雪面色微微一变,“小朗,我不是……”
“我知道。”高朗打断她的话,“林姨,有什么事你就直说吧。”
“你去国家实验室做什么?”林静雪皱着眉头问。
“当然是去签合同。林姨你应该听说了吧?”高朗随意的道。林静雪虽然要在家照顾儿子,也不懂公司经营,但老爷子颇为她留下了几个忠心可用之人,通报个消息是没问题的。
这也是林静雪有把握能掌控住高朗的根本原因。反正高朗什么都不懂,公司里的人要做手脚容易得很。
可惜这只是她一厢情愿的念头,上辈子高朗都没有被她拿捏住,又何况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