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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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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艾甦,今年二十八岁。

    在我二十岁之前,我还是个有梦想的女文青。我给自己制定的人生计划是:二十岁考上B大中文系,二十二岁发表十万字论文探讨宇宙本源震惊世界文坛,二十三岁被星探发现,出演的处女作疯狂包揽了所有的奥斯卡奖项,并创下了无法超越的票房奇迹,然而我在众人的苦苦哀求声中依旧选择在二十六岁时离开了影坛,投入到了科研部队,并在三十岁的时候一举拿下了诺贝尔物理化学医学奖。三十五岁步入政坛,四十岁成为政坛领袖,五十岁退休环游世界,六十岁出书,七十岁投身慈善公益事业,八十岁......

    可是当我二十岁的时候—

    “分数线出来了!出来了!我擦你大爷啊!”我默默地把手机往耳朵外挪了十公分,电话里高中同桌小A像匹发春的狼似的嚎着:“啊,我居然离X大就差了两分,两分,我擦你大爷啊......”

    不再理会小A,我点着鼠标往下拉,终于我看到了B大的分数线,然后我沉默了。

    电话那边的人终于停止了嚎叫,“小艾啊,你考的怎么样啊,上B大了吗。”

    “小艾,小艾?”

    ...................

    我终于迸出了几个字:“没。差一点”

    “你不会也差了两分吧,啊?”

    “不是。“

    “不会就一分吧,天哪,小艾,我刚刚不该,没想到你比我还惨。”

    “再多考个一百分我就上B大了。”我挂断了小A的电话。

    我一直觉得,这一百分我不该粗心丢掉的,不然我的人生也不会变的那么糟。

    我是艾甦,我目前经历的真实人生是这样的:二十岁我来到了一个工科学校学文科,二十二岁我发表了长达百字的并配有数十张图的淘宝评论投诉那个退货无门的无良商家,二十三岁被某生活频道的记者拉住询问对路边小摊贩的看法,并在电视上成功占据了该频道晚间播报五秒钟的时间,二十六岁四处找工作投简历,二十八岁在一家小报社,每天面对着一个戴着老花镜的从来不会笑的编辑.....

    你们看看,我的人生已经浪费掉一半了,二十八岁时的我本应该面对着浑身带着成熟性感魅力的帅哥教授,在相互间眼神激情又热烈的交流下,碰撞出科学与爱的火花。

    然而,我现在眼前只有一个糟老头编辑,没错,还是那种一天到晚鸡蛋里挑骨头的那种。

    我站在报社所在的二十二楼天台上,望向底下川流不息的街道,。

    如蝼蚁般的众生啊,你们在兜兜转转的时候如果抬头看一眼,就会发现有人在最高点俯视着你们,轻蔑着你们的碌碌一生。

    我微微一笑,为自己看透世事的本领而自豪。

    “那么,你有没有想过,会不会现在也有人在俯视着你呢。”

    是谁?我猛然一震,抬头,看向天空,只有几朵悠悠的白云而已。刚刚,应该只是我自己脑子里的声音......我摇摇头,不禁为自己刚刚的举动感到好笑。。

    “嗡...”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你快下班了吧,我现在在你报社楼下等你。】

    我的心情在看到这条短信的时候突然变好了起来。

    我有一个帅到人神共愤的男朋友,我一直觉得一定是老天对于没收了我的完美人生而感到愧疚,所以送了个极品对象给我做补偿。

    他是我大学时候的校草,名叫舟笙。

    白皙的皮肤,一双黑眸宛若最上好的黑曜石,深不见底,只一眼就几乎让人深醉其中,侧脸的轮廓如刀削一般,棱角分明却又不失柔美。简直是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

    所有美好的词语都形容不出他的万分之一。这样的男人居然存在在这世上,而且还被我收了,想想真是做梦都会笑醒。

    照我死党的话说:”小艾你简直就是走了****运,就是那种最大最大的黑****。”

    每次带着舟笙上街都是一种人生体验,当他宠溺的看着我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周围投射过来的那些女人几乎要杀死我的目光。

    我下楼后,看到舟笙已经在等我了,他坐在附近花坛边上低着头玩手机,我注意到了他的手,白皙修长而且骨节分明。

    其实有时候我也很奇怪为什么舟笙会看上长相并不出众的我,这种担忧在看到路上胸大腰细的美女们频频冲他放电的时候放大到极点。

    “老公啊,你看上我是因为你看到了我朴素外表下的D罩杯了吗?”

    舟笙讶异的用他的大眼睛瞅着我,我差点没被那魅波流转的黑眸给迷晕。正当我快失去理智流着哈喇当街扑倒我家小男友的时候,他开口了:“我记得前两天你还死活不肯下水说是没有适合你的儿童款性感泳衣。”

    我就知道我的舟笙不是个肤浅的人。尤其是在他目不斜视走过了那个搔首弄姿的大胸美女的时候。

    好吧,可是我依旧是大众定义里最平凡的那个人。我幻想过的人生从不会属于我,我只是一个名叫艾甦的在租来的十五平米小屋子里为一家小报社日夜赶稿子的小记者。

    也许我的平凡人生中唯一的不平凡,就是舟笙。

    “小艾,小艾……”我回过神来,舟笙已经走到了我前面,招着手让我赶紧过来。

    我们站在了一家福利彩票店前。舟笙拉着我的手,“小艾,如果你中了奖你想干些什么?”

    “唔……要是我中了大奖,我第一件事就是要辞掉那份该死的工作,然后耀武扬威地告诉那老头本小姐我不干了。接着我要买一堆好看的裙子,然后买个超大的行李箱,把它塞的满满的,拖着它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那你需不需要一个搬运工,恩,我指的是,你那个超大的行李箱一定很重。”舟笙认真的看着我。

    “当然啦,我去哪都要带着你,你可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

    如果没了你,我的人生中唯一不平凡的地方也就没有了。

    “好啦,我们该走了。”我拉着舟笙要离开,心想着今天的稿子怕是要赶不完了。

    “小艾,等等。”舟笙拉住我,另一只手在口袋里掏着什么。

    “恩?”

    我看着舟笙从裤袋里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彩票,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有种紧张到窒息的感觉。

    “你……你不会跟我说,你真的中奖了吧?”我艰难的开口。

    “我想应该是的。”

    “五百万?”

    “不是。”

    呼,我重重地吐出了一口气,悬着的心突然放下了,虽然有些沮丧,但感觉这样才真实,我拍了拍舟笙的肩,“运气不错嘛,中了几百块啦?下次争取下最大奖然后包养我哈哈。”

    他耸耸肩:“除去要交的税,我们只剩了四百万。”

    扑通扑通扑通,我听到了自己心脏跳动血液倒流的声音。

    “小艾。”舟笙的手在我眼前晃啊晃。“啊啊啊啊啊!”我突然尖叫起来,跳着抱住了舟笙对着他的脸一阵猛啃,“快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小艾,”舟笙无奈的躲避着我的口水攻势,“我觉得你现在该做的第一件事是辞职。”

    “啊对哦,我现在马上去。”我扭头便打算往报社跑,突然我刹住了脚步。

    “可是,这是你的四百万。”我看着舟笙弱弱的吞了口口水。

    “可我也想带着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一起去世界看看。”舟笙笑眯眯的望着我。

    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我的脸一下子滚烫了起来,我转过身,朝着报社的方向跑去,一行泪流过了脸颊。

    我想起来很多年前,也有人对我说过类似的话,可是他已经不在了。

    二十年前那个模糊炎热的夏天,一个穿着褪了色的吊带花裙的小女孩怯生生的站在讲台上,“我…我叫艾甦,今年七岁了。”

    “快看,这就是那个没父母的……”小女孩听着底下的窃窃私语,眼泪在眼眶里不停的打转。

    “欢迎小艾同学,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老师赶紧打了圆场,并带头鼓起了掌,在底下稀稀疏疏的掌声中,小女孩拖着书包走到了最后一排的单人桌,一声不吭的坐了下去,她把头深深埋在肘间,因为爷爷说过,这样子别人就进不来自己的世界了。

    长大后,我一定要挣好多好多的钱,让我和爷爷住到一个大房子里,每天都能吃好吃的,穿新衣服……

    “爷爷~”

    小女孩丢下书包朝着坐在院子里的老人扑过去。“哎,今天第一天上学开不开心啊小艾,和同学待的怎么样?”老人抱着小女孩笑的合不拢嘴。

    “恩,大家都挺好的。我今天认识了好几个朋友。”

    “那就好,那就好。”老人笑的更开心了,“爷爷去给你烧晚饭……”

    每一年的夏天总有一个等待着孙女放学的老人在炎热的院子里摇着蒲扇,一坐就是一个下午。

    我是艾甦,在我尚在襁褓的时候,我就被那素未谋面的父母丢弃在了一个破败院子门口。我的爷爷,只是一个与我毫无血缘关系却收养了我的老人。爷爷住在这个破败院子里,那天恰好听见了我的哭声才发现了已经奄奄一息的我。

    我们俩靠着爷爷一点微薄的抚恤金生活,社区里的人多次来找爷爷希望把我送到福利院,可是爷爷舍不得我,我也舍不得爷爷。就这样,我们一直相依为命了七年。在爷爷的努力争取下,我上了学,在上学的第一天,爷爷送了我一条有点褪了色了的吊带裙子,这是我第一次穿裙子。

    爷爷是孤寡老人,年轻时候摔断了腿躲过了征兵,后来从GZ买了个老婆,没几天就跑掉了。爷爷一辈子没有孩子,也没读过什么书,就靠着家里留下来房子和救济金过生活。爷爷待我就像亲生孩子一样好,我们虽然很穷,但是那段时候是我童年记忆里最快乐的日子。

    “小艾啊,你是爷爷这辈子最重要的一个宝贝,应该是老天看我太孤单了才派你下来陪陪我。”

    “小艾要一辈子陪着爷爷。”

    “好,爷爷也要一直陪小艾长大……”

    可是,这一辈子太短了。

    如冬日的最后的白昼,顷刻被黑夜吞噬。

    那一天,我没有见到爷爷。那个一放学便冲回院子的小女孩面前,只有一张空藤椅。

    随着梦中那院子的大门重重的关上,这就是我在那个院子里最后定格的回忆。

    “可你最终还是走出来了。”

    谁?我马上停止了回忆看向旁边,旁边没有人,可是刚刚,分明是有人在叹息。我再想捕捉,却没有声音了。

    看来可能是我多想了。

    确实,我走出来了。

    从之前的几乎天天循环做噩梦的日子里走出来了。我把对爷爷的回忆深深埋在了心底,让它不受触碰。

    我不再把头埋进手臂弯,而是用生活掩藏了自己。

    我一天天的长大,直到二十岁。

    我原本并没有想过恋爱,因为爱情这东西对于我来说就是消费不起的奢侈品。

    任何人在听说了我的励志成长故事之后都会泛出感动的泪花,可是没有人在施舍完同情以后愿意同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孤儿生活,就像大人们总会告诫自己的小孩别去同那些没父母教养的人玩耍。

    而舟笙,却成了例外。

    一切就如肥皂剧般不真实,从天而降的王子,落在了从未成为公主的灰姑娘面前,甚至于,这还是一个没有美貌的灰姑娘。

    而且最难以置信的是,舟笙也是一个孤儿,只不过,他不是被抛弃,而是父母在他年幼时出了车祸。

    就像我开头说的一样,舟笙的出现可能不是偶然。

    我顺理成章地辞了工作,狠狠的耀武扬威了一把。

    我和舟笙约好了在B市最高的旋转餐厅吃晚餐,玻璃窗外万家灯火通明。我抿了一口红酒,“这次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了。”

    “你会想念这里吗?”舟笙望着我,他的眼睛在琉璃光下显得扑朔迷离,像只狐狸

    “会吧。你呢?”

    “不会。只有你在的地方,我才会留恋。我的存在,只是因为你。”

    我愣了愣神,眼睛又有了点酸涩。

    “别贫嘴了,走吧,不然该赶不上飞机了。”我低下头拿出了机票,竟是怕他看出我的异样。

    机票上显示的我们即将到达的第一站---

    SD蓬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