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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张 美国式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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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才是真正控制着“大苹果”(纽约市)的人?

    在1938年,绝大多数纽约人都会告诉你,这个人不是纽约市长拉瓜迪亚,也不是纽约州长莱曼,更不是从纽约州步入白宫的罗斯福,而是“萨切姆斯”。?  ?

    “萨切姆斯”并不是某一个人的名字,而是对坦慕尼协会最高领袖的专属称呼,在印第安语里是“酋长”的意思。从南北战争后的7o多年里,纽约市的政坛一直控制在坦慕尼协会的几任“萨切姆斯”的手里。

    约翰作为土生土长的纽约人,他太清楚坦慕尼协会是怎么一回事了。这个1786年由一群乔治·华盛顿麾下的前大6军士兵组成的政治组织,原本是一个全国性的爱国慈善团体。

    但是现在,它已经成为了美国最大的政商**集团,不仅控制了纽约市的民主党,还把持了整个纽约市的政治生活。

    了解美国政治制度的人都知道,整个行政体系是分成两大部分的。

    一个是以总统、副总统、国务卿、各部部长、次官、驻外总督、使节等“局级以上”官员组成的“高级官僚”体系。这些人一般都是由总统直接任命的,当总统下台时这几千人也都得跟着滚蛋。

    另一个则是“局级以下”的所谓基层公务员系统。谁当总统跟这些人关系不大,他们只负责落实上级的行政命令。这些人虽然权力不大,但往往会长期担任某一职位,在某些领域也会形成特殊的影响力。

    跟联邦政府一样,纽约市的市长也是选举产生的,市里高级官员是由市长任命的。但纽约的基层公务员体系却一直把持在屁股坐到了民主党一边的坦慕尼协会手里。

    这也是为什么纽约明明是资本大佬最集中的地区,但代表大佬利益的共和党却老是斗不过民主党的原因。就算你共和党赢了选举也没用,市长指挥不动下面的基层公务员,再好的政策也得不到落实啊。

    而且坦慕尼协会要是只把持纽约庶政也就罢了,毕竟两党斗争一般不涉及这么低的层次。关键是后来他们还开始染指了纽约的选举。

    他们先是利用手中的权利,通过帮助外国移民入籍,为他们提供食物、住处、工作等方法,争取到了大量的选票。要知道,自从爱尔兰土豆危机后,纽约每年都会增加至少1o万外国移民。

    而后,他们又利用这些选票来影响选举,加大自己对民主党的影响力。原本民主党与坦慕尼协会合作,是看中了他们拉拢选票的能力,把他们当做选举机器的。结果几十年下来,纽约州的民主党反倒被坦慕尼协会控制住了。

    从185o年以后,纽约市官员的人事任命就完全被坦慕尼协会把持了。他俩将协会中的骨干分子安插到政府各部门的重要岗位,操纵了纽约市的财政、人事和治安大权。

    如今,坦慕尼协会已经沦为了以权谋私的野心家们的大本营。他们大肆利用手中权力,将供电、供水、铺路等项目承包给协会会员和相关官员,从中捞取高额“回扣”。

    在最疯狂的时候,仅时任“萨切姆斯”特威德一个人就通过政商勾结从纳税人手中掠夺了45oo万美元。

    约翰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有道理。威廉拜托他照顾的这些人都是共和党籍的县监事会、市政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如果杜威想要对坦慕尼协会**案动手的话,这些人都应该能派上大用场。

    约翰知道,不光是共和党,民主党也早就想对坦慕尼协会下手了。只不过一个力有未逮,一个投鼠忌器罢了。(罗斯福在纽约当州长时几次想逮捕时任“萨切姆斯”吉米·海因斯,但后来都不了了之了。)

    所以杜威这种举动,虽然看似危险,其实风险并不大。尤其是相对于事成之后的好处来说,这点风险简直不值一提。

    历史上,杜威就是凭借击垮坦慕尼**集团的功劳一举“成神”的。经此一役,他成为了“美国最杰出的检察官和公诉人”,不仅成功当上纽约州州长,后来他还两次作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参加了大选。

    虽然两次竞选总统都失败了,但之前的功劳已经足够杜威在政坛,特别是司法系统吃一辈子了。

    约翰心里对杜威这个只比他大两岁的小个子检察官是有点羡慕嫉妒恨的。这家伙怎么就这么招党内大佬待见呢。还不到4o岁,就已经铺平了通往政治顶峰的道路。

    而自己呢,还在辛苦苦地为他的“封神之路”添砖加瓦,以求结下点善缘,日后好有个“靠山”。这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再感慨也没有用,约翰还得老老实实地按党内大佬们的计划办事。这两天,他频繁地带着那几个“小局长”出席各种公开或者半公开的政治聚会。

    约翰这是在传达一个信号:这几个是我的人,大家给点面子,别随便动他们。

    混政治圈的哪个不是人精,约翰的意思大家很快就明白了。范德比尔特再怎么说也是纽约的大家族,约翰又刚让州里的大佬们欠了人情。现在人家不过是想保下几个“旧部”,谁还能说什么。

    反正不过是几个“无关紧要”的小官员,只要威廉不从罗德岛州杀回来,动不动他们真的无伤大雅。如今能以此了解欠下的人情,何乐而不为呢。

    从约翰得到的反馈情况来看,民主党那边的回应还是很迅的。那几个家伙回去后的日子都好过了不少。虽然还是提拔无望,但也不再是处处被排挤的“可怜虫”了。至少在各自的一亩三分地里说话好使了不少。

    得嘞,任务完成了。要不是威廉一再叮嘱,约翰早带着阿黛尔母女回洛杉矶了。他才不想留下来捧杜威的臭脚呢。

    况且掀翻坦慕尼**集团这种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搞定的。约翰估摸着,杜威怎么着也得先偷偷调查个三五年才敢出手。偶尔给杜威当次僚机,帮他打打掩护也就算了,真要他参与进去,成为杜威的助手,约翰可没这个兴趣。

    就在约翰跟阿黛尔商量着是先一起去洛杉矶,还是去华盛顿收拾房子的时候。纽约州州长莱曼的秘书打来了电话,请他第二天一早去州长办公室一趟。

    这个老家伙找我能有啥事?约翰一时有点想不明白。别看这些天威廉和莱曼在媒体上眉来眼去,一副“好基友”的架势,其实两人之间的龌龊事不要太多。约翰可不觉得莱曼会对他安什么好心。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见面时,莱曼对约翰非常热情。大段对约翰和联邦快递公司的溢美之词听得约翰自己都脸红。

    之后,莱曼不仅拿出了一份州民政部门与联邦快递公司的合作协议,还有一份请柬。这份请柬是罗斯福总统邀请约翰一家去温泉镇做客的。

    当初罗斯福在请约翰做他的特别观察员时,就说过等约翰回国后请他上门做客。约翰当时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还真兑现了。

    约翰不知道的是,远在亚特兰大市郊的温泉镇,罗斯福已经琢磨他好几天了。“新英格兰飓风”肆虐的这些天,罗斯福一直都在温泉镇疗养。

    要是搁前世国内,这样的领导人早就被骂死了。但是在美国,罗斯福这时候休假疗养是再正常不过的了。飓风灾害是那纽约州政府自己的事,他这个联邦总统根本无权置喙。

    在对约翰出邀请前,罗斯福已经反复研究了约翰在欧洲撰写的报告,并亲自询问了史汀生、戴维斯和多诺万等人的意见。

    最终,罗斯福决定与约翰面谈一次,然后再决定是否将其定为一个“秘密计划”的参与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