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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约翰在伦道夫的陪同下去了位于伦敦北部小城德比的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总部。??? 虽然之前有过预约,约翰还是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的股东(家族基金会有1.2%的罗罗股份),但他还是被放了鸽子
约翰甚至都没见到罗尔斯·罗伊斯的高层和动机部门的主管,这些人当天都去了德贝郡的皇家空军试飞场,参加一场军方组织的新装备验收活动了。
一个叫海耶斯的销售经理接待了约翰和伦道夫。海耶斯先带着约翰他们到动机总装车间和试车台转了转,然后把他们领进了一间会议室。在那里,海耶斯开始极力向他们推销了灰背隼动机。
他告诉约翰,目前灰背隼动机已经被皇家空军的几款主力机型选中,生产订单一直排到了194o年。如果约翰想大批量购买灰背隼动机的话,他可以想办法让公司修改生产计划,保证在1939年底前交货。
但是,当约翰提出想购买这款动机的生产授权时,海耶斯的态度一下就变了。他告诉约翰,这关系到罗尔斯·罗伊斯公司与英国皇家空军的合作关系,需要先征求军方的意见,他们单方面无法决定。
约翰才不相信他的鬼话呢。罗尔斯·罗伊斯卖东西什么时候需要军方同意了。但是他的态度也让约翰意识到,有时候太前了也不是什么好事。
历史上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确实是授权美国汽车制造商帕卡德生产过灰背隼动机。但那会儿是不列颠空战的关键时期,英国人一个月生产的喷火不到一个星期就消耗光了。真打急眼了,啥事干不出来啊。
当时英国采购委员会是哭着喊着求美国人帮他们生产飞机,连不中用的贝尔p-39和寇蒂斯p-4o都打包带回去了。
这些飞机都无法跟德国的BF-1o9相抗衡,只能用来做二线部队,干点对地攻击的活。后来大部分p-39、p-4o都被配到了北非,主要工作是给“非洲之星”(马尔塞尤,击落记录158架)这样的德国王牌飞行员送战绩。
那时候英美双方的待遇可是跟现在正好反过来的。英国人现了灰背隼和野马的组合,一心想要美国多生产,但是美国这边不太乐意。
波音、寇蒂斯、贝尔、北美这些响当当的大飞机制造公司都在竭尽全力推销自己的产品,争夺市场资源,没有人乐意接受这种血统不纯的“新飞机”。
6军航空兵的将军们都更看好p-38“闪电”和p-47“雷电”,他们坚持把p-51“野马”看作是一款性能平平的中档低空战斗机,并不相信英国方面的评测。
他们给这款飞机找出了这样、那样的毛病,这些毛病归纳起来就一句话“这不是一款美国飞机”。当时有人曾这样评价“野马”:它的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英国人,但在美国6军它没有“双亲”。
而在位高权重的美国物资委员会里,很多高层都有一定的反英情绪。他们坚信美国人比英国人更会驾驶飞机,生产的飞机也更优秀。他们只想骄傲地展示1oo%纯正的美国产品,并不关心飞机的性能到底如何。
其实二战初期美国飞机的性能真心比不上欧洲。3o年代美国各大飞机公司之间打了很多专利战,大家都在抢注各种专利,互相之间技术交流有限。
再加上1934年美国实行《航空邮政法案》后,很多航空巨头都在忙于资产拆分重组,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差了欧洲一大截。美国当时的主力战斗机水平也就跟老飓风差不多。
历史上,英国皇家空军订购的第一批改装灰背隼动机的p-51甚至因为美方的这种偏见,都没能进入物资委员会的工程评审流程。最后连丘吉尔都为此事多次致信罗斯福,希望扭转美国方面的这种错误观念。
后世有历史学家这样评价:“在p-51身上生的事是美国6军在二战期间所犯的代价最高的错误。”
现在倒好,英国人稳坐钓鱼台,反倒是约翰主动找上门来求合作,结果热脸贴了冷屁股,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不过想想也是,这会欧洲还没打起来呢,人家罗尔斯·罗伊斯高层又不傻,凭什么要把赚钱的生意交给别人做啊。
离开罗尔斯·罗伊斯后,约翰很不甘心。这么轻易就放弃也不是他的风格。左思右想后,他决定再试一试。哪怕最后拿不到生产授权,至少也要拿下灰背隼在北美的销售代理权啊。
不过约翰在英国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人单枪匹马肯定不成。他先想到了两个助力,其中一个是他的老朋友,美国驻英国大使馆助理空军武官——托马斯·希区考克。
约翰跟托马斯是老相识了,他们在大学时就认识。这家伙是个放荡不羁、喜欢招蜂引蝶的花花公子。
当年,托马斯也是约翰他们那个飞行俱乐部的成员。不过他就是为了耍帅才参加的,对泡妞的兴趣远大过开飞机。
毕业后,托马斯当过一段时间职业马球运动员,还拿过几次国际比赛的奖牌。后来不知怎么着就混进了军界。
约翰想到他,一方面是因为这家伙在美国关系网很广,跟白宫还有亲戚关系。另一方面是因为他是个劳斯莱斯烧友。托马斯不仅自己收藏了不少劳斯莱斯汽车,还代理了劳斯莱斯汽车在美国的销售权,跟罗尔斯·罗伊斯公司高层的私交很好。
至于约翰想到的另一个助力,他自己可就没这个能量去“勾搭”了。只能让伦道夫去探探口风,看看能否让丘吉尔帮忙牵个线。
约翰想要“勾搭”的这个人,就是未来的英国空军元帅,现任英国皇家空军委员会委员,主管研究开和飞机生产事务的威尔弗里德·弗里曼爵士。
弗里曼爵士在负责英国空军新飞机研工作时的业绩还是很卓著的。“飓风”、“喷火”、“兰开斯特”、“惠灵顿”、“哈利法克斯”、“蚊”这些二战名机都是他慧眼相中的。
特别是“蚊”式飞机的成功,让这位爵士在航空工业界获得了“上帝之眼”的美名。
当时谁都以为双引擎“蚊”式轰炸机的设计非常荒谬。在战时资源严重匮乏的情况下,投入资源开一款木质胶合板的无装甲轰炸机,不是疯了是什么?它如何飞到德国再安全飞回来?
人们都把弗里曼爵士研“蚊”式轰炸机的决定叫做“弗里曼式的愚蠢”。
但是,“蚊”式后来成为了二战中最灵活,用途最广泛的军用飞机。增加武器后它可以变成夜间战斗机、反潜飞机,高空侦察机(飞得太高了,任何德国战斗机都够不着),轰炸机(改良后带弹量比B-17还多)。
可以说,弗里曼爵士是英**方对航空工业界最有影响力的人物。这样“位高权重”的大人物,约翰本来是很难与之沾上边的。
好在,他是丘吉尔在担任空军大臣时提拔起来的,历史上这两个人在二战期间配合得很默契。约翰只能让伦道夫去丘吉尔那问问,看看能不能“沾点光”。
托马斯那边的反馈度很快,下午刚接到约翰的电话,第二天他就把罗尔斯·罗伊斯分管销售的副总带到了约翰的面前。
这次罗尔斯·罗伊斯方面的态度要爽快多了。他们同意让约翰代理灰背隼动机在北美的销售,甚至可以免费为约翰提供四台样机。
但对于生产授权,罗尔斯·罗伊斯方面死活都不松口。不管约翰是购买专利还是直接买生产线都没得谈。他们甚至连维修线都不愿意卖,只答应给约翰派一个售后技术服务小组。
约翰又等了几天,伦道夫始终没给回话。估计想沾丘吉尔光的打算是没戏了。不过想想也是,丘吉尔是何许人物,哪里会帮约翰做这种“蝇营狗苟”的小事。
再说约翰又不是他什么人,堂兄前妻的堂弟,这关系连远亲都算不上吧。
眼看着休斯那边环球飞行的准备工作都一切就绪了,约翰也决定不再等下去了。在与休斯通过电话后,他以休斯飞机公司的名义和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签署了一份代理灰背隼系列动机北美销售业务的意向书。
这次约翰留了个心眼,在意向书里把灰背隼后续改进型号都包圆了。要知道目前灰背隼的增压系统、喷油系统还有很大改进空间的,还没问世的灰背隼61才是约翰心目中p-51的良配。
签完意向书后,约翰终于完成了此次欧洲之行的最后一项任务。整整一个月的旅行,内容可真够丰富的。不但做了生意,见了亲戚,交了朋友,还客串了一把oo7。虽然不怎么成功,但居然与戴高乐、希特勒、丘吉尔都见了面,也算是意外之喜了吧。
7月1o日,约翰一家登上了“玛丽王后”号邮轮,从南安普顿前往纽约。在船上,他又意外地遇到了一个“老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