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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洛晨深深地看了一眼顾潇潇,他不禁嘴角微微一勾,露出一抹绚丽的笑容,清隽开口道:“如果死去的代价,是能让你幸福。我愿意!潇潇,永别了!”
顾潇潇瞳孔瞪大,那双纤长的手用力攥开她的手,狠狠地将她往外推。
那刻她感到无比的恐惧,顷刻间厂房坍塌,火光四射,砰啪声阵阵。
“轰隆”一声,落幕!
“不……”顾潇潇惊恐的尖叫,她冲过去,然而爆炸声再次响起,她被震晕了。
——
我叫宋洛晨,我十岁那年母亲病重,我父亲将我从母亲身边带走,从那天开始我不再说话,我将所有人隔绝在自己的世界外。
我到了徐家,我这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插足别人婚姻的小三。那年徐夫人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小杂种,我仿佛成了这家人的仆人。
我每日都要起的很早,跟着下人坐着粗鄙的工作。打扫,洗碗,拖地,甚至吃着吃剩下的饭菜。
徐夫人每次跟父亲吵架,就会拿我出气。
我不敢反抗,每每忍着徐夫人的鞭打。
有一天,徐夫人栽赃我偷了她的珍珠项链,父亲大怒,拿过徐夫人的鞭子使劲的抽我。
我感到很疼,疼到麻木的时候我只能缩着身子躺在地上。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怜悯我,我名义上的姐姐替我说话。
徐岚音是徐夫人的掌上明珠,只因她一句话,我得救了。
在医院的那段日子,是我最开心最快乐的日子,那些日子我不用干活,也不用挨打,只要静静地望着某一处,一天就结束了。
我的伤好的差不多了,我可能马上就要被接回徐家,我不想被挨打,我开始制造新的伤口,医院说我有自残的现象,留院观察。
有一天隔壁床来了一个女孩,那女儿长得很漂亮,尤其是那双大大的眼睛,扑闪扑闪的好看极了。
让我惊讶的事,那女孩自从住进来后就没有哭过,她每天都会对着来看她的家人笑呵呵的。嘴角仰着笑容很绚丽,但我知道那笑容泛着淡淡的忧伤。
果然在一次夜间,我被冷醒的时候,看到她赤脚在窗边,偷偷的抹眼泪。
我每天都在偷偷观察这女孩,但她的病情似乎很严峻,她总是白着一张脸,仰着虚弱的笑。
可这天还是到来了,她被一群医生送进了抢救室,我心里默默祈祷,上帝不要带走她。
再次被送进病房的时候,她全身上下插满了各种仪器,她仿佛没了生机,就像一个好看不会说话的布娃娃。
她的病情有了好转,她身上再也不用插各种仪器,我听查房的护士说,她患有心脏病。
我偷偷看了她的名字,我知道那个在深夜落寞的女孩,叫顾潇潇。
那天晚上,她跟我说了第一句话,她说‘我叫顾潇潇。’
我没搭理她,因为我知道她太吸引我的眼球,几乎每时每刻我看的到的地方都有她。
她爬上了我的病床,躺在我曾经睡过的地方,眯着眼满足的蹭着枕头。
她那么小,那么瘦弱,蜷缩在哪里说着最动听的话,她说‘你的床好温暖。’
那刻我的心里有一个无比巨大洞口,放大放大无限放大。我不曾想过,像我这种出生就被人唾弃的私生子,也可以去温暖另一个孤独寂寞的灵魂。
因为我的不搭理,她像个小鹦鹉,叽叽喳喳不停说着,又好似第一次见她时,充满了生机。
“我想我的病是治不好了,我可能随时都会离开这个世界,我怕黑,怕冷,怕孤单。我每日都在适应这样的孤单和寂寞。可我好难受,我有心脏病,娘胎自带的。我家很大,大的没有人情味,有的亲人还咒我死。”
她说的落寞,就像风雨中遗留的香,经过风雨后,飘零散去。
我很想安慰她,安慰这个满是忧伤的女孩,可……我同样忧伤。
我们都好似夹杂这罅隙里的小小偷生者,渴望着那一丝丝的温暖,错觉的认为能抓住,然而什么都没有留下。
第二天,我看着她带上伪装的面具,冲着那群亲戚笑的无害,那天我知道笑也可以带着哀伤。
我开口跟她说了第一句话,我说我叫宋洛晨,我也怕孤单,我没有家人。
她十分惊讶的看着我,我知道她一直以为我是个哑巴或是聋子。
我听过最暖心的话就是出自她的口中,她说:“没关系,你有我!我就是你的家人。”
那天我在本子上临摹她的名字很多边,顾潇潇,顾潇潇,潇潇风雨来。
我们渐渐聊开了,她教会了我什么是温暖,她说外面的世界很漂亮,外面有阳光,这是她给不了我的东西,她让我出去看看。
我很想告诉她,其实外面的世界并不是那么美,因为只有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才会觉得世界很美。
世界很残酷,只有像他这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才会明白,阴暗这个两个怎么写。
可我知道,只有努力成为跟她同一条跑道上的人,才有资格跟她在一起。
我和她有了约定,在医院的南槐树下,我许诺等我功成名就之时,我就回来,系上红丝带,来顾家娶她。
那天之后我被徐家的人接回了徐家,我郑重的告诉徐夫人,我不想呆在徐家。父亲要求断绝父子关系,我没有犹豫,我同意了。
我离开了南城,我去了一家孤儿院,院长收留了我,然而小小的一方土地,我根本成为不了配的上潇潇的人。一次偶然我被探挖掘,我从十岁开始走上了艰苦的训练生涯。
要想有名气,我必须付出一百倍的努力,我每天都要学着去创作,去歌唱,去表演。我接了第一部戏的报酬,我给了我的经纪人。
我告诉他,我会成为他赚钱的唯一捷径,果然我成功了。
十年,我用十年的时候去成为一个能配上顾潇潇的人,从一个草根变成片酬千万的男星。
而那年,我的精神支柱崩塌了。她死了,心脏病突发而死。
我赶到南城那天,下着雨,雨滴砸落在脸庞,我分不清是雨还是泪。
顾家的人果然冷血无情,我只说想祭拜她,可这群人将我拦在外面。
自此我得了一种病,我创作不出曲子,开口唱不出曲调。
我曾想过她会以另一种方式回到我的身边,可是也只能想想。
她消失了,消失在这个冷血无情的世界里。
我憎恨老天将我的希望夺走,我用着最消极的方式在抗拒这个世界,我用刀片割了手腕,那鲜红的颜色从我身体缓缓流出,我竟觉得好安逸。
然而我没有死,我继续苟延残喘的活着,走遍每个地方,体会着潇潇所说的美丽世界。
是,除去人心险恶,那大好风光,千古建筑,确实美不胜收。
我做过最好的事,就是在你不在的时候,用自己的方式爱着你。我做过最正确的事,就是救了你并且让你忘不了我。
我救了我心中的那个女孩,她的名字叫顾潇潇。她以另一种方式回来,我却与她擦身而过。
这是一件多么哀伤的事情,但是在她的世界里,有一个同样爱着她的男人,会珍惜她,爱护她,甚至比我做的更好。
潇潇!顾潇潇!下辈子南槐树下,我们不见不散。
——
顾潇潇出院的时候是一个礼拜之后,生活仿佛并没有怎么停滞不前。她依旧逛街,吃饭,买着各种各样的奢侈品。
就连顾谦和都错以为,她其实并不忧伤。
黎芍药的死,给黎彦希很大的打击,他告诉了顾谦和,冯文娟现今在敬老院,便休了假跟着夏倩倩离开了南城。
慕宝有了新的玩伴,那是顾礼义和夏美丽的女儿,她叫顾念潇。慕宝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教顾念潇小朋友怎么吃饭,怎么走路。
可能是顾念潇小朋友智商不在线,总能把家里搞得一团糟。
顾谦和把顾念潇过继做了自己的女儿,顾潇潇同意了。
顾谦和能感觉的出顾潇潇的不快乐,想尽脑子也没想出一个新意的主意。
这天顾潇潇特意在装扮了一下,她像个贤惠的妻子,一次次跟着厨师学怎么做牛排,直到像样后,她自己亲手做了两份牛排。
她打了电话给顾淼,让她接慕宝和念潇去她们家住一晚上。
一切好像都很平常,这是顾谦和回家的第一感觉。
顾潇潇今日穿了一身红色的长裙,特意画了一个精致的妆容。她见顾谦和回来了,不禁露出一抹温婉的笑,她柔柔的说道:“回来了啊!”
顾谦和有些诧异,他凝视着她,今天似乎有些不同。
她从他手中自然的接过公文包,柔声道:“我亲手做了牛排,还开了一瓶红酒。你不用那么诧异的看着我,这是一个妻子该做的。”
顾谦和吃惊不已,她牵住他的手,将他牵引到了座位上。
尽管两人隔得那么近,她又为他亲手煎牛排,但顾谦和知道他们的心离很远。这是这段时间她给他的感觉。
“谦和,我们喝一杯。”顾潇潇端起红酒微微示意,见他不动,她笑了笑,一口饮进。
“然然,你不用这样。”顾谦和皱了皱眉,沉声道。
顾潇潇不禁轻笑,红-唇轻启,伸手为自己再次倒上酒,不以为然的说道:“我很好啊!我只是好久没跟你吃饭了。”
“然然,我知道你……”
“嘘嘘……别说话!这么好的氛围,不要打破。来,谦和!你陪我喝一杯。”顾潇潇伸出一只手在嘴边唏嘘一下,示意顾谦和不要说话。
她就这样一杯又一杯喝着酒,那红酒从口腔划过喉咙,呛到了不住的咳嗽,咳到那双眼氤氲着水光。
顾谦和猛地站起身,从她手中夺过那只酒杯,用力的将酒杯摔在地上,愠怒道:“你在跟我怄气吗?因为死的那个人是宋洛晨,你想用这样的方式折磨我?然然,那都不是我和你的错。”
顾潇潇笑了笑,她投入他的怀中,搂住他的腰身,痴痴地的笑着道:“你在说什么呢?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颂慕然!”顾谦和不喜欢这样的颂慕然,这样的颂慕然让他感到陌生。
“谦和,我们跳个舞吧!”
顾谦和不知道颂慕然想做什么,可那笑意嫣然的模样,他说不出一个不字。
其实顾谦和不会跳舞,他只是搂着她,跟着她的脚步踏步。
忽然她抬眼看着他,那双潋滟的桃花眼,闪着光晕,他能从她的瞳孔中清晰的看到自己。
她仰头微闭上眼眸,靠近他。
吻很凉,似乎含着莫名凉意。
他想的推开她,奈何推却的动作转而紧抱着她,他回吻她,深深吻着他。
他尝到了苦涩的味道,那味道谦和知道,是沿着那双眸流落的泪水。
他的心一沉,这种感觉太让他没有底,他拦腰抱起她,上了楼。
她太过主动,太过顺从,让顾谦和的越发的心慌,一晚上她都很配合,直到那声细细的‘我爱你’,才让他空洞的心回归。
待顾谦和睡着后,顾潇潇起身梳洗,她简单的整理完行李,将早就准备好的一封信放在床头柜上。
她看了一眼熟睡的顾谦和,拎着行李离开了别墅。
次日顾谦和醒来的时候,床的另一边泛着凉意。
他慌忙起身,扫了一眼主卧室,最终他的目停留在床头柜上的一封信。
他颤着手打开,字体太熟悉,熟悉的到他心颤,而信的内容,让他尤为的震惊。
“当你看到我写给你的信,我想你应该能猜到这字迹出自谁的手。没错,是我!我是顾潇潇。顾小叔,看的这里,你是不是想爆粗口?嘻嘻~潇潇想说,这些年谢谢顾小叔。
三年前,我因心脏病去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颂慕然的身体里了。你可能会觉得谎缪,可事实如此。
我永远记得你不情不愿的送我上下学,我永远记得每每送饭埋汰我的样子,记得太多了,索性不一一说了。
顾谦和,我很谢谢你,跟你在一起这一年里,经历的太多。而我承受的信息量,是你想象不到的。
别人的二十三在做什么?我不太清楚,可我知道我二十三这年里,我做了些什么。
很抱歉,我想出去走走,可能会回来也有可能不会。
你若是等不了,就另娶吧!床头柜的抽屉里有我签名的离婚协议,慕宝和念潇就交给你了,希望你好好照顾他们。
你一定会说我狠心,可是没办法。我不想耽误你,我们的关系,我说了你一定也有芥蒂。保重!”
这样的一封信开的顾谦和一脸懵逼,很快他派人查机票,火车票,船票,动车票,奈何没有颂慕然买票的潇潇。
他不知道她去哪里了,他每日做的事就是往颂慕然的卡里打钱,可她没有动任何一张银行卡。
她就这样消失了,消失在他和慕宝的世界里。
一年后机场
慕宝背着小背包,穿着迷彩军装,带着小墨镜,东张西望。他低头一看,大惊失色,哎呀妈啊!顾念潇这小笨蛋呢?
完了!完了!要是弄丢了小笨蛋,他回去会不会被芭比那皮鞭给抽死?想想就好可怕啊!
没妈咪的孩子像根草,他是一根发黄的枯草。
顾念潇爬啊!爬啊!她一回头就没见到小哥哥的影子,一时萌萌的坐在地上,吸允着手指。
这时一阵哄闹声,一群书迷捧着书,围堵在出口,呼喊着。
顾念潇看了看,很兴奋。麻溜的瞪着小短腿,爬啊!爬啊!
穿过人群,闷着头爬,忽然她觉得头好痛痛,抬眼一看,两眼放光。
顾念潇一把抱住顾潇潇的大-腿,喊道:“妈咪!”
顿时周围的书迷齐刷刷的看向穿着皮衣和皮裤,戴着墨镜的女人。
顾潇潇垂眼看向穿着小粉裙抱着她腿的奶娃娃,不由的抽了抽嘴角。她僵硬的扯了扯,奈何怎么也挣不开。
她僵硬的扯了扯嘴角,这确实不是拆台的?
“妈咪!”
顾潇潇这眼神不太好,这女娃娃怎么看都觉得有些熟悉。她伸手抱起她,笑着询问道:“我不是你-妈咪喔~你瞧姐姐长得那么年轻,那么漂亮。怎么可能有你这么大的女儿呢!”
“妈咪~”顾念潇听不多顾潇潇在说什么,但是妈咪就是妈咪啊!
顾潇潇尴尬的笑了笑,慌忙朝众书粉道:“我还没有结婚,这孩子不是我的。”
“妈咪~”这时一道奶声奶气的声音响起,那声音含着哀怨,让顾潇潇头皮发毛。
慕宝从人群里出来,拿着氤氲的眼眸啾着顾潇潇,很委屈的撇嘴,甚至一脸很受伤的表情。
顾潇潇尴尬的扯了扯嘴角,这孩子哭毛线,搞得她的好像抛夫弃子的坏女人。
“妈咪,你真狠心。抛弃芭比就算了,为毛要抛弃慕宝?我从小跟着你流浪,你抛弃慕宝,慕宝感觉好心痛。”慕宝捂住自己的心,装的有没有样的说道。
“……”顾潇潇扯了扯嘴角,装的还挺深情的。
“我知道你偶像去世了,你很伤心。但是这不能成为你抛弃我的理由。妈咪,我希望你能好好反应一下你恶劣的行为,对我造成了怎么样的影响。因为你不在,我没脸上幼儿园,因为你不在,我得照顾你抱着的小笨蛋,我的自由只限于两点之间。我好可悲!”慕宝扶额,一脸的生无可恋。
顾潇潇看他那么能演,不禁撇了撇嘴。她迈步走至慕宝身前,伸手指了指他的脑门,噘嘴不满道:“慕宝,一年不见,你是成同星了?那么能演。”
慕宝不满的拿下顾潇潇手,很傲娇的说道:“我还能自导自演?明明是事实。”
“咳咳咳~能不能不戳我短?我哪里是抛弃你了?你不是还有你芭比吗?”顾潇潇伸手捏了捏慕宝的小脸蛋,笑着道。
慕宝斜睨某个方向,伸手一指道:“妈咪,你自己交代吧!”
顾潇潇顺着慕宝所指得方向望去,尴尬的扯了扯嘴角。
我靠,那帅掉渣可不是她亲亲老公吗?啊呀!黑着一张脸,很掉粉的!
“老,老……”顾潇潇真想抽自己一巴掌,关键时刻掉链子,真他-妈的坑爹。
顾谦和黑着脸走至顾潇潇的身前,咬牙切齿道:“颂慕然,你还敢有脸回来!”
“我,我……”
“你个抛夫弃子的女人,知不知你给我带来多大的困扰。”顾谦和沉着脸,愠怒的说道。
“我,我没有啊!我还没说你呢!作为一个奶爸,不好好在家带孩子,带着四岁的儿子二岁的女儿来机场的做什么?万一被人贩子拐走了呢?”顾潇潇嗓门的一扯,声音比顾谦和还大。
顾念潇一看芭比那么凶,立马探身朝慕宝的张着手:“咕咕,抱~”
慕宝无语,接过顾潇潇手里的小奶娃,让她坐在行李箱上。
顾潇潇垂眼的盯着自己脚尖,弱弱的说道:“我,我不是故意要那么凶的。我这是……”
然下一刻,顾谦和伸手将她扯进怀里,保住她道:“别在离开了,孩子还小,需要你。”
“我这不是回来了吗?虽然是来签书会。”顾潇潇很是耿直的的小声道。
“我很想你~”
“这话说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跟我回家好吗?别在有下次了。”他不禁喟叹道,那颗空洞的心终于被填满,满满的很满足。
“好,我们回家!”顾潇潇不禁嫣然一笑,伸手回抱住顾谦和。
潇潇握住顾谦和的手,轻笑道:“你不介意我是你的侄女?”
“傻瓜!别闹!”顾谦和看向她温然开口。
就让那个身世秘密埋在岁月里,在他的心里不管是顾潇潇还是颂慕然,那都是他爱的人。
“那我们回家吧!”
我从全世界走过,逛遍了所有风景,尝尽了人生百态,最终回到了原点。只因这个地方有你!
想起你剑眉轻佻,眼神温柔,嘴角含笑的样子,仿佛你从不曾远去。
我依稀记得那天阳光明媚的下午,你一身白色衬衣,纤长手指插在西裤里,慵懒轻靠在的兰博基尼旁,英俊清隽的样子。
那是爱情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