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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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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你若想讲一个故事,首先要先讲另外一个故事。

    明末清初的浪荡文人袁枚写过一部中短篇小说名叫《唱歌犬》,收录在《子不语》之中。没错,就是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子不语。袁枚和蒲松龄是著名的写鬼二人组,多数人对蒲松龄比较熟悉的原因就是他的《聊斋志异》多次被搬上荧屏,为观众所熟知,袁枚混的就不怎么样。他的小说大多不太适合搬上荧屏,比如今天所要说的《唱歌犬》。

    故事发生在长沙,年代不详。

    在长沙有两个人经常带着一条奇怪的狗表演赚钱,这小狗会唱小曲,也会说话。

    但是这只狗长得很是奇怪,说“前两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更吓人的是“耳鼻皆如人”!

    有一天,县令荆公遇到了这二人,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他觉得此事必有蹊跷。(元芳你怎么看?)

    县令撒谎要自己的老娘也开开眼,就把两人一狗带了回去。然后分开审问。不审不要紧,一审吓一跳。

    县令:你到底是人是鬼?

    唱歌犬:我自己也不知D县令:和你的两人都干嘛呢,平时?

    唱歌犬:他们白天带我卖艺,晚上把我塞在木桶中过夜,我也不知道他们干嘛。

    县令:仔细想想

    唱歌犬:有一天我看见他们打开一个箱子,箱子里有好多木头人。而且我还看见船上看见有个老人躺着,死活不知。

    县令一听立马觉得不对,依照这个尿性,这是一个大案子。县令的直觉果然没错,后来把两个人一审问,他们就招了。他们就是人贩子加假乞丐。

    根据他们交代,唱歌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先用烂药敷在身上,皮尽脱;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上……然后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更狠的是此法十不活一,也就是说做成这个唱歌犬,不知残害了多少小孩。

    而木人就是在拐来小孩后,让他们挑一个木人,按照木人的形状将他们打残,出去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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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较于袁枚笔下的社会阴暗面,此时的唐朝人脑洞还没有开的太大,唱歌犬是整不了,木偶却是做了不少。人类文明程度的进步总是伴随着心里阴暗面的疯涨,而且没人可以阻挡。

    十四郎是幸运的,在挑完木偶的当晚就被捣毁地下假乞丐团伙的官府救了出来,然后被后来传授武艺的师傅收养,生活渐渐好了起来。又或者说他是不幸的,亲眼看见妹妹惨死在人贩子手下却无能为力,那时候他才五岁。五岁的小孩能干些什么?将一颗仇恨的种子深深埋下,以眼泪做水,用心浇灌,夜夜疯长。虽然他的师父告诉他,参与这些事情的那些人渣,在当年已经被屠戮一空,不用再想复仇的事情了,好好生活下去就是对亲人最大的慰藉。

    十四郎只是摇了摇头,做了那么多坏事,还想一死了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一定有人逃过那天的追捕,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等着我去将他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否则这仇恨为何只涨不消?十四郎的师傅劝解不成,遂叮嘱十三郎,也就是他的师兄好生看着十四郎,这一看就是十二年,这也是为什么十四郎对十三郎言听计从的原因。日益膨胀的仇恨无处压制,于是十三郎便把十四郎带到了薛家小郎君这里,十四郎有了新的人生目标,日夜看护着薛家小三郎。PS:像看住自己小妹妹一样看好薛三郎,十四郎真的还就做到了,不知道此时那猪脚薛紹会怎么想?心里阴影面积应该不小吧?

    今日正值小郎君休息,躺在屋里睡大觉。早上吃过早饭,向公主驸马请过安之后居然回到自己屋子里继续睡觉。十四郎有些不解,小孩子不都是精力充沛,玩累了才会休息吗?小三郎也不像生病的样子,怎么老喜欢睡大觉?甩了甩脑袋,将肩上的一大包金子往上扶了扶,敲门问话:小郎君歇息了没?

    “已经睡着了”薛紹有气无力的回答,扰人清梦。

    “那十四郎明天再来送金子吧。”十四郎一脸坏笑,仿佛想看看此时薛紹的表情是什么样的,一定灰常精彩吧。

    “来都来了,进来喝杯茶呗。”薛紹蹭的一声窜了起来,被子都被踢到了床下,全然不顾,起身给十四郎开门。

    “来啦,金子呢。”薛紹根本不看十四郎的脸,一双眼睛直愣愣盯着背后的大包袱。十四郎也不答话,瞬间将刚才的事情忘在脑后,献宝似的将包袱打开,像是刚刚在学校得了一朵小红花,急着拿回家给爸爸妈妈看一样。

    薛紹看着眼前的一大包袱的金子,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从小到大,无论在二十一世纪还是唐朝都没见过这么一大包金子,伸手抓过一颗金豆子要往嘴里塞,想要看看是不是咬的动,长这么大还没咬过金子。这可吓坏了旁边的十四郎,小郎君这是要干嘛?这是金豆子不是糖豆子啊,万一出什么事情,大兄还不把我打死。在薛紹将豆子送到嘴里的前一刻,十四郎出手了,影子都没看到,豆子就没了,如果现在有摄像机的话,估速度放慢四分之一才能看的到影子。这可就苦了薛紹,一口咬在自己手上,唐朝金子的味道好疼啊。

    “十四你搞什么鬼?”薛紹捂着右手,泫然欲泣。

    “十四怕小郎君不小心吞了下去。”十四郎低头玩手里的金豆子,不敢直视薛紹的眼睛。

    “你不会抓住我的手吗?”薛紹欲哭无泪,怪我喽。

    “当时情况紧急,十四怕出手过快,伤到小郎君。拿下金豆子是最稳妥的法子。”十四郎欠身一礼。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你当时手那么快,什么功夫?可以教我吗?”

    “现在还不行,要等到小郎君大一些才行。”

    “大概多大?”薛紹好奇问道。

    “大概这么大就行了。”十四郎比划了下高度,示意薛紹长到他腰部位置就可以了。

    “好耿直的答案,谁教你的?”薛紹一脸懵逼,险些脱口问出这么大是多大。

    “小郎君教的啊,小郎君交代过十四郎,做事情一步到位,最好让人一眼看到答案。十四郎就是这么高的时候学的,师傅说太小学不好。”十四郎一脸得意,巴巴看着薛紹,希望他能给赞一个。

    “你还真是机智啊,在门上划到线,就是大概这么大的高度就行,等我到了就学。”

    “十四这就划”说完闷头去划了,薛紹一脸无语,待看到十四郎用手指头在门边石头上划线时,下巴都掉了,你还真是一步到位,看着十四郎要往大门口的石狮子跟前走的时候薛紹忍不住了。

    “好了好了,够了够了。”在这样下去,公主府石狮子的膝盖都给划断了,以后怕是连中箭的机会都不给,这个十四郎好生残暴。

    “小郎君觉得怎样?昂?”十四郎骄傲的像个孩子。

    “还真是一步到位啊。”薛紹感觉此时自己就是一个傻缺,有个高执行能力的下属未必就是好事啊,下次说话一定特别小心仔细一些,万一这家伙理解上面有障碍,直接扑街了。

    “混口饭吃,混口饭吃。”十四郎臭屁的学起薛紹的口头禅,样子要多嘚瑟有多嘚瑟。

    “这次我再咬,你别拿走了啊。放心好了,不会吞进去的。”薛紹赶紧转移话题,怕这位小哥尾巴翘上天去。

    “换这个大的。”十四郎说到底还是有些不放心,拿了块大的金子,用手帕擦了擦,递到薛紹嘴边,根本不给薛紹拿,不知道是怕他拿不动还是怕真的吃掉金子。薛紹并不介意,张口咬了起来,看着上面留下小小的牙印满意的笑了笑。不留痕迹的问了一句。

    “洛城鞋魔当得还不错吧?”

    “蛮好的,要是这个鞋字能换一下的话……小郎君你又套我话。不厚道。”十四郎说道一半,猛然回过神来,意识到已经晚了。这糟心事到底还是让小郎君知道了,一定是大兄告诉小郎君的,一定是。

    “不是交代过你,小心行事,细水长流。你刚才一步到位的精神劲哪里去了?”十四郎低着头玩着手里的一大块金子,似橡皮泥一样捏来捏去,借此掩盖自己的丑事,给小郎君捏一个灰太狼应该会让郎君消消气吧。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以后听清楚再出去,好不好?”

    “三郎快看,灰太狼。”薛紹定睛一看,果然如自己的手稿一样,十四郎的手艺真不赖,恩,刚才说到哪里了?留着哄未来媳妇不是极好的点子?算了,等会儿再说吧。

    “再捏个小熊和安妮出来。你之前捏的不是很好嘛?”

    “之前那是泥,这个是金子,手疼。”十四郎低声嘀咕。

    “等一会脑袋还会疼呢。”薛紹笑着递上一块金子。

    “三郎要多大的熊?是这么大,还是这么大?安妮要配上帽子嘛?上色的事我包了。”十四郎出手笔画,反正都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