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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小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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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唐旭在这里生活了大半年,每天除了象征性的劳作一下就是在村子里瞎溜达,不过也不能叫无所事事,村民们但凡有点鸡毛蒜皮的事都来找唐旭理论。

    “当村长也不过如此了吧。”这天他又去南边何家处理了一桩财产纠纷,何家人为此还酬谢了他五十个大钱。

    “大概当村长都没我挣得多。”唐旭掂量着手里的钱袋子,他觉得惭愧,可看人家那样子,好像不收这钱会更惭愧。唐旭撇撇嘴,算了,有钱拿总是好事。

    哪家有个婚丧嫁娶的也都来请他去主持,临走也免不了答谢一点,一来二去的,唐旭也习惯了这种受人爱戴还有钱赚的生活。可有钱赚又没处花,勉强塞给五嫂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被偷偷的送了回来,实在叫人无奈。于是,唐旭隔阵子就去县城里把小钱换成大钱,再多的就换成金子,这时候他才知道,银子还不如金子流通广,小说里电视剧里动不动就金锭银锭,实际上只有官府才用,民间充其量是碎的不成形的,而且好多人一辈子都没一次性挣过花过上两数的金银,好神奇,原来自己这么有钱了啊,唐旭有时候想想还觉得挺美的。

    今天是唐旭的生日,准确的说是农历生日,本来他从不过农历生日的,就连正经日子也只是去蛋糕房给自己买个小蛋糕简单吃一吃,可到了刘家村,提前大半个月就有人张罗开了,到了生日当天,整个村子张灯结彩,比过年还热闹。

    “这实在是过分了。。”唐旭被一群人簇拥着坐上主桌,他一个不到二十岁的男生,竟然要接受村子里老老小小的祝贺和礼拜,唐旭的屁股底下好像被针扎了一样完全坐不住,整个人又羞又囧,左右为难。

    “大兄弟,这也是大伙的一点心意,你就领了这个情吧。”刘老五没觉得哪里不妥,反而觉得唐旭有点太见外了。

    “好吧,不过仅此一次,以后如果再这样,我要生气了。”唐旭勉为其难的坐着,全程都不好意思抬头,好不容易有个喘气的机会抬头来看看,又发现谁家闺女对自己放电,赶紧继续假装不经意的左顾右盼。

    好不容易,等大家伙都放开了吃喝不再有人关注自己,唐旭才得空溜出来透口气,没走多远,被一个年轻女子挡住了去路。虽说是自己被挡,可看起来对方却显得更拘谨害羞。

    “你要做什么?”唐旭刚一问,对方却红了脸。

    “唐先生,我。。”年轻女子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上下。

    “不用叫我唐先生,叫我唐旭就好啊,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唐旭心想难道又是谁家需要调解,找自己来了。

    “唐先生。。”这姑娘又扭捏了半天,一句话都没说得出来,最后气急之下,扭头走了。唐旭还以为自己惹她生气了,忙想追上去道歉,结果发现她遗落了一张手帕。打开来一看,是一对鸳鸯,手帕的一角上还秀了个唐字。

    “这。。”刘家村里虽然外来人多起来,可并没有姓唐的人家,这分明是自己的名字。再看看手帕上的图案,唐旭哆嗦了一下。

    “不是吧。。”唐旭以前无聊的时候看过一些言情小说,也有穿越的,基本套路都是现实世界里的一个无名小子或妹子,穿越之后就变成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世界NO.1都自认狗带的开挂级别。这种玛丽苏文,唐旭一直都觉得很奇葩。可今天却突然深刻的感受到了主角们的心情,然而并没有很开心,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尤其是被无感,甚至没有印象的人喜欢,并不会让人虚荣心泛滥,只会觉得好不自在。

    “刘一如果知道了,会不会觉得我很臭屁?”唐旭想起刘一,这小子不会还在为宠物羊被车撞死了嚎啕大哭吧,唐旭耸耸肩,如果有朝一日回去了,大不了赔它一只。

    几天以后,唐旭在路上又碰上了之前绣鸳鸯手帕的姑娘,其实唐旭也觉得她挺可爱的,只是从来跟桃花运无缘,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吞吞吐吐的说了些什么现在年纪还小,要以事业为重,如果太着急在一起,可能也没办法长久之类。姑娘听得云里雾里,当是唐旭拒绝自己了,虽然很伤心,也还是客客气气道了别走了。唐旭这边还忐忑着呢,没几天就听说那家的姑娘订了亲,转过年就要过门。

    “。。。”唐旭有点懵,原来古代的姑娘在感情上也并没有这么多约束啊,追不到就换人,也是够洒脱的。他有点小小的失落,可转念一想,如果当时答应了,现在要结婚的岂不就是自己了?细思极恐,成家立业对唐旭来说还是有点太早,搞不好还真会不得善终。如此想来,唐旭就释然了,还准备了一份礼物送去男方家里以示祝贺。

    “哎。。”最近唐旭经常唉声叹气,也不是遇到了什么为难的事,而是一直在刘家村里住着,还没什么事情做,实在无聊得很。刘老五倒是很开心,巴不得唐旭一辈子住在这里,空闲的时候还总爱唠叨以前的日子多么辛苦,现在可好了,家家户户安居乐业的,这一切都是唐旭的功劳。唐旭很惭愧,虽然也替大伙高兴,但总是没有感同身受的体会,自始至终自己都像是一个旁观者。

    “也许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唐旭对自己说。当初留在刘家村是迫不得已,可时间久了,和大家都相处出了感情,尤其是刘老五一家,唐旭真把她们当做了自己的亲人一样。但要唐旭把生老病死都交代在这里,又有点不甘心。还是走吧,唐旭经过了一晚上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还是决定离开这里,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他趁着大伙都睡觉了才开始打包自己的行李,没有行李箱这种方便的东西,只能找一块布来包,现在是秋天,还不算冷,唐旭本来不打算带冬衣了,可这些冬衣是刘五嫂给他做的,一次都没穿过就要扔了也挺舍不得,于是带了一套。包上衣服和一双新鞋几双布袜子就不剩多少空间了,唐旭又拣了几件单衣塞进去。鼓鼓囊囊的一大包,唐旭想起电视剧里挑着包袱的人,也找来一根木棍挑着,可完全没有电视里的那种意境,不光死沉死沉的,还总往下滑,折腾了好久,唐旭决定还是找根绳子拴在身上稳当。到了后半夜,他收拾完东西,留了一封简短的书信就走出了刘老五家的院子,狗窝里的小狼们都静静的看着他而没有发出声音。唐旭手里拿着刘老五专门给他防身的包铁木棍,腰里别着弯刀,揣着金子和大钱,俨然一副要独闯江湖的样子。唐旭走在出村的路上,时不时回头看看,夜色里的小村庄一片宁静。

    “再见了五哥,五嫂,阿虎还有刘家村的大家。”从初到时破败不堪的刘家村到如今的热热闹闹,唐旭终于还是泪目了,也想着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再回来看看。

    “现在要怎么走呢?”唐旭伤感了一路,等已经离刘家村很远了,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目标,根本没有想过要到什么地方去,他站在村后的山脚下很茫然。

    “上山看看吧。”这座山唐旭跟刘老五来过好多次,也在这里做了几件大事,但都是匆匆来去,几乎没见过山的全貌。现在唐旭有的是时间,就想仔细看看。

    唐旭在山上转了一大圈,去到了很多以前刘老五带自己打过猎的地方,还看到之前替刘大娘家凿的引流渠,唐旭想,如果写封信放在漂流瓶里让它流回刘家村,也是挺浪漫的。

    “呃。。”唐旭被自己恶心出了一身鸡皮疙瘩,继而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该去哪呢?”山里到处长满了花草树木,如果闲暇时候来逛逛也挺有趣,但现在唐旭算是半个背井离乡,要一直待在野外也挺不安全的。唐旭现在身上有钱,挺有底气,想先去县城看看。平时他都是从山下大路过去,但如今自己偷偷跑出来,绝对不能堂而皇之的在大路上招摇,听刘老五说上山以后一直朝南走也能到县城,只是山路崎岖,一般人不选这条路。唐旭伸手在空气里比划了一阵,勉强确定了方位,然后打起精神朝着南方走,刘老五曾经说过这座山不高,一直往上走的话不到半天就能看到下山的路。可唐旭从天没亮走到天擦黑也没看到从哪里可以下山,无论走到哪,眼前依然是郁郁葱葱的树木花草。

    “我是不是迷路了?”唐旭的方位感其实不太好,地理考试能及格的次数都有限,而且在林子里没有什么参照物,树木茂密的地方连光线都很难穿透进来,地势也高低起伏,并不是笔直的向上延伸,唐旭觉得自己很可能是走错方向了,也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偏离直线走了弯路。

    眼看天就要黑透了,必须先找个过夜的地方,把自己放在户外让路过的野兽能够自由自在的过来闻一下舔一下的实在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又往前走了一会,看到前面有个山洞,唐旭莫名的紧张起来,觉得这个山洞看起来怎么这么像之前发现那窝狼崽子的地方呢?可那个山洞就在山下的林子边,难道自己遇上鬼打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