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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身来这个塞莉镇是个愚蠢的决定,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靠在冰冷的石壁上,眼前一阵阵发花,我尽量想从重影里分辨出路德维希的身影,却一再失败。
亡灵是死神的眷族,对死神的神威没有丝毫的抵抗力,哪怕是一滴神血也能让我沦为奴仆,更别说一条完整的腿了。
可是我怎么会知道呢?那群王八蛋神明都死了一万年了!
说来也可笑,现在我有些理解老头子和死胖子了的感受了,神与人之间有一道鸿沟,它深不见底又狂风大作,每一个试图跨越的人都会被吹落谷底,再摔得粉身碎骨。
自打出生以来,我的经历可以称得上顺风顺水,出生在武道名门、老爸声名赫赫、老妈出身高贵、有着他人拍马也不及的绝好天资、被大陆唯一的贤者收为弟子,不光如此,还有一个一级棒的老公,怎么看都是人生赢家,往大了说是命运的宠儿也不为过。
算上老娘肤白貌美大长腿,都有资格去竞选玛丽苏文第一女主角了。
哦不,我笑起来不会百花盛开,哭泣的时候也不会掉落羽毛,这么一看还是玛格丽那个奇葩的副官胜算更高。
哦,跑题了。
灵魂之力不足果然还是会造成影响,连注意力都集中不了了。
其实在路德维希在野蛮人营地向我坦白救世会的所作所为时,我表面上没说什么,其实内心很不理解,我的父亲和老师早就站在了大陆的最顶端,会对强者奴颜屈膝是无法想象的滑稽画面。
别看我总是喜欢把“我的神呐”之类的话挂在嘴边,实际对神明却并无多少崇敬之心,无论是在战神殿还是光明圣城,面对这些远古传奇的遗体,比起敬畏反而是猎奇心理更占上风,比起应该顶礼膜拜的对象,我更多的是把他们当做一个非常强大的前辈,从不觉得神明与自己有什么根本性差别。
神代已经太过遥远,远到了生灵已经失去了敬畏之心,哪怕是光明教会那些长篇大论的神职,内心深处又有多少对教义深信不疑?
路德维希和玛格丽也是我这个观点的助长者,这两位在我面前从来没有什么魔神架子,玛格丽陪我过招时有输有赢不说,路德维希都跟我滚过那么多次床单了,战战兢兢才会奇怪吧?
偏差的认知带来错误的心态,最后的结果就是差点彻底歇菜。要是做为亡灵在被人干掉了,那我可就真的是死的透透的了,连五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机会都没有。
大概是灵魂之火稍微稳固了些,我的眼睛逐渐能够看清点东西了,路德维希此刻正站在那条残腿前,原本耀武扬威的墨线在他面前紧张的像是一只炸毛的猫咪,只敢在远处挥舞抽打墙壁示威,却也不敢真的去一撸虎须。
哎呀呀,这么凶悍,看样子死神在死前过得可不怎么愉快。
我也是佩服自己佩服的不得了,身躯都濒临解体了,竟然还有心思去嘲笑把自己整成这服鬼样子的罪魁祸首。
还是说正是因为它把我差点弄死才要拼命嘲笑?
就在我认真的做着剖析和反省的时候,路德维希像是终于研究透了眼前这个破烂玩意儿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抬起手,手上凝聚了一层珍珠色的光芒,并不刺眼,但就是连我这个半瞎子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然后就是见证奇迹的时间。
凶悍的墨线在珍珠色光芒的照耀下像是遇水一般溶解开来,不一会就主动放开了紧紧包裹的柱状物体,露出了一条上面挂着几条布片的人腿,看脚步的形状,应该是左腿。
路德维希稍微顿了一下,还是伸手拿起了那条左腿,我都可以在脑子里想象他脸上嫌弃的表情。
是我的错觉吗,怎么觉得他好像升级了一样,还是我对他的真正实力了解太少了?
路德维希一登场就秒杀了死神的左腿,比起被左腿一照面秒杀的我,简直不知道强出几个段位,偏偏根据魔族的实力排行,魔王一个人就能单挑七大军团长围殴,那个疯疯癫癫的便宜公公的实力已经超出我脑洞包容范围了。
深深的挫败击中了我,怪不得救世会一见到魔王就被王霸之气收拾的服服帖帖,义无反顾的把世界安危寄托在神经病患者身上,还乐颠颠的当着马前卒。
面临自己束手无策的难题时,将希望寄托于不能比拟的强者似乎是人类无法根除的劣根性。
啊,情绪一低落我的胸口就更疼了,虽说伤疤是男人的浪漫,但老娘还没修炼到可以性别转化啊!
料理了墨线的路德维希似乎终于想起了他身受重伤的可怜妻子,他脱下了身上穿的奇怪外套包裹住那条左腿,向我走了过来。
“我给你做了灵魂稳固,”他蹲下身来,把手里的圆柱体放到一边,摸了摸我的额头,“短时间内会很难受,挺一挺。”
说着安慰我的话,他的脸色却比我的还难看,平日里就是个小白脸了,现在简直又白了好几个色号,以我结婚多年的经验,他现在肯定处于有点糟糕的状态。
“你穿越界壁了?”我问道。
他身上穿着我从没见过的衣物,与大陆现存的各个种族都不一样,可也不是魔族偏爱的华丽风格,天知道这小子又跑去哪个世界鬼混了。
“我去找了一趟马蒙,发现你出事就回来了。”
路德维希简单的做出了解释,一副不愿意多谈的样子,好吧,涉及工作机密的时候,我总是要识相点。
虽然嘴上说的轻巧,可他回来的方式肯定是直接撕裂次元的暴力方法,要是按部就班的举行仪式,估计还没画好传送阵我就被吸成亡灵干了。
区区穿越次元对魔神而言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想要让路德维希变脸色还不够格。
“说吧,你又吃什么乱七八糟的了?”
我抬手抓着他散落的银发往身边拉,极速缩短的距离让他眼底一闪而过的心虚格外明显。
答案不言而喻了。
我这个猜测乍看非常无厘头,但架不住魔族这个奇怪的种族真的会把超乎你想象的东西往嘴里塞啊!这么胡来的举动还美名其曰吸收规则,实在是让人恨不得赠送他们101个白眼。
你们增强实力的方式就不能按照套路来吗!明明每次都难受的要命还老是不走寻常路,生命女神制造你们的时候是不小心打翻了创世神的洗脚水吗?!
“说吧!你、把、什、么、给、吃、了?”我笑的格外和蔼可亲。
路德维希默默地偏过了头。
你是小学生吗?!
“我数三个数,你最好老实交代,”我举起右手摆出了一个“3”的手势,“3、2……”
“……格格巫大陆游记。”路德维希小声说道,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原来是……卧槽!你个熊孩子吃了啥?!”
我懵逼了啊!我整个人无比懵逼啊!
以后要怎么面对教皇那个老头子啊!难道要说“对不起,我老公把你家的镇教之宝给当零食吃掉了,他还是个孩子不懂事,你多担待”吗?!
感觉跟光明教会的友谊已经走到了尽头啊!
哦,当我在光明圣城乱来的时候,友谊的小船就被凿破了。
该死,伤口更疼了。
魔族的能力就是完美继承吃下去的物品特质,也就是说,等到路德维希消化完,他就是一本行走的《格格巫大陆游记》了。
呵呵。
以后请叫我游记夫人。
我有一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啊!
“……你以前随便乱吃也就算了,可你现在连神器都吃了,还吃得是别人家的神器!!”我气的浑身发抖,手指颤巍巍的指着这个超龄熊孩子,“别人来要怎么办啊!你说啊!”
“不是别人家的,”他认真的皱着眉反驳我,“是你的嫁妆。”
“你竟然连自己家的神器都吃!!!!”我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感觉蛋都要碎了,“你吃那么大一个神器你不难受吗?!”
路德维希摸了摸肚子,发表了感想:“撑。”
喂!分分钟羊癫疯给你看啊!你个败家玩意儿!(#`o′)
“我有一个发现给你看。”
大概是看出我要被他气的犯病了,路德维希连忙转移我的注意力。
“晚了!”气哼哼的瞪着他,我使劲揪着他的头发,“等我伤好了,就让你知道‘家规’两个字怎么写!”
“真的是个大发现。”
他任由我折腾他的头发,胳膊担在我的后背和膝盖下,一把将我整个人抱了起来,一边抱还一边颠了颠重量:“瘦了。”
废话啊!三分之一的灵魂力都被死神吸走了啊!想想就心痛!
虽然是用来转移我注意力想出的借口,但路德维希也没有撒谎,在遮掩视线的墨线和左腿被清理以后,这间高塔的会客厅里确实有不得了的东西。
在与门口相对的墙面上挂着一幅极为精妙的彩绘,也不知道当时的画师用了什么样的技巧,哪怕在一万年后的今天,这幅画作依然鲜亮如新,每一个线条都无比流畅自然,只是上面标示的语句我是一个字都看不懂。
拍了拍路德维希的肩膀示意他走进,我用手指描绘着画卷上流畅的线条,而他则仔细端详着一下标注在画卷上的文字,若有所思。
“这是地图,大陆的地图。”路德维希下了结论。
“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我歪着头看着他,“你摸着良心说,这难道不是个双黄荷包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