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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纵使清明无雨色。
在送走叶且歌之后,金九龄收敛了脸上的笑意。他掀开了那个蒙着笼子的黑布,冷冷的看了一会儿里面的人,转身端来一杯茶水,作势就要往里面泼去。
里面那个身材有些瘦削的男子当即提气纵身,整个人如同壁虎一样巴在了笼子顶端小小的空间之上。
这个时候,金九龄却不紧不慢的收回了要泼茶的手,哼道:“既然醒了,那是还装什么睡?”
在这个笼子这样狭小的空间之内仍旧身手敏捷的男子从上面不紧不慢的挪了下来。看了一眼对他横眉冷眼的金九龄,他索性盘膝而坐,用手支着下巴,也同样冷哼道:“那叶家人的玉佩可不是我偷的,你用我顶缸?”
金九龄抿了一口已经凉掉的茶水,弹了弹他被仔细修剪过的指甲,对笼子里的人道:“说你是因为偷了白云城的玉佩被捕,总好过直说你偷了平南王府御赐的九龙杯好吧?”
笼子里的男子身子一僵,却梗着脖子说道:“那九龙杯我不过是借出去玩玩……”
“然后不慎就玩碎了。”金九龄毫不留情的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不耐的对他摆摆手道:“我帮你摆平九龙杯的事情要废多少心力,你不过是担一个偷了叶孤鸿玉佩的罪名,又不是偷了叶孤城的东西,怎么就担不起了?”
鬼才相信那是叶孤鸿,连人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金九龄你风流公子的名声还真是徒有虚名。被关在笼子里的男子气闷半晌,决定并不多管闲事,告诉金九龄那位叶家小公子的真实性别。
一个能扛得动六十斤玄铁重剑的孩子,金九龄完全没有往“小姑娘”那方面想。再者说,此番周折,他是庄生舞剑,意在沛公,根本就没有将心思过多的放在叶且歌身上,这才看走了眼。
笼子里的男子作为一个偷儿,最不爱与这些官打交道,看出金九龄不过是拿自己做引子,那人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道:“行了,这事儿算是我司空摘星倒霉,咱们算是扯平了,日后我见着您喂,肯定绕着走!”
金九龄喝了半盏茶,平静的听着司空摘星的话,点了点头之后,竟径直往自己的屋子里走去。
司空摘星当即一急,嚷道:“喂,我说,你放我出去啊!”
作为一个偷儿,司空摘星的逃脱技术和他的妙手空空的绝迹一样纯熟,这也是为何金九龄用上了朱停制作的九转玲珑锁之后,还要让三五个捕快一齐看守他的原因。这会儿撤去了看守,司空摘星要破开九转玲珑锁,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若说有什么能让司空摘星头疼的事情,那大概就只剩下朱停的锁头机关以及陆小凤了。分明看见了钥匙在金九龄的身上,司空摘星果断放弃了费劲的破锁,想要让金九龄直接将他放出去。
听见他的嚷声,金九龄缓缓回身,冲着司空摘星似笑非笑的道:“叶孤鸿的事情你帮我担着,平南王府的事情我帮你担着,这叫扯平了。那今日我放你出去,你岂不是又欠了我一个人情?”
说着,也不待司空摘星开口拒绝或者同意,他直接施展轻功掠到司空摘星面前,轻轻松松的用钥匙替他打开了锁头。
莫名其妙的欠了不必要的人情的司空摘星有短暂的懵逼,很快,他身影一闪,连句话也没有的从迎客居的大厅消失了。
司空摘星只觉得自己最近是在走什么背运,寻常偷一个酒杯玩玩儿,没几天想要还回去的时候,那杯子居然碎了。最倒霉的是,作为一个偷儿,一个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一手易容手艺出神入化的偷儿,他居然被一群六扇门的捕快好死不死的抓了起来。
为了防止他逃跑,那些人甚至用上了细铁丝密密麻麻编制成的笼子,以及朱停制作的九转玲珑锁。
见到金九龄拿出朱停出品的锁头的时候,司空摘星就已经暗觉不妙,之后的事实证明,他的感觉应验了——对方完全是有备而来,将他利用缩骨和易容逃脱的可能性变成了几乎没有。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无奈之下,司空摘星只能答应和金九龄做这一笔交易。这种替人背锅留下的无穷后患,在之后司空摘星被叶且歌的重剑砸了多次脸之后,他才慢慢了解。
结识了金九龄之后,叶且歌之后的旅途开始变得很平静。她刻意绕开了江南,走过海边的烈风与北地的飘雪,终于在三个月之后,摸到了大漠的边缘。
此时的中原已经临近新年,空中时常会飘落大朵大朵的雪花,北风也呼啸得紧。而在这座沙漠边陲的小镇里,白天的温度依旧高得吓人,然而到了夜晚,这里便会刮起漫天的大风,寒凉又砧骨。
这不是叶且歌第一次来大漠,确切的说,这里还只是沙漠边缘的一个人口稀少的城镇。早在前世的时候,是她有一个明教的小伙伴儿在大漠之中失了音讯,叶且歌就曾经为她单枪匹马的闯进了沙漠,最终从一伙儿马贼手中救走了那只学艺不精还被人暗算了的喵萝。
只不过,那时候自己这种冒险的举动被师父发现之后,还是被罚在剑庐之中静思己过,半年不许出庄。
那个时候,叶且歌还觉得师父剥夺她半年的自由好伤心,可是如今,哪怕是被师父罚……能够再见师父一面也是好的啊。
心头忽然涌起一股难言的酸涩,叶且歌咬了咬因为高温而失去了水分的唇瓣,将脑海中浮现出的那个抱剑观花的修长身影更往心底挪了挪。
暗笑一声自己如今忒不合时宜,叶且歌将头上盖着的大围巾更往下拉了拉,翻身下了那匹跟着她横穿了大半个安庆的枣红矮马,看了看天边的日头,她决定先在这个小镇寻一个住处住下。
已经临近沙漠边陲,这里的夜晚寒凉,绝对不能赶路。再加上这个沙漠边上的镇子,本就是传说中开采出了精铁的那个矿产所在,叶且歌既然已经到了此地,便只需要先找到地方住下,等转过天来再细细打探便是。
大漠的生活条件艰苦,这个不算是小的镇子之中也只有一家客栈而已。叶且歌的运气不错,她走进客栈的时候天已经擦黑,客栈里却还有几间空着的客房。
二两银子一夜的客房,在别的地方那是绝对的黑店,可是在沙漠地带却也还算公道。叶且歌递给老板娘十两银子,先订下三天的房间,至若剩下的银子,只需劳烦老板娘为她准备些热水饭食便好。
沙漠之中水资源珍贵,不过有钱却总能使得鬼推磨的。老板娘接过叶且歌递过来的银子颠了颠,丝毫不忌惮她身后背着的重剑,顺手捏了捏叶且歌多日奔波却依旧白皙滑嫩的小脸,凑到她耳边吹了一口气,调笑道:“放心吧小弟弟,姐姐肯定帮你料~理~妥~当~”
在那个大唐,十六岁以前的叶且歌是做男儿打扮的,藏剑山庄又临近七秀坊,对于这种大姐姐,叶且歌应对的很是纯熟。是以被老板娘这般调|戏,叶且歌的脸上也是种挂着温文的笑意,没有羞涩,也并未表现出厌恶。
轻轻捏了捏老板娘的指尖,自然而然的将她的手拂开,叶且歌有礼道:“有劳姐姐。”
老板娘脸上的戏谑一顿,被叶且歌捏过的指尖不由泛起一丝热意。她有些不自然的用拇指摩挲了一下自己被叶且歌碰过的其他手指,轻轻的“恩”了一声,石榴裙的裙摆旋出好看的弧度,很快就去后厨吩咐去了。
“现在的年轻人啊,小小年纪就这样会调|戏女人啦。”
或许是年关将近的原因,平日必定爆满的客栈,如今整个大厅也只有角落里坐着的一个人。他的面前摆着一个有大又重的酒坛,他也不用碗,就那么一口接着一口的喝着。而他说着那样“倚老卖老”的话,又眯着一双醉眼望向叶且歌的时候,神情却又戏谑又放松。
这个人的衣着有些邋遢,下巴上还有没有刮干净的胡茬,只是一双眼睛又大又圆——坦坦荡荡,干干净净,这便是这个人给叶且歌的感觉。
那种干净不是涉世未深的天真,而是千帆过尽之后的看淡与从容。他应当有很多的故事,而自己,则恰好有酒。
从行李里拿出了一个小酒壶,叶且歌向着男人走去。
男人本来眯着眼睛看她,这会儿看到她走来,便顺势给叶且歌让了个座位。看清了叶且歌手里拿着的东西,他一边嘟囔着“这么点儿够谁喝的啊”,一边却又起身拿了两个小酒盅。
大漠之中的酒盅,说是小,实际上却也和小碗差不多大了。叶且歌拔开自己随身带着的酒壶的盖子,不多不少,正好倒了两碗。
踏遍整个安庆也只有水秀江南才有的怀青酒,经过了十五年的陈酿,不似寻常酒水清冽,反而带着一种融化了的琥珀一样的粘稠色泽。初时那酒香只是淡淡的,可端起酒盅稍稍晃一晃,层层叠加的酒香便猛地窜入天灵盖,直将人的酒虫都要勾出来。
酒还没有入口,便见老板娘挑开了帘子,亲自端着个托盘走了出来。叶且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唇边不由泛起一抹笑意——此夜有菜有酒,一会儿许或还会有个好故事,的确算得上是个不错的夜晚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