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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内容开始--> 雌獾是条忠狗,鉴定完毕。
就算魏可再挑剔,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除了恐怖的叫声,闪电般的速度,还有令人胆战心惊的咬合力,雌獾和一般的宠物无异,总是围着魏可身边打转,时不时对着魏可嗅嗅,或者用它的小鼻子轻轻碰碰魏可,似乎是在表示:
主人!我在这里!快来安慰我一下!
“走开!老子不喜欢养宠物!”
魏可被烦的不行,他确实是不喜欢宠物的。
中国的军营里,远比其他国家的军队管理严格,哪怕魏可是军官,他也必须按照规定来,被子必须叠成方块,个人物品必须放置整齐,这还是因为他们是特种兵,如果是普通野战军,那就更严格。
你见过被子叠好后,用直尺去检查的吗?
还有,床下鞋子数量必须固定,不能多不能少,摆放顺序不能乱,毛巾搭出脸盆的长度,必须是统一的,就连漱口杯里的牙刷,有毛的一面的朝向,都是规定好的。
红箭是打仗的部队,对于内务的要求没有那么变态,但总归是不能饲养宠物的。
所以,哪怕雌獾再怎么像宠物,魏可也不愿意它围着自己打转。
连楚红柳都看不下去。
没别的,女人的爱心很容易泛滥,这只雌獾在不发怒的时候,的确很像一只可爱的小动物,让楚红柳看得眼馋,但又想不明白,雌獾为什么就是不爱搭理她。
“没道理啊!难道它是雌的,不喜欢女人?也不对啊!白小棉不是男人吗?”
魏可在心里暗乐。
他好像已经知道原因了。
左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已经注意到,雌獾更喜欢在他的身体左侧,而且,每当距离他的左手较近的时候,它就会不由自主伸出舌头,轻轻地来舔他的左手。
刚开始的时候,魏可被吓了一跳,以为它会突然对着他的手臂,咬上一口。
但不是,它的动作很亲昵,一点没有威胁性。
不管怎么说,雌獾算是将功赎过,帮助魏可抓住了白小棉,魏可也不能过河拆桥,把它赶走,于是,两人一獾,再加上被魏可拖在手里的已经昏迷的白小棉,一个很怪异的组合,从盐矿里走了出来。
“魏大哥,楚姐!你们抓住白家大少爷了!啊!这是……”
沃嘎见魏可和楚红柳归来,而且抓住了白小棉,很是高兴。
但,紧接着他就看见了雌獾,脸色大变。
楚红柳就在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她当然是想看看,雌獾对沃嘎的态度。
只见,沃嘎很是恭敬地,双手合十,对着雌獾行礼,这是栗敢地区当地人的常用礼节,一般遇到年长的,地位高的人,都会这样做,以示尊敬。
然而,雌獾一点表示都没有,依然跟在魏可的脚边。
可以确定了,雌獾对什么人亲近,与性别无关,它只是愿意和魏可亲近而已!
“沃嘎,你为什么要对它行礼?”楚红柳奇怪问道。
“楚姐,在我们山里人的传说中,雌獾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我们人类只是客人。所以,一旦遇见雌獾,就必须对它保持尊敬,如果不敬,雌獾会发怒,山神也会降罪给我们!”
沃嘎说的真诚。
楚红柳却气得翻白眼了。
对它不敬,雌獾就会发怒?
魏可不仅开口骂,还动手打它了,也没见雌獾对魏可发怒,反而是她,仅仅想摸一下,就引得它发怒,这到底是谁敬谁不敬,这小东西也太没节操了!
“沃嘎,腿上的伤怎么样了?”
魏可赶紧打断,反正他猜到雌獾喜欢他的原因之后,就不想管了,它乐意跟着也无所谓。
沃嘎小腿被毒蛇咬伤的部位,没有变得更严重,但,小腿依然肿着,若想让他自己走回去,那也是不可能,所以,魏可决定背着沃嘎回镇上。
白小棉呢?楚红柳是没有力气把白大少弄回去的。
“你们看看谁动手,把这家伙解决了吧!”
魏可一句话,就让两个人微微变色,即便是楚红柳,脸色也变了。
战场上开枪杀人,与面对面杀一个人,感觉能一样吗?
“你,不是三不杀吗?”
楚红柳憋了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问话。
魏可笑笑解释道:“他曾经拿着枪要杀我们,所以,就不是手无寸铁之人。再者说,他手下那么多打手,那些打手要杀我们,不要说他是个男人,就是老人,妇女,孩子,也杀得!还有,白家父子作恶多端,手里冤魂无数,这种人,不在手无寸铁之列!”
“哦,我懂了。原来很多人都误会了你的意思,怪不得07从来不留俘虏。”
楚红柳这才点头,若有所思。
就在这时,旁边的沃嘎,已经手持匕首上前,一刀,刺入了白小棉的心窝!
“我杀了白家大少!我是那措人的英雄!”
沃嘎的脸色有些发白,却还是大声地这样说道。
转过头,他恭敬地对魏可和楚红柳行礼道:“魏将军,楚总指挥,你们帮那措人杀了白锦标和他的两个儿子,那措人永远感激你们,你们是我们的恩人!”
“胡说,什么你们我们,现在我们都是那措人!”
“是啊,魏大哥,楚姐,我们都是那措人。”
沃嘎憨厚的笑了。
可怜白大少白小棉,若不是魏可来了,他以后很可能接他老子的班,成为那措的实际统治者,但很不幸,他先是被雌獾咬断了腿,又在昏迷中,被沃嘎一刀宰了,临死都没弄清楚,自己怎么死的。
消灭了白小棉一伙,魏可心情大好。
再加上,他和楚红柳之间,彼此解开了心结,关系无形中近了一大步,有时候不用说话,只需要相互给个笑容,心里就暖暖的,这一路走回去,就像一对恋人,结伴出外郊游。
唯二煞风景的是,被魏可背着的沃嘎,以及跟在脚边的雌獾,成了两个大灯泡。
“我们给它取个好听的名字吧?”
“哦,它是雌獾,要么叫它小雌?不好听。那就小欢吧,顺口。”
“小欢,这么简单,你也太不费脑子了!”
“怎么了?我没叫它狗蛋就不错了!”
“你!真俗!”
楚红柳很不满意,但,雌獾根本不讲究,当魏可“小欢”“小欢”地叫着它的时候,小东西立刻欢快地围着魏可的脚边转圈,显然,对于自己有了一个名字,它是很开心的。
看到这一幕,楚红柳满脸黑线。
如果小欢是个人,她肯定上去踹一脚:没脑子的笨蛋!人家拿你不当回事,你偏偏要凑上去,蠢不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