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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韦婉站在童思芸家门口,犹豫许久,从包里摸出小镜子端详一阵,确信自己头发没有乱妆也没有花,才敲了敲门。
门哗啦就开了,韦婉怀疑童思芸是不是一直埋伏在门后,只等着自己敲门。
“思芸姐。”韦婉赶紧傻笑着打招呼。童思芸穿着粉红色的棉布家居服和塑料拖鞋,头发高高地在头顶挽成丸子,戴着大框眼镜,模样倒有几分可爱。
“刚下班?吃饭了没?”童思芸侧身让韦婉进门,顺手拿起马克杯给她倒水。
“吃了。”韦婉其实晚上只吃了蔺瑟给她的那包“海鲜”海带丝,一下班就匆匆赶过来了。她环顾了一下童思芸的房间,还是上次来的模样,桌子上摆了许多可爱的小物件。
童思芸坐到沙发上,打开茶几上的电脑,示意韦婉坐到她身边。韦婉走过去坐下来,先是闻到童思芸身上很淡的香水味,就像是冷香的花朵隔了一夜那般,如同遥远飘渺的歌声。韦婉耸起鼻子闻,老觉得自己身上有股麻辣海带丝的味,连忙不着痕迹地离童思芸远了点。
好在她多虑了,童思芸戴上耳机认真地听韦婉的demo,无暇顾及他事。待童思芸将demo听过两遍后,摘下耳机,用手撑着下巴,慢慢地说:“这首歌我唱,没问题,就当是给韦达帮忙。但是有件事,我想问你。”她转过头来看韦婉,目光隔着一层镜片,就像是半重似遮还藏的帷幔,韦婉读不懂她凝视的含义。
“什么事?”韦婉不自觉地坐直了身体,双手攥成拳,小声问。
童思芸欲言又止,忽然轻轻叹了口气:“婉婉,你到底都在想什么?”
“想什么?思芸姐是说,我在写这首曲子的时候在想什么吗?”韦婉恍然大悟,兴致勃勃地说,“哦,我想的是像古装剧里那样的场景,是个春天,在河边,桃花啊樱花啊花瓣都飞来飞去的,两个女孩子就沿河边慢慢走,风从河的那边吹过来……”
童思芸笑了,笑容中有些无奈。然而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点了点头,示意韦婉继续往下说。
“两个女孩就这样走着走着,走到一座桥边,她们就要道别了。这时候满树的花瓣都落下来了,有的铺在草地上,有的飘在河面上——”
童思芸忽然打断了韦婉的话:“为什么会是两个女孩子道别?”
“因为……”韦婉张口欲出的话堵在舌尖,半个字也说不上来。因为这首歌是写给童思芸的,她在写的时候,一直都想着自己和童思芸并肩走在河边泥土的小径上,风把花瓣纷纷吹落漫天,拂了人一身,韦婉知道童思芸就跟在自己身边,却怎么都触碰不到她……
“因为我想的这首歌是女歌手来唱,所以就是两个女孩子了。”韦婉总算说出了一个无比牵强的理由。
童思芸望了韦婉一眼,低头将demo拷贝到自己的电脑上:“等着把歌词给我发一份,我练一练。至于编曲……韦达估计事情多也忙,还是我来吧。”
“思芸姐会编曲?”韦婉有些惊讶,她本来以为童思芸只会唱歌和乐器而已,即使在重生前,好像也没有相关报道提及童思芸会编曲。
童思芸微笑着点头:“嗯,当时跟我爸爸,还有那个小提琴手学了挺多的。我自己编曲就可以比较照顾我自己的歌唱习惯什么的,听说还有个男声版是韦达来唱,不过韦达号称live天王碾压林志炫的,谁编曲应该都对他没影响。”
韦婉扶额:“韦达到底跟多少人吹嘘过他自己是live天王碾压林志炫……”
这件事情就算谈妥了,韦婉觉得自己谈成了一桩大生意,十分有成就感。偏巧这时候,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起来。韦婉一边后悔自己没在下班之后买点吃的路上解决,一边尴尬地想会不会被童思芸听到。
童思芸伸了个懒腰,从沙发上站起身,转头对韦婉温和地笑道:“我有点饿了,去弄点吃的,你也一块吃一点吧?”
她的下巴很尖,有几绺头发落在耳边,眯起眼睛笑时,像一只布偶猫。韦婉赶紧点头如鸡啄米:“好呀好呀。”
童思芸走到厨房开始忙活。韦婉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无所事事,开始研究了一番摆在桌子上的小玩意,套娃做得挺精致,还有些软陶的人偶,可能是动漫里的周边,但韦婉都叫不上名字;相框里是风景照,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但是童思芸的电脑就放在茶几上,屏幕还亮着。韦婉犹豫了一会儿,厨房里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童思芸应当正在忙着。她晃了晃鼠标,点开了桌面上的我的文档。
在图片文件夹里,韦婉发现了几张照片,可能是几年前童思芸的照片。那时候她还扎着马尾,齐刘海恰好与眉毛相平,笑容中带些拘谨。她抱着手风琴,和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在录音棚之类的地方合照,那个中年人应该就是她父亲了;下一张照片是童思芸和一个年轻男子的合影,男子长相帅气,韦婉总觉得好像在哪个歌手选秀之类的节目中见过他,他拿着小提琴,韦婉猜测这个就是童思芸说的那个首席小提琴手。
韦婉盯着小提琴手的脸,怎么看怎么不爽。此人面貌英俊,一双桃花眼隔着荧屏仿佛都能勾人心魄,可见朝三暮四用情不专;此人明星气场十足,童思芸站在他身边也黯然失色,可见心眼小,容不得他人;此人号称拉小提琴的艺术家,但是不好好拉琴拍什么照片,可见辱没艺术……
这样,把小提琴手脑补成十恶不赦的渣渣后,韦婉方觉心满意足,将文件都关掉,继续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上等待。
童思芸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汤面出来,将一碗放到韦婉面前,又体贴地将筷子递给她。香气混合着水雾热气扑面而来,韦婉连连道谢,暗道不枉此行。
鉴于吃饭的时候不讲话是基本礼貌,韦婉虽然想跟童思芸聊两句轻松的话题,也只能闷头吃面。平心而论,童思芸的厨艺并没有多好,大概也就和韦婉不相上下。但既然出自童思芸之手,就算再不好吃,韦婉也甘之如饴。
目前的进度是吃上了女神亲手做的饭,下一步……会不会有点实质性的进展?
吃完饭后,童思芸收拾了碗筷,韦婉看了看时间,还不到晚上八点。正事都谈完了,理论上所,韦婉可以滚蛋了。她当然想在童思芸家里多赖一会儿,但又找不到什么逗留的理由,脚扭了?她健步如飞现在能下楼跑个一千五;这么晚没车了?还不够晚;她得了一种罕见的地方性癫痫,只要离开童思芸家就会发作?童思芸会打她的吧。
好在童思芸也没有要轰她走的意思,她从厨房中走出来,用毛巾擦着手,似不经意地说了一句:“你是我见过最冲动的姑娘。”
“啊?”韦婉做痴呆状。
“没有一点基础,就闯进一个拼经验拼天赋的行当。不管怎么说,你真的很勇敢。”童思芸说着,在韦婉对面坐下来,“但是,为什么呢?难道你真的就这样喜欢音乐?”
因为我喜欢你。韦婉在心里想。
“因为我喜欢。”韦婉说道,省略了那个宾语。这样的回答算不上多妙,好歹还得体。然而说完了,韦婉就像抽自己一巴掌。连表白都没有勇气,怎么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上次在温泉的更衣室说出了“很喜欢思芸姐”这样的话,被童思芸选择性忽视了。连再度表白的勇气都没有,和重生前还有什么区别?
童思芸善解人意地笑了笑,换了一个话题。韦婉没有仔细听她在说什么,心中几度下定决心又几度丧失勇气,终于,韦婉心念已决,挺直腰杆,怀着壮士断背,不,断腕的心情,大声说:“我喜欢你!”
童思芸愣了两秒钟,又笑了起来:“是的,比起某某的唱法,我也更喜欢我这种唱法。因为我的声音高音不太好,容易唱不上去,所以要多运用中低音的优势……”
韦婉颓然坐在沙发上,跟被迎头重击了一样。她望着眼前温婉笑着的童思芸,说不清楚自己的心情是挫败还是愤怒。童思芸一定知道自己喜欢她的,那她这样的反应——是故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