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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子的到来,简直给大家注入了一贴强心剂,众人均是兴高采烈,一?33??之前的萎靡。
山路难行,前路茫茫,三个兽皮僧时不时有后悔,干嘛要去什么宝梁国,在本国找个小地方蹲着,佛光寺和瑞安寺的人马,未必追得到他们头上。
要是白白死在山里,那才是得不偿失。
但是,有这位高手在此,还怕个啥哟!
便是几个小娃娃,也是乐得要命,没什么其他原因,小孩子就喜欢有客人来。尤其是长富,记得这位名字叫做“道长”的人,能将他抛得很高,然后稳稳的接住。
这个游戏,十分让他害怕却又觉得非常有趣。
休息了一夜,隔日一早,便显出凌云子的好处了。
他一人将三名小忠犬全部扛了,长富在背后,豆儿和四丫一个胳膊抱一个。脚步又稳又舒服,还时不时飞到半空中,逗他们开心。
卫小歌见状,心中不由得大叫庆幸,亏得忠犬任务已经交了,不然保不定这三孩子会移情别恋,转投凌云子道长的怀抱。
没有孩子拖累,众人的脚程快了不少。
这次是长贵拖后腿。毕竟,大家都是腿长脚长的大人,就他一个小矮子,修炼的时间又短,并且平时又没有如薛绍奚那么勤奋的跑步和蹲马步。
便是如此,他也咬牙坚持,努力加快步伐,尤其注意呼吸和步伐,坚决不能乱。
凌云子暗暗点头,长贵这孩子倒是有几分心性,是个可造之才。
让他更加吃惊的,却是卫小歌。这小姑娘显然得了名师传授,呼吸悠长之极,每一步都是一模一样,并不使用一丝一毫的真气,却毫无无半点疲劳之色。
一身薄薄衫裙,也不见她以需要御寒。这是真气与外界天地元气亲和力极高的表现,在极其炎热或者非常寒冷的情况下,身体会自行激发,吸收元气,保持体温。
不过,也得挨上一段时间的苦寒,才能激发身体潜能。显然卫姑娘心智坚定,刻意挨冻籍此炼体。
难怪敢一个人带着几个孩子,翻山越岭,前往宝梁国。
原本还需要一个月的路,因为有凌云子的帮忙,大家又怕耽搁了道长的事,急速赶路,中间几乎没有修整,十天就到达了鹿鸣山。
卫小歌心情那个叫一个激动。
这里有妖怪啊,她好奇得要命,简直有点迫不及待的想见识这西洋镜。
白泽略显忐忑,拿脑袋拱了拱卫小歌,“姑娘,敬献给鹿大王的礼物准备好了没有?”
平时都是叫姑娘大王,回到家中,白泽很自觉地将“大王”两个字去掉了,不过并没有人留意着一点。
“你放心吧,带着礼物呢!”
随口答应了白泽一声,卫小歌便将目光放在远远的一只大公鸡身上。
此鸡好神骏,足足有平常的公鸡两个那么大,毛色油光水滑,五彩斑斓,一根根的羽毛梳理得整整齐齐。它昂头挺胸,尾巴翘得很高,顶着鲜红的鸡冠。
仿若是帝王的皇冠似的,带着说不出的不可一世。
这哪里是鸡,快赶上凤凰了。
绝对是一只鸡,卫小歌打量了半天,除了长得神气之外,和普通的大公鸡没半点分别。
“喂,新郎官!”白泽大喊了一声。
这只大公鸡的名字叫做新郎官?
大公鸡早瞧见了这一行人,迈着方步,不急不徐地走到跟前。个子虽然在鸡中可以称霸,可是比起一头驴来讲,还是矮得彻底不能相比。
然而气势却是十分惊人,带着藐视天下的霸气。
抬起那颗显得非常高傲的头,黑豆子似的眼里饱含鄙视,“白泽,你死定了,鹿大王非活剥了你不可!”
卫小歌忙捂着嘴,生怕笑出声来。
鹿鸣山不是一个小山包,方圆三十里地,八个山头,都是鹿大王的管辖之地。
主山叫做鹿王山,也就是她所在的地点。
妖怪们住得很集中,几乎都住鹿王山下的一个山谷,名字也通俗方便,叫做桃源谷。
吃素的妖怪,难免底气不足,生怕不小心碰到凶狠的野兽,也怕虎啸岭那边的妖怪们来找茬。因此都团结在鹿大王的身边,除了白泽这种爱到处逛的,其他妖们根本就是窝在家附近,哪都不去。
就连那巡山,也是马马虎虎,围着鹿王峰转个两圈就算了。
今天轮到“新郎官”,也就是这位大公鸡巡山。
它本名叫做“望日”,名字很霸气,也是喜好给各妖取名的鹿大王取的。只因大公鸡来历有些怪异,早早有这个新郎官的绰号,望日这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反而早就被众妖们忘记了。
新郎官见了凌云子倒是很客气,“道长回来了,我家大王正惦记着呢!”
它转过身又对白泽哼了一声,“白泽,你倒是精明,竟然与凌云子道长一路,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被新郎官不断威胁鄙视,白泽也是恼了,“你个死鸡,拿着根鸡毛当令箭,小心我一脚踹死你!”
卫小歌腹部不断抽筋。
可不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么!白泽用词真是犀利,一针见血,与“卸磨杀驴”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们常以畜生来形容他人,不想有一天妖们却也用得如此娴熟,并且更加的恰当,直接对号入座。
旁边的凌云子大约也领会到其中的奥秘之所在,早就忍不住笑得脸直抽抽。
“你踢得到我再说大话吧,我可是一只鸡,能飞的!”新郎官十分骄傲。
白泽的蹄子已经撩过去了,却见新郎官果然扑腾一下,飞起半丈高,身手还挺灵活。
鸡还是鸡,飞上天也会落下来,与鸟截然不同。新郎官刚落下,白泽就已经奔到跟前,又是一脚踹过去。不过新郎官也不是吃素的,与普通的鸡相比,灵活度不是一般的,立刻闪开,又飞到半空中。
两妖一边吵嘴,一边打架,你来我往,所谓鸡飞驴跳,万分热闹。
空中飘下数根鸡毛,卫小歌忙伸手接住。颜色实在鲜艳,改天用来做个鸡毛毽子给自家孩儿们耍,倒是合适得紧。
三个小娃娃也不懂什么妖怪不妖怪的,一点都不害怕,咯咯咯地笑得十分欢畅。
凌云子笑道:“行了行了,再打下去,鸡毛都掉光了。”
白泽嚷道:“还不是它嘴贱。”
新郎官哼了一声,抬头挺胸,气势虽然不落,却没有回嘴。大约是真的怕一身油光滑亮的羽毛掉没了,变成一只秃毛鸡,那可太难看了。
来到这妖怪云集的地方,原本众人还有些忐忑,此刻见了这只大公鸡,那丝最后的不安都去掉了。
心中均想,不过就是一些会说人话的动物罢了,有什么可害怕的。
长富咯咯笑了几声,偷偷对背着他的卫小歌说道:“鸡好吃。”
卫小歌慌忙扭过头,“嘘,不许说,小心大公鸡啄你屁屁。”
长富忙捂住自己的嘴。
幸好新郎官昂首阔步,一鸡当先,走在最前头,压根就没听见。
鹿王山势陡峭,不过并不需要去爬这座山,只要穿过山脚下的峡谷,就能进入众妖居住的桃源谷。如果没有人带路,想找到桃源谷的入口可真不容易。
藏在一大片密林的后面,并且被荆棘灌木给掩盖了。
峡谷入口极其狭窄,仅仅能容两三个人并肩而行,两边都是鬼斧神工削出来的陡峭悬壁。基本上,只要有一个武力高强的人堵在入口,绝对可以一夫当关。
“好地方,易守难攻!”卫小歌赞叹了一声。
凌云子笑道:“可不是,要不鹿大王也不会挑这个好去处扎寨安家啊!”
沿着蜿蜒峡谷朝前走,路越来越宽,卫小歌瞅见前方不远,出现了一个木头搭建的哨卡,里面似乎歪歪扭扭地坐着一只什么妖怪。
走近了一看,是一只穿着褐色长袍,看着很老很老的猴子在打盹。
真的很老,全身毛发皆白,竟然很人性化地长着白白的长胡子,白色的眉毛一直垂到肩膀。
老猴子睡得很沉,扯着轻微的鼻鼾,人都走过去了还没发现。不过,并没有人打算吵醒它,新郎官和白泽看都没看老猴子一眼,凌云子似乎也习以为常。
跟着他们,卫小歌很坦然地走过了哨卡。
鼻端却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她忍不住回头看了看老猴子,发现它那张毛脸红通通的,显然是喝醉了。这个门卫老头显然很不敬业,当值的时候竟然喝得酩酊大醉。
经过这个哨卡,走了没多久,前方变得开阔起来。
左边是一面极大的湖泊,清亮无比,波光粼粼,妥妥的国家一级水源,绝对无污染。
沿着湖的左边,搭建了许多看着像违章建筑物的房子,远远望过去,杂乱无章,横七竖八,高低不平。看样子只有百来户人家,卫小歌心想,妖怪似乎不多嘛。
大湖的右边却没有房屋,一大片地被隔成几个明显的区域,显得相当整洁,井井有条。
其中最大的一块,种的是茂密的草,应该浇灌得还算勤,这个季节还是显得有几分绿意。挨着草场的一片地,种的全是树,除了一些长青的松树,其他的树此刻都只剩下树干,看着似乎是各种果树。
更稀奇的是,竟然还有好大一片农田,不过因为已经收割了,只能瞧见一些枯黄的稻梗子撒在田间。
沿着大镜子似的湖的左边,大伙儿随着新郎官,向着那一大片违章建筑物而去。
一路上并没有什么其他妖怪出现,按照白泽的说法,都窝在家里呢,冬天冷得很,大约都躲在家中闲置着。据说过年都这样,除了睡觉就是扎堆聊天吃干果什么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