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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王炜便又重新恢复了前世的写手生涯,每天除了早上起来锻炼两个多小时外,其余时间都宅在家里写小说,期间,王炜以前的那些小伙伴像林凤矫的弟弟林永盛都曾来找王炜玩耍,但都被王炜连哄带骗的打发了,这让王炜有一种怪蜀黍的感觉,尽管现在的王炜也是个小孩。
这一蹲就是一个月,本来王炜还准备继续在写一段时间,但一件事情打断了王炜的计划。那就是林凤矫的爸爸生病了。
做为两个家庭的主心骨,林凤矫爸爸的生病,可谓是让这两个本不富裕的家雪上加霜。
医院的病房门口,林凤矫的妈妈不停的啜泣着,而王炜的妈妈则在一旁不停的安慰着。
“大嫂,你别着急,林大哥的身体不会有什么事的,你别担心。”“阿霞··唔唔··你说家龙早上吃饭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这就一会儿时间··就···就···你说这要是有个好歹的···让我们孤儿寡母咋么活啊。”
正说话时,急救室的门‘咔’的一声开了,里面出来一个三十多岁带着一副眼镜的中年大夫。
大夫一出病房门,就摘下口罩。对着林凤矫众人喊道,“谁是病人家属啊?”“我是,我是病人的妻子”林凤矫的妈妈一听医生喊家属,立马答应道。
“你丈夫得的是急性阑尾炎,刚刚我们已经给病人打了镇痛剂,但这只能止一时之痛,要想彻底根治,还得做手术,切除阑尾。”
众人一听要做手术,立马吓得不清,尤其是林凤矫的妈妈,‘扑通’一下坐在了地上大声嚎啕起来,使得医生不由眉头紧皱。
而一边的王炜一听医生说是阑尾炎顿时松了一口气,这病要是在几十年后那就是一个微创手术。做完一个月不到就可以痊愈。所谓阑尾,就是一条细长弯曲的盲管,在人腹部的右下方,位于盲肠回肠之间。是人体的免疫器官之一,可以分泌免疫活性的淋巴细胞,在人成年之后就会被全身的淋巴和脾脏所代替。因此成年人摘除阑尾为人体几乎没有影响。
王炜定了定神,看了看正在哭天喊地的林妈妈和一旁不知所措的
林凤矫兄妹。开口劝道:“婶儿,你别哭了,我林叔病并不是什么大病,这个切除阑尾的手术也就是在肚子下开一个小口,取出病变的部分就行了,况且那取出的阑尾也没什么作用,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的。”
正在哭泣的林母听一听王炜说这病并不严重,顿时止住了哭声,一边用袖子擦着脸上的眼泪,一边用着期冀的眼神看着医生,而本来眉头紧皱的医生在听完王炜的这番话后,眉头瞬间舒展开来。同时冲着王炜抛了一个赞许的眼神道:“这个伙子说的不错,阑尾炎并不是什么大病,在美国像这样切除阑尾的手术了十多天就可以完全康复了。”林母等人见医生这么一说,顿时长出了一口气。
王炜又安慰了一阵林母等人,然后悄悄的找到刚才说话的医生,
“医生叔叔,”医生一看是刚才那个说阑尾炎不严重的少年,心有好感,笑着说道:“小伙子怎么了。”
“叔叔,能不能问一下,我林伯伯的手术费是多少。”医生一听王炜问手术费,不由一愣,下意识的回答道:“两千多元。”“谢谢叔叔”得到答案的王炜对着医生道了句谢,便向外跑去。望着王炜远去的的背影,医生轻轻的笑了一声道:“很有意思的少年。”
林凤矫陪着母亲说了一阵话之后,突然发现不见王炜的身影,便让弟弟妹妹和王炜的母亲在这儿陪着母亲,自己去找王炜。结果正好碰见王炜问医生手术费。一听医生说手术费要两千多元,林凤矫顿时感觉天旋地转,太多了,这是林凤矫心里闪出的唯一的一个念头。要知道自己在电影院外卖票一年也就七八百元。
林凤矫一个愣神间,再去看时发现王炜已经不见人影了,林凤矫心烦意乱的回到母亲旁边,林凤矫的母亲见林凤矫回来,轻声问道:“阿凤,你刚才干嘛去了。”“哦,我去上了趟厕所。”林凤矫心不在焉的的说道。
此时的林凤矫满脑子都是医生说两千元的情景。到底从哪儿弄这两千多元啊,突然间林凤矫想起了前几天听一个在电影院的的姐妹说过,做舞女很挣钱,据说一个月要两百多,如果运气好的话,碰到个凯子,加上小费,差不多可以挣到五百多元。一念至此,林凤矫的想法便再也收不住了。
而这边,王炜跑出医院之后,一路飞跑回家,拿了大概有四万多字的稿子一路长跑到邮局,找了一家王炜比较熟悉的武侠小说出版社——真善美出版社,将稿子寄出,这才长出一口气。
回到医院,发现林凤矫的母亲正坐在林凤矫爸爸的床边,怀里抱着已经睡着的林永盛与林玉凤。“婶儿”
“哦,是阿炜啊,你阿娘已经回家了,阿凤也回家做饭了。”林凤矫的母亲回头一看见是王炜,答应道。
“是我,婶儿要不你先回去,阿胜和阿玉这么睡着会找着凉的,我在这儿陪着我阿伯。”王炜说道。
林凤矫母亲听了之后有些犹豫,王炜见林凤矫母亲犹豫,想了一下说道,“婶儿,你别担心,我在这儿没问题的,再说医生不是刚才也说了么,我叔这病不是什么大病,有个人陪就行了,不然你要是我叔病好了,你在病倒了怎么办”
林凤矫的母亲一听这话,想起刚刚王炜解释关于阑尾炎的情景点了点头说道:“那就麻烦阿炜了。”
“瞧你这话说的,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我可是我凤矫姐的小男人啊,也算是您和阿伯的的半个儿子嘛。”王炜见林凤矫母亲答应,笑着说道。
林母听了王炜这话,愣了一下,想到了什么,脸上瞬间泛起一道笑容道:“是啊,你阿爸和你阿伯当年曾经约定过,第一胎两人要是都生儿子就让结拜为兄弟,要是生一男一女,就做儿女亲家,可惜你阿妈怀的第一胎给流掉了。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五六年,才怀上你,因为阿凤比你大六岁多,所以我和你林伯伯也不好意思开这个口。本想着等阿玉在大一点和你妈妈说把阿玉许给你,今天给你这么一说···。”
王炜本来只是以玩笑的话说说,谁知竟牵扯出这么一段往事了,想到林凤矫的妈妈说要让林玉凤嫁给自己,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那个还穿着开裆裤,麻嘴鼻涕的小女孩,顿时满脸黑线,虽然看林凤矫的模样,根据遗传学来说,林玉凤长大应该也会十分漂亮的,但就目前而言,王炜还是忍不住心中一阵恶寒,王炜讪讪的笑了笑,赶紧开口说道:“婶儿,话怎么能这么说呢,以前的时候,有些地主家孩子媳妇比自己男人大二十岁的都有,我和我凤姐才相差几岁啊,没事儿的。”
林凤矫母亲一听这话,脸上的顿时乐开了花,作为一个母亲,林母其实挺希望林凤矫跟王炜在一起的,为什么呢,因为当时的社会风气,像林凤矫这样十六七岁的女孩,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龄,而林家比较贫困,根本不可能给林凤矫准备什么像样的嫁妆,所以林凤矫是找不到一个好人家的。
而王炜家虽然也不富裕,但王炜好歹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不用担心王炜以后看不起林凤矫,或者欺负林凤矫什么的,至于两人年龄的差距,直接被林母忽略了,作为一个生长在旧社会的女人来说,媳妇比自己男人大个六七岁是太正常不过了,再加上两家本来就有约定,所以林母觉得两人结合再天经地义不过了,说着一把拉着王炜的手,笑眯眯的道:“既然你都开口了,那等你阿伯病好的时候,我就跟你阿伯和你阿妈把你们两个的事定下来。”
王炜一听这话,脑子顿时‘彭’的一声,如同被电打了一样,‘尼玛,林凤矫竟然要做我的媳妇,这··这··这··到底怎么回事。’我跟阿娇好了,龙哥,杰克怎么办。
等林凤矫母亲带着两个小屁孩走了之后,王炜看了看因为打了镇静剂此时正在沉睡的林凤矫的父亲。在病床前找了把椅子坐下,没过一会儿就睡着了。这一个月王炜实在是太累了,每天几乎都是从母亲早上走开始写,一直写到晚上,硬是在一个月时间赶写了两百万字。这平均下来一天将近七万字,不累在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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