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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源死了,死的异常尴尬。
想他一代青年才俊、即将报效祖国的国家栋梁,竟然因为当街看小黄书被车撞死……
他死前死死的盯着染血的手机屏幕,想着明天新闻会写:某市大二学生因沉迷色-情小说,不幸车祸身亡……还没来得及断气的陆源顿时狂吐血,他用尽最后力气伸出手,只想把哪个龟儿子发给他的小黄书删掉,坑死他不说,他压根儿没看到具体内容好吗!无奈他的手只堪堪摸到手机边缘,眼中的神采就逐渐涣散,看上去更像恋恋不舍。
#哦。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陆源·死不瞑目
陆源也第一次知道,原来人死并不是马上消失,身体不能动,还有意识这个东西存在。就在陆源瞪着那些小黄文怨气突破天际即将引来六月飞雪的时候,陆源耳畔忽然响起清脆的叮铃,以及怪异的声音。
【叮,恭喜亲获得“至死不渝爱书者”称号,激活爱书者系统。我们将从亲的文库中随机挑选小说供读者亲亲身体验。】
这亲切的好似淘宝姐姐的软糯语调!
这感人肺腑的爱书者称号!
陆源懵逼了!姐姐你在对他说话么?
【我们为亲选中《快活修仙》,祝亲玩的愉快。】
等等,快活修仙?卧槽!不就是他刚收到的那堆小黄文中排名第一备注无节操无下限毁三观的种马小说吗!这是要干啥?陆源忐忑不安的内心带着点小激动,他思前想后,都只看出一个意思,这是要送他去种马世界成就雄图霸业啊!
陆源简直想仰天大笑!
平淡十八年,一朝终成英雄好汉!
属于他的时代到来了!
前途好似春光灿烂,把他刚扑街的伤害减淡不少,至于父母,陆源现在什么都做不了,到最后的最后,他也只能寄望他那个从小就稳重的哥哥了。想到这,陆源心里又有点难受,早知道,他就不嘲笑老妈在老爸屁股上画鸭子了,也不跟哥哥抢他的所有奖杯了……其实那些奖杯他都好好的放在箱子里的,不知道他老哥能不能找到……
陆源越想越伤心,接着眼前一花,视线天旋地转,仿佛失重坠入地狱无间一般。这一切发生的太快,陆源完全没有准备,当即被吓的抬手就抓,结果真被他抓到一个什么。他根本什么都顾不上,本能的就想把那东西往身边拽,那东西却宛如扎地生根般纹丝不动,陆源一恼死死的抱了上去……不得不说,抱着很有安全感!
片刻后,陆源的视线才渐渐清晰,脑海中的晕眩也逐渐消散,五感仿佛又恢复了正常运转。他目能视物,耳能闻声,鼻能识香,连心脏都跳动的砰然有力,一切的一切都在告诉陆源,他活了!
从生到死,从死到生,陆源很想唏嘘一番,可惜他天生与艺术细胞绝缘,小时候班花拒绝他的理由就是:你情书都不会写!陆源真诚的告诉她:我连作文都不会写。然后班花哭了。现在陆源的内心翻江倒海,满涨着情怀,急切的需要发泄出来,就见那百里浪花中澎湃着一句话:劳资胡汉三又回来了,灭哈哈哈!
不过他很快发现不对劲,他的眼睛确实能看到东西了,但是他的面前却飘着一层朦胧的金色光芒,最初他以为是他头晕脑胀所以眼冒金星,可是现在这光不仅还在,而且像温泉一样,让陆源觉得他整个人都泡在热水里。
这明显不对啊,明明没有水。
陆源一下就变得警惕还很紧张,就算把他过往的十八年加起来,也没有他刚刚经历的惊讶多。陆源不得不小心翼翼的探视,透过那些光晕,陆源看到一个宛如神祇的人,他全身被朦胧的金光笼罩,光线也随着他的呼吸加深或减弱。他垂着双目,在光线中晕染的俊逸五官让陆源莫名其妙心跳如鼓,他还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好看的人。不是颜控的陆源呆了一下,然后他发现他正坐在别人身上,臭不要脸的抱着对方,两腿夹在别人手腕上,换个角度就像别人托着他的两腿一样。
“……”这是什么鬼姿势!陆源顿时羞耻了,胸口好像有座火山爆发,把他的脸烫成猴子屁股。陆源几乎连滚带爬的跳开,目光不由得的恼怒。那人却一动不动,穿着月白色的圆领长袍,合着双目端端正正的盘坐在石台上,一头青丝如墨,由一支碧绿色的玉冠高高束起,怎么看怎么谦谦君子,也怎么看怎么超凡脱俗。
陆源火气没地儿洒,吭呼吭呼的喘气。两个问题:这是谁?他在什么地方?
好像在回应陆源的问题,陆源“看到”他心脏位置出现一本书?看的不是很清楚,所以陆源只是疑惑。那本书却突然出现在陆源手上,把陆源吓的差点扔出去。事实上他扔了,没成功。
这本书半透明,根本没有重量,在古青色的书皮上,厚厚的笔墨苍劲有力的写着四个大字:快活修仙。
陆源觉得他心在抽,嘴角在抽,连眼睛都在抽。一本小黄书,能不能不要把自己搞的像一本史书史记?很不要脸知道吗!陆源稍微冷静,也不想扔书了。他翻开书,书本竟然是古体字,而且用毛笔写成,同时那些字体像是化成无数的画面,朝陆源扑面而来。他一动不动,只能看着面前的那本书兀自翻动,过了好半响,那本书才合上飞回了陆源的胸口位置。陆源肩膀一松,整个人瘫坐在地上,像刚跑完马拉松全身都是汗,还喘不过去。他的脑袋中无数画面飞旋,又过了很久才停息。
陆源第一次用这么新奇的方式读书,又摸摸胸口,那书却不再有任何反应。现在他已经知道了整本书的内容,只是稍微有点混乱。
这本小黄书还知道遮羞,所有滚床单的情节都是一个画面带过,然而这一个画片带过的情节太多,陆源已经无力吐槽。他还看到了自己,和别人一样穿长袍,留长发,但陆源绝对不会认错,何况那人也叫陆源,是这本书的第一男配角。种马文的男配角!陆源怒了!
想想光棍一辈子的男配……
想想比猪脚他妈还圣母的男配……
想想同时爱着猪脚和猪脚众女的男配……
陆源只想大吼:这是怎样一个有病的世界!!
全世界都特么的有病,人人都爱男猪脚,个个爱的天崩地裂死心塌地死去活来!陆源就是里面大写的傻x,傻x中的领头羊,带领一大波人排队牺牲奉献自己……
脑残中的圣母脑残,妈蛋!
陆源抓起衣服下摆,确定就是画面里陆源穿过的一套衣服,他还清楚的记得这衣服是什么时候穿的,在什么地方穿的,穿着干了什么。就在这里,陆源干了一件大事,他偷袭了一个人,把对方弄到走火入魔,被迫修炼了这世界最邪恶的功法《封魔决》,成为这世界人人喊打的大魔头。也是这世界的终结*oss。
陆源看着在光幕里吐纳着呼吸的人,心肝一抖,又看到丢落在旁边的亮堂匕首,抖的更厉害了。尤其是想到这个人后来杀人如麻,为了报仇把他拿来养虫子就头皮发麻,恨不得离他千丈远,永生永世都不要看到对方。那些虫子太可怕了!陆源现在只想把匕首捡回来,然后有多远跑多远。
不是他不想马上跑,而是这匕首会留下找到他的线索。
陆源刚把匕首抓在手里,就听到噗的一声,一团血雾从他眼前飘过。刚才还白衣胜雪的人此刻嘴角留着血迹,单手撑着石台摇摇欲坠,陆源已经懵了,喃喃的道:“我什么都没做啊!你怎么会吐血?!!!”
不光吐血,他还晕了过去!
晕过去之前,他还看了陆源一眼!
麻辣个逼!这是陆源此刻的全部心情!
如果他现在跑路,以后对方把他当仇人的可能性是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