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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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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凌风如同豺狼虎豹,时而双手紧握鬼彻,奋力砍杀。

    “莱西,你这混蛋!老子要杀了你,你个伪君子,你个真小人。”凌风的刀锋与一个兽人的武器碰撞,只见兽人的武器立即就断掉了,凌风将刀刃迅速的插进兽人的心脏,兽人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瞳孔陡然放大百倍,好痛,好爽,凌风顾不得兽人那狰狞的面容,快速的抽出刀来去迎接接下来的战斗,喷出的血液将白皙的脸蛋染了个透彻,脸上尽显杀戮的本色。

    没想到杀人是如此充满快感德事情,怪不得时音那个时候也会露出轻蔑的笑容来。不,老子杀的可不是人,是兽人,拥有许多恶行的兽人,我可是男主,男主不应该是正义的化身吗?一言一行全部都是正义的化身,难道不是吗?

    “莱西,你给老子出来!来啊,老子让你吃我的肉,我的灵器是战斗类型的,来啊,吃了我,你们这些兽人不就可以进阶来,你们不就可以将你们的城主踩在脚下。来啊,混蛋们。难道你们就甘心作为低阶的兽人被你们的死城主唤来喝去,当做奴才一样的使唤吗?啊………来啊,混蛋们吃掉我就可以一步登天………”

    所有的兽人面面相觑,脚步停滞不前,无人再敢上前一步,因为那个叫做凌风的黑发小鬼的脚下已经累计来许多的尸体,再加上那该死的灵器,他们的兵器一碰就断,连近身的机会都不得,谁又敢上前自寻死路。

    如果这里要是一个拥有兽武的高阶兽人话,还能够与凌风一较高下,当然灵器与兽武相撞,必有一方会伤,灵器与兽武一旦断掉,兽人与人类顿时会化为齑粉,沦为尘埃。

    三观不正的男主当初都是,为什么他凌风就不可以杀,妈的,不就是装比,谁特么的不会吗,半年来,老子可是花费很多的努力,你不杀他,他就会杀你。这点道理,傻小白的凌风还是懂的,这和你不算计别人,别人也会算计你,这里可比那边的世界简单多,也直接多。有些时候你不去算计迫害别人,别人却挖空心思,想尽办法,来坑害你。这便是人。凌风虽然岁数不大,但是经历的东西倒是不少。

    凌风不想与人勾心斗角,所以整天,努力的把自己的存在感抹低,虽然不至于完全抹杀掉,但是凌风确确实实避免了许多的麻烦,比如自己已经消失了半年,除来自己的老爸老妈会急的是焦头烂额,在大街小巷里散发着寻人启事。老妈一定会逢人就问,请问一下,您见过我儿子吗我儿子已经消失不见了半年,一边说一边不停的用双手比拟着,个头那么大,那么高,皮肤有点黑,头发稍微有点长。说着模棱两口的话。

    老爸则是不停的抽着闷烟,对着老妈说,你是不是忘记来,咱们手里不是有儿子的照片,拿出来给他看一看不就得了。老妈会说忘记了。结果拿出寻人启事给他看一看。陌生人只是摇了摇头说,没见过。

    除了自己的父母会如此的在意自己,还能有谁,如果有的话,凌风不知道柳絮算不算是一个,凌风不知道胖子徐锦算算是一个,有可能现在的徐锦正如自己的父母给自己起的名字,前程似锦的发展。说不定胖子此时早就开着架布加迪,一身的阿玛尼,包包全部都是lv,或者是爱马仕。身上随便的一件小物件全部抵得上自己老爸老妈一年的薪水。啧啧,胖子不应该混的那么好吧。把他想的那么好干什么,凌风你这是别自己威风,长他人志气。你应该学会懂的攀比,学会炫富,胖子开布加迪算个鸟,爱马仕包包lv包包算个屁,阿玛尼算个屁。这些通通算个鸟。

    凌风可是未来福布斯富豪榜的第一名,凌风要把一架波音客机包场,不,专门定制一架飞机,让他飞到马尔代夫,夏威夷这些美女聚集的地方,然后再把这个场地给包下来让时音,南宫乐,露西儿,南宫乐,千本雪樱,乔衫一个个穿着比基尼,时音,嗯,黑色最好,最能把时音窈窕曼妙的身段给体现出来,该大的大,该瘦的瘦,该肥的肥该小的小,啧啧。

    南宫乐,银色的吧,就像南宫乐的头发一样,贫乳妹控,啧啧早就想要一个这样的妹妹了。千本雪樱邻家纯情少女的样子,就适合栗色的吧,其他人的泳衣全部对应他们的发色,然后给她们抹好防晒油,一个给个冲海里跳………

    光是想一想,凌风的内心就会觉得无比的满足,这可是凌风的梦想。虽然这梦想有点不切实际,不过都说了是梦想吧,如果都是切合实际的话,又怎么会配称为梦想。

    梦想迟早有一天会变成理想,理想就会变成现实。

    现在的胖子说不定此时正在宿舍里玩着电脑,一边打着游戏,一边用扣完鼻孔眼的手又顺势扣一下脚趾头,输了点燃一根烟,还会痛骂一句,草泥马的,坑货。说着诸如此类的话。早就把自己抛到了九霄云外。胖子是一个死党,也是自己唯一的一个死党。死党嘛,当然是有吃有喝,见面就会互损,不见面早就把对方忘记了,别说是徐锦,就是凌风也早就把胖子给忘记了。

    柳絮虽然三天两头又跑到自己家来向母亲询问,但是日子一久,人的脑袋就会删除一些不必要的记忆,凌风觉得自己就是柳絮脑袋里的不必要的记忆,一个一个傻逼一样的家伙,为什么那么在意。

    说不定柳絮现在又一头埋进自有言如玉,黄金屋的书本,还有一大堆的考题,哪里还会记得曾经暗恋她,叫做凌风的傻小子。

    有时候,凌风很奇怪老爸老妈会给自己起这样的名字,凌风总觉得爸妈在报户口的时候,是不是写错了本来应该是疯子的疯,老爸万一不小心多喝了一点酒,把那广字头给去掉了。要不然现在怎么会变的如此癫狂,和疯子没有什么两样。

    疯子此时正一手握刀,与兽人僵持着。夕阳把所有人的影子全部拉的好长,光看那些影子,就是如同巨人一般的身影。

    面对比自己强大的人,这些兽人无人上前,畏畏缩缩的样子实在是令人可笑。

    “喂喂,主人,你这家伙的脑袋到底是什么做的,现在正在激烈的战斗,你又在胡思乱想什么。万一这些兽人趁你发呆的时候一刀要了你的命。男主就这样狗带了,番剧圆满的画上了大结局。”小恶魔好心好意的提醒道。

    “放屁,本男主还没有开后宫的,怎么会那么轻易的狗带。这些妹子都是我的。”凌风说。

    “看来你这家伙被后宫漫毒害的毒害的不轻。如果我现在是恶魔的形态,我一定也能起大锤子一锤子把你砸死。”小恶魔语气非常决绝的说道。

    “………”凌风无语。

    “杀吧!杀了这个小子,吃来他的人,饮他的血,我们便可以进阶成为下一个阶段。好不容易找到这样宝贵的机会。吃了他,我们便可以将混蛋城主踩下来。”

    畏畏缩缩的兽人被如此一激,再加上凌风那几近癫狂的言语,纷纷重新燃起斗志,一窝蜂的像凌风涌来,勇猛而充满杀气。

    “妈的,今天老子就好好的装一回比。”

    “不用装哩,你本来就是。”小恶魔说。凌风无暇顾及小恶魔的吐槽,正想挥刀砍杀兽人。

    却只见刘大龙却是打开城门,率领一小队的高级骑士狂奔而来。顿时寂静的大地变的尘土飞扬,轰轰的马蹄声传到凌风的耳朵里,震得耳膜竟有些发痛。

    本来就已经所剩无几的兽人顿时被吓得丢下武器,仓皇而逃。比起进阶,成为下一阶段的兽人还是保命最重要。命保住了尚且还有机会还有可能进阶成高阶,命若是没了,一切便都是没了。

    “将军还追吗?”一个骑士询问道,

    骑在马背上的刘大龙笑道:“不必追了。他们的城主早就逃里,诛杀这些小喽啰又有什么意思。”刘大龙把眺望远方的目光,转移到凌风的身上询问道:“小鬼你叫什么名字。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狠辣的人,斩杀兽人的样子如同死神一般,眸子里丝毫没有犹豫。”

    乔衫命弗雷德解开防护罩,快步走来。

    “我叫凌………”凌风有气无力的抬着头说,垂着眼皮,话还没有说完,便一头向坚硬的地面,却被时音一个上前的疾步,不偏不倚,稳稳实实的跌落在时音柔软的怀抱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