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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太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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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岁,是指一种人,一种你得罪不起的人。——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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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城是幻魔大陆一座庞大的城堡,地处洛奇郡,两大帝国交界处,隶属亘古帝国。

    建筑风格同时受到东方亘古帝国和西方魔龙帝国的影响,城内既有富丽堂皇的楼阁神庙,又有气势恢宏的城堡教堂,一派东西方文明交汇的气象。

    独特的地理位置,造就了轩城独特而繁荣的城市文化,东西两大帝国各类修士汇聚于此:魔法师、道士、战士、游侠、盗贼、歌妓、雇佣兵等等,每天都上演着数不清的精彩故事。

    轩城以西,魔龙帝国以东,中间横卧着莽古山脉和魔兽森林,千百年来人迹罕至,期间魔畜横生、妖兽纵横,由于高阶魔兽体内的晶核可用于锤炼兵器,或者作为炼丹原料,所以这里也成了修士们和武器商人的天堂,经常有高手组队甚至孤身深入森林,猎取魔晶获利。

    黄昏,城外古道,十几个雇佣兵骑着战马边走边聊,人困马乏,盔甲凌乱,更有道道血迹,显然刚刚经过一场恶战,但士兵们脸上,却洋溢着难以名状的兴奋。

    “刚才那魔法师和金狼两败俱伤,结果便宜了咱们,这一票儿抢的真他妈爽,哈哈。”一个新加盟不久的雇佣兵兴奋道。

    “爽你妈,下次冲锋你再敢躲后边,老子一刀劈死你!”旁边一个刀疤脸老兵骂道。

    金狼是比较罕见的魔兽,通体金色鳞片覆盖,金狼晶核,随便在哪个郡最少也能卖到三千金币,一个雇佣兵平均年报酬也就二百金币左右,也难怪他们喜形于色,何况这趟买卖还是坐山观虎斗,捡漏儿得来的。

    雇佣兵大多都是强盗,杀人越货是家常便饭,敢进魔兽森林混的雇佣兵,都是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玩命的主儿。

    说话间一群人已经抵达轩城城门,城门高耸入云,极为雄壮,通体由材质坚硬的玄武岩打制而成,门上雕刻着纷杂而又绚丽的巨大花纹,古朴而又震撼。

    城门前摆着一把深色的檀木椅子,椅子上大摇大摆坐着一个少年,少年一袭丝质白衣,脚蹬步云履,身披一件宽大洒金边月白色袍子,干净的一尘不染,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公子。

    少年年纪十五六岁的模样,五官精致,轮廓分明,眼睛炯炯有神,此时,漆黑的眸子正上下打量这群雇佣兵。

    “小鬼赶紧滚开,被战马踩断腿,老子可不负责。”一名雇佣兵喊道。

    一天到晚刀口上舔血,这群雇佣兵干的是玩命的买卖,打惯了恶仗,见惯了场面,脾气大的很,此刻若不是看这少年出身富贵,早就直接打马横冲过去了。

    “看几位大哥的样子,是第一次来轩城吧?”丝毫没有气恼,少年笑眯眯看着这群人。

    “关你屁事,再废话弄死你!”雇佣兵们很不耐烦,鏖战归来,此刻他们只想着赶紧找个风月之所,喝最烈的酒、干最骚的娘们儿,哪有心情闲聊?

    “你们身上粘着金狼的鳞片儿,莫非干死一条?”漆黑的双眸之中精光一闪,少年有些兴奋。

    “哎呦?”强盗们一怔,顿时上下打量了少年几眼,道:“看不出你个臭小子还有几分眼力!”

    小小年纪,一个照面就看出他们猎杀了金狼,很显然,这少年绝非等闲之辈,强盗们也不由重视了几分。

    少年微微一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道:“来轩城不就是想卖晶核吗?卖给我得了。”

    “我靠,口气不小啊?”那雇佣兵队长眼睛一亮,道:“小子,既然如此,你报个价儿听听。”

    少年微笑着伸出三根手指,士兵们心里一凛,心想:“想不到这小子还是个老手儿。”

    金狼晶核,三千金币是市价,少年给的价格显然很是公道。

    雇佣兵队长心里盘算:“看这小子衣着谈吐,定是大家出身,这种公子哥儿人傻钱多,不狠狠宰他一刀,更待何时?”

    主意打定,雇佣兵队长大笑一声道:“三千?你小子打发要饭的?跟你家大人说一声,少了五千不卖!”

    “成交。”

    没有丝毫停顿,少年轻轻点了点头。

    “我靠!”

    雇佣兵们一惊,“什么情况?根本不还价!这小子肥得很啊!”

    几个士兵开始交头接耳,目光已经不怀好意:他们只是过客,此刻上去夺了这小子身上的几千金币,然后打马走路,抢他娘的一票,岂不痛快?

    “吓!你家里人倒真放心,给你这么多钱拿身上,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强盗?”

    雇佣兵队长干笑一声,目光往四下打量了几眼,开始观察周围城门守卫的位置,很显然,他已经准备动手了。

    “你身上真的有钱?”队长舔了一下嘴唇,就像一只饿狼盯着小肥羊。

    “叮咚!”

    少年隔空扔出一个大钱袋子,掷地有声,钱袋很鼓,落在了士兵和少年中间,“不就是钱嘛,这玩意儿小爷不缺”。

    一个瘦高个儿强盗立刻冲过去一把抓起钱袋塞进了怀里,旋即狂笑起来,“哈哈,弟兄们今天运气真他娘的好啊!刚刚抢了头金狼,现在又遇见这么个笨小子。”

    “钱你们拿了,金狼晶核可以给我了。”少年很开心,笑容干净的像个天使。

    “给你妈,兔崽子看好了,我们就是传说中的强盗!”瘦高个儿士兵狞笑起来,其他士兵也跟着疯狂狞笑,“哈哈,哈哈哈哈…”

    强盗们笑的很得意,少年却面不改色,只是笑眯眯看着。

    强盗头目突然感觉哪里不对,一种莫名的危险感涌上心头。

    “停!”

    雇佣兵队长大喝一声,强盗们的狂笑被打断,面面相觑之后,疑惑地看着首领。

    那个瘦高个强盗心中略过一丝不满:“队长最近真是越来越古怪,这怎么还不让笑了?”

    “咻!”一只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来的利箭,瞬间就射进了瘦高个儿强盗的眼睛,箭很长,霸气而精致,箭头为精铁打制,穿透力极强。

    “爆头!”一个欢快的声音响起,似乎是从旁边高耸入云的箭塔上传来的。

    “被你抢了,你十七个了,我还差你两个。”另一座箭塔上也传出一个声音。

    “我操,竟然有埋伏!”强盗们顿时骇然失色。

    本以为自己是狼,这少年是肥羊,哪里知道这少年不但不是肥羊,还居然是他妈的鱼饵。

    少年引他们过来,旁边一大堆弓箭手拿他们当靶子练射箭,甚至还相互比赛取乐,这都什么世道儿?

    雇佣兵队长不愧见过世面,一瞬间就知道他们进包围圈了,这种时候,硬拼没有用,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缓和矛盾。

    道儿上混了这么多年,见风使舵,那可是他的拿手好戏,只见他突然就转变了脸色,朝着地上同伙儿的尸体破口大骂道:“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抢劫?这种傻逼,死有余辜!”

    强盗们一愣,旋即反应过来,一个个都满脸无辜地看着那少年道:“尊敬的少爷,我们可都是老实巴交的生意人,您可千万不要因为这个败类一时冲动,而迁怒于我们全体。”

    “好说,金狼晶核给我,钱还是归你们。”少年很客气,微笑依旧。

    “给!给!给!”

    雇佣兵队长如获重释,慌不迭的从怀里掏出晶核扔给少年,赔笑道:“就按小爷刚才开的价格,我们只收三千金币就好。”

    此刻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强盗队长心里也清楚,五千金币是别指望了,能给三千就不错了,真要是万不得已,为了活命不要钱都得认了。

    少年一把接过,仔细看了两眼,不急不缓的放进怀里,道:“很好,成交。”

    松了一口气,那队长连忙朝着旁边使了个眼色,一名肥胖的强盗小心翼翼地走到死去同伴的尸体旁,从他怀里掏出了那个钱袋子,雇佣兵们顿时松了一口气:虽然死了个同伴,好歹钱还是拿到了。

    众匪不由庆幸刚才自己没有抢着出手,果然是“人在江湖飘,箭射出头鸟。”

    再仔细想想:“嘿嘿,少了个分钱的岂非更好?瘦子真他妈是个笨蛋!”

    然而得意了不过两个呼吸的时间,胖强盗的惊叫声突然响起,“不好!头儿,这他娘的是一袋儿铜币!”

    “什么?”队长接过袋子一看,顿时傻眼了:果真是一袋子铜币,在幻魔大陆,一个金币相当于一千个铜币。

    “你……你不是说三千金币吗?”队长怒道。

    “谁说三根手指就是三千金币?”少年反问。

    “这是市价儿,金狼丹哪里不是卖三千多金币?”

    “三根手指,三个金币,我报的价儿,难道不够清楚?”少年一脸无辜的样子。

    “放屁!你这简直就是强盗!”旁边的胖战士大怒,哐啷一声拔出战刀。

    这话说的义愤填膺,却忘了其实他自己才是强盗,习惯了杀人越货,突然被人黑吃黑,一时间还真适应不了。

    “咻”

    “咻”

    两只利箭突然破空而来。

    “铛~”胖战士的战刀被第一支箭射断。

    “噗~”接着手掌被第二支箭射穿。

    “啊!我的手!”

    胖子杀猪般惨叫起来,声音听起来好像菊花里猛的被人塞进一个烧红的秤砣。

    两旁箭塔上,突然响起了一个雄壮而又充满威严的声音:“下面的蠢货们听着,凡有冲着轩家少爷拔刀的,射手;开骂射嘴;瞪眼射眼;敢掏暗器的,直接爆头。”

    一群雇佣兵顿时脸色苍白,手掌被射穿那个全身抖的像个筛子。

    “轩……轩良!你就是那个轩城小霸王:轩良?!”

    强盗们突然想起了传说中那个令人谈虎色变的轩城小霸王,传说他最喜欢扮猪吃虎黑吃黑,杀起盗贼来那可是从来不带眨眼的。

    “头儿,惹正主儿了,咱们还是认栽吧。”一个师爷模样的士兵满脸悲催道。

    “妈的,撤!”雇佣兵队长狠狠跺了一下脚。

    然而已经走不了了,轩良挥了挥手,护城卫队立刻跑步上前,截住了他们的去路。

    轩良笑嘻嘻地看着一群雇佣兵,“你们刚才不是问我,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做:强盗?”

    雇佣兵们却笑不出来了,眼前这少年天使般的笑容,此刻看起来却像一把锋利的刀,随时可能见血,弄不好,会死人的。

    “你们自然就是强盗,因为凭你们几个的实力,还远不够杀死一头金狼,必定是坐山观虎斗,渔翁得利抢别人的。”

    强盗们又怒又怕,心里直叫命苦,刚才还想去怡红院干最骚的娘们儿,现在只求能把根留住就不错了。

    “我也问一个问题,你们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太岁?”轩良道。

    “太岁?”一群强盗面面相觑:“少爷是说用来煲汤的那种白色大蘑菇?”

    “少爷喜欢那种大蘑菇?我们可以去为少爷挖!”

    “对对,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我们愿意去为少爷挖大蘑菇!”

    盗贼们仿佛看到了一线生机,心中暗道:这小子似乎喜欢什么蘑菇,找个机会上山就他娘的开溜不就完了?

    “晕!没文化就是可怕!”轩良有点儿抓狂。

    “不是说煲汤用的那个太岁,小爷说的是‘太岁头上动土’,里面那个太岁。”

    “少爷是说……在轩城,你就是太岁?!”强盗们突然明白了,然而已经晚了。

    一时间箭如雨下,遮天蔽日,一群雇佣兵连刀没来得及拔出来就全部变成了刺猬。

    “我操!真他妈黑……”雇佣兵队长刚想仰天长啸,脸上就被射了七箭。

    顷刻间,群盗毙命。

    “哈哈,老大得手了。”一群少年突然从城门后面冒了出来。

    “这票儿买卖挺肥,收尸去!”一个胖子扬手打了个清脆的指响,他叫猴子,却胖的像猪。

    “老规矩,装备归你们,钱归我。”轩良冲猴子扔了一句,转身走开了。

    “把这群丧尽天良的挖坑埋了,身上值钱的都搜出来。”猴子安排的井井有条。

    一群小哥们手脚麻利,一会儿就办妥了:杀人越货,毁尸灭迹,干的得心应手。

    “哈哈,发财了,猴哥,一堆好东西呢,还有733个金币。怎么分?”问话的是个大个子,大眼睛宽嘴巴,他叫匹夫。

    “东西咱们分了,金币上缴老大,这年头儿,老大手里也没有余粮啊。”猴子满脸的赤胆忠心。

    “上缴多少?要不要揩点油出来?”匹夫问,一群小哥们儿也眼巴巴的看着猴子。

    “废话,难怪人家都叫你匹夫,自然是要留个零头。”猴子冲他眨了眨眼。

    “知道了,那咱们留下33个金币,交700个金币给老大。”匹夫急忙道。

    “放屁!”狠狠瞪了匹夫一眼,猴子重重摇了摇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又怎么了?”匹夫被骂的一头雾水。

    “嘿嘿,是咱们留下700个金币,缴给老大33个金币!”朝匹夫脑袋拍了一巴掌,猴子狡黠笑道。

    “猴哥英明!”匹夫恍然大悟,喜形于色,心里却道:“我靠,让猴哥干二当家,难怪老大手里没有余粮了。”

    ……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