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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夕阳下的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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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路旁站着一个女流*氓……”

    今天几家双木电器的营业额较高,等到林默对完账后天色也晚了,于是他就抄小路回家。≥ ≦暮色下,九岁的男孩轻松的唱着歌,小巷里的狗儿们也此起彼伏的应和着。

    “嗯!”林默放缓了脚步,一种危机感让他有些毛骨悚然。

    不对!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急,不好!

    林默打量了一下四周——都是围墙,以自己现在的弹跳和身高不可能攀越。

    “该死!”前面也传来了脚步声,听声音应该是两个人。

    “是谁?”这个疑问在林默的脑海中一闪而逝,现在可不是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

    林默把腰间和皮带扎在一起的链条抽出来,然后卷成一圈,外表绝看不出是什么东西,自己现在有些树大招风,钱多人小容易被人觊觎。所以他随身就带了这件武器。

    “看你往哪跑!”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从后面追了上来,矮塌的酒糟鼻兴奋的红,一双布满红丝的眼睛露出残忍的凶芒。

    “赵老大?”曾经暗地里查探过赵家五金店的林默马上就认出了来人,赵家的大儿子,江湖人称——赵老大。

    “哈哈!终于堵住了这小崽子!”前面来了两个长混子。

    “看来今天是不能善了了!”林默的脸上闪过一丝决然,就算是自己现在呼救,按照现在的世俗人情,估计两边的人家还会兴致勃勃的爬墙观战,事后意犹未尽的把今天的事情作为谈资,够他们吹上半个月的——和混子打架的都不是好人,不管你多小。

    林默把链条在手中缠了几道,以免等会儿脱手,虽然重生以来自己每天都坚持锻炼,可九岁之龄和成年人之间的力量差距是天壤之别,九岁孩童暴打多名暴徒?那只是小说里的yy。

    当林默看清了三个混子都没有携带武器之后,心里松了一口气,大概是赵老大认为三个成年男子就足以解决自己这个稚童,所以就空手而来,不然的话……

    “赵老大,你们想去北疆挖煤吗?”林默缓缓的调匀自己的呼吸,开始了心理战。

    “哈哈哈!”赵老大仰头大笑,酒糟鼻红得紫。

    “老子现在把你打残了,公安局知道是谁做的?草溪河深得很咧!大不了把你丢进去,最多是几天,里面的大鱼就会把你啃得干干净净。”

    赵老大满脸的快意,自从家里的面馆被封之后,他就把林默恨之入骨,别人不知道,他赵老大怎么会不知道林家的面馆就是林默在做主,羡慕嫉妒恨之余,他又开了一家五金店,还是跟风林默,开始的时候生意很好,利润更是让他做梦都能笑出来,可是劣质商品终究不长久,很快,赵家五金店又开始冷清起来,前次他一口气进了不少的货,连家里的老底都抵押出去借钱了,催债的人每天都来堵门,心烦意乱之余,看着双木电器的生意火爆,赵老大就心生恶念,“把这小崽子废了,然后自己一统五金江湖!”经过几天的缜密观察后,于是就有了今天的伏击。

    “你们都想挨花生米吗?赵老大现在干的事情可是杀头的买卖,悬崖勒马还来得及。”看到赵老大铁了心的想把自己废掉,林默就把注意力转向了两个帮凶。

    两个混子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犹豫,赵老大事前许诺每人一百块钱,可…如果真的事了的话,这真是要掉脑袋的啊!

    八二年的从江市治安开始混乱,大批的无业人员在社会上晃荡着,没有钱怎么办?抢!勒索!没有女人怎么办?调戏!抢!于是严打的兆头已经浮现。

    “别听他的,三个大人难道还解决不来一个小崽子?事后一百五!”赵老大知道现在不是吝啬钱财的时候,于是又加了五十。

    果然,人为财死,两个混子的脸上浮现了一丝红晕。

    心动了!

    一百五十元可以买多少斤包谷酒?在这茅台散酒才五元钱一斤的时代,自行车一百五十元的时代,拼了!假如自己每天骑着辆永久载重自行车的话,那些姑娘想必会乐意上车的吧?这可是身份的象征。心动不如行动,两个混子慢慢的围了上来。

    乱敌已是无果,林默的心里一片冰凉,手中的链条被冷汗打湿。

    “来人呐!杀人了!”林默的喊声震彻小巷。

    “没用的,你就算是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

    可惜林默等的就是这一刻,就在三人肆意嘲笑的放松一刻,林默动了。

    “啊…”

    链条重重的抽击在赵老大的胯下,他当即双手抱住下身,像只孵蛋的母鸡跪倒在地。

    林默越过赵老大的身体,向着来路狂奔,秋天的夜风在耳边掠过,男孩的热血在喷薄。

    赵老大挣扎着说道:“抓住他,快!不然咱们都得去北疆挖煤…”

    两个混子如梦初醒,他们捡起地上的砖头追了上去,两边的墙头上出一片感叹。

    “真没用!三个大老爷们的都抓不住一个孩子,吃饭去!”

    “今天这赵老大可是吃亏了,不知道以后还能硬得起来不?哈哈哈!今晚喝两杯,真是热闹!”

    夕阳下,林默在奔跑着,身后的脚步声和喘息声越来越近了,眼看着还有二十米就要跑出巷子,林默的眼中却是一片决然。

    来不及了!身后的人已经到了伸手可及的地方。

    林默蓦然回身,手中的链条重重的挥打出去,手心的汗水随之洒出。

    “啊…小崽子,老二,拍了他!”

    一个混子的脸部中招,斜着的一道伤痕从额头延伸到下巴,左眼一片烂污,有些晶体从眼角流淌出来。

    “噗!”

    虽然林默极力的躲闪,一块砖头还是擦过了了他的左肩,单薄的蓝色外衣阻挡不住冲击力,林默感觉自己的左手已经抬不起来。

    “嘭!”

    林默被一脚踢得向后飞去,肚子里翻江倒海的绞痛。

    “林默,……”迷迷糊糊间,前世林娜在分手时说的话再次涌入林默的大脑。

    “啊…”林默的双眼通红,前世我孤独面对着这些冷酷,可退缩了吗?没有!

    “去死!”

    林默的链条再次挥出,抽打在混子的腋下,遭此重击,混子捂住左腋,痛苦的抽搐着。

    腋下,是人体神经密布的地方,遭到重击可至麻痹。

    林默起身,一脚重重地踢在混子的胯下,他顿时蜷缩在地。

    “叮叮叮!”

    “牙膏皮换叮叮糖喽!”巷子口来了一个换牙膏皮的小贩,带着一身的斜阳,他施施然走来。

    “大叔!麻烦你帮我叫人,我被人抢了。”林默强忍着肩头和腹部的刺痛,向小贩求救。

    “啊!”卖麦芽糖的小贩看到地上躺着两个不知死活的人,惊声尖叫。随即,年幼的林默换取了他的同情心,他丢下担子,脚步匆匆的往外面跑去。

    “完了!”林默以为小贩跑了,所以有些绝望,他支撑着身体蹒跚的向口子走去。

    “小杂种,看你还跑!”缓过劲来的赵老大终于追到了这里,他狞笑着向林默走来,只是走动时两胯间有些不自然。

    林默的心里一片死寂,看来自己是在劫难逃了,前世的岁月在他的脑海中走马灯似的闪过。

    “快,里面有个孩子被人抢了!”这时,巷口传来一片嘈杂,混乱的脚步夹杂着铁锹钢钎拖地的摩擦声,林默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还是好人多啊!

    赵老大闻声就想跑,可胯下的疼痛让他的度快不起来,马上就被几个壮汉压在身下。

    “走!”几名壮汉把三个混子绑了个严实,巴掌用力朝他们的头上拍打着,大群人簇拥着他们出去。

    “娃儿,还走得起不?要不叔叔背你?”一个中年男子大概是知道办案的程序,所以要送林默去公安局。

    “大叔,我没事。”林默撑着慢慢的起身,在男子的扶持下,向公安局走去。

    一路上汇集的人越来越多,熙熙攘攘间,几百个人都到了公安局的门口。

    “怎么回事?”公安局的值班民警看到三个鼻青脸肿的男子问道。

    八十年代的老百姓抓到小偷和抢劫犯就是一顿暴打,只要是不打死人也很少会被追究,所以民警并不吃惊。

    “这几个土匪抢劫那个娃娃,结果被我们现了,就绑来你们这里。”

    “给他们一颗花生米,太坏了,连小孩子都抢!”

    “应该把他们打死在这里,一群祸害嘛!”从江市的彪悍民风显露无疑。

    “好了,好了!”一个民警进去摇电话,另一个民警随口点了几个人,让他们把三名歹徒拉进去,这个时代的军民团结如一人可不是开玩笑的,大家都踊跃的报名,最后还是最彪悍的几个得以入内,他们雄赳赳气昂昂的踢着三名歹徒的屁股,大声的吆喝着,在其他人的羡慕眼光中进了公安局。

    而林默则是由一个大叔扶进去,身后是一片嘈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