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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买到合适的礼物

作者:昭昭若如云端月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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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们买肉非常困难。

    就是县城里面,想要买肉也要起大早来排队。

    所以家中有一个在屠宰场上班的,那就十分吃香了。

    因为他们可以买到内部肉。

    林家的肉也是年前大队里面分的肉。

    他们用了不少盐巴给熏成了腊肉。

    也只有这样,才能管得够久。

    饶是如此,他们家的肉也吃完了。

    去年才养10头猪,上交了5头的任务猪之后,就只剩下了5头。

    全大队分,一家也才能够分到几斤肉。

    林家壮劳力多,分得其实也不少,只是之前农忙的时候,苏大妞看着肉要坏了,就给全部做了。

    还好全部做了。

    平时吃的时候,她能够藏起来一部分。

    可是分家的时候,却是分的结结实实的肉。

    这不是分肉,这是在割她的肉啊!

    国营饭店一如既往地生意不错,就算此时不是饭点,里面也坐了好几桌人。

    苏大妞拿着钱票熟练的上前点菜,她问林粥粥,“粥粥,你想吃点啥?”

    林粥粥想到苏大妞刚刚点的那些,大早上的,吃那么油腻真的好吗?

    “就你点的那些吧!应该够吃了。”

    “那好,先就这些了。”

    林大顺看着眼前的国营饭店,他的目光中满是怀念。

    这个国营饭店,前世的时候,倒闭了被人盘了下来成了私人饭馆。

    因为大厨也不是原来的大厨了,所以味道变了。

    再之后他和大妞年纪大了,出去打工也没人要,挣不来钱,就再也没有去外面吃过。

    也不知道国营饭店的大厨去了哪里。

    因为他们来的时候,别人已经吃上了。所以就只做他们点的东西,速度还挺快的。

    林大顺吃了一口,心里不禁有些感叹,诶,就是这个味!

    吃完了之后,他们就先去了供销社。

    他们县里一共有两个供销社,他们去的是林粥粥上次去的那一个。

    供销社的东西还挺多的,但是林粥粥明面上只有四块多。

    虽然她这段时间以来,靠着体验版商城赚了一小笔钱,可是她到底不能够拿出来。

    所以林粥粥心中盘算着自己有什么可以买,但是也有纪念价值的。

    她看到了一双白色的鞋子,看起来是最接近她的审美的。

    “你好同志,那双白色的鞋子多少钱?”

    一开始的时候,林粥粥觉得叫“同志”两个字,真的有一种让人小尴尬的感觉。

    可是叫习惯了,她觉得也就还好。

    售货员顺着林粥粥指着的手看了过去,“你说的是白网鞋吗?那个两块五一双不要票,你要吗?”

    “那旁边的那个鞋子呢?”

    “回力鞋四块三毛一双,也不要票。”

    林粥粥眼睛一亮,四块三毛,刚好她买得起,还不要票,简直就是她的天选啊!

    而且一双鞋子,虽然和她开始设想的有纪念意义不一样。

    可是它很实用啊!

    要是好好爱惜的话,可以穿很久。

    堂姐的鞋子大多都是布鞋,布鞋虽然也很好啦,可是还是得有几双撑场面的鞋。

    堂姐家也给她买了一双办婚礼的时候穿的皮鞋,她也刚好可以给堂姐买一双回力鞋。

    俗话说人靠金装马靠鞍,堂姐到时候去随军的时候,就可以带上这双鞋子。

    林粥粥也注意过,堂姐的脚看起来和她的差不多大。

    所以要是36码的鞋子,一定能穿上。

    但是保险起见,她决定买37码的。

    苏大妞一看,就知道自家粥粥是看上那个回力鞋,想把它买来作为林余余的结婚礼物了。

    可是这个回力鞋四块三毛一双,送起来有些心疼。

    可是自家粥粥好不容易想到要送什么东西,整个人也不像前段时间那么愁了。

    苏大妞决定,一定要把这双鞋子给拿下。

    “同志,要,给我拿双37码的。”苏大妞赶在林粥粥之前开口。

    她和林粥粥不一样,她一眼就可以看出林余余穿多大的鞋子。

    这是她做了这么多年鞋子的经验。

    “好嘞!”那个售货员本来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想到他们还真的要。

    她直接就找了一双37码的回力鞋出来,递给了苏大妞,同时把钱拿走,并且熟练地开始给苏大妞找钱。

    其实她也喜欢这个回力鞋,搭衣服肯定好看。

    只是四块三毛一双,她能够买得起,只是有些舍不得买。

    林粥粥拿到鞋子有一种被惊喜到的感觉,这个回力鞋居然是软底的,就用手按一按就知道这个鞋子穿起来一定很舒服。而且底部还是橡胶的。

    她在后世的时候买过一双回力鞋,鞋底很硬,走起路来都有很大的声音。如果穿起来跳一跳,更是“邦邦”作响。

    看林粥粥喜欢,林大顺也说了一句,“再来一双36码的。”

    本来他是在看皮鞋的,现在的皮鞋材质很好,是真材实料的。

    他之前说给粥粥买一双,可是却没有时间来县里。今天本来打算给粥粥买皮鞋,结果就见她那么喜欢这个回力鞋。

    林大顺的意思是,自家闺女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啦!

    苏大妞也注意到林粥粥的表情,她也跟着附和道:“对,再给我们来一双36码的。”

    林余余有的,她的闺女也要有。

    售货员羡慕的看了一眼林粥粥,她当时还没有出嫁的时候,她的爹娘对她可没有这么舍得。

    至于为什么售货员觉得林粥粥是他们两个的女儿。

    是因为其实林粥粥跟苏大妞还是长得蛮像的。

    还有林粥粥的鼻子,像极了林大顺。

    高高挺挺的,还带着一点点驼峰。

    “来,这是你们的36码的回力鞋。”售货员再次拿了鞋子来。

    “谢谢同志。”苏大妞再次给钱。

    他们在供销社看了看,苏大妞还在这里买了一罐黄桃罐头。

    这个黄桃罐头是真的很好吃,甜丝丝的。

    苏大妞想着,买来给自己女儿尝一尝。

    买完了东西之后,苏大妞和林大顺打算去黑市换点票,让林粥粥拿着东西等他们。

    还把最后一点肉票给她,让她去国营饭店买点肉包子馒头啥的。

    林粥粥欲哭无泪,她也很想去黑市的好吗?

    可是她手中的篮子必须得提着,她也明白爹娘的顾虑,这个篮子里面的东西,要是被红卫兵抓到了,那可不得了。

    爹娘去只是换一些好携带的票。

    如果是她自己,她还可以放在仓库里面,可问题是现在不是只有她一个人。

    不过这一趟也没有白来,起码她知道了黑市的地址,也知道进入黑市的具体方法。

    这进入黑市,必须得给一分钱当门票费,不然都不给进的。

    而且这个黑市还是固定在一个地方。

    这让林粥粥有些怀疑,这个黑市“背后有人”。

    不过这也跟她无关就是了。

    她回了国营饭店,买了馒头和肉包子,就站在国营饭店外面等林大顺和苏大妞。

    她等了一会儿,就看见林大顺和苏大妞二人满脸笑意地过来了。

    林粥粥心中暗叹,看来爹娘的这一趟收获颇丰。

    “走吧粥粥,我们得赶紧去县门口了,不然老刘他就回去了。”

    赶车的刘大爷跟苏大妞他们一个辈分,因此他们就直接称呼其为老刘。

    “好的。”

    他们回到了红旗大队。

    因为今日的行程林粥粥三人都挺满意的,所以他们三个人的脸上带着很明显的笑意。

    林大顺和苏大妞是因为今日他们两个运气好,换到了不少的票。

    林粥粥则是因为了却了一桩心事。

    这让红旗大队的人猜测,林家三口一定是去县里国营饭店胡吃海喝了。

    要是他们也去国营饭店,点上几个肉,他们脸上的笑容也可以这么灿烂。

    听到这个传言的红旗大队的一些死守着一大家子坚持不分家的老人心碎了一地,他们忍不住想,要是自己也分家了,是不是也能去国营饭店搓一顿。

    要知道,他们之中的有一些人,这一辈子都没有去过国营饭店啊!

    红旗大队的年轻人则有些心里面火热热的,他们心想,等自己上了年纪之后,也把全部的孩子给分出去,到时候他们也可以过上林大顺和苏大妞两口子这样的生活。

    想想就恨不得自己马上娶妻结婚要小孩,更恨不得小孩子直接长大成人。

    林大顺这边。

    他们一家三口回了家,苏大妞就看见林大妮带着林二妮三妮在家中玩,吵吵闹闹的,好心情一下子就没有了。

    她心里想着,也不知道那个房子什么时候才能够起好,这样她就可以让他们早点搬出去。

    林大妮知道自家爷爷奶奶和小姑要去县里,知道他们买了东西,可是她却不敢上前去要,她只是看了他们一眼,打了一声招呼,就回去自己玩自己的去了。

    林二妮和林三妮自然是也跟着打了声招呼。

    林大顺和苏大妞若有若无地点了点头。

    他们中午吃的是买的馒头和肉包子。

    苏大妞忍不住感慨,还是精细粮好吃一些啊!

    没关系,他们国家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富强的,等到后面,他们就可以天天吃精细粮了。

    下午的时候,他们去上了工,连同林粥粥一起。

    林粥粥还特意留了一个包子给林余余,“堂姐,这个给你,专门给你留的。”

    看了一眼那个肉包子,林余余笑了一下,也没有拒绝。

    “谢谢粥粥。”

    林粥粥摆手,“不客气。”

    林余余说道:“上午我们割的猪草多,现在只需要一人割两背篓的猪草就可以了。”

    林粥粥点头,“两背篓就是两个工分,那也不错。”

    大队里面,其实最轻松的工作,当属割草和喂猪的活了。

    但是割猪草这个活,却没多少的人愿意干。

    那是因为别的工作可以拿到很多的工分,而割猪草能够拿到的工分有限。

    一天一个人能挣三五个工分的样子。

    因为大队不需要那么多的猪草。

    工分可是关系到年底能够分到多少粮食的问题,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可以拿到高工分的活。

    “确实。”林余余深以为然。

    两个工分也不错了。

    临近八月十五的前几天,林余余的娘就不让她出来割猪草了。

    因为八月份的太阳还是很大,灼热得很。

    堂姐不出来割猪草,林粥粥就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一个人寂寞得很。

    习惯了和堂姐一起去割猪草,这一刹自己一个人,林粥粥还真是有些不习惯。

    好在石头柱子还有小红三个小孩会时不时的来陪陪她。

    这一天,林粥粥突然问道:“石头,柱子,小红,你们怎么不去读书啊?”

    她那个侄子林学习都在读书,还有大队上的好多孩子,也在读书。

    林学习的成绩怎么样,林粥粥也没有关注过。

    她看她那个便宜大哥大嫂也没有过问的样子。

    林粥粥问这话的原因是因为她有些疑惑,他们三人基本上都是漫山遍野的乱跑,掏鸟蛋啊,找野果啊什么的。

    不像是不得宠的样子。

    因为林粥粥见着,有一些跟石头他们差不多大小的,都已经开始挣工分了。

    他们不需要去挣工分,可以也没有去读书。

    这就有些奇怪了。

    她这话一出,石头和小红沉默了。

    石头和小红是亲堂兄妹,他们两个在一起玩是因为他们两个年纪相当,也长期在一起玩耍的缘故。

    他们家也是没有分家。

    如果他们两个要去读书,那么他们家其他的人,是不是也要读书?

    可是那么多人去读书,就要交学费,买书本买笔买本子这些。

    这一笔下来,就是不小的开销。

    可要是他们家就送他们两个去读书,那么其他人就会有微词,就会引起矛盾。

    因此石头和小红的爷爷奶奶干脆就决定,都不送去读书了。

    反正大队里面有知青会开设扫盲班,到时候就送去认识几个字就行了。

    他们讲究家和万事兴,为了家和,可以放弃家中人的前途。

    事实上,石头和柱子也差不多年龄了,再过两三年就要下地挣工了。

    半晌,石头回答道,“我那些兄弟姐妹都没有去读书。”

    小红点头,“家中没有分家。”

    柱子则是说,“石头和柱子不去,我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