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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四目道人

作者:话痨的麻雀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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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叔为我下棺

    庄颂生坐在车里,借着灰蒙蒙的天光,看见了戴着西洋眼镜的道长。

    “你们这群人,不讲武德!”

    四目道长背后,两杆枪指着他的后脑勺。

    又骂咧了两句,不敢带脏字。

    桃木剑能斩鬼杀妖,唯独比不上刀枪,洋枪开一枪,神仙身上也要多个窟窿。

    “哼~”四目道长一摇铃铛,乖乖继续赶尸上路。

    他嘴上骂骂咧咧:“看你们这群人印堂发黑,用不了几天,就会死光光,早死了早好,能给我多些生意。就是活着也不过坑人害人!”

    “嘟嘟囔囔说什么呢?”一个大兵听见了只言片语。

    “没,没呢长官”四目嘿嘿笑着:“我这就走,您几位麻烦让一让?这些死家伙不认路,免得冲撞了您几位~”

    “叮铃铃!”

    他一摇晃铃铛,尸体齐刷刷的抬起手臂,朝着大兵们跳过去。

    “啊!”

    “快,快停下!”

    “不然我开枪毙了你!”

    大兵们乱作一团,吓得直往后退。

    四目道人心中暗笑,脸上却诚惶诚恐:“各位长官,我都说了这些死东西没眼睛,别看他们能走能蹦,但就是不干人事啊。”

    他指桑骂着槐:“你们一个个狗东西,还不快好好赶路?不干人事,怪不得别人能长命百岁,你们却死的早,还客死异乡呢!”

    已经被吓昏了头的大兵哪能听得出里面隐喻谩骂,一个个举着枪,手腕带着枪口打哆嗦呢。

    四目也知道不能过火,不然这群胆小的大兵真开枪,打在自己身上小命就没了,打在尸体身上,客户尸身受损,他可甭想拿钱喽。

    “走吧!”

    招魂铃响叮当。

    “咚!”

    那些尸体跟着他一起往前蹦。

    抓着枪杆子的大兵们见到这一幕,打转的腿肚子,总算是不抖了,如果不是手里还有一杆子枪,他们有几十人,身后还有近千人撑腰,一定被吓得屁滚尿流。

    赶尸都听说过,但真见过的有几个?

    不过总算是走了,他们也能松一口气。

    庄颂生坐在车里,看着那一幕,没有动作。

    一个四目,他不怕,直接在这里开枪干掉对方都行,不过惹出林九的注意便不值得了。

    倒是对手底下胆小的大兵,他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废物!

    砰砰,车窗户轻轻敲动。

    一个大兵走过来,凑近了窗户,还笑着,就是脸色铁青,刚才险些被吓破了胆:“副官,大帅,已经把闲杂人等赶走了,可以进去休息了。”

    “做的很好”

    庄颂生与大帅一起下了车,挑了个不会漏光的角落,他贴墙站着。

    僵尸不喜横躺着,横躺着叫死尸。

    站着,又蹦又跳才叫僵尸。

    虽说都是一群废物,但他满意,因为这群人足够糊涂,不管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总之糊涂,就是好事。

    庄颂生不喜欢聪明人,让聪明人做事当然很轻松,只要一句话他们就知道怎么做才更好,但聪明人又太聪明,喜欢走很多条路,喜欢留后路,也还想着更进一步。

    小五就是个聪明人,他为自己留后路,放走了诸葛孔平一家人,为庄颂生留下祸端。

    副官也是聪明人,嫌庄颂生挡了自己的路,千方百计想要搞掉庄颂生。

    所以他们都死了。

    与自己为敌的聪明人,只能是死路一条。

    庄颂生不需要这些大兵帮自己打仗,洋枪短炮虽然有,但是在灵幻界内用处不大,大兵对庄颂生的最大作用,便是钳制道士,所谓一物降一物,道士捉僵尸,僵尸控制军队,军队又能管控道士。

    维持住这个短时间内不会被打破的简陋食物圈,才是庄颂生的生存之道。

    他只要手下,人多势众,有枪有炮就可以。

    所以,糊涂的手下,比聪明的手下好。

    外面日头还是升起来了,金黄的阳光落在小破庙里,穿过破损的窗户窟窿,一束又一束的。

    潮州鬼就躲在距离庄颂生不远的犄角旮旯里,他是鬼,也怕阳光。

    “如果真是僵尸叔叔,狐狸精且刚死,那岂不是说,僵尸王爷也要出场了?”

    对这只僵尸王爷,庄颂生记忆犹新。

    如果给僵尸片中出现过的僵尸排个序,编纂个实力强弱,僵尸王爷一定能排的上前几位,刚刚破棺而出,就能大杀四方,再想庄颂生自己刚出棺材时,被一个山羊胡的邪道溜达着,没有半分脾气。

    僵尸和僵尸之间的差距也是大的。

    “不管他有多强,是一只刚破棺而出的僵尸这一点总没错,皮肯定没有铜甲尸那么硬!”

    他对僵尸王爷动了心思,从得到修炼观想图到现在,庄颂生还未吸收过僵尸的尸气。

    只有成为毛僵,才能在阳光底下行动,这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来人!”

    “是!”

    庄颂生吩咐:“派几个兄弟出去打听看路,有没有一支队伍押送金棺,如果看见了,立刻回来汇报!”

    “是!”

    他的问题叫人摸不着头脑,但没人敢违抗。

    这就是糊涂人做手下的好处,不管上头的问题多么不明不白,他们只顾做好自己手底下的事。

    “血蝠丸也是遇上硬碰硬的铜甲尸才大发神威,如果铜甲尸当时躲开刀尖,恐怕又是另一个接过了。不过对上僵尸王爷就不好说了,对方还是会逃跑的,得想一个办法能一击必中,最好能偷袭!”

    这位黑毛的僵尸先生,心中都是些投机倒把的肮脏路数,打从一开始就是奔着吸了僵尸王爷的一身尸气去的,根本没想着硬碰硬。

    偷袭能成,为什么要硬碰硬呢?

    暗中出手,恃强凌弱,不才是人生乐趣?

    庄颂生更没想过让手底下的大兵们硬碰僵尸。

    他太了解这群人了,让他们花钱,抢劫,玩女人,都是很经验地道的老手,保管一个月也离不开花柳一条街。

    但如果碰上僵尸,纵然是见人都怕的白毛僵,也会叫他们大乱阵脚,吓得哭爹喊娘。

    庄颂生更不可能让一群人扑上去送死,喂养僵尸王爷资敌。

    等那时,天赋异禀的僵尸王爷越强,他能偷袭成功的可能性便越低,说不定还会反被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