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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电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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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牧摇头:“我哥们说了,低于三百块,不卖!”

    老板眉头皱了起来。

    “三百是绝对卖不到的,这价都能买新车了!”

    “这样,我再给你加十块,一百六怎么样?”

    林牧推着车子就要走:“你他妈跟老子在这挤牙膏呢!”

    “哎,兄弟别走啊!”老板满脸肉疼,“二百,不能再多了!”

    林牧撇撇嘴,“李老头出二百五老子都没卖,稀罕你的二百块?”

    说完,推着车子就走。

    不过,老板这次没拦。

    林牧心中一沉,娘的,怎么不拦了?难道玩脱了?

    他没有停下脚步,心理战,玩的就是看谁先沉不住气。

    果然,在林牧推着车子刚走出五米远。

    “老子出二百六!”老板咬牙喊了一句。

    林牧转身咧嘴一笑:“成交!”

    把车子推到院子里,老板感慨一句:“兄弟,你这价,捏的也太准了!你等一下,我去给你拿钱!”

    林牧点点头,一屁股坐在小院里的藤椅上。

    小院里,堆积着各种轮胎,车架,饮料瓶等杂物。

    很快,地上一个造型有点古怪的黑色手电筒,吸引了林牧的目光。

    他拿起来一看,傻眼了。

    居然是电警棍!

    林牧前世的时候听人说过,八九十年代,派出所民警就配备电警棍了,只不过后世很多人不知道。

    这根电棍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比手电筒长了一些,通体沾灰尘,连表面的塑料都氧化了。

    “兄弟,给钱!”

    老板拿着一摞钱走了出来,一百元的纸币虽然早就发行了,但是数量很少,现在市面上还是十元的大团结居多。

    林牧数完钱,确认没错,“谢谢老哥!”

    他随意把玩着手里的电棍,笑道:“老哥,这手电筒看着挺别致,卖给我怎么样?”

    “一个破手电筒,兄弟喜欢就拿去玩!”

    老板笑容灿烂,“以后再有什么好东西,别忘了老哥就行!”

    “得咧,谢谢啊!”

    林牧道了一声谢,很自然的将电棍装到裤兜里,大步离去。

    约莫下午四点多钟,电影散场。

    “他娘的,那女明星的皮肤真白,前凸后翘的,要是能娶回家,老子少活十年都愿意!”李勇满脑子还是女鬼聂小倩的影子,满脸猥琐。

    周远鄙夷的看了他一眼,“你他妈最多娶个姥姥,王祖贤是我的!”

    “是是是!只有远哥气质你才配得上王祖贤,郎才女貌!”李勇违心的拍着马屁。

    周远被拍到心坎里,顿时心花怒放。

    两人一路到大门口,才想起来林牧。

    “对了,林牧那狗日的呢?”

    周远骂骂咧咧道:“去个厕所他娘掉里面了?电影都散场了,还不没回来?”

    到现在,他还没意识到,林牧敢坑他们!

    李勇心里一沉,“远哥,我们车牌还在那小子手里!他不会跑了吧?”

    周远一愣。

    “快快快!去存车地儿!”

    两人一路小跑,沉着脸来到存车处,“大爷,我们的车子呢?”

    存车的老头抬头看了两人一眼:“车牌!”

    “我---”

    周远黑着脸和李勇对视一眼,咬牙道:“我们车牌丢了!”

    “没有车牌怎么取车?”老头瞥了两人一眼,“你们两个不会是想来偷车的吧?”

    “我去你妈的!”周远又急又怒:“老子车子就存在这里,偷什么车?”

    “小崽子你骂谁呢?”老头站起身,冷笑道:“你也不打听打听,咱老李在这电影院干多长时间了,凭你们两个小崽子想挑事?”

    他说话的时候,不远处下棋的一群中年人闻声顿时围了过来。

    “远哥---”李勇一看这个,顿时萎了,连忙拉住周远。

    “对不起大爷,我兄弟也是着急了!那个,我们车子确实存在这里,不过我们车牌让别人拿走了---”

    “我这只凭借车牌领车,没有车牌就没车!”

    老头很是硬气。

    “狗日的林牧,敢他妈坑老子,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周远咬牙切齿,气的脸色铁青,“都他妈怪你,你怎么没有看着那小子?”

    李勇心里憋闷到极点。

    他今天不仅丢了车,就连他妈存车和看电影的钱也都是他拿的!

    “远哥你消消气,这林牧那狗东西,肯定是把我们车子卖了去大富翁了,咱们现在就去堵他!”

    “他妈的,玩了半辈子鹰,居然被鹰啄了眼!”周远恶狠狠的骂了一声,他说林牧这狗日怎么这么殷勤,原来是吃了雄心豹子胆,把注意打到他们头上了!

    “远哥放心,老子这次不狗日的屎给打出来,就不姓李!”李勇咬着牙发誓。

    ......

    林牧从一家电器修理店里出来,他刚刚花了两块钱,把这电棍给修理好了。

    虽然威力比原来小了不少,但放倒几个小年轻还是松松的。

    在这个车匪路霸横行的年代,至少算是有个武器防身了。

    收起电棍,林牧心情一片大好。

    路上也渐变得热闹起来,拄着拐杖的大爷,穿着开裆裤的孩童,还有穿着工厂制服的行人,在橘色的阳光下,交织成一副很有怀旧气息的画面。

    他的目的地是百货大楼。

    兜里的二百多块钱,是他翻盘的本金。

    不过,仅仅十几分钟后,他就从百货大楼里走了出来。

    他本来是想弄些小商品倒卖一下,看看有没有利润,但是聪明人比他想象中的要多,这生意早就有人干了。

    八十年代末的洛城,百货大楼和关林集贸市场的小商品,基本上已经满足了居民的购物需求,除非是南方那种时髦紧俏的小商品,弄过来才有利润,现在百货大楼这些商品,就算是弄出来,别说赚钱,不赔钱就烧高香了。

    “他娘的,看来是我想的太简单了!”

    林牧苦笑一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兜里这点钱,委实太少了些。

    他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有些烦躁,他娘的,难不成还要去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