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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了一路,贝丝小姐也笑了一路,然“孤雁”却显得有些无辜,大多数的时间里都不自主地成了她这些笑料的主题,而且还是唯一的那种,弄得让他哭笑不得,有苦难言。再有,这过惯了强势生活的贝丝小姐,还总难免摆脱不了曾有的一些旧习,即便是到了如今的地步——她已经把“孤雁”当成了朋友,但她还是喜欢掌握或者说主导所有交往的节奏和主动,有时候甚至因此把气氛弄得是特别得尴尬。好在,“孤雁”在部队早就养成了服从与被领导的习惯,因此在面对强势的她时,还算是可以欣然接受的——即使是面对以往的那个贝丝小姐,他也总是要比其他人要多了很多的耐受力。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才有了如此的结果——让他发现了一个不一样的,其他人都不曾见过的贝丝小姐。活力、要强、倔强、好胜、个性、青春再现等等复杂的交织,如不是早由于他知晓了她的年纪,还真让是让他难以分辨贝丝小姐与自己之间年纪上居然是有十来岁的差距。
“‘志航’,你倒是快点啊——。”“往这边——。”“瞧你那笨的样——。”这些都是一路上贝丝小姐常对“孤雁”的评价。除此之外,无论“孤雁”是如何关切地问及有关此行的细节,她都总是不以为然,然后又用一些诸如“到那你不就知道了嘛!”“我也不知道啊!”这样的话一笔带过,没有半点想多解释的意思——不是她不想说,而是她压根本就没时间往心里去,她只在意着如何拿“孤雁”打趣,如何享受她的欢乐时光。而再看她本人,因为有了“孤雁”的陪伴,起初那些所有的担心都散去了,整个人的精神全专注在了欢乐之间,差一点就快要把正事给忘了。
估摸着约有半个来小时的时间吧,“孤雁”把车开到了位于塞纳河右岸的“11”区。听贝丝小姐说,这里是巴黎人口密度最高的一个区域,著名的巴士底狱——现在的巴士底广场——也正是设置在这里。可如今,广场上却只剩下了高高的七月柱还矗立在中央,像是在诉说那个时代的波澜与革命的荣光。绕过广场后,“孤雁”他们往广场东北边开去。这里又是另一番的景像,众多的居民区与商业楼是随处耸立,街道也变窄了许多。不仅如此,这里还拥有众多的咖啡馆、酒吧、夜总会以及音乐厅,夜生活是最为热闹,可以算作是巴黎晚间的繁华一景。来到此处后,按照贝丝小姐的所指,以及那个官员说的去处,应该正是在这里。然“孤雁”与贝丝小姐在此里开车寻了半天,没见到那地址的踪影,正在徘徊犹豫间,忽才在一条街道的另一边见到了那官员的所说之地。只见,那里是一栋方方正正的格子式的建筑,甚至就连窗户与大门也大都是这种形状,而在大楼的两侧,还各竖有一座比中间略高出两层的楼层,活像是两座塔楼在耸立。再见这座大楼的外边,全是以灰色的大理石铸就,挺拔得如同悬崖上立壁,一看便知那应该是所学院或是什么办公大楼的去处。只是,这里边还有个小小的问题,那栋房子是处在“孤雁”他们的对面的,如果他们想把车停在就近,就必须绕一个很大的圈子才能够过去,无论是出于时间还是方便的考虑,二人都觉得那样做过于费事,索性决定把车停在街的这边,靠步行穿街走过去。
在找了一处能够停车的位置把车停下后,“孤雁”是先于贝丝小姐走下了车,然后还绕到了车的另一头,以方便能为替贝丝小姐开启车门。到了车门旁,他本能地整了整西服——双手用力向下扯了扯,正要拉开车门时,忽然发现一个身着黑色风衣的女子已经在他的车前环了一周了,见到“孤雁”朝她看来便向他走近过来。“孤雁”停下了动作,手扶在车的门把上没再继续,头也转而望向了那女人,为的是那女人颇有些奇怪的行径。只见,那女人身材高挑,身高足比“孤雁”高过了半头,一双又长又细的高跟鞋踩在她脚下,一摇一抖间又把她那傲人的身高给加上去了不少。如眼睛再往上一点挪去,可以看到那女人的双手是插在风衣兜里的,还就着风衣把身体紧紧裹地住,没有透出半点多余身形来——只是在风衣没有遮盖到的地方露出了两条包着网状黑色丝袜的洁白的大腿,由此明显地把她身体得分为了两段。一冷一热,一遮一敝,看上去足有十分得别扭。再看她的脸上,除了那张被她画得惨白的皮肤外,就只剩下了一双红透了的小唇,和被涂得黑得不能再黑的睫毛还能使人印象。然,就在那最黑的眼圈之内,她的眼睛也是黝黑且有些内陷,但眼球又是凸出来的,似是多日里没有睡足觉的样子,没有呈现出一丝的光辉,也没有半点的色彩,以上所有这些便是她留给“孤雁”的全部面貌了。
不过,有了白天的教训,“孤雁”可不敢对她懈怠,一下子就把紧张的心提了起来,手则按紧了车门,把贝丝小姐实实地关在里面,倾尽自己全部的注意力仔细留意着那女人的继续。“嗒嗒嗒——”,那女人脚下的声响很有节奏,也很清脆地发出,同时她的整个身体还伴着这个节奏在持续着她特有的扭动——能把半个臀部都顶了出去——一步一步地慢慢朝着“孤雁”靠近。忽然,只在晃眼之间,在那女人快近到眼前之时,“孤雁”看到了她迅速将手从兜里伸了出来,抓起了衣服,不知要做些什么动作。正时,“孤雁”更紧张了,已把心由胸口提到了嗓子眼,脸上也更是把眉头皱成了一线——他担心着那女人的做这些是为了拔枪,然后在不经意间向他们射击。不过,这次他判断错了,那女人做这些并不是为了别的,而是要将她的那件黑色风衣朝两边掀去,然后又猛得一下褪到了腰间。立时,“孤雁”傻了眼,他马上后悔了自己刚刚抛去的专注——那女人在风衣褪下后展露出的物品,把“孤雁”都看傻了。只所以要这样讲,是因为那女人里边穿着的物品实在是少得可怜,除了几条些许的条条块块,其他的地方则是一无是处——这样的装扮真是想要把女人的本真展露到了极限。也许,这样的形容还不足以“完美”地表述她,正当“孤雁”的心里在惊呼之际,又见她把这样的极致提高到了另一个新的高度:她的眼神开始了迷离,她的下巴开始了上翘,她的风衣已经被她完全脱掉,只是靠单手在手中拿着;还有,她还有意将身体向上拔去,以至于她的前胸挺得更高了,依靠着脚下的颠簸一下一下地抖得是上串下跳,快要抛掉了一样,这让“孤雁”是不得不把眼神全都收了回去。
“咻——”那女人近到“孤雁”身旁,围在他的左右走起了猫步,一边走着,一边还吹着撩人的口哨。在走了有一个来回后,她回到了“孤雁”的正对面,用那一张小红唇瞄准了“孤雁”的嘴部,“么”的一声作出了一个亲吻,还伸出了舌头性感在唇间转了一圈,然后才用一口半沙哑的法语口音说道。“嗨!帅哥。要吗?今晚我是你的了,很便宜的。”
“孤雁”没能听懂她的法文,但却猜到了她该是个干什么行当的人物,他整个人都像是瘫了一样,没有了一丝力气,脑子里也一片空白,没一点主意去作判断和反应。无意识间,他的手逐渐从车门把上放开了,还依着车身退去了好几步,直退到了车身后很远的位置。
就在“孤雁”不知所措的当口,贝丝小姐“哐”地一下打开了车门,她非常得生气——那女人的勾引激起了她作为女人天生的妒忌,虽然“孤雁”并不是她名分上的谁,但她还是把他看作成了自己的私人物品,遂将无名的怒火全发在了那女人的身上。“嗨!你想干什么呢?——快滚,赶紧滚!——离我男朋友远点!——臭□□,你信不信?我现在马上就可以把你连同你的老窝一起给灭罗。”贝丝小姐的话是严厉的,态度也是极其蛮横的,在行动上更是有所展示的——她拿出了□□,横向一指,指向了那女人的头部。
贝丝小姐所举吓坏了“孤雁”,他生怕她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顿时刚刚的迷糊劲是吓得全醒了,立即走上前去拦在她的前边,还掩住了她握枪的手。
那女人一看到了□□,是连连往后退去,甚至把风衣都给丢到了地上。后来是见到有人将贝丝小姐拦住,才最终定下身来,表现出一副不是很害怕的样子,然她之后行动却出卖了她的恐惧——她眼睛一直没离开枪,慌里慌神地挪了回去,捡起了那件风衣,然后才跑回了原来所立之处站住,把风衣草草地披上,一边披着,一边嘴里还在嘟嚷,但已是只见其形,不闻其音了。在做完这些后,才找了个空档溜开了“孤雁”二人的视线。
贝丝小姐见她还在顶嘴,是怒上加怒,挣着用手想拔开“孤雁”,追上那女人再把她好好教训一顿。可“孤雁”哪又可能让她如此行事,又忙把她拽住,然后好生地劝说了好一阵子,才算让她作罢。
再之后,等贝丝小姐稍稍缓解,“孤雁”才锁好了车门,招呼起了还在生气的她,准备同她一起走过这半条街道,从远处的人行横道间横穿过马路。这时,他才得空留心下这半边的街道:那女人早不见了踪影,熙熙攘攘地全是过往的人群。不过,他还看到了另一番的场景,这也让他对刚才所发生之事恍然大悟——原来,他们所停车的这半边街道,正是男人们晚上夜生活的好去处,这里不光是有那个女人,就在前边的不远处,还站着许多像她一样的女子,有些是如她一样,但有些还更为露骨,连件风衣也懒得披上,正靠在墙边、灯杆下或者是公车站牌旁,向来来往往的单身男人们吹着口哨,打着懒懒的吆喝。
“孤雁”见此状,心里又犯了怵,走路的动作也变得迟缓起来,不知是继续走还是不走为妙,只好尴尬地求助式向贝丝小姐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