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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引领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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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今天李信走了运,赚了六百,还没高兴起来,顿时手机后台又收到一条评论。只不过这次可不是什么好评,而是差评。

    标点符号爱好者:这次我是过来追评的!依旧是差评!!这酸果的味道确实难吃!!!这一点店主没说错!!!!再一点!店主很大方!!我买了十斤!!!店主给我送了三十斤来!!!!最后,我要说的是!这玩意儿对于生儿子一点帮助都没有!!我妻子又一次怀孕了!!!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计算和检查!!!这一次还是个闺女!!!我已经有十二个女儿了!!!我很绝望!!!我对老板的话充满了愤怒!!!你给我一丝丝希望的火光!!!又把这一丝丝火光活生生掐灭!!!

    李信看着评论傻了眼,你丫的直接改名叫做感叹号爱好者好了!

    过了半晌,他终于开始回复:“你好,请问,你是把酸果都自己吃了么?”

    标点符号爱好者:“嗯是的!我很失望!!很失望!!!很失望!!!!”

    李信缓缓打字:“酸儿辣女,确实有这么个说法。咱先不说它准不准,但,据我说知,所谓酸儿辣女是指,这酸果是给你媳妇吃的,你吃什么?”

    标点符号爱好者:“??????你怎么不早说!!!!!再给我来一百斤!!!!!”

    李信狂汗,道:“你先别急,也不是这么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啊,要是你老婆怀孕时候喜欢吃酸的,那很可能就是个儿子,要是喜欢吃辣的,那就可能是个闺女。”

    那边沉默良久,最后,就在李信准备收起手机的时候,终于来了回复。

    “你说……我要是强行给她喂酸的,会怎么样?”

    李信:“……”

    斟酌一番,李信道:“如果我是你老婆,我就给你戴绿帽子……”

    不管怎么样,标点符号爱好者还是购买了足足一百斤的酸果,为表同情,李信这一次破天荒的包邮了。

    发动恶人军内的士兵帮忙摘了足足一百五十多斤的酸果,让他们运到乱石谷前往顺来城的路上,托词是一会儿会有车来,打发走众人之后,李信便叫了快递小哥来。

    快递小哥一落地,看到那一大堆果子,脸都绿了。

    “这么多?我靠……”

    忙活完之后,时间已经快到中午,李信匆匆回去,打算让大厨弄个王八汤来喝。不然真是浪费了这俩老鳖。

    谁知道摸到了火头军的地方之后,那几个伙夫看着老鳖,竟然不敢下手。

    李信问道:“不就是个王八,这你们都不敢杀?”

    一个伙夫摇了摇头,道:“十八王,不是不敢杀,是不能杀啊!这老鳖长这么大,肯定是上了年头的老鳖,都有灵性在,杀它们有罪!”

    李信拎着老鳖傻在原地,良久,问道:“你上过战场么?”

    伙夫傲然一笑:“我们火头军的杀敌数,决不在其他军之下!我曾战场杀敌一十三人,身上留下十道伤疤!”

    李信又道:“人都被你杀了十三个,现在俩王八不敢杀?你特么在逗我!”

    伙夫尴尬不已,终于说出实话:“头儿,不是我不杀,是我不会做啊!咱们哪吃过这东西?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是炖还是煮啊……”

    李信捂了捂脸,无语道:“我之前扔给你们那套书呢?还没看完?”

    一说起食谱,伙夫也差点哭了,一张脸抽抽着,道:“头儿,那些书,俺们实在是看不明白啊!什么葱姜蒜爆锅,什么食盐零点五克,我们好不容易找个识字的,还识不全,如今真的是一点都读不懂……”

    李信无语望苍天,心中下了个决定,成人大学一定要尽快办起来,这事绝对不能耽误。

    找人在房子边上挖了个坑,足足三米深,挖到了石头地才停下,灌点水进去,把老鳖扔里面,吩咐着几个汉子记得每天打完鱼回来带几条喂喂王八,李信便不再关心这事。暂时吃不上,还不如想点别的。让这些人认识字这件事情得快点提上日程了,打手好找,但是能大用的心腹却不好找。

    恶人军人这么多,想要养活他们,光有李信一个人操劳绝对是不行的,能累死他。别的不说,至少那十七个哥哥必须得学会认字,不但要学会这些,还得学算数,阿拉伯数字什么的必须快点掌握,不然要是出去做生意还不得被人给骗死。

    吃过午饭,十七个基友又凑到一起,开始研究绝世神功,而李信则是带了三个人上山。他们速度还算快,没带行礼,只是带了些饮水和吃食,打算晚上在船上对付一夜,正好体验一下相与枕籍乎舟中的感觉。

    渔网也带着,不过只带了一张最大的,打算进去撒网看一看。同时,李信又花了五个世界币买了把异种合金钢匕首,长四十三点二厘米,像把短刀一样,能绑在腿侧,而且卖家建议倒着绑,这样可以在移动时候方便拔刀。

    不过李信何等任性,再说他也做不到像是专业人士那种高难度动作,别说倒着绑了,就是正着绑拔出来都费劲。于是便任性的背在背上,比量比量,于是忍不住又买一把,交叉背着,有一种死侍的感觉。

    其实不但是女人,男人也非常爱美。古装双刀配么?一点都不搭的好么!

    那还犹豫什么?

    于是李信又量身定做了一身作战服,黑色紧身作战背心,有两斤重,据说里面有三层细密的异种合金金属网。导弹都炸不碎,不过冲击力会让人筋断骨折。穿在身上,李信突然觉得,这玩意儿其实就是背背佳。不过帅是肯定的了。

    死侍穿着帅,但是李信却只能算是勉强。他露在外面的胳膊根本没有肌肉,哪还能帅的起来。

    紧接着就是风衣。

    黑色皮子,燕双鹰同款皮大衣皮手套。衣服内有四个藏枪的位置,不过枪是非卖品。大淘宝上没有枪支出售。

    裤子也是按照李信的尺码定做的,不过比较轻薄,微微贴身,不影响活动。加上登山靴,于是就都齐活了。

    穿戴好之后,李信想都没想就把头发给剪了,长发实在是不如短发帅气。不过没有理发师,李信只能凭着感觉来,最后不得不花一个世界币买了一面等身光学大镜,不是贴锡纸浇水银那种,而是利用玻璃内部的微小结晶折射制造出来的大镜。

    从前面看是镜子,从后面看,却是一个巨大的半椭球体,内部如同钻石一般绚烂迷人。

    对着镜子,一点点清理好耳边的头发之后,这才舒了口气,光是头发他就弄了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

    士兵都等的傻掉了。

    也不知道这位十八王玩什么幺蛾子,说要上山去,可现在上山,到山上都得黑天吧?而且你丫还不早点走是什么鬼?还作什么妖?!

    终于忙活完之后,李信陡然记起,自己还缺一个墨镜。啊!还有帽子!算了这些不重要,强忍着购买的**,李信背着刀跟着士兵快速朝着大山走去。

    三个士兵一边赶路,一边偷瞄李信的装扮,无他,实在是太惊艳了!

    那大衣随风飘的样子实在太帅了!

    那背刀方式实在是太帅了!

    那背心实在是太帅了!

    这奇装异服在士兵眼里留下了巨大的震撼!

    无意中,李信开创了一个新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