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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湖郡,细雨蒙蒙之中,一行车队正在前进,人数大概有三十人左右。≥ ≦
车队最前面的头马,身上挂着两个铃铛,在官道上走的时候不停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在这雨中倒是别有一番韵味。
头马的背上,驮着一个精干的大汉,大汉年纪四十有余,脸上一道刀疤,给他增添了几分冷血的气息。
不过现在,这个刀疤大汉正扶着额头,似乎有什么烦心事。
“驾,驾……”
车队之中,一个骨瘦如柴的病秧子,阴恻恻地过来,对着这个刀疤大汉悄悄地道:“大哥,又开始了。”
刀疤大汉叫林戎,是兴隆镖局的镖头,眼下这个车队,就是承接朱仙镇宋掌柜的货物,同时捎带一个少年。
按理来说,像宋掌柜这种大商人都有自己的武夫的,不过,他们要运送的路途有些远,宋掌柜的手下忙不过来,而且也听说不是什么大货物,所以就来委托兴隆镖局。
不过,货物贵重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兴隆镖局能否借机攀上宋掌柜的大腿。
所以,对于宋掌柜派遣来的这个少年,林镖头可是尊敬万分啊。
可惜自己女儿,似乎一直对这个少年看不上眼。
这,也正是林戎林镖头头疼的原因。
他转身看着后面,而一如既往的谈话,又在开始。
一个神态有些骄傲的少女,身着粉红的紧身短衣,丹凤眼中满是怒意,她指着那个少年,毫不客气地道:“喂,我说,你怎么一路都不说话啊。”
少女正是林戎的女儿林晓,虽说林晓平日里机灵可爱,不过现在却多少有些无礼。
但林戎也明白,出镖这种事情,一般队伍里人心不齐,那是万万不行的,他原本旁敲侧击,想要问些什么东西,可惜那个少年每次都巧妙地搪塞过去。
少年,正是左胤。
他直接无视了林晓的问,而是抬起头,看着晴朗的天空,心情则有些复杂。
说起来,从小到大,他一直是有熟人陪同。
小时候是爷爷。在苍南的时候,是师父与杨子瞻大哥。汴安城中,又是吴公,6子龙和卢慕楚等人。在朱仙镇的日子,则是淼焱与嫣儿姑娘。
现在自己的周围,完全是素未平生的人,而且自己用的,是赢渝这个身份。
借着宋掌柜的便利,左胤跟随镖局正在运送的货物,从湖郡到巫郡,穿过那里,他就可以返回苍南了。
这,就是他的千里归途。
左胤冷眼看着这帮镖队,他的眼里,只有手里的书。
在梵楼潜修的日子里,他每天早上练字,晚上则学着沏茶,偶尔忙里偷闲,白天工作之余才能看一小会书。
眼下他跟随这个镖队,正好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利用。
林晓看着左胤不为所动,更加的张牙舞爪,她的丹凤眼中,已经是怒火中烧了。
这么多年来,比她地位低的,无不敬服兴隆镖局的名声,从而对她敬重有加,比她地位高的,则是欣赏她的美貌,那些公子哥也都文质彬彬。
可惜,现在林晓遇到了这么一个木头,简直是油水不进。
左胤旁边的一个憨厚的红衣少年挠挠头,笑道:“小姐,您就消消气吧,赢渝只是喜欢看书而已,并不是坏人,我们都走了一路了。”
林晓瞪了这个红衣少年一眼,指着他骂道:“李大腿,你以为你是谁的大腿啊,尽帮着这个家伙说话。”
没错,这个红衣少年叫做李大腿,一个十分古怪的名字。
李大腿听到林晓的指责,只是又挠挠头,笑道:“小姐,其实私下里,赢渝是个很平易近人的人。”
“平易近人,哼,这岂不是说,这小子故意给我摆了一个臭脸?”
估计是看着左胤一直注意力放在书上,林晓的眼睛瞪得更大,眼看就要作的时候,前面的林戎终于出声:“晓儿!”
严厉的声音,让林晓终于收敛了下来,她生气的用脚踩踩马身,随即又一个加,冲到了前面。
看到自己家的大小姐终于走了,李大腿叹了口气,对着左胤解释道:“赢渝啊,不要介意,我们家小姐其实心地不错,你不要放在心上。”
左胤眼睛看着书,只是轻轻点了下头,算作是看在李大腿的面子上,对此事不予追究。
李大腿憨憨一笑,他对于这个赢渝,有着莫名的敬意,似乎在赢渝的身上,有着某种隐藏的气意。
林晓气呼呼地冲到了车队最前面,看着林戎和那个骨瘦如柴的人,恨恨地道:“父亲,姜叔,那个赢渝太可恶了。”
骨瘦如柴的病秧子,叫做姜晔,是兴隆镖局的二把手,听到了林晓的抱怨,他笑着把手放在林晓的脑袋上,显得十分宠溺。
林戎却有些不满,“晔弟,你也太宠这个这个丫头了,你看看她,宋掌柜的客人,就被她不停的地整。”
姜晔阴沉的脸上,显露出一丝罕见的笑意,“大哥,晓丫头虽说有时候娇蛮了一些,不过还算懂事,其实这次运货,我的心里也有疑问,宋掌柜的那些货,其实并不怎么贵重,根本不用担心被劫,而且那个小子的身上,总有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东西,晓丫头为了镖局着想,试试也是可以理解的。”
林晓甜甜一笑,“还是晔叔懂我。”
“懂个屁,”林戎没好气的骂道,“我们兴隆镖局押镖,管他是什么名头,人家要送货,我们送便是,哪里有那么多问题,再说了,人家宋掌柜什么身份,怎么会对我们有不好的念头,所以啊,晓儿,你的那些试探就给我收起来,别丢人了。”
林晓闷闷不乐地低下头,“知道了,爹爹。”小丫头驾着马,慢慢往后走去。
姜晔笑了笑,开始转移话题,“大哥,前面就是鬼哭涧,给‘屠夫魏’的钱,都已经准备好了。”
林戎点点头,做镖局的生意,要有三硬,一是在官府有硬靠山,二是绿林有硬关系,三是自身有硬功夫。
前面的鬼哭涧,就是一伙土匪的聚集之地,那群人凶恶成性,以”屠夫魏“为。
好在兴隆镖局也不含糊,实力也不错,每次经过的时候,林戎都会象征性地给钱,也算双方都有面子。
虽说如此,那伙土匪的胃口,近年来却有大开的趋势,这不是个好现象。
……
左胤悠闲地在马车上看书,一路上,他已经可以背诵很多《庄子》与《本阴符经》上的东西,也算充分利用了时间吧。
眼下整支镖队所走的路,一侧是峭壁,一侧是悬崖,端得是奇险无比,好在路途宽阔。
倒是个伏击的好地方。
就在此刻,一声厉响!
“咻!”
一支白羽箭,直接射在左胤所在的马车车顶上。
箭尾出令人惊慌的颤抖。
敌袭!
整支车队立马有些纷乱起来。
林戎在前面抽刀,大喊道:“不要慌,保护好前后!”
李大腿在白羽箭射中马车的一瞬间,就碰的一下软了身子,似乎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他哭丧着脸,可怜兮兮地看着左胤,“赢兄啊,保重。”
满是生离死别之意。
左胤叹了口气,想起了什么,问道:“你没到过这种情况?”
李大腿摇了摇头,“林,林——”
说了半天,李大腿的牙齿一直打着颤,舌头都伸不直了,他咬咬牙,终于压下了惧意,慢慢道:“林戎镖头走镖这么多年,其实一路上与各方势力的关系都打点的不错,一般也就交交钱就可以了,真正遇到劫道,这还是我的第一次啊——”
话还没有说完,李大腿就又呼天抢地起来,这个时候,整支镖队缺乏实战经验的缺点就暴露了出来,单单是左胤所见,这支车队的秩序,就堪称混乱无比。
这里每个人的身手都还不错,只是,缺乏结阵的练习,遇到同等实力的军队,只能是惨败。
左胤摇摇头,这个时候,他竟然还想的这些。
前方的路上,隐隐绰绰,出现了七八个人,而在车队的后面,也是七八个人。
一共也就镖队一半的人数,竟然要包围镖队。
看到前面那伙人的头领,林戎的眼睛,瞬间冷了下来,他阴沉地道:“屠夫魏。”
外号叫做“屠夫魏”的家伙,看起来也的确是一个屠夫,他穿着袒胸露乳的衣服,毫不介意浓密的胸毛裸露出来,甚至在他的胳膊上,也是浓密的毛,当真不知道怎么长的。
他把一把带着锯齿的狰狞长刀,扛着肩上,残忍地一笑,“林镖头,东西,都留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