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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大卫和老师离开上海是在半个月后。
锦华没有告知老三,挪用了高文轩保险柜里的一些钱从房东手上盘下了老师和大卫的铺面。
同时,她又雇佣了一位值得信赖的绿眼睛法国小妞。
法国小妞在老师的店里干了有两年工期,中文名字叫王玫瑰,生得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白皮肤,金头发,虽然身材和面貌都不是上等之姿,但却有一双如同极品祖母绿的好眼睛。那双眼睛总是光彩照人,当它随意的朝男人瞟去时,总是含着异域的魅惑风情,男人若是没定力的稍有不慎便会被勾魂夺魄。锦华看出来这**小妞的魅力所在,爽快的将她提做了店长。
这片店是锦华开辟她回归道路的第一步,即便现在的每一步对她所言都是步履艰难的,但她相信只要毫不犹豫的开始了,所有想要的,终究会被她一点点的紧握在手,谁也夺不走!
店铺的客源大多是上海滩的名流,虽然老师和大卫离开了,但这批客源并未因此流走。
准确的说,这批顾客并不知晓老师和大卫离开的消息。这一点锦华猜测应该是老师有意帮她,而且在老师说过同大卫回法国的消息后,她多少有意无意的透露过盘下店铺的意向。
成衣店和鞋店的利润还算可观,锦华前几个月收回了本,但之后由于设计落伍,客源还是有部分流失。锦华知道症结所在,也在想方设法的做一些改正,但成衣店里的衣服大多出自大卫的设计,大卫对服装面料的挑选以及剪裁的手法都是独特的,如果是常客的话,多多少少会看出现在店铺裁缝的拙劣之处。另一方面,鞋子的货源一直是老师在管,但是法国那边的工厂,锦华并没有联系到,上海这边的工厂虽然暂时的联系了几家,但送过来的皮鞋大多式样普通,少有能让人眼前一亮的。
百般思量下,锦华决定了暂时关店收整,王玫瑰因为和一位英**官打得火热,很乐意锦华的关店行为,在锦华关店的第二天,她便挽着军官跳上了时髦的福特小轿车,挥一挥衣袖,为锦华去了一个飞吻。
锦华目送王玫瑰离开,无奈的揉了揉眉心,她心想关了店铺修整也算是好事情,便没有多忧,不像从前一般着急赶路,提着手袋在路上闲逛着回了家。
由于先前忙店里的事情,极少待在家里,如今清闲了下来,锦华发现每日竟都不见黑皮老三的身影。黑皮老三有大半月的时间差不多都是半夜之后才回来的,锦华刚开始没怎么注意,但时间一久便留意了起来,尤其当她发现老三回来之后身上居然带了枪伤,终于按耐不住的问了话。
在意料之中。
黑皮老三沉着脸,面容刚毅如铁,对锦华所问之事,只字不答,只恭敬的回道:“夫人放心,只消得再等一个月,大爷就会回来。”
见他态度如此,锦华晓得他办的事情与高文轩有关,轻叹了口气,便摆摆手回屋了。
躺在床上,看着头顶上描金的天使浮雕,锦华想起高文轩那个坏种,便是一肚子的气,气他又心疼极了他,思念像是潮水一般将她吞没,她突然想起了《诗经》里的《关雎》。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远在湘西的高文轩和她会是一样的心情吗?
锦华想起高文轩耍赖的模样,不由弯起了嘴角。关于湘西的消息她现在一点都不知晓,而老三奉了高文轩的命令,什么都瞒着她,她成了高文轩的金屋美人,衣服穿不尽,钞票也花不完,就连吃食也都每日被菲佣备好,这样的生活好虽好,少了高文轩在,却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远在湘西的高文轩钻在耗子洞一样的地窖里,他手上紧握着枪,两只眼精光如炬,盯着洞外的动静。
白家的那群死士像是刁钻的枭鹰一般四处搜寻着他,他在这破地方躲了几天,虽然赌场那边已经联系到,但白家在湘西的势力盘根错节,白崇跟湘西明里暗里的势力各有联系,就连陈渠珍也曾是他的座上客,这是手下人传来的消息,据闻陈渠珍曾在白家呆了几天,两人关系甚密。
高文轩并不想惹到陈渠珍这个武夫,陈渠珍手上掌握着数万精兵,对于现在的高文轩而言实在是庞然大物。
不过忧虑中,高文轩甚为庆幸自己将锦华早早送出湘西的安排,他看着天幕上的一痕月牙,想起了小姑娘的笑眼,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了一抹笑容,朦胧柔和的月光扫在他的脸上,为疲惫狼狈的面容上绘出了一点柔情,他现在只期待老三能够好好的照顾锦华,只期望老三在上海滩坚持住,坚持到他解决白家,解决一切对他小姑娘不利的人事,坚持到他成功前往上海。
一轮明月,各有忧愁。
白崇站在阳台,看着远处连绵的山影,吐了一口烟圈,他冷峻的脸浸漫在白烟中,月光挥洒在他周身在他身后扫下了处浅浅的灰影,他身后是面无表情的苏苏。
“上海的事情,我一有消息就会告诉你,天已经晚了,早些睡吧。”抽完了一支烟,高文轩扭过脸,目光平缓的从苏苏脸上扫过,他显得很沉静,但捏着烟蒂颤抖的手指却出卖了他此刻内心的慌张。
苏苏看着高文轩的手,神色淡淡的挪开了,她的声音虽然说不上尖利,但话里却是没有一句痛快话:“我的事情不必你管,荣锦华的事情我自己会动手,你不要管了。”
白崇捏着烟蒂的手一顿,看着苏苏,眼波里有了一点颤动:“你身子差,现在又怀了孩子,荣锦华的事情交给我就可以了。”
“交给你?荣锦华可是在你手上溜走了,以你在上海的势力动的了她?”苏苏的语调很是轻慢,在白崇听来像是刺进他耳膜里的绵针,又像是划拉在他心上的刀子,他捏了捏手心,压住了在心里、在头脑中,不停翻滚着的怒火。
“这件事我会尽量做好的,你先睡吧,我走了。”白崇成功的压制住了愤怒,他对着苏苏点了点头,留了话后,便缓步朝房门的方向走。
苏苏看着白崇与她擦肩而过,看着他冷静面容上的目不斜视,突然冷笑了一声:“又去见那个妓、女?你要是将放在那妓、女身上的心放在我说的事情上,荣锦华根本不可能溜出湘西!”
白崇停下了脚步,忍不住回了一句嘴:“什么妓、女,你说话不要太难听好不好,阿兰也是生活所迫,我同她并没有关系。”
“阿兰?叫的真是亲密,白崇,我不管你的那点破事,你要是真喜欢那女人,将她抬回来好了,不要总是往那地方跑,省得让人背后嚼舌头。”苏苏的目光落在白崇身后的木门上,她的眼没有在他身上做任何的停留。
白崇的一张脸已经气成了猪肝色,他不敢张嘴,生怕自己一开口就会伤了她,沉默了半刻,面不改色的回道:“今天很累,不想跟你吵,早些睡吧。”
苏苏看着白崇强忍着怒火的脸,嘴角溢出一抹嘲讽的笑容:“是啊,今天已经很累了,你就早些去你的温柔乡呆着吧,荣锦华的事情和对付高文轩的事情你不要管了,这些事情,我自有分寸。”
“不可理喻。”白崇感觉到怒火被她逼到无处遁形,几日来的隐忍一下子爆发了出来,他大步走到了她的面前,端正住了她的脸:“这个孩子我不管你想不想要,是我的种,我就要让你生下来!好好养胎,荣锦华和高文轩的事情,我自然会解决。”
苏苏瞪着一双眼,月光将她的脸皮照的惨白,她的目光没有半点情绪,在同他相对之时。
“这个孩子我说了跟你没有关系,我自己的孩子,我自然会好好养,不牢你费心了,白崇,我只请你不要成为我的累赘。”
白崇感觉到自己的心已经被揪作一团,对这个女人他简直无奈至极,他爱她,爱惨了她,爱到没有尊严,爱到不由自主,可他,依然不愿放开她,她的身上有他的骨血,有他这世上最亲最亲的人,她是他一生到白头的妻子,是他孩子的母亲,是活在他心上永不枯萎的花朵,他又怎么舍得伤害她,万事诸有忍,他忍得!
“苏苏,不要胡闹,早些睡吧。”他尽量控制着自己颤抖的双手,轻轻环住了她日渐粗壮的腰身,满腹柔情的在她眉间一吻:“大宝贝儿,晚安。我们的小宝贝儿也晚安。”
苏苏看着白崇欲言又止,她平静的看着他走出房门,在他迈出房门的时候,她张了张嘴,末了终究没有说出一句话,她反身躺在了柔软的大床上,抱着厚实的被子,低低自语道:“你们...你们又怎么能比得上他。”
此时万籁俱寂,夜渐深了。
月色沉沉,晚风吹拂轻纱的窗帘在房间内舞动,月光从窗外落进来,洒满了一地碎银。
锦华苦思冥想了半月之久,将经营战略改了改,决定将成衣店彻底的与鞋店合并,实行一条龙,从头到脚包办,不但卖衣服、卖鞋子、也卖帽子,首饰,女人的项链、手镯、但凡女人需要的,能买的她都卖。至于服装的设计,她有心自己尝试画设计图,这件事她同王玫瑰商量了,王玫瑰是个时装爱好者,跟着大卫和老师浸淫了两年,也算是有所心得,她又将这件事同军官讲了,军官有意搏美人欢喜,便热心肠的将自己的几位画家朋友介绍给了锦华。
这件事,锦华并没有告诉黑皮老三,她在屋里思量了一会儿,换上了橄榄绿的银丝礼服,头发用翡翠的蝴蝶发卡固定住了,又戴了祖母绿的项链和耳环,在镜子里照了照,见形象还算可以,便披上了高文轩为她设计的黑狐狸毛斗篷,兴致高昂的坐上了王玫瑰的车子,王玫瑰特意举办了一场聚会,目的是向锦华介绍这几个人,聚会的地点在军官的小别墅里。
上了车,看见王玫瑰一身火红,锦华有些咋舌,王玫瑰算是敢穿敢秀的风流人物,她身上的红色礼服上围缀满了玫瑰花,雪脯被这些玫瑰花托着,露了大半,红的红,白的白,好不耀眼。
王玫瑰见锦华上车,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有些不大满意:“你怎么穿的像个黑寡妇一样,你瞧瞧这么暗的颜色,我给你介绍的可是画家,你得像我这样鲜亮些。”说着,王玫瑰便拽着锦华下了车,两人又蹬蹬上了楼。
王玫瑰一进屋便拉着锦华直奔衣柜,她看着满柜的衣服,又瞧了瞧锦华,直接从衣柜里取出一件嫩粉色的抹胸裙,这件衣服锦华印象不是很大,她衣柜里的衣服大部分是老三找人采购的,自从忙铺子里的事情后,她便少有逛商店了,衣服想来,也都是老三看着买的。
在王玫瑰殷切的目光下,锦华换上了那件抹胸裙,王玫瑰很满意,又在锦华的妆匣子里找了南珠的链子和耳环,递给了她:“快把首饰也换了,我们可没时间了。”
锦华从王玫瑰手上接过了东西,换上之后,只见王玫瑰溜到她的身后,将她头上的蝴蝶发夹取了下来,从自己的头上将珍珠发网取了下来,笑脸盈盈的将锦华按到了椅子上:“我帮你把头发盘一盘。”
锦华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头发被王玫瑰灵巧的揪成一缕一缕的,一缕一缕的头发一点一点的叠加,最后成了一个鼓起来的发包,王玫瑰手持珍珠发网,拿着固定碎发的发夹,将发网罩在锦华的头发上。
“真漂亮。”王玫瑰像是欣赏艺术品一般围着锦华转了一圈,而后热切的从自己的手包里取出了一管口红递到了锦华面前:“呐,擦这个颜色,你这个颜色太暗了,要亮一些才好看。”
锦华从王玫瑰手上接过了口红,用纸将嘴上的口红擦干净后涂上了王玫瑰递来的那支,看着镜子里亮闪闪的自己,锦华回头看了一眼王玫瑰将口红递了过去,她随后又将口红擦了去,从衣柜里取出了一件银灰色的旗袍,对王玫瑰说道:“那样的装扮不适合我,要不换成这件吧。”
王玫瑰接过旗袍看了几眼,又瞧了瞧她,思量了一会儿,摇了摇头,锦华明白王玫瑰的意思,但她也有不能如此打扮的难言之隐。
美丽,是女人的通往乱世杀机的入场券,尤其是一个心有所属的女人。(未完待续。)